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千古第一悼亡词:永恒的思念!

01千古第一悼亡词:永恒的思念!

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

[宋]苏轼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乙卯”指宋神宗熙宁八年,此时苏轼任密州(今山东诸城)知州,在正月20日的晚上,梦见了他的妻子王弗……

刚起笔就写“十年生死两茫茫”“十年”是个什么概念呢?我们的一生最长最长不过百年,小时候,我们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盼望着长大,而长大之后又很怀念过去的那段时光,想着时间如果能让我们重来一次就好了,只可惜“盛年不重来”

“十年”这个既不长也不短的时间概念,在这期间,它既可以让你变得有担当、有责任感,同样也可以让你两鬓斑白。而苏轼的十年,却是用政治生涯的不幸遭遇和感慨去怀念他的亡妻。

这句诗好就好在苏轼偏偏用“十年生死”去写这种强烈的感情,又用“两茫茫”三个字去形容生死相隔。死者对人世间所发生的事茫然无知,同样活着的人对逝者在那边所发生的事也茫然无知…

紧接着又写“不思量,自难忘”我极力克制不去思念你,不去想你,可为什么脑海里都是你,难以忘怀!

现在很多爱情不正是这样吗?明明很喜欢你,很想去见你,却始终不敢迈出那一步,分别之后又忍不住的去想念,明明极力克制自己“不要想”“忘了吧”可每当一听到关于他(她)的一切,又会忍不住的去关注,难以释怀,难以和自己和解…

苏轼为什么去写“不思量”?因为苏轼懂得人活着必须要经历的一件事,就是离别!离别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离别是结束也是开始!

那他为什么又去写“自难忘”?想当初苏轼和他的妻子王弗两个人“春天放风筝,夏天赏荷花,秋天捡枫叶,冬天看梅花”,苏轼时不时的还说个情话“如果时间能够停留在这一刻该有多好”,“在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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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了你,这是我的幸福,是老天爷对我的眷顾”,就像《漂洋过海来看你》中的一句话“记忆它总是慢慢的累积,在我心中我无法抹去”

所以什么是永恒的思念?“不思量,自难忘”就是最好的答案!

苏东坡为什么这么思念王弗呢?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会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而王弗正是苏东坡背后了不起的女人!

于是乎才有后面的“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以前的我们是多么的幸福,现在突然之间你就永远的离开了我,我们天人两隔,更何况我现在还远在密州。“千里之外的孤坟呐,我没有办法跟你诉说我这十年来的凄凉和悲伤!”

什么是“千里孤坟”?难道苏轼想的只是千里之外的那一座坟头吗?想的不正是远在天上的王弗吗?

很多人也许体会不到苏轼的亡妻之痛,但是我们应该大多数人都经历过离别之痛。随着我们年龄的不断增长,看到我们父母欲渐老去,说实话,如果父母健在,我们不觉得自己很大,仿佛永远就是那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我们在外边犯了事或者怎样怎样,家永远是我们停泊的港湾,父母也会坚定不移的相信着我们,鼓舞着我们;但父母一旦老去,一旦离我们而去,我们会感觉身后一下子少了些什么……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不在,天涯何处是我家?”

紧接着苏轼写道“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这三个长短句把现实和梦幻结合了起来。

即使我们两个相逢,你恐怕也认不出我了,现在的我是尘土满面,两鬓如霜呀!

当时的苏轼才40岁,古人叫不惑之年,正是人生精力最旺盛的时候,正是大展宏图,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好年华,可他却已经是“鬓如霜”,如此可见苏轼在这十年间经历了什么!

而且苏轼的“纵使相逢应不识”这是一种痛苦的假设,一种遗憾的、绝望的假设!

“如果你还活着,那么不认识我又何妨,如果你还活着,我们重新开始便是了”这三个长短句是在强烈的表达自己的亡妻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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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那些令你感到遗憾的时光,却恰恰是最幸福的时光……”

本文的题目是“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说是记梦。其实是在下阕才开始的,才正式的写记梦。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昨夜忽然回到了心里时常怀念的家乡,回到了我们相认、相知、相伴的地方,看到了一个背影,亲切又熟悉,看到了镜子里那个正在梳妆打扮的你…

读苏轼的词和读李白的诗一样,总会给你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总会有妙绝千古的笔力奇绝之处!

“当时那么那么的想见你,明明有很多话想对你说,可为什么突然见到了你却说不出了呢?”我想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唯有泪千行”一见到心心念念的你,泪如泉涌,一下子哭出来。而且无论心里有多少话,多少事想对你说,可一见到你,那些就都不重要了…

什么是永恒的爱情?什么是天长地久的爱情?这就是!

一个梦,把过去的美好回忆拉了回来,当年的美好情景全部涌上脑海,原以为就这样结束了,原以为苏轼会给我们留下一个凄美的结尾,可是并没有!结尾三句写到“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一下子就把梦境落回到现实中,那种孤独之感油然而生,让人感到无限凄凉……

说实话,随着年龄的增长,每次读这首诗都会让我泪目。“我们又何尝不想去见一个每天心心念念,朝思暮想的人呢?可是我能去见他(她)吗?我不能!因为没资格,也没身份!”

庆幸的是王弗嫁给了爱情,而不是古代的那一纸婚书!

其实以前我总认为一定要嫁(娶)给爱情,找一个你喜欢同样也喜欢你的人,如果没有,那就找一个喜欢你的人,至少你不会受伤!可现在我觉得如果选择的话就选后者吧,因为“嫁给生活可以培养爱情,但嫁给爱情却会死在生活里……”

或许于苏轼王弗他们两人而言:

“遇见你,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爱上你,是我做过最对的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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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说新语:历史其实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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