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开幕日
童安镇地处城乡结合部,且紧挨着816国道,交通十分便利,因此周边开了不少机械厂。
而往往有机械厂的地方,一般又会设计轻工厂,服装厂,纺织厂,这是因为机械厂基本只招男工,这些轻工厂则就专招女工。
务农的收益自然远比不上进厂打工,故此童安镇的男男女女都相继进厂做工,镇里种植少了,那养猪的也就少了。
从而又导致了原先吃香的杀猪匠这个职业在童安镇走向了没落。
不少杀猪匠也被迫改行,纷纷进厂打工。
唯独镇上的余老汉还在坚持着这门手艺,因为仅剩他一人,倒也还能混个基本温饱。
这天他又接了一单,在主人家酒足饭饱后才骑着那辆三八大杠的自行车,沿着816国道,朝家的方向骑去。
月光下,余老汉哼着小曲,时不时还打个嗝,看起来很是滋润。
突然,自行车前轮不知道压到了什么,向一边滑去,猝不及防,哐当一声,连带着自行车,余老汉摔了下去。
“哎哟!”
这一跤摔得可不轻,余老汉一只手撑着腰,一只手摁在自行车上,艰难的起身。
“这也没下雨啊,怎么有一滩水,哎呀妈,这四周也没有水沟啊!一定是那些开车的司机到处乱排废水,天杀的。”
这条路余老汉经常走,可从未发生过这种事,气的是一肚子的火,扭了扭腰,正弯身去扶车子。
突然,一股血腥味撞进了他的鼻腔内。
地上这滩难道不是水?而是血?
余老汉开回推动车子,前车车轮开回在那滩不只是水,还是血的那块地滚动,结果发现十分粘稠。
余老汉用力将车头提起来,轮子离地,拉出的粘稠更长了,这……这还真是血啊!
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余老汉拿出踹在屁股兜里的手电筒,打开一看。
那滩在月光下黑的反光的一大滩东西,赫然是深红色的啊!真特娘的是血。
余老汉不仅杀猪,为了能接到更多的活,鸡鸭他也杀,由于收费便宜,还真有不少妇人叫他去杀。
故此,根据他的职业来判断,这似乎不像是家禽的血,而且鸡鸭的血量没这么多。
猪血倒是有这个量,问题是猪血他是见得最多的,更不可能是猪血。
国道边,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不少,这不会是人血吧?
想到这儿,余老汉心头一紧。
他拿着手电筒,身前身后照了照,前后没有人家,只有一条马路向黑暗的两头无限延伸。
此情此景,偏是还刮来一阵风。
余老汉倒吸一口凉气,骑上自行车正准备要走。
结果又让他发现这血是从旁边地势较高的位置成数条很细的线路,歪歪扭扭汇聚于此的。
此刻,还在缓缓的继续往下流。
他怕啊!
可他又真是好奇啊!
余老汉用力吞了口唾沫,将车子撑好,拿着手电筒搓手搓脚的顺着这些细流往前摸索。
走了仅仅不到十步的距离,就被一堵围墙给挡住了,围墙的那边是正在建设的工厂,因为刚刚动工不久,晚上并没有人在里面值班,里面也是黑灯瞎火的,只能看到一些工程车停在树底下。
余老汉收回视线,继续寻找血流来源,结果在围墙下看到一个微微隆起的小土堆,农村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个土堆是新堆不久的,连周围被挖上来的稻草都还是新新鲜鲜的。
余老汉盯着那个新土堆看了好久,他想将其挖开,看看里面埋着的到底是什么。
可他又害怕,总感觉周围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他甚至都不敢再回头看,深怕一回头,突然出现一张极其恐怖的脸。
不知不觉,余老汉满头满脸全是汗,衣服也被浸透,就像是刚从水里被捞上来一样。
刹那之间,余老汉猛的回头,冲向自行车,骑上撒丫子就跑。
这一夜,余老汉煎熬的不行,一旁的老婆子总问他发生什么事了,余老汉只说可能遇见晦气事了,然后就不让她再多问,让她赶紧睡。
终于熬到了天亮,余老汉马上叫上邻居几个人,扛着锄头,单手骑车回到了昨夜那个令他心惊胆寒的摔跤地。
那滩血已经干涸了。
余老汉已顾不得路边那滩血,他带着几个人放下自行车,直接奔着那个小土堆而去。
不挖不知道,一挖下吓一跳。
刨开土堆,里面是一具血肉模糊的女尸,因为脸上有土,莫名的又多增添几分恐怖感。
余老汉庆幸昨晚没动手,要不然不吓死,半条命就没了。
在他们看来,这应该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很快交通部就来人了,一开始来的几个人也都认为是交通肇事逃逸。
那会儿,可不像现在这样,马路上到处都是摄像头,当时816国道一个摄像头都不存在,至于查超速,查酒驾什么的,那都是交通部设卡查的。
于是,交通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后,就准备寻找家属,将尸体交还给家属,让死者先入土为安。
至于能不能找出肇事逃逸者,那就看天意了,夜深人静的,基本悬。
而就在队员们准备动尸体的时候,带队的队长突然开口道:“好像不对啊,你们都先别动尸体。”
队员们诧异的看着他。
队长拖着腮帮,盯着尸体打量的好久,死者是被车撞死的这点是可以肯定的,但肇事者为什么要把她的衣服给脱光,通通盖在她身上呢?
还有,按照正常交通案来看,司机肇事后,第一反应是惊慌失措,上车就跑才对。
可这个家伙,不仅没有跑,反而停下来把尸体拖到不远处的地方就地掩埋,土坑虽然不大,但挖掘的时间至少也得要个十几二十分钟。
这么长时间,他难道就不怕有车辆经过?虽然夜间车辆少,但不代表没有,毕竟这是条国道。
即便这个司机常年在这条路上跑,笃定没有车,那也该担心附近村民经过才是。
由此可见,这个肇事者胆子非常大,或者说太不寻常,根本不符合一个交通肇事者的行为。
一个胆大到撞死人还脱其衣服,再挖坑掩埋尸体的人,无论如何都是可怕的。
而更可怕的是,这位队长担心……
想到这些,队长眉目紧锁道:“搞不好,这根本不是一起普通车祸这么简单,赶紧,通知警察局的人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