29、民政之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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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筹备,南镇首届樱桃节开幕。开幕仪式上,南镇与投资商签署了大量的投资协议、合同。不过,签订的都是中、小投资项目。有大客商不无遗憾的对我说,我想投资现代农业,可找不到集中连片的土地,无法实现规模化耕作,只好望田兴叹。
我听了,心情格外沉重。客户反映的情况是事实。包产到户后,人均耕地只有一亩多,户均只有4至5亩。人自为战、家自为战、小而散的生产模式及经营方式因不适应市场化的要求,效益不彰。因“种地不划算”,许多农户抛荒土地到城里打工,有些地方出现了“四海处处皆闲田”的惊心怵目的场面。
破局的关键,是解决土地自由、有序地流转。目前,各地成功的做法是,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农户的土地统一交给流转中心,流转中心再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及重、养殖大户手中,实现“小地主、大佃户”、规模化经营、高效益的目标。
实现土地自由有序流转是一场深层次的土地变革。从一定意义上说,无异于二十世纪中国土地发展史上第四次土地革命。为什么这样讲?第一次土地革命,是打土豪、分田地,实现耕者有其田。第二次土地革命,是变土地的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第三次土地革命,是家庭联产承包、分田到户,土地所有权与土地占有权、经营权的分离。第四次土地革命,当然是土地的适度规模集中、自由、有序流转,实现土地占有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为了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农村经济,南镇也必须这么做,实现第四次土地革命,而且刻不容缓。
为此,我主持召开南镇党委扩大会,研讨土地集中与流转问题。会议开始时,我讲话说,前一段时间,通过现代农业科技的运用,“茬口上的巧衔接和空间上的巧布局”,南镇基本实现了“四季无闲田”的目标,大大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这很伟大,很了不起。下一步,我们要力推土地集中连片耕作,实现“四海无闲田”的目标。
有同志可能问了,南镇哪有闲田?我说,多得很,只是大家没有意识到而已。由于家自为战,每户为了管理、灌溉农田,都要修建自己的水渠、田埂、乡间小路,这是极大的浪费。另外,南镇还有一些边角余地及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地。同志们,这些土地可不是鸡肋,是一笔宝贵的土地资源。
请看,土地集中连片后,不仅利于机械化耕作,实现了规模效益。另外,不少水渠、田埂、乡间小路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就可以取消了,变成可耕地了;耕地周围的一些边角余地及荒地也可以得到复耕、复垦了。两者相加,可以大大增加土地的耕种面积。何乐而不为?
听了我的话,与会者展开了激烈争论,最后达成了广泛共识。在此基础上,南镇党委、政府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村两级土地流转中心。农户的土地,凡是愿意流动的,一律进入镇、村土地流转中心。流转中心将土地再出租给村、镇农业园、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从园区管委会租赁土地。
租赁户在承包地上建设的生产设施及管理用房,产权属于农户,不属于租赁户。南镇还限制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防止投资商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户。农地流转时,优先流转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字号企业。
土地流转中心建立起来后,省内外一些所谓的“农业公司”及非农企业闻风而动,纷纷上门,要求买断土地流转中心的土地。据统计,园区全部的土地加起来也不够他们买的。
我对他们租地的动机表示怀疑,表态说,农地只能流转给“农字号”企业,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用于非农项目。在利益分配上,一律向农民倾斜。谁也不能打农民的主意、动农民的奶酪。
这些公司听了,悻悻而走。事后得知,这些动作麻利的公司对现代农业根本不感兴趣。他们想以极低的价格圈地后,挂羊头、卖狗肉,在农地上发展工业和房地产。还有些人圈地是为了囤积居奇,倒卖土地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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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筹备,南镇首届樱桃节开幕。开幕仪式上,南镇与投资商签署了大量的投资协议、合同。不过,签订的都是中、小投资项目。有大客商不无遗憾的对我说,我想投资现代农业,可找不到集中连片的土地,无法实现规模化耕作,只好望田兴叹。
我听了,心情格外沉重。客户反映的情况是事实。包产到户后,人均耕地只有一亩多,户均只有4至5亩。人自为战、家自为战、小而散的生产模式及经营方式因不适应市场化的要求,效益不彰。因“种地不划算”,许多农户抛荒土地到城里打工,有些地方出现了“四海处处皆闲田”的惊心怵目的场面。
破局的关键,是解决土地自由、有序地流转。目前,各地成功的做法是,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农户的土地统一交给流转中心,流转中心再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及重、养殖大户手中,实现“小地主、大佃户”、规模化经营、高效益的目标。
实现土地自由有序流转是一场深层次的土地变革。从一定意义上说,无异于二十世纪中国土地发展史上第四次土地革命。为什么这样讲?第一次土地革命,是打土豪、分田地,实现耕者有其田。第二次土地革命,是变土地的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第三次土地革命,是家庭联产承包、分田到户,土地所有权与土地占有权、经营权的分离。第四次土地革命,当然是土地的适度规模集中、自由、有序流转,实现土地占有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为了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农村经济,南镇也必须这么做,实现第四次土地革命,而且刻不容缓。
为此,我主持召开南镇党委扩大会,研讨土地集中与流转问题。会议开始时,我讲话说,前一段时间,通过现代农业科技的运用,“茬口上的巧衔接和空间上的巧布局”,南镇基本实现了“四季无闲田”的目标,大大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这很伟大,很了不起。下一步,我们要力推土地集中连片耕作,实现“四海无闲田”的目标。
有同志可能问了,南镇哪有闲田?我说,多得很,只是大家没有意识到而已。由于家自为战,每户为了管理、灌溉农田,都要修建自己的水渠、田埂、乡间小路,这是极大的浪费。另外,南镇还有一些边角余地及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地。同志们,这些土地可不是鸡肋,是一笔宝贵的土地资源。
请看,土地集中连片后,不仅利于机械化耕作,实现了规模效益。另外,不少水渠、田埂、乡间小路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就可以取消了,变成可耕地了;耕地周围的一些边角余地及荒地也可以得到复耕、复垦了。两者相加,可以大大增加土地的耕种面积。何乐而不为?
听了我的话,与会者展开了激烈争论,最后达成了广泛共识。在此基础上,南镇党委、政府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村两级土地流转中心。农户的土地,凡是愿意流动的,一律进入镇、村土地流转中心。流转中心将土地再出租给村、镇农业园、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从园区管委会租赁土地。
租赁户在承包地上建设的生产设施及管理用房,产权属于农户,不属于租赁户。南镇还限制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防止投资商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户。农地流转时,优先流转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字号企业。
土地流转中心建立起来后,省内外一些所谓的“农业公司”及非农企业闻风而动,纷纷上门,要求买断土地流转中心的土地。据统计,园区全部的土地加起来也不够他们买的。
我对他们租地的动机表示怀疑,表态说,农地只能流转给“农字号”企业,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用于非农项目。在利益分配上,一律向农民倾斜。谁也不能打农民的主意、动农民的奶酪。
这些公司听了,悻悻而走。事后得知,这些动作麻利的公司对现代农业根本不感兴趣。他们想以极低的价格圈地后,挂羊头、卖狗肉,在农地上发展工业和房地产。还有些人圈地是为了囤积居奇,倒卖土地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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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筹备,南镇首届樱桃节开幕。开幕仪式上,南镇与投资商签署了大量的投资协议、合同。不过,签订的都是中、小投资项目。有大客商不无遗憾的对我说,我想投资现代农业,可找不到集中连片的土地,无法实现规模化耕作,只好望田兴叹。
我听了,心情格外沉重。客户反映的情况是事实。包产到户后,人均耕地只有一亩多,户均只有4至5亩。人自为战、家自为战、小而散的生产模式及经营方式因不适应市场化的要求,效益不彰。因“种地不划算”,许多农户抛荒土地到城里打工,有些地方出现了“四海处处皆闲田”的惊心怵目的场面。
破局的关键,是解决土地自由、有序地流转。目前,各地成功的做法是,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农户的土地统一交给流转中心,流转中心再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及重、养殖大户手中,实现“小地主、大佃户”、规模化经营、高效益的目标。
实现土地自由有序流转是一场深层次的土地变革。从一定意义上说,无异于二十世纪中国土地发展史上第四次土地革命。为什么这样讲?第一次土地革命,是打土豪、分田地,实现耕者有其田。第二次土地革命,是变土地的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第三次土地革命,是家庭联产承包、分田到户,土地所有权与土地占有权、经营权的分离。第四次土地革命,当然是土地的适度规模集中、自由、有序流转,实现土地占有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为了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农村经济,南镇也必须这么做,实现第四次土地革命,而且刻不容缓。
为此,我主持召开南镇党委扩大会,研讨土地集中与流转问题。会议开始时,我讲话说,前一段时间,通过现代农业科技的运用,“茬口上的巧衔接和空间上的巧布局”,南镇基本实现了“四季无闲田”的目标,大大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这很伟大,很了不起。下一步,我们要力推土地集中连片耕作,实现“四海无闲田”的目标。
有同志可能问了,南镇哪有闲田?我说,多得很,只是大家没有意识到而已。由于家自为战,每户为了管理、灌溉农田,都要修建自己的水渠、田埂、乡间小路,这是极大的浪费。另外,南镇还有一些边角余地及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地。同志们,这些土地可不是鸡肋,是一笔宝贵的土地资源。
请看,土地集中连片后,不仅利于机械化耕作,实现了规模效益。另外,不少水渠、田埂、乡间小路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就可以取消了,变成可耕地了;耕地周围的一些边角余地及荒地也可以得到复耕、复垦了。两者相加,可以大大增加土地的耕种面积。何乐而不为?
听了我的话,与会者展开了激烈争论,最后达成了广泛共识。在此基础上,南镇党委、政府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村两级土地流转中心。农户的土地,凡是愿意流动的,一律进入镇、村土地流转中心。流转中心将土地再出租给村、镇农业园、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从园区管委会租赁土地。
租赁户在承包地上建设的生产设施及管理用房,产权属于农户,不属于租赁户。南镇还限制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防止投资商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户。农地流转时,优先流转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字号企业。
土地流转中心建立起来后,省内外一些所谓的“农业公司”及非农企业闻风而动,纷纷上门,要求买断土地流转中心的土地。据统计,园区全部的土地加起来也不够他们买的。
我对他们租地的动机表示怀疑,表态说,农地只能流转给“农字号”企业,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用于非农项目。在利益分配上,一律向农民倾斜。谁也不能打农民的主意、动农民的奶酪。
这些公司听了,悻悻而走。事后得知,这些动作麻利的公司对现代农业根本不感兴趣。他们想以极低的价格圈地后,挂羊头、卖狗肉,在农地上发展工业和房地产。还有些人圈地是为了囤积居奇,倒卖土地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