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番外 半面天仙

第七十二章 番外 半面天仙

永平四年殿试,探花郎顾彬最引人注目,不仅是因为他一表人才,相貌堂堂,更关键的是,他是真正的寒门士子。

殿试一甲中,状元是礼部尚书的长子,榜眼是着名的江南才子,早在高中之前,他们的才名就已经传遍了全国上下。这两人家学渊博,家族倾注在他们身上的心血不知几许,得以金榜题名都在大家的意料之中。这更衬出顾彬高中探花是多么让人惊异。

顾彬是何许人也?在他被皇帝钦点为探花之前,谁也不知道这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他来自蛮荒的西南部!

西南之地多瘴气,在中原地区的人们的眼里,那儿的人都属于没开化的野蛮人,甚至连官话也不会说。怎么会出了个这等才华横溢,彬彬有礼的探花郎?

当朝皇帝有很多个是哥儿的弟弟,但他最宠爱的是和他一个爹么的周敬宜,封号瑞宜公子。

这瑞宜公子呀,因为深的圣宠,从不把哥儿家的规矩放在眼里,有些小刁蛮!殿试后的宴游活动他偷偷去看了,这一看可不得了,周朝最受皇帝疼爱的瑞宜公子周敬宜一眼相中翩翩探花郎,回去后立马求自己的皇帝哥哥给自己赐婚。

周敬棠也很欣赏顾彬,想把他培养成自己的纯臣,于是就答应了自家弟弟的这个请求。

金碧辉煌的金銮殿里,九五之尊坐在九阶上的龙椅上。待状元、榜眼都谢过皇恩后退到文官行列之中,顾彬满心期待着皇帝给自己授官。

“探花郎顾彬何在?”

“在!”

顾彬恭恭敬敬地出列,躬身作揖,行云流水的动作虽没有什么贵族气息,但也让人挑不出半点错来。

周敬棠看了顾彬这一番动作,心中更是满意,然后按照惯例给顾彬授了官。

顾彬朗声谢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声音里有掩不住的喜意。

待顾彬站直,周敬棠非常自信地问:“爱卿德才兼备,朕甚欣喜,朕欲将瑞宜公子许配给你,爱卿意下如何?”

顾彬先是脸色急变,心中大惊,然后立马定了定神,克制住心里的惶恐,沉声道:“瑞宜公子金枝玉叶,岂是顾彬这等卑鄙之人可配,望陛下收回成命!”

周敬棠脸有点儿黑了,在他看来,自己弟弟那可是多少汉子都想娶的哥儿,先不说敬宜倾国倾城的外貌,单说他是自己宠爱的弟弟这一点,只要自己愿意指婚,任哪个汉子不是欣喜若狂地谢恩,这个顾彬竟然不愿娶?

“你,不愿意?”

“请陛下,收回成命!”顾彬斩钉截铁地重复,表示着自己的拒绝。

“大胆!”周敬棠一声怒吼,顾彬噗通一声,重重地跪在地上。

“给我个理由。”皇帝没说后半句,但顾彬知道天子的意思。的确,皇帝把他疼爱的弟弟嫁给自己,自己却拒绝,在谁看来都十分不知好歹。但顾彬绝不会答应,就算被处死,他也不会背叛自己的承诺。

“陛下,微臣已有意中人,只愿与他相伴一生,不可能再爱上任何人,臣不愿委屈高贵的瑞宜公子,希望陛下成全。况且威臣的确出身卑贱,怎能配得上瑞宜公子。”

“哼!是我想差了,你的确配不上我的瑞宜,你也不用留任京城了,就去西南做官吧!”

周敬棠不是个暴君,臣下有自己的意愿,他也不愿强人所难,笑话,这个顾彬不识抬举,还会其他更好的汉子,他的弟弟会愁嫁吗?

况且,顾彬的身份意义重大,一个高中探花的寒门士子,代表了皇帝一视同仁,鼓励上进的态度,这对补充周朝的寒门官员,打击世家势力是极其有力的,故而周敬棠也没打算怎么样顾彬,不过小惩大诫一番,毕竟皇室的颜面是谁都可以拂的吗?另外,这个顾彬为了一个不怎么样的乡村哥儿放弃自家千般万般好的弟弟,还不准自己这个作哥哥的教训一下?

本来前途似锦的探花郎一下子就失去了圣恩,被毫不留情地外放,甚至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到京城,一众大臣们都很惋惜,特别是顾彬的座师,简直要怄死。他是顾彬的主考官,顾彬是在他的监考下考中进士的,已经自然而然地被归到他那一脉官员中,有这个寒门探花郎的招牌在,以后的寒门士子多多少少都要和他亲近几分,这几年,皇帝越发重视寒门士子,可想而知,几年后,朝堂上要多出不少手握重权的寒门官员。这一下子,什么都泡汤了!叫他怎能不恼火。

但是顾彬却不这么觉得,能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做官他求之不得,虽然不是他出生的那个省,但是能近一些就好一些。

周敬宜简直不敢相信,竟然有人会拒绝成为他的驸马,想他堂堂一个瑞宜公子,要长相有长相,要地位有地位,这世上还有那个哥儿有他尊贵?这个顾彬竟然拒绝他,不行!他一定要问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周敬宜就马不停蹄地出宫去了堵截顾彬去了。

顾彬没有什么钱,也没来得及置办什么宅子,本来为了给夫子一个舒适的环境,他已经相看好一座合适的宅子了,不过现在已经没必要了,真是世事难料了。

顾彬已经拿到了官文,正在整理行李,不日就起程上任。他准备安顿好了,就想办法给村里找个教书先生,然后把自己的玉夫子接过来。

顾彬越想越美,正忙着呢,却有一位常服打扮但是一看就知道身手不凡的汉子来请:“顾大人,我家公子有请。”

自己还与哪个公子有瓜葛?顾彬一下子就意识到是瑞宜公子要求见面,感到有些头疼,但还是要去赴约。

周敬宜就在离顾彬住宿的客栈不远处的一个茶馆里等着。顾彬一推开门,就发现一个打扮的十分漂亮的哥儿倚在木褐色的窗沿上。

“瑞宜公子长安!”

“顾彬,我也不想和你废话,就是想问你,你为什么不愿娶我?你爱的那个哥儿有我漂亮吗?有我能给你的帮助多吗?”

周敬宜抬着下巴质问,然而顾彬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笑着问:“瑞宜公子想听我和夫子的故事吗!”

“夫子?”周敬宜反应了一会儿,差点儿没跳起来,他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夫子不都是汉子吗?你别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个汉子!”

“自然不是,夫子是个哥儿。”这公子的思维略微奇异呀,顾彬感到有些好笑。

“那也不对呀!你怎么能喜欢自己的夫子呢?”

“为何不可?瑞宜公子还想听吗?”

“听,为何不听,我到想知道是怎样的哥儿让你舍得拒绝我!”周敬宜无比自负地说,在他看来自己可是这天底下最好的哥儿了。周敬宜轻轻一抬手示意顾彬入座。

“瑞宜公子知道我是出身于西南吧!”

“嗯”

“我出生的那个村子很贫穷,穷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公子见过京城的土地吗?”

“那是自然,每年的春耕,我可都会跟着皇兄去的。”

“那就好。”顾彬给自己到了一杯茶,接着说“如果说京城的土地是一块一块的,一块一块绵延到天际,一望不到头,那么我们村的土地就是一刀一刀的,一刀一刀,就像是从大山的脊骨上片下来的。所以田地里种出来的东西根本就不够吃,更不要说每年还有数额不小的税额。”

听着顾彬的话,周敬宜同情顿起,从小就锦衣玉食的他根本无法想象吃不饱饭的日子。

顾彬感受到了周敬宜同情的视线,在心里撇嘴一笑,继续缓缓说:“故此,村里的每家每户都会去大山里找一些野物来补贴家用,遇见夫子那天,我才十四岁,正在山上打猎。”

“你还会打猎呢,我还以为你们这些读书人都只会读书呢!”

顾彬没有回答他,这时顾彬已经陷入了回忆里。

“我在一棵树下发现了夫子,他穿着简朴的麻衣,头发披散着,身上有很多血痕,有些地方还在渗血,夫子侧趴着,暴露在空气中的脸上有好几道狰狞的伤疤,看不清模样。”

“嘶――”

“我赶紧跑过去,把夫子扶起,当夫子的另一半脸展现在我面前时,我仿佛失去了语言,夫子很漂亮,微蹙着眉,闭着眼,薄薄的唇没有血色,肤色很白,清冷得好像十五晚上山间的月光。”

“真那么漂亮!可惜毁容了!”周敬宜叹息道。

“嗯”顾彬目光悠远,“后来我才知道,夫子脸上的伤是他自己拿簪子划的,在晕倒在我们村子里之前,他吃了太多苦,从那时我就知道,我不可能再如此心疼哪个哥儿,我想尽我的全力,让夫子的以后都没有苦难!”

顾彬喝了一口茶又继续说:“那天,我急忙忙地背着夫子下山,把他交给村里会医术的阿么,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路上,我背上的重量。”

周敬宜也仿佛听得入迷了,没再插话。

“夫子养了好几天才醒过来,又养了好久才恢复健康,他恢复健康后,就想着帮着做一些事,不愿意吃白食。我们全村人都很喜欢他。我之前说过,我们村的人会用一些野物去集市上换钱,但是因为不识字,经常被一些奸商坑害,往往辛辛苦苦地工作,却换不回等价的银钱。夫子知道了这个事,就自荐做我们村的夫子,教村里的小孩子识字,也教大人们一些浅显的知识。他也不收钱,只是要我们用一些能裹腹的东西充当束修。实在给不起的,他就不收。”

“你们那边一个夫子都没有?”周敬宜忍不住问。

“没有,我们县里都没几个秀才,怎么可能会有夫子。”

“夫子在我们村落脚后,我们村的情况就好多了,首先,有好几个资质好的孩子考中了童生和秀才,我们村也因此得到了很多官府的扶持。其次,再也没有出现买卖东西时被坑的情况了。另外夫子教会了村里的哥儿们很多繁华地区的技术,像漂亮绣花什么的,村里的人就有多一笔的收入。其实这些都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夫子给我们带来了希望。所以村里的所有人都很尊敬夫子,所有人都叫他夫子,不分老少。大家都说他想天仙一样善良。”

像是回忆起什么好事,顾彬眼里笑意满满,“我从第一眼看见他,就十分喜欢他,所以就天天抽时间跟他一起学习,顾彬这个名字也是夫子起的,我是孤儿,没爹没爹么没名字,是里长从路边抱回来的。”

“啊!”周敬宜更同情了。

“这也有好处,夫子特别照顾我,后来我甚至在夫子家吃饭,村里的孩子没一个不嫉妒我的,每天我都要为这事跟很多孩子打架,然后夫子就会帮我上药!我还得说是打猎时摔的。我们在夫子面前都乖得很,但夫子不在,该打的还的打!”

“我天资很好,一点就通,夫子越来越喜欢我亲近我,后来更是蒙生了让我去考科举的想法。夫子的话我从来不会反驳,所以就这样达成了协议。在一次一次的教学中,他告诉了我很多外面的事,他让我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高山,让我知道还有四书五经和仁义礼智。他很是惜才,想让我走出我们的小村子,他总是说我不该埋没在一个小山村里。后来我就喜欢上了他。”

“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我就告诉他我喜欢他,我想娶他,但是他不答应,他说我不该喜欢他,他是我的夫子,我不该和他结婚被拴在大山里,我该去外面,去考科举,然后造福村里纯朴的村民。”

“你的夫子真是好!”周敬宜好像明白顾彬为什么那么爱那个自己素未蒙面的哥儿了,心中有点酸涩。

“我知道夫子是喜欢我的,因为他在我面前总是有意地遮掩他脸上的疤。所以我威胁他,如果他不答应我,我就不去科举!夫子果然慌了,他咬了咬牙说,让我去考,如果我见了外面的风景还愿意娶他的话,他就嫁!然后我说,一言为定!”

“夫子的学识并不很高,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只算是我的蒙师,为了能娶到他,我开始了一边考试一边求学的路。为了筹够第一笔盘缠,夫子为镇上的大户人家绣了很久的绣活,他熬红的眼睛,我曾亲吻过……”

“嘶――”周敬宜忍不住红了脸。

“在求学期间我拜了很多位老师,但在我心中,我的夫子永远只有一个!我爱的人也只有一个!我爱了他很多年,我等了他很多年,公子明白吗?”

顾彬目光灼灼地盯着周敬宜,将周敬宜盯得心里发虚,他好像因为自己的任性,一个不小心就造成了一个悲剧。

“我知道了,我,我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吗?祝你和你的夫子百年好合!”

周敬宜起身就走,他的仆侍赶紧跟着。

“瑞宜公子!”

“嗯?”周敬宜扶着门没回头。

“你知道状元郎爱慕你很久了吗?”

“怎,怎么会,他不是喜欢……”周敬宜像是想起了什么,迅速推门而出,一溜烟跑了。顾彬坐在桌前笑而不语。

很多很多年后,有一篇由一个廉政清官写的带着点奇异色彩的赋流传了下来,据说是他老年所作。这篇赋文风奇特,一本正经中又有些调侃炫耀的意味,行文之中带着志异的感觉。写的就是他和他主君的故事。这位清官一直都是位小官,但他的事迹却颇受传扬,传扬最广的是他和他主君的爱情故事,他本人爱民如子,他的主君乐善好施,他治理之地的百姓都很爱戴他和他的主君。

这篇赋叫《半面天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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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归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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