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年号

第九章 年号

“李贵嫔接口谕。”

李贵嫔瑟缩地跪在院内,太监黄卫扯着嗓子,

“陛下有令,李贵嫔教女无方,责令在宫中打更七日,以作惩戒,钦此——”

李贵嫔脑袋轰的一声,求道:“公公,能不能……”

黄卫换了个语气,扭身躲开李贵嫔的扒拉,为难道:“哎哟,这可是陛下口谕,奴也帮不了贵人啊。不过七日而已,贵人就忍忍吧。天是冷了些,带上手炉。”

言毕,好似躲瘟神似的,脚底抹油跑了。

……

周婧捏着笔,一手翻开《女德》。

这还是她第一次正儿八经看这玩意儿,前世,她可是直接把《女德》给撕了,转头拿起《孙子兵法》细细研读。

打开《女德》第一页,便看到赫然写着天嘉一年版本。

周婧手上一顿,问正在磨墨的琉月:“琉月,今年是何年。”

这个问题她一直想问了,只是盘亘在心中,不好开口,再加上要处理画情的事,兰雪的事,便一直压在心里。

淑华虽然消息灵通,但看得出来是个嘴上没有门把子的,问她的话,不定要怎么传出去。

琉月果然露出惊讶的神色:“回小主子,今年是天嘉二十年……”

年号果然不对了,她前世死的时候是明佑三十年,祁清帝还在位时期。

“咳,”周婧沾了沾墨汁,“琉月,我是前几日病了,发了烧,脑子里有些事情记不太清了……如今,我……父皇,他是祁清帝的……”

琉月更是惊异:“祁清帝?小主子,这可是先先先皇了,得有……五十年前了。”

五十……年!

周婧眯了眯眸子,喜忧参半。

喜的是,大祁没亡!忧的是,自己来到了五十年后,也不知道大祁与北周怎么样了,燕域十州有没有收复?但这些问题她不再开口问,再说问一个小小的深宫侍女,怕也问不出来什么,后宫不得干政。

琉月关心地问:“小主子,要不要去找太医看一看?”

周婧摇头笑道:“无事,我身上并无大碍,若是我有什么记不起的,问你便是了。”

……

七日后,李贵嫔病倒了。

迎春将布帕浸在热水盆中,拿出来拧了拧,整齐叠好,给李贵嫔细细擦脸。

李贵嫔咳嗽几声,猛地一睁眼,看到是迎春,心下一怒,一巴掌打了下去。

迎春被打得发懵。

“你这个刁奴,若不是受了你的挑唆,我何必要去招惹那个小畜生?按照平时那样,温水煮青蛙便是了!兔子急了会咬人,狗急了跳墙!真想不到,这小畜生办法还多得是,现在害惨了我的一双女儿,还让我成这样子,受尽宫中之人耻笑……都怪你!”

“啪!”

又一个巴掌下去。

迎春脸上一片火辣,心里更是蹿火。

“刁奴,滚出去,换红纱进来伺候!”

迎春咬了咬牙,一丢布帕,跨门槛出了去,踢了站在门口的红纱一脚。

“贱蹄子,主子叫你进去。”

红纱敢怒不敢言,扭头走了进去。

迎春拐回了下人们住的院子,立在一棵枯树下,眼泪流了下来。

忽而,肩膀上放上了一只男人的手。

“心肝,怎么哭成这副模样?”罗祥捏了捏迎春的脸蛋,发现那两只红红的巴掌印,笑道,“啧,怎么回事?”

“你说怎么回事?”迎春一肚子火,“还不是那个蠢妇打的!”

说了不过两句话,罗祥便动手动脚起来,迎春一手拍开:“假太监,光天化日,你做什么呢?不要命了?”

罗祥嘿嘿笑道:“心肝,别急嘛。蠢妇是手贱,可咱们现在的仇人是那小畜生啊。就这件事儿我琢磨着,咱们俩太低估那个小畜生了。我找画情问过了,小畜生几日前都快要病死了,结果大半夜突然回魂过来,第二日便醒了,醒过来之后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有心眼子得多,邪门得很。咱们俩这次的计谋有漏洞,对付这样的小畜生可不是栽了跟头么?”

迎春抚了抚了鬓发:“是,小畜生开窍了,长了心眼,手段更是狠辣,邪了门了,像是被夺舍似的……那你说,怎么做?我真恨不得扒了她的皮!有她在,咱们的好日子就没了!”

罗祥扫了一圈四周,在迎春耳边低语:“我是这么想的,咱们把她的容貌毁了,再拉出宫外去,卖给那些勾栏瓦舍,还能赚一票子。她不是有武功么?我认识个身手不错的兄弟,是御前带刀护卫里的人,说是愿意帮咱们。咱们找准了时机下手便是了。这次保证万无一失。”

迎春听罢,微微出了冷汗,此计,是真想让周婧死!她道:“可这宫里突然没有个帝姬,不好交代吧?”

罗祥笑道:“怎么不好呢,正好前儿马庐阳得罪了我,我便告他与小畜生私通,小畜生怀了孕,自知羞愧,便偷偷溜出宫去了,一箭双雕,你看成不成?”

迎春看到罗祥眼底的冰,这个男人,狠毒起来比她还要厉害!

罗祥捏了捏迎春的腰:“怎么样?”

迎春脸色微变:“……这样会不会太……她毕竟是个帝姬,皇上的亲骨肉……”

罗祥却笑道:“帝姬?没有宠,她算个屁!皇上这么多个孩子呢,能上心的有几个?何况,苏妃这孩子本就有些不干净,否则皇上也不会不闻不问……就按我说的去做,你不想解恨了?”

迎春犹豫了会儿,点了点头。

ps.求推荐,求月票,求收藏。

------题外话------

抱歉各位,消失了几天,我是去修改大纲了。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重生之辣手金枝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重生之辣手金枝
上一章下一章

第九章 年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