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第六十二章

第62章 第六十二章

“我就不信他们能拦住我!”

沉闷的气氛中,忽然有一个高大的鞑靼汉子翻身上马,拍马就朝着火墙那边冲了过去。

他的马技十分高超,冲到近处时,一提缰绳,那匹马一声长嘶,猛然跃起,四蹄腾空,竟然借着这一提一跃之力,直接从火墙上方“飞”跃过去,踩着猛火油柜的柜体,直接就朝着后面的明军狠狠地撞了过去。

这大汉连人带马足有我四五百斤,加上从高处冲撞的力道,若是被他撞个正着,定然是筋断骨折横死当场的结果。

那些鞑靼人也跟着惊呼起来。

有的人希望他能够成功,已经暗暗地抓住了缰绳,准备跟着就冲出去。

明太子开出的条件,对有些人来说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只要投靠了大明,以后就可以不愁吃喝,不用再四处奔波寻找牧场,还能住上可以遮风挡雪的房子,不知比帐篷舒服多少。

可对于有些部族来说,就如同要将他们的羽翼折断,失去了自我保护的能力,以后就只能彻底成为别人的附庸。

尤其是那些平日纵横草原的勇士,更加无法忍受交出自己的战马和武器,他们从小就依靠这个活着,现在要他们放弃,几乎就等同于要放弃自己的生命。

所以这个叫阿尔罕的武士忍无可忍地冲了出去,哪怕下一刻战死,他也要跟自己的战马在一起。

当他越过第一排战车,看到后面不过区区三排明军士兵,甚至手里只拿了传说中的火铳,连大刀和盾牌都没拿的时候,他心中窃喜,或许这一次冲锋,就能冲过战阵,只要离开这里,进入草原,那就等于回到了他的地盘,明军绝对无法追上他。

就在他即将冲入明军阵营的那一刻,明军火铳手手里的火铳终于响了。

开枪的人并不对,直面他的士兵已经第一时间撤让闪避,并没有留在原地开枪。

而是侧翼的两个小队一共十人几乎同时开枪,子弹尽数打在了阿尔罕和他的战马身上。

血花顿时四溅开来,阿尔罕和战马同时痛呼一声,原本的冲锋之时戛然而止,连人带马,重重地一头栽倒在地。

阿尔罕当场断气,他的战马靠在他身上,抽搐了一会儿,慢慢在血泊中死去。

众人想过阿尔罕会死,但以为他会与明军厮杀,至少能博回几条命来,也算没白死。甚至有大胆的还想着侥幸若有机会,阿尔罕冲破明军阵营,他们就可以立即跟上,只要逃回草原,那就不用再理会明太子说什么。

可谁也没想到,他会死得如此……简单,如此干脆利落地,连一点点生机都没有。

甚至他抢到战马能跃过火墙,或许都是明军故意露出的破绽,就是在等着一个敢冒出头的人,来做杀鸡儆猴里的那只鸡。

杨慎连看都没看一眼阿尔罕,只是望着面前的这些头人们,依然笑得云淡风轻,不带一丝儿锋芒。

“诸位,考虑好了吗?”

“我们带的粮食并不多,若是诸位要在这里考虑上十天半个月的话,只怕会饿几天肚子。”

他说的轻描淡写,可脸上那表情,俨然写着:不同意就饿着吧!

众人看着这个顶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再看看一旁正带着几个亲卫已经拉开架子开始准备烤肉的明太子,不禁心有戚戚然,只觉得自己的肚子已经开始叽里咕噜地提出抗议,哪里还有心思继续扛下去。

扛着,就得饿着,如果饿到最后还得答应,那又何必硬扛着这几天跟自己过不去呢?

能在草原大漠活下来的汉子,都是能屈能伸的主。

“好!我们达特扈尔部落愿意归附大明,成为太子殿下忠诚的下属。”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走了出来,向着朱厚照的方向行了一礼,朝杨慎说道:“你说的条件我都可以答应,但我希望,能留下我这一匹马。它是跟着我一起长大,与我亲如兄弟,如今已有十五岁,活不了几年了,我不想它再上战场,也不想它就这么离开。等它跟我一起回去后,我会好好安葬它的。”

杨慎犹豫了一下,去请示了一番朱厚照,最后回来时,答应了他的要求,并且允许其他部落的头人也可以带一匹老马回去,但必须是经过明军检验,马龄在十岁以上的。

待他们都交出了长刀和战马,杨慎也同意他们保留一把匕首,毕竟在不少鞑靼部族中,还是要靠匕首来宰杀猎物和分切食物,若是连这个都收缴了,那真是连人家吃饭的家伙都不留了。

哪怕先前有再多犹豫和不甘,真正交出战马和武器后,大家也就老实了。

老老实实地向明太子行礼,听他训示过后,便带着明军的各个分队前往自己的部落所在地。

这时候的他们,感觉是无比的憋屈,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连达延汗那样的人物,都已经兵败身死,他们这些小部落的头人,若是不归附大明,还能如何?

等着被灭族吗?

没过多久,他们就为自己当初的“英明”决策,感到了欣喜和骄傲。

无他,唯利益耳。

他们从不知道,原来大明有种神奇的灰土叫“水泥”,靠着这种东西,能够很快盖起坚固的房屋,铺设平整的道路,那一天天延长的道路,很快就延伸到了他们看不到的地方。

接下来,就是顺着这些道路前来部落的大明商人。

他们带来了各种花色的布匹,从最便宜的棉布到昂贵的丝绸蜀锦,从精美的瓷器到耐用的铜锅,还有许多精盐和茶叶、酱料等等,吃穿用应有尽有,价格跟他们赶着牛羊到边城互市交易的价格相差无几,可人家这是送货上门,还不用他们担心会在路上被劫或丢失。

这价格,简直良心的不能再良心。

于是他们拿出最好的皮毛和牛羊进行交易,打听他们下一次过来的时间,生怕这次准备的不够充分,又错过了下次的交易。

结果一问才知道,这些商人还带了不少农户过来,他们不光是来买卖物品,这些农户还要在附近开垦农田,部落的人顿时就炸了锅,连忙去找了头人。

等头人去找了明军的负责人后,才知道这些农夫带来的并不是一般的种子,而是一种叫番薯的作物,还有一些特殊的紫花苜蓿草种。

这都是太子殿下命人培育出来,最适合他们这边的粮食作物和草种。

这种紫花苜蓿繁殖十分快,割了一茬还能再长一茬,春夏草木茂盛的时候,甚至可以多割一些下来,牛羊吃不完的就做成青储饲料,这样就不必担心它们过冬的食物。

而那种番薯不但产量高,番薯和番薯叶也都可以喂羊喂牛,成熟的番薯冬天既可以自己吃,也可以作为饲料,甚至还可以做出一种叫粉条的食物来。

这些东西大明的商人都带的有,还热情地做成食物给他们试吃。

那种香甜软糯的口感,一入口,就彻底征服了草原上的牧民。

草原上不产糖,只有在蜂蜜中才能尝到甜味。可无论是草原还是戈壁大漠,蜂巢的存在比狼群还稀罕。

而甜味,是最能带给人幸福感的味道。

有了这种香甜的食物,他们就不用担心冬天没有粮食,只能忍痛杀死尚未长大的小羊充饥。只要能过了一个冬天,这些小羊长大后,就能带来更多的收益,换到更多的番薯。

吃过番薯和甜味的牧民,已经发自内心地接受了这些大明农夫和他们共处一地的事实。

商人们会收购他们保留的皮毛,卖给他们各种生活用品,可这些农夫才是带给他们食物的人,他们不会种地,就算有了种子也没法像大明的农夫一样精心地照料田地,让一亩地里能够长出那么多的番薯。

在第二次番薯收获之后,新一批的商人,又带来了一些文人,大明的官兵管他们叫老师,说是要在草原部族的驻地开办社学,免费教所有人的孩子读书认字。

在鞑靼贵族中都没有多少读书认字的人,但也不妨碍普通人对读书的向往。

因为上次番薯成熟的时候,有大明的商人在镇子里开了第一家酒楼,开始有说书先生在这里讲书,几乎吸引了部落里所有的男女老幼都跑来听说书。

若是能够认字的话,那他们也有机会自己读书,去见识一下部族以外的世界。

“很多人总以为,让老百姓什么都不懂,只能一辈子听从上位者的命令,才是最好的治民之道。”

朱厚照跟杨慎说起办学之事时,颇有感慨地说道:“其实,这只不过是愚民之道。”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用修,你以为,这句话当如何解释。”

杨慎想了想,说道:“以前曾有人解释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百姓可以指挥着他们去做事,而不用让他们获取更多的知识。所以在隋唐以前,只有世家子弟才有读书的资格,九品中正制,基本上没有寒门子弟晋升的机会。故而有铁打的世家,流水的皇朝之说。”

朱厚照笑了笑,“那是别人的解释,你的呢?”

杨慎道:“微臣以为,圣人此言,实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就是说,百姓有能力做到的事,就让他们自由地发挥去做;他们做不到的事,就要教给他们知识,让他们懂得更多,才能做得更好。”

“正如太子殿下如今在军工厂和将作监定下的规矩,让匠户们可以发挥所长,只要能做得好的,都能得到相应的奖励和报酬。而那些想要学习技术的人,也可以选择合适的技术去学习,正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学习了新的知识和技术,我们才能做出这些神兵利器来,一战击溃达延汗的大军。”

“恭喜太子殿下,知识这件宝物,必能开万世之太平,现大明之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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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顽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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