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3年后
一个寻常的下午。
北风席卷大地,天空飘满了白雪。
广阔的冰湖上,利斧折断动物脊椎的余音,久久围绕这层坚冰附近。
因为五弟犯了错,而被流放东北无边雪原的伏胜,他一身兽绒皮裘,冷眼注视着那头狗熊硕大的背躯瘫倒于弹指间。
只能依靠口齿间细小哀鸣的棕熊,易见它在试图挽留生命不可避免的逝去。
但紧接着,凶手就仿佛等不及它的血液缓缓从伤口中流干,“喝!”伏胜双手竭力地握住长柄,凭借着比这头野兽更加夸张的蛮力,施以迅猛一击。
顿时,雪花世界在这名壮实男子眼中,染上了一抹赤光,血水如雨珠飞溅最远十多步。
应时,伏胜身上朱色的大棉袄更红得明艳了,披肩护颈的兽绒皮裘,淡黄的长短毛似沾了姻脂,有着诡异图案与刀疤的脸庞,愈显狰狞面目。
显然强烈求生欲,近乎促使伏胜化为一头彻头彻尾的怪物,人生目的仅是生存且不择手段。
但是,他这一暗中袭击的举动并非无可挑剔,纯粹是简单的物理打击招式,经过千百天的实战经验沉淀,让侵攻的每一个步骤都少有累赘。
此即武士自信在边远荒野生存的底气。
其实在这苦寒之地活下去并不容易,但一名合格的武士,至少懂得了自我催眠的手段。
忽然,伏胜思乡望天,便把双刃斧头斜插在河面,哈出一口冷雾道:“往好了说,至少你今后……不用为你的孩子们生活苦恼了。”
他可以保证,那些可能失去依赖者的幼崽们,它们大都活不过这个冬天了。
当然,伏胜不会有什么道德谴责的心理,只是觉得这次暗杀了这头野兽,注定会是一场他短暂的猎人生涯中,必然胜之不武的一段回忆。
【身体好饥饿啊!支撑身体的内气和营养都快消失了。】他攥住双拳,抚摸着空虚的腹部。
此时雪上伏胜眉头,冻红的脸便添了些慘白颜色,不停呼出的冷雾变得犹如利箭般,势透三尺宝间,体温从头开始逐步回升。
伏胜为了有十足把握和耐心完成这次偷袭,足足让理智主导了身体早晨到正午的时间。
高傲的他不得不承认,这一斧就劈在了它的后脑袋,让这头大狗熊当场昏迷在了冰面上,存在一定的运气成分,纵使正面对抗也是人的胜利。
但熊和人终究是有身体素质上的差距,这点体现在它与他等高却宽了两倍的体格。
而约三寸长,人类拇指粗细的黑色利爪,在同黑的肉垫加持下,伏胜不难想象自己要是被拍到了脑袋,下场只会比拿鸟蛋砸在磐石更糟糕。
“想想也憋屈,在死亡威胁下掠夺血食者,总是莫名其妙的被精锐猎人杀死。”伏胜感慨道。
毋庸讳言,他在痴迷于找借口,用意为自己能够毫无意义的杀戮找理由,根本不是在厌恶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终究伏胜再变成这种化外野人之前,受到的氏族教育,因为记忆太过久远,而都给忘了。
况且自古以来,强者杀死弱者的现象很正常,就跟聪明人爱骗傻子一样,因为弱小天然不是原罪,但原罪天然可归结于弱小。
无论是人还是兽,亦或者是传说中的鬼怪,神话里的妖魔,本质都是以强者为尊的。
届时,他低下头拍了拍腰间的破香囊,并拿出了一把较为锋利的割肉小刀,随即半蹲在这具冰冷兽尸前,
目测着它排列的骨骼与肌腱分布规律。
这算是为了延长工具使用寿命的必要之举。
否则,没有方便工具的人类,短期可能对生活没有影响,但长期肯定会有危害降临。
至于这种认真肢解动物的方式是否残酷了,但知道的都知道,伏胜对于这种野兽的过去可谓什么也不知道,先前的杂念是属于会理脑补。
事实上,他仅是刚遇见了这家伙而已。
【抱歉,我不想死,而你又打不过我,那么你就应该去死!】他自我安慰地想道。
这三年来,伏胜初期还装出了一副抱有希望,期待父亲能够接他回去的时候,可理想总归随着体能在玩命求存中,一起迅速下降了。
说来伏胜是有把握在雪原里,获得足够充足的食物,但他生火这些问题至今都难解决。
还好,这里不是南疆沼泽中的动物生肉多带有毒性,水中的鱼又多沾染了寄生虫,很多时候只能在森林间找些无毒的虫鸟食用。
而在这里,虽然天气四季非寒即冷,遍地都是尘埃黄土,可动物生肉至少是安全的。
同时伏胜已经适应了这种大量运动,也很少流汗的生活,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匮乏生活必需的精盐,尽管对于食用盐的获得,他有特殊的技巧。
【嗯,如此厚实的皮毛,如果固定得好,相信很适合保护腹部。】
伏胜现在不禁为自己先前下手时干脆利落,没有给对方留下太多痛苦的行动感到庆幸,因为这样他就能得到一张相对完整的皮草裙。
在北地,有句老话说很对,仁德的猎手容易受到老天爷的眷顾,伏胜从经验方面给予了肯定。
然后,不想过分亵渎尸体的他,一直在轻轻摆弄着小刀,打开了它脂肪里的心门,小心翼翼地抱出一颗红色的心脏。
动物的心脏,通常能够用来作为血祭仪式的素材,比如熊心会分泌少量作用于肌肉发育的物质。
只要懂得相对应的调配公式,就能够制作出拥有无比神奇特性的巫术秘药,而据伏胜所知,有关于雄心的秘药,是增强人类筋骨的重要商品。
可惜,他对于那些如同结晶或宝石的五颜六色之物,始终提不起太大的兴趣。
诚然,对于内气修为没有达到登堂入室的成年人,绝大多数秘药都是一种吸入少量即致死的毒药,所以伏胜只是拿这熊心与当地巫师做买卖。
毕竟,他内气修为终身止步于养生的阶段,只能够轻而易举的开碑裂石罢了。
【哎,又不是巫师的每一条进化之路,都伴随着极大副作用,我还不如……】但伏胜已然走上了内气代表的天演大道,再想兼修就很难了。
谁让人的精力有限,寿命也有限,因此即便巫师和武者之间有相似的道理,也只能互相借鉴。
否则,兼修者确实会比同层次的人要强个四成,但大概率会在二十年内变成一个脑残,况且一个人修炼的效率,在于合适的一心一意。
【希望五脏六腑内的雷气真能够退散啊!】
与此同时,习惯这些温热腥臭气味的伏胜,已经麻木得成为一台求生机器。
很快,伏胜切下熊掌、胆囊和一些便于保存的肥肉,随即他将自己之前藏在树丛里的背包找回,尽量把食物装满行裹以稳妥用冬。
是昼,冻土连山,灰蒙蒙的天空下,大地上无有雪花起舞,可寒冷依然刺骨。
所幸,伏胜徒步行走时,勉强算得轻快二字,并未因为使双脚陷下去的雪层,就去学习那些不高飞的鸟儿,躲在草丛里不出来。
风漫漫,长空翔云舒然展开,天空吹着飞雪抵达远方,仿佛再也回不到此地的柳絮。
群山如玉琢,一片白里露黑岩,依然瑕不掩瑜,在伏胜迎着风的眺望时,西北走向了山脉距离他越来越有南疆之运。
对于定居中土的烈人,伏胜的印象里一直认为南疆极为遥远,一度与北地并称天下两极大荒。
尽管伏胜记得学堂里的老师讲过,这样的四方观念,早在百年前就被逍遥家的林贤宇证明是错的,为此人家还特地环球旅行了一圈。
只是脚下的大地是个球,这种言论实在是令世人难以接受,即便是真实的,有理有据的。
伏胜反正觉得世界这么大,他一辈子肯定走不完,还不如将错就错,相信天下四方论,而不是过于特立独行的宇宙星辰论。
“等等,那边的猎人叔叔请等一等我!”
正当他闲得无聊沉思之际,不远处在东南方向,突然有男人的声音传来。
现在四周的能见度还不错,于是伏胜定睛一看,便看清了那位穿着华丽的衣服,内衣白而外服绣着星斗与白云纹的青年。
他不像是个神州人,反而有些西域人种的高鼻深目形象,只是金发碧眼的有些令他感到奇怪。
他踩着雪橇,一种北地冬天常用的交通工具,通常有四到八匹雪原狼作拉力,一般八匹拉橇的只有公候一类可以享用。
他很明显没有这个资格成为公爵,因为看起来年纪很轻,虽然不排除驻颜有术的可能。
【白鬼?】伏胜觉得还是没必要用这种羞辱性的言辞,总归对方不只会讲故乡话,还会讲中土的雅言,大概率不算是蛮人的范畴了。
如果他没有自作多情,那么这位乘着雪橇的青年,应该是在看着自己并且刚刚想和他交流。
伏胜赶紧收拾一下披头散发的形象,从相较而言过于秀气的粉紫色布袋里,拿出了一根硬纤维头绳,随即就将干燥的头发梳成马尾。
“今夕是何夕?你要快点回答我!”
在两人碰面的那一刹那,伏胜一脸警觉地提着斧子,朝着他发问道。
而金发青年挠了挠头发,眼珠向左一转说道:“古元二千七百载,今元九八二年,烈王司主氏乾明三年正月廿八!”
伏胜毫无感情地凝视着他那略带苦涩的脸庞,片刻之后,才放下了局部绑有细麻防滑的斧头。
“你知道我大烈人?难道不应该是刚靠近北地的善国人吗?”因为厚重的衣服,而显得体型有些臃肿的他,不急不缓地反问道。
当下,伏胜看他面露急切的神色,大概是能判断不是敌人,这是一个算不得多好人的商贩。
很大概率还是个卖咸鱼的,因为他身上有一股很咸的味道,这也就好解释为什么能够辨别他的乡国,毕竟北地的物产只有咸鱼能卖到烈国。
就这还是依托海运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