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磨砂之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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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于身经百战,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我已经达到随心所欲地驾驭事实与法律的水平,也就是闻捷所说的‘法驭’水平。
一进入法庭,即进入状态,旁若无人,胜似闲庭信步,宠辱不惊,随心所欲,物我两忘。法律了然于胸、事实了然于胸、过往判例了然于胸。我可以根据胜诉需要任意取舍,不受现有法律和事实的羁绊。
不过,我在闻捷及许多人的眼里,是所谓的‘法奸’,而不是‘法菁’。我的眼里没有法则、事实、是非、良心,只有立场、利益、权力。
我既不相信逻辑法则,也不相信经验法则,只信奉实用主义法则。我认为,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是专为那些规规矩矩的律师制订的,我无须遵守。
假如密信这两个法则,我就别指望有出息,别指望挣大钱。事实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如水中花、镜中月,虚无缥缈,可望而不可即,不堪一击。
记得美国的赫尔梅兹(HOLMES)###官说过,‘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实际上,他说的也不对。在我看来,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也不是经验。逻辑和经验都靠不住。
实践中,逻辑法则与经验法则相冲突的情况屡见不鲜。所以,社会的常态规则是‘权力法则’、‘时势法则’、‘利益法则’,强权即真理、时势即真理、利益即真理。不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一点,就不配当一个合格的律师。
在我眼里,事实大厦摇摇欲坠,一推就倒;恢恢法网门户洞开,吞舟是漏。如果不对这样的事实和法律进行颠覆,简直对不起我这么大的本事。
当然,我不信奉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并不妨碍我为自己的主张套上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的外衣。仅凭这一点,包括青锋在内的许多人都抨击我的所作所为系‘造业’,不得善终。
对此,我很坦然。我说,许多人都是这么做的,我只不过是拿香跟拜。青锋说,你要跟谁比臭、比烂?把自己置于什么位置?
常年坚持‘高尚’的卑鄙,减轻了‘卑鄙’本身的杀伤力,让我一举甩掉‘讼棍’的帽子。我被越来越多的人奉为‘禅师’。我感觉自己成熟了,标志是可以根据地位的不同,随心所欲,任意解释事实和法律。我认为,这是我的人生飞跃。我自以为已经跨入了大律师行列。
我的辩论技巧不说炉火纯青,也跟高山流水、珠落玉盘差不多。目前,我不用坐班,靠名气吃饭。我的工作就是公关,也就是吃饭。谈笑间,就把钱挣了。
不客气地讲,我已经成为武侠小说中打通了任、督二脉的武功高手,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我既懂得顺势而为、横扫一切;又懂得逆风行脚、转败为胜。有人抨击我为撒旦,魔鬼的化身,良心让狗吃了。我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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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于身经百战,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我已经达到随心所欲地驾驭事实与法律的水平,也就是闻捷所说的‘法驭’水平。
一进入法庭,即进入状态,旁若无人,胜似闲庭信步,宠辱不惊,随心所欲,物我两忘。法律了然于胸、事实了然于胸、过往判例了然于胸。我可以根据胜诉需要任意取舍,不受现有法律和事实的羁绊。
不过,我在闻捷及许多人的眼里,是所谓的‘法奸’,而不是‘法菁’。我的眼里没有法则、事实、是非、良心,只有立场、利益、权力。
我既不相信逻辑法则,也不相信经验法则,只信奉实用主义法则。我认为,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是专为那些规规矩矩的律师制订的,我无须遵守。
假如密信这两个法则,我就别指望有出息,别指望挣大钱。事实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如水中花、镜中月,虚无缥缈,可望而不可即,不堪一击。
记得美国的赫尔梅兹(HOLMES)###官说过,‘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实际上,他说的也不对。在我看来,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也不是经验。逻辑和经验都靠不住。
实践中,逻辑法则与经验法则相冲突的情况屡见不鲜。所以,社会的常态规则是‘权力法则’、‘时势法则’、‘利益法则’,强权即真理、时势即真理、利益即真理。不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一点,就不配当一个合格的律师。
在我眼里,事实大厦摇摇欲坠,一推就倒;恢恢法网门户洞开,吞舟是漏。如果不对这样的事实和法律进行颠覆,简直对不起我这么大的本事。
当然,我不信奉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并不妨碍我为自己的主张套上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的外衣。仅凭这一点,包括青锋在内的许多人都抨击我的所作所为系‘造业’,不得善终。
对此,我很坦然。我说,许多人都是这么做的,我只不过是拿香跟拜。青锋说,你要跟谁比臭、比烂?把自己置于什么位置?
常年坚持‘高尚’的卑鄙,减轻了‘卑鄙’本身的杀伤力,让我一举甩掉‘讼棍’的帽子。我被越来越多的人奉为‘禅师’。我感觉自己成熟了,标志是可以根据地位的不同,随心所欲,任意解释事实和法律。我认为,这是我的人生飞跃。我自以为已经跨入了大律师行列。
我的辩论技巧不说炉火纯青,也跟高山流水、珠落玉盘差不多。目前,我不用坐班,靠名气吃饭。我的工作就是公关,也就是吃饭。谈笑间,就把钱挣了。
不客气地讲,我已经成为武侠小说中打通了任、督二脉的武功高手,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我既懂得顺势而为、横扫一切;又懂得逆风行脚、转败为胜。有人抨击我为撒旦,魔鬼的化身,良心让狗吃了。我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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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于身经百战,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我已经达到随心所欲地驾驭事实与法律的水平,也就是闻捷所说的‘法驭’水平。
一进入法庭,即进入状态,旁若无人,胜似闲庭信步,宠辱不惊,随心所欲,物我两忘。法律了然于胸、事实了然于胸、过往判例了然于胸。我可以根据胜诉需要任意取舍,不受现有法律和事实的羁绊。
不过,我在闻捷及许多人的眼里,是所谓的‘法奸’,而不是‘法菁’。我的眼里没有法则、事实、是非、良心,只有立场、利益、权力。
我既不相信逻辑法则,也不相信经验法则,只信奉实用主义法则。我认为,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是专为那些规规矩矩的律师制订的,我无须遵守。
假如密信这两个法则,我就别指望有出息,别指望挣大钱。事实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如水中花、镜中月,虚无缥缈,可望而不可即,不堪一击。
记得美国的赫尔梅兹(HOLMES)###官说过,‘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实际上,他说的也不对。在我看来,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也不是经验。逻辑和经验都靠不住。
实践中,逻辑法则与经验法则相冲突的情况屡见不鲜。所以,社会的常态规则是‘权力法则’、‘时势法则’、‘利益法则’,强权即真理、时势即真理、利益即真理。不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一点,就不配当一个合格的律师。
在我眼里,事实大厦摇摇欲坠,一推就倒;恢恢法网门户洞开,吞舟是漏。如果不对这样的事实和法律进行颠覆,简直对不起我这么大的本事。
当然,我不信奉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并不妨碍我为自己的主张套上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的外衣。仅凭这一点,包括青锋在内的许多人都抨击我的所作所为系‘造业’,不得善终。
对此,我很坦然。我说,许多人都是这么做的,我只不过是拿香跟拜。青锋说,你要跟谁比臭、比烂?把自己置于什么位置?
常年坚持‘高尚’的卑鄙,减轻了‘卑鄙’本身的杀伤力,让我一举甩掉‘讼棍’的帽子。我被越来越多的人奉为‘禅师’。我感觉自己成熟了,标志是可以根据地位的不同,随心所欲,任意解释事实和法律。我认为,这是我的人生飞跃。我自以为已经跨入了大律师行列。
我的辩论技巧不说炉火纯青,也跟高山流水、珠落玉盘差不多。目前,我不用坐班,靠名气吃饭。我的工作就是公关,也就是吃饭。谈笑间,就把钱挣了。
不客气地讲,我已经成为武侠小说中打通了任、督二脉的武功高手,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我既懂得顺势而为、横扫一切;又懂得逆风行脚、转败为胜。有人抨击我为撒旦,魔鬼的化身,良心让狗吃了。我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