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铸寿之原罪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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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杜说,你说出这种狂妄的话,说明你的保护伞还没有告诉你,这次扫黑除恶是中央部署的专项斗争,没有告诉你中央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扫黑必净、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
陆嫚说,这些我不需要知道。我只需要知道,这些战役、斗争都是人来执行的,人是会变的。王蓉说,如果你们对自己内部的事情,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尽可以来问我。我可以毫无保留地告诉你。谁让我们是朋友哪?说完,放肆地大笑起来。
陆嫚说,“别生气。我们现在都是学生。我们愿意与你们探讨一些学术问题。我想向各位请教对原罪、大盗问题的看法。我方的观点是,原罪非罪、大盗非盗。各位以为如何呀”。
兰、杜问,何为原罪?陆嫚说,按字典的解释,原罪是指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禁果而犯下的罪恶,传给后世子孙,成为一切罪恶和灾祸的根源。
而我们今天所讲的原罪,特指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民营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作出的一些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国有企业由于有国家的扶持,通过合法手段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土地等资源,民营企业不能。
民营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触犯现行的法律。以贷款为例。民营企业最缺的就是资本,而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政策,使得民营企业很难通过正当程序,得到银行贷款。
于是,这些民营企业家们为了发展,只有冲破体制的束缚,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发展资金。这在现在看来,也许是一种犯罪。但是,我们看待这个问题,必须把它放到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中。
民营企业生存环境恶劣,行政垄断企业占有太多的垄断资源,国家给与民营企业的奶水不够,民营企业必须偷野食才能存活。
我们应将这些罪归为原罪。原罪非罪,制度使然。贷款得到的钱,不过是民营企业家暂时向社会上借用一下而已。等民营企业赚到了钱,他们自然会通过各种方式回馈社会。比如,纳税、办希望学校,向灾区捐款,安置下岗工人”。王蓉说,“我同意陆嫚的说法”。
王蓉和陆嫚的上述发言,引起了我的深思。经过这几年的发展,陆嫚已成为地产大王;王蓉则成为能源大亨。陆嫚和王蓉涉足的领域,都是弊案频发的领域。我不清楚,在她们经营积累的巨额财富中,有多少是勤劳致富得来,又有多少属于不义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