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英雄

第3章 英雄

我叫何英雄,今年26岁,四川广安人,现在在深圳光明新区的一家电子厂做领班,产线上的兄弟们都叫我雄哥。因为我为人豪爽,不拘礼俗,能说善道,小姑娘见了我都很喜欢,她们亲切地喊我英雄,当然,也有不怀好意的家伙叫我狗熊。

我没读多少书,高中没毕业就被社会这所大学破格录取了,16岁开始出来闯荡,现在这么掐指一算,我已经在江湖混迹了十年。

十年,不长也不短的日子,如果我这辈子能平安地活到60岁,那就是我生命的六分之一。但我有一种预感,我活不了那么长,我总觉得我会英年早逝,或许就像我的名字英雄,我的一生,只求灿烂,不求永恒,所以,命,注定不会太长。

在我26年的生命里,除去懵懂无知的那几年,我爱过十几个女人,也有差不多有二十几个女人爱上过我,但都没有结果。不是爱得不深,也不是年少无知,而是我压根就没想过要成家和一个女人过一辈子。这不是因为我不负责任,而是我担心自己不知道哪天就走了,我不想伤害她们。

今天是农历八月十五,中秋佳节,而我却躺在医院里。

昨天和隔壁产线的叼毛打了一架,老子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家里有老婆还到处骗小姑娘,这种人渣,我见一次打一次。

因为打架,我被公司开除了,因为那叼毛被我打得不成人样,我赔了他不少钱,他老婆来了,他当然也不敢跟我继续闹,便和解了,不然我得进派出所蹲几天。

一个人在医院过节甚是冷清,我之前从来没有试过,医院的护士都比平时少了很多,走廊上的脚步声越来越稀落,我突然有些伤感,为何我的兄弟们没有一个来看我?难道他们都回家过节去了?

应该是如此,我是最受不了寂寞的人,若不是医生强烈要求我住院观察一天,我现在就想拔掉输液管,去外面夜市吃烧烤喝啤酒。

想到烧烤,我肚子突然有点饿了,此刻十分怀念张记的烤乳鸽,那种吃得满嘴流油的感觉,一个字,爽!

想着想着,我忽然感觉我真的闻到了乳鸽的香味,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望梅止渴?

这时,病房的门被推开了,一颗脑袋小鹿般谨慎小心地探了进来,是她?

她看到我之后,对我莞尔一笑,然后将门全部推开,手里拎着大包小包,吃力地挤了进来。

八月,天气渐凉,她的额头却布满了细密的汗珠,鬓发凌乱地贴在脸颊上,胸前薄薄的白色衬衫被汗水打湿了一片,使得上下起伏的胸口若隐若现。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所以我看女人,第一眼看脸,第二眼看胸……

我有些惊讶地看着她,我没想过她会来看我,毕竟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我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帮她教训了一下那个不要脸的色狼而已。

她将手里的包裹放在床头的小桌子上,然后一一打开,有汤,有面,有包子,还有一只乳鸽。

“你这也太客气了!”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我一紧张就不知道说什么,但我紧张什么呢?我竟然在一个女人面前紧张?

也许,是因为有一点感动吧!

她看着我满脸的伤痕,眼睛有些红,眼角渗出了泪水,她在为我哭?

这是除了我妈之外,第一次有女人为我哭,可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她不会喜欢上我了吧?

“我,我没事,都是小伤,

那孙子伤得可比我重,你别担心,他以后不敢再骚扰你了!”我语无伦次,但绘声绘色地安慰道。

她听了,破涕为笑,然后拿出一个包子,递给我,笑着说,“还没吃晚饭吧,来,这是张记的小笼包,趁热吃吧!”

我接过来,样子有些滑稽地两口吃完了。

她看了,笑得更开心了,又拿了一碗面递给我,我很快又吃完了,她又拿其他的东西给我,我照样很快吃完。

那一晚,是我平生吃得最饱的一次,差不多快撑死了。

我吃东西的时候,她就在我身边,安静地看我吃,听我吹牛,有时优雅地听着,有时发出一声欢笑,而我的眼睛,似乎没有离开过她。她安静的时候很好看,笑起来更好看,和她在同一个车间上班这么长时间,我竟然从来没有注意到她。

她临走的时候问我赔了多少钱,我说没多少,她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早就包好的的信封,塞到我的枕头下,她说很感激我,但不能让我一个人承担。

我没有说什么,我知道我不要的话她现在也不肯拿回去,以后再想办法还给她吧。

我加了她的电话,问了她的名字,原来她叫方霞,是山东人。

人都说,山东的女人特别善良,看来确实如此。

第二天,医生来看我,说我没什么大碍,可以出院了,对于医生的这个观点,我有些气愤,其实老子早就该出院了。

出院后,我回到出租的房子里,准备重新再找一份工作,这年头,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工作,这片地方全是电子厂,到处都缺人,尤其是像我这种有经验的管理人才,特别稀缺。

找了新工作后,我请我的兄弟们吃饭,请吃饭的时候,我想到吃饭不能没有女人,想到女人,我很自然地就想到了方霞,我觉得我还是应该请她吃饭,毕竟她是唯一去医院看望我的人。

结果,方霞还真的来了,我们一群大男人坐在一起,方霞一个小女人挤在中间,她身材本就单薄,又坐在桌子与墙的边角,不站起来根本看不到她。

这时几个兄弟喝了点酒开始跑火车,男人喝醉了就喜欢讨论女人,说到女人自然有点浑段子,方霞听得脸一阵红一阵白。

我咳嗽了一声,提醒我那些兄弟有女生在,后知后觉的几个男生站起来对方霞连连道歉,说不知道嫂子也在。方霞听了,脸羞得更红了。

什么嫂子?别瞎说啊,她只是我的普通朋友!

我连忙解释,但看他们几个偷笑的样子,估计是不信,他们私下里说,都为对方打架了,还能算普通朋友吗?

这之后,我似乎也觉得我和方霞不再是普通朋友了,我每天脑子里都是她,早上起来抽第一根烟会想她有没有起床,上班的时候会想她此刻在做什么,晚上回家的时候会想她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睡觉之前会想,有没有比我更优秀的男孩子也在追求她……

我想得很多,想得很乱,但却没勇气去问她,好几次我拿着手机翻看通信录,看到她的号码就觉得很特别,仿佛我的通信录里就只有这一个号码,翻来覆去地看,就是不敢拨过去。

这段日子过得格外漫长,每分每秒都很煎熬,我开始思考人生,我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就这样一辈这样浑浑噩噩下去吗?什么才是英雄?而我又是谁的英雄呢?

八月,很长,但再长也会过去。

街头的枫叶开始飘落,飘落得像一架架纸飞机,落在地上,踩在脚下,透出秋的味道。

有人说,秋天是相思的季节,但相思,似乎大多是单相思,若是两情相悦,又何必相思呢!

自那日吃饭分别后,我和方霞便再也没有联系,刚开始心绪有些不宁,但慢慢的,就习惯了,淡忘了。

直到有一天,上班进车间的时候,我发现她竟然出现在我的产线,我惊得目瞪口呆,她看着我默默地笑着。

那一刻,我终于知道,她也喜欢我。

往后的日子,我每天早上偷偷地给她带一瓶牛奶,中午给她带一瓶饮料,她躲在其他女同事身后,红着脸伸手接过我送她的东西,在大家的起哄里,娇羞得像个小女孩。

一天晚上,我请她去看电影,是一场爱情电影,她哭得稀里哗啦,而我整场电影都在给她递纸巾,电影讲了什么,我现在都想不起来。

九月过得很快,我们在一起了,她搬来和我一起住,我们一起上班,一起下班,每天二十四个小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在一起。

我忽然很享受这种菜米油盐的生活,我翘着二郎腿,抽着烟,坐在沙发上,看着方霞在阳台晾衣服。这房子没什么家具,一个人的时候,感觉很空旷,有个女人在,整个房间都温馨充实了很多。

可这样的日子久了,又会觉得腻,被人整天管着,自然没有一个人的时候那般潇洒自在,想喝酒就去喝酒,想泡妞就去泡妞,有多少钱就花多少。

因为我花钱一向大手大脚惯了,和朋友去出吃饭都是我买单,有一次出去玩,方霞竟然因为这个当场给我甩脸色,弄得我在兄弟们面前下不来台。回家之后,我对她发了脾气,她几天没理我,也不给我做饭,衣服也不给我洗了。

我一气之下,就又跑出去和朋友打牌,几天没有回来,等我再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行李也搬走了。我有些着急,连忙去厂里问,没想到她已经好几天没去厂里上班了。

这时,我的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肯定离开了深圳,再也不想见到我了。

我连忙给她打电话,她没有接,给她发信息,她也不回,我知道,她是个倔脾气,这一次恐怕不会再原谅我了。

眼看着就要永远失去她了,我这时才真的慌了起来,没有她,我以后的人生该怎么活?那一刻,我才忽然明白,比起那些外面的酒肉朋友,比起我那可怜的自尊心和面子,她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

那一天,我整个人像疯了一样,我去火车站找她,去机场找她,去汽车站找她,我满世界找她,只希望她还没有离开,只希望让她知道,我终于明白,往后余生,我只想做她一个人的英雄。

我给她发了上百条信息,打了无数个电话,我看着我的手机里的通话记录,看着我给她发的每一条信息,我懊恼,悔恨,烟抽了一根又一根,我从来没有这么焦虑不安过,从来没有这么难过过,我看着镜子里憔悴得没有了人样的自己,我知道,我做什么都没有用了!

可我不想放弃,因为我知道,如果失去她,我何英雄这辈子再也遇不到像她那样爱我的女人了,我不想就这样失去,我也不想就这样一辈子活在内疚和悔恨之中。

这时,我想到去她老家,我想到她进厂会登记身份证上老家地址,我突然兴奋起来,就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从保安登记处拿到了方霞老家的地址,我坐火车来到了山东,然后又坐汽车来到了她老家的县城,在县城里,通过打听,才知道她老家在偏僻的乡下。我打了一辆车,直奔那个小山村而去,到了村里,我找人问,几个农民大爷告诉了我方霞家的房子所在的地方。我来到她家,却发现她家大门紧锁,除了院子里有几只鸡,空无一人。

难道她没有回老家?那她到底去哪里了呢?我有些茫然,有些丧气,我花了两天的时间才来到这里,这也是我唯一可能找到她的地方,但她却不在!

我气馁地蹲在方霞家门口,满脑子都是她,这时她家隔壁的一位老奶奶对我喊了一声,“后生,你找谁呀?”

我听了,立刻跑到老奶奶面前,回答说我找方霞,她笑了笑,用枯瘦的手指着远处的山,说道,“她一家在山那边收膏粱呢!”

爬过一座小山,我看到了一大片开阔的高粱地,每片地里都有几个人,他们面朝黑土背朝天,在辛勤地劳作。

我虽然也是乡下出来的孩子,但却没有下地劳作过,看着眼前的景象,我有些震撼。

我一边走,一边问,终于在一片高粱地里看到了方霞,她穿着白色的衬衫,和她的父母在地里收割高粱,远远望去,是那么的朴实,又是那么的耀眼。

我站在高高隆起的土坡上,山风吹着我浸满汗水的衣服,也吹着我几天没洗脏兮兮的脸,我对着不远处低着头收膏粱的方霞大喊了一句,“方霞,我是你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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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浮生伴你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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