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雪
放假的头一天,就又下雪了。雪再大,也埋不住大家的心思。
路鹏程在家里看着飘扬的雪花发呆。他记得自己本决定在今年初雪的时候,跟罗纹告白。
他喜欢罗纹,自己是第一个知道的,他希望罗纹是第二个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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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鹏程记得这年夏天,阳光很大,开学的时候,同学们都有家人陪着,只有他自己拎了个包,抱着一床卷好的铺盖。
人群中同样的她,显得如此突出。在眼光的照射下,淌着大颗的汗珠,眼睛里闪烁着像汗珠一样的光芒。她也自己抱着一卷铺盖,背着一个大大的后背包。
可能是身上的衣服特别简单、朴素,愈发显得她的小脸格外干净、美好。没有华丽的装饰,没有一眼就能吸引人的地方。
她越是平平,易淹没在人群里,越是显露在他的心中。
她像一朵被尘土掩盖住的玫瑰,不是所有人都能吹去浮沉,发现她的美。
路鹏程抱着自己的铺盖,追随她的脚步,像是一个来送人的哥哥,径直朝女生宿舍方向走去。
她穿着一双凉鞋,走路的时候,可能因为脚上出了汗,脚一滑,整个右脚的所有脚趾,都从凉鞋的前边挤出来了,十分滑稽。
她没有手去扶鞋,只好用右脚鞋子的后跟部,磕向左脚的鞋子,磕两下,右脚稍微松动了,脚趾又像小鱼一样,向后游游,游回原处。
她把右脚抬起来,左右看看,幸好鞋子没坏,她露出满足的微笑,继续抱着自己的行李,走进了女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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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鹏程记得新班开学的第一天,她走进班里的那一刻。还是那身衣服,还是那双鞋,所以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班里有风姿绰约、螓首蛾眉的,有锦罗玉衣、光鲜亮丽的,有成绩斐然,独占鳌头的,有阔步高谈,哗众取宠的……路鹏程独喜欢罗纹这样不为人知、普普通通的。其实他自己不也是,存在于别人光环下的黑暗中。
罗纹每每嬉笑打闹都是跟汤莎莎她们一起,是她们带给她快乐,所以魏小林看不惯她们宿舍的人时,路鹏程会站出来守护她们,只是为了守护罗纹的笑。除了那些璀璨夺目、出类拔萃的人,像罗纹这样平凡的人,也应该得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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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老班叫罗纹去办公室那一个晚上,路鹏程是第一个被叫过去的。无非是苦口婆心地说几句让他注意学习,为自己打算打算的话。接着叫过去的,也是班里像他这样的典型的人物。只是路鹏程不明白,为什么罗纹被叫了过去。
于是罗纹去办公室的时候,路鹏程借口上厕所,也跟了出去,远远地听着。他不知道办公室里发生了什么,为了什么,但明显听见了班主任的疾声厉色。即便对他这样的人物,班主任刚才也没有发脾气动火,只是像聊天一样,随便说几句,仿佛醉翁之意不在酒,罗纹才是重头菜,叫他们去只是走个过场,做个铺垫。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看见罗纹从办公室出来了。罗纹没有看见在黑暗中守护的他,他却看见他守护的笑容不见了。罗纹没有直接进班,她哭了,躲在厕所前边黑暗的地方哭了。
有时候,黑暗真的很好,可以掩饰所有人们不想为人看见的一面。
他想走过去,但她既然走进黑暗,就是不想别人知道,他也不应该去打扰。
不是所有人的伤口,都愿意拿出来供大家参观,她要的或许只是默默舔舐。一如他一样。
他又有什么能拿来给人慰藉,自己又好到哪去,无非是有一个有钱无爱的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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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有对着镜子练习,怎么样的笑,才会让你跌进我的怀抱。
一直到你发传单的那天,大街上的偶遇,终于让我那么近的,对你施展了一次我一直想向你展现的魅力。
只是我一直不知道带耳钉好,还是不带耳钉好。但有人说男生左边打耳洞,是展示男性魅力的一种表现,属于黑夜里滋生蔓延的东西。你我都一样,生活在黑夜里,那里不仅有你,还有我。
在ktv的时候,我本应守护你,可连我自己都惊呆了。你好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罗纹。
在我眼里,你一直是邻家小妹。
我睡觉前都会幻想着,早日长大,和你成立一个平凡的小家。有个小院子,让你种满花果蔬菜。我会在外边工作,看到的我们的家,清新自然,一如你素日的模样。
可没想到,你脱去罩在外边的大衣,里边穿的像一个撞钟舞女。这究竟是你的另一面,还是卸下包装,真正的你。不是我喜欢的那个样子,不是我喜欢的你。
或许我喜欢的不是你,只是自己的一种幻想。我们爱上的不是对方这个人,我们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而已。
我不能做什么,只能像一个旁观者,像一个东道主。
直到后来,我又看见你的笑,看见你罩上的大外套。我知道我还不能就此罢休,你一定也有你的诸多不能自已。如果里边的衣服时你,为什么还要穿上遮挡的大衣。
你有不得已的奇装异服,我有故意的奇特装扮。我脚上的黑白无常,就是陪伴你的最好献礼。或许你能看出来,其实我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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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于又恢复往常的生活,我又能看着你笑,看着你打闹。尤其是剪短头发的顾心悦更开朗地陪在你身边,我感觉你的日子又热闹了许多。虽然,你看不见我在看着你。
我已经决定,今年初雪那天,我向你表白。虽然我不想打破现在的宁静,但总有更进一步的一天。
我得让你知道,我胸膛左边的地方,有你。
我话不往那说,你便不往那想。那我们就永远只能是,这样。
我一直等,一直盼。直到那天晚上,宿舍都已经熄灯了,我也像往常一样,伴着杨辉的鼾声,昏昏入睡。
突然听见谁的声音,“下雪了,下雪了!”
整个宿舍又随着飘舞的雪花,苏醒了过来。我看见窗外暖黄的的灯光下,有飞舞的雪花,幻想我为你呵气暖手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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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雪天,最适合表白,说说你们的女神吧。”宋小磊躺在床上说道。他最适合提这个话题了,现在宿舍就他一个有女朋友,大家都知道。不论谁爆点料,他都不吃亏。不过他也不需要,不过是应景感慨罢了。
“顾心悦。本来觉得拒绝我后,我就不喜欢了。又觉得剪短头发以后,我就不喜欢了。现在我也不知道我喜不喜欢。”张超掖了掖杯子,苦兮兮地说道。
“你喜欢!你好喜欢!欲罢不能!”全宿舍的人集体反应。
“我就喜欢打游戏,班里的女生都是母老虎,毫无兴趣。”杨辉说道。
“我怎么觉得你喜欢汤莎莎啊?”张超说道。
“有吗?哎,我有吗?我有吗?”杨辉笑嘻嘻地看向每一个人,仿佛很满意别人帮他点的鸳鸯谱。
“你有!你特别有!”全宿舍的人又集体反应。
“你们觉得谈恋爱,什么最重要?”任浩帅问道。
“门当户对最重要。否则一定不会有未来。”魏小林回答道。
“那你觉得谁跟你门当户对?”路鹏程看素日他眼里的这个假正经、闷骚货,也开始发表他的恋爱观了,禁不住问道。
“罗纹。”魏小林崩出来两个字。让路鹏程认识到他刚才问了一个,今天,或者说是今年最后悔的问题。
“罗纹?罗纹?罗纹!”宿舍的其他人连叫三声。仿佛喜欢罗纹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喜欢班花,喜欢那些出了尖、冒了头的,而不是这样一个小人物。
“为什么是罗纹,没看出来你喜欢罗纹?”路鹏程刚才脸上调侃的笑容,已经在黑暗中慢慢褪去了,其实他这话问得自己也没有底气,他敢保证,也没有人看出来他喜欢罗纹。
每天一副玩世不恭的脸,掩盖住他一颗最认真动情的心。
“我觉得罗纹还可以。”或许在魏小林看来,他只是喜欢了一个感觉和自己比较相配的人罢了。他不是不喜欢吃海参鲍鱼,只是自己只能买得起大白菜而已。
“什么叫还可以,喜欢一个人是喜欢是非她不可。”路鹏程又说了一句。他想提醒魏小林,其实说不定魏小林内心并不喜欢罗纹。
魏小林的这种的行为,叫典型的占着茅坑不拉屎。一旦同宿舍的人说了喜欢,路鹏程自己便不能再说喜欢了。
“如果罗纹的成绩再好一点,我也可以非她不可。”魏小林洋洋自得地说道,“或许我们好了之后,我再帮助她制定学习计划,慢慢补差。”明显在魏小林看来,罗纹还有点配不上他。
罗纹这朵花,能不能得到手,就看他想不想摘。
“好有责任心啊,这就想到给别人补习功课了。”宋小磊说道。他也欣慰,宿舍终于又有一个谈恋爱不耽误学习的正确份子了。
可能是魏小林的段子太震惊,大家调侃着,在初雪中,慢慢进入了梦乡。也忘了探听剩余人的八卦,比如这个还在望着雪花发呆的路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