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吃小女娃

第1章 吃小女娃

芮伊人的藏书《酒狗》中有着这样一段文字,写得极尽荒诞诡异,古来看过的人有无数,无一不是拍案叫绝,啧啧称奇。

这《酒狗》原本叫做《酒家》,是天火一元年间的一个专管酿酒的古人编撰的一部写酒的野史,据说自从收录了这个故事,震惊于世,就改编为《酒狗》,而后传唱后世的《酒狗》便变成了一部一半写如何酿酒品酒,一半写怪事异谈的小说。

小说读起来朗朗上口,编写的作者独具匠心,几乎全部的文体故事都是以近代文言文书写,几近白话文,作者呕心沥血,表意的同时十分押韵,自出版以来广受读者喜爱。

文中前半部分太过无聊,严肃呆板,与后文的玄奇篇章大相径庭,一书读完,大有反转迷离,通彻恍然之感。

接下来便说这个故事,下文完全按照《酒狗》后半部分开场所写。

“吾,昨夜多喝二两酒,沿着蛙道往家走。半路杀出一条狗,问吾酒还有没有,吾言美酒掺猪油,狗喝来极易上头,它言快点吾难受,吾言慢点往回走。和宫大哥写诗要吾大声诵,吾言吾不识字读来屁不通。大哥酒醒不让带条狗,狗站起来打他手,大哥吓得板凳溜。

大狗进窖抱坛走,吾问狗哥有钱否,它言三年换你酒,吾言三年有什用,要来万贯财来功名颂,狗哥一笑踢吾屁,使吾连夜往南走,走来一夜腿废刺沾裤,走来一夜山崩水决地动动。

吾也哭妻母老小未随我,野尸横地不见首来不见手。三年狗哥来讨酒,询吾要妻要酒要来万贯财来功名颂?吾哭三年死妻亡母心痛痛,狗哥召来四五竹筒使吾执刀劈其中,老母妻儿出其中,见吾安来搂我眼啼哭,吾念狗哥恩重回望头,狗哥早已直走,抗酒远去冲吾嘴勾勾。”

“蛙道”通常指靠近荷塘,能听见青蛙鸣叫的道路。

文中有不少远古时的代名词,比方“美酒掺猪油”就是说酒的酿造过程简陋,酒不纯净但是后劲儿很大,这里做些解释。

这篇成名之说极其荒诞,即使情节畅通,可信度仍然不高,但令人细思极恐的是,与这故事极其相近的故事,曾经发生在离木域。

离木域位于洹休岭,也就是抚蜩郡西南的一块小平原,平原之小,堪堪容纳百万人。平原中有一座小城,小城中居住着一位诗人,后来的文献没有证据表明他就是《酒狗》的作者。由于年代太过久远,他余留下的事迹只有一篇简短的野史,因为编撰的古人使用的是古体,这里略做翻译。

野史名为《烂人传》。

这位诗人名叫淮来东,从小热衷写诗,年仅几岁就能赋诗作文,但写出来的东西狗屁不通,长大花大价钱出版后压根儿没人看。

他砸光了所有家底,依旧没人赏识他,他觉得知音难觅,生活无望。后来为了躲避债务,隐居深山,叫枯老,称自己是个文盲,不认字。

这件事给他打击不小,浑浑噩噩,总是离诗歌创作远远的,老老实实干农活,黄瓜丝瓜土鸡拿到村市卖,自给自足,倒像个世外高人。

一次他喝醉后,用手在桌子上写下一首小诗,恰好被收盘子的姑娘看见,她深深迷恋上了这位隐居的才华横溢诗人,便向他告白,淮来东单身几十年,早已饥渴难耐,她成了他的妻子,一年间生下了个女儿。

妻子很贤惠,女儿乖巧懂事,一年,丈母娘家发大水,搬过来跟他一起住,也没有任何怨言。如此平静过了十多年,

他染上了个坏毛病——喝酒。喝酒事小,但喝多了就可能出事儿。

一日晚间,他便喝醉了酒,迷迷糊糊遇见了条狗向他讨酒喝,淮来东没有拒绝,狗为了垫付酒钱,答应实现他一个愿望,他问自己多久死,狗说今天晚上,淮来东不想死,狗指引他路线,当天晚上,离木域发生大地震,位移了二十来里地,死了无数人。

后来的故事不知道他去了哪,也不知道那条狗是否真的有“点竹为人”的能力。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还活着。

二者相交,奇妙的巧合,离奇的故事,都与《酒狗》相重和,不可置信。

后人改编了这本《烂人传》,收录进了《酒狗》,成为论证“酒狗”存在的真实事例。

竹叶飘落,新笋散发出微香,芮伊人傍坐在竹竿子上,困意绵绵

芮伊人:“怎么又乱翻我书,收拾很麻烦的。”

天守合上了书

“你喜欢看这类离奇古怪的小说,学到什么吗?”

芮伊人:“当然解闷……哎,你说,那个马家大神会答应我们的请求吗?”

天守:“不答应,就除掉她,依我看,她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如果再考虑皇家二少爷的要求,呵呵,正好少一桩麻烦事。”

苪伊人一脸崇拜:“哇,你用计之道越来越成熟了啊。”

天守:“呵,再怎么成熟,还不是犹如丧家之犬般。”

苪伊人撇了撇嘴:“别这么想嘛。”

天守没有回话,他面前有块石头,圆圆的,很光滑,他无聊,翻转了过来,几只蚯蚓扭曲着身体,钻进了地下。天守放下石头,目视前方

“就像这泥中蚓一样,被人掀了房子,也只能逃入地下,卑微无助。等着我,我迟早会杀回来……”

太阳被白云遮掩了些,天守叫醒芮伊人,提上行李,上马出发了。

二十一年前

值天火历二公十纪七百零一年十五月五十六日。

那是个雨夜,天边划过极其耀眼的红光。

法璞四域最高的山座遭遇陨石,陨石砸碎大半座山,碎石砸下,伴随着陨石直向山脚下的舞城。

舞城是为法璞四域中最大的城市,城中人口达到惊人的百万,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众多,如果被这陨石砸下,半个舞城将不复存在。那一夜,数千道流光冲向疾速下坠的山石,抵挡住了部分,但无济于事,陨石与山石呼啸着砸下“轰隆!”

舞城没了。

此事轰动法璞四域,人们都不相信这样一座巨大的城市说没就没了,自远处眺望,舞城没问题啊,正值樱花开放的时节,舞城周围种满了樱花,粉艳艳的一大片,可它,真的只剩下城门和樱花了。

其余三座城派人来增援,众人都去了,但都没回来,连通风报信的都没有,这可不对头。几位城主派出了自家精锐,他们回来了,带回来一个让人吓破胆的消息——动物在吃尸体!

城主们先开始很不屑,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直到那些精锐吞吞吐吐的说

“兔子,牛,和马,都在吃尸体!”

三城之一的槐城城主第一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驾车前往舞城,准备亲自一探究竟,结果被军士送回来的,是一具染血的黄金铠甲,里面还有骨肉。

三城吓傻了,立马派遣出自家最精锐的部队,浩浩荡荡前往舞城,新任的槐城城主气不过,请命做了副将,随同主将恒胜,共赴沙场。

大群军马出现在了舞城前,威武雄壮。城门上挂着俩猴子,手中拎着一截手臂啃食着,瞅见了恒胜的队伍,吓得屁滚尿流,回到了城里。

槐城城主跃跃欲试,嚷嚷着快点攻城,恒胜却不听,他显得胸有成竹

“知己知彼,方百战不殆,我们要先探清楚敌情,才能有所准备,否则一定会造成严重的损失。”

年轻的槐城城主立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恒胜双手叉腰,洋洋得意。

恒胜派出了自己最强的心腹——那是在法璞四域都排的上号的强者。心腹们小心翼翼,进了城区,往更深处探去。

恒胜自信满满,等了五天依旧相信自己的心腹能带回满意的情报,直到槐城城主对他不信任,又派出自己的心腹,在城门不远处就发现了先前队伍的骨骸。

恒胜火气冲天,鼻子冒烟,下令攻城。人类与成了妖物的动物展开了第一次交锋,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恒胜与槐城城主明白,胜利,流芳百世,输去,以死明志!

妖物强得可怕,战争一开始,槐城城主就以死明志了,剿妖大队与妖物实力悬殊,伤亡惨重,对外宣称的剿妖大队反成了被剿。

当恒胜将军身着破烂铠甲,大喊大叫着跑在舞城出城口时,他就已经输了。他的身后没有跟着一名将士,他回去之后不会对人说他们被他拿去喂妖群了。他跑得飞快,眼看就要跑出城门了,城门“框!”一下,关了。

“完了。”

他对自己说,面对身后的瘸腿黑袍人,他掏出了晶珠,强笑着说

“别客气,别客气,拿去买烟草吃。”

恒胜死在了城门,连骨头渣都被吃净。

吃人的妖物没有神智,只知道吃,吃,吃,咬,咬,咬。它们被放出来了,尖锐地呼喊着跑进山中,大肆传染各类动物,动物在它们指引下来到舞城,只有战功突出的才有资格吃到人肉。

没过多久,妖物们抬起前脚,遥望远处的槐城,那是个槐花开满的地方,但始终不如舞城的樱花美。

金临城的城主是个十足的贪官,连他老婆都天天说他是最废物的城主,没有之一。他是个老婆奴,老婆说什么就是什么,只是老老实实听着。

他的城师走过来说

“大人,哨兵看见妖物出没在槐城周围,很可能下一个目标就是他们,我们应该如何是好?”

城主:“那就好,没来打我的主意。”

城师:“可……我们与槐城是近邻啊,如果槐城被攻破,下一个遭殃的恐怕就是我们了。”

城主:“啊?什么!不会吧?”

城师:“我们应该多做些准备工作。”

城主:“要钱吗?”

城师:“加固城防,操练军士,自然是要钱的。”

他说着从袖子里取出一卷纸,递给城主。

城主:“什么?!两百万晶珠!不干不干,我们能与妖物和谈吗?”

城师微笑着说:“您可以在今晚把枕头垫高一点。”

城主:“别说了,买枕头还差钱呢,你快帮我算算,我这里有三块晶珠,买枕头要四块,还差多少?”

城师回家了,夜晚,有个小孩看见城师住宅大院的槐树上,吊了个人。

次日,槐城并未告急,防守太过严密,妖物眼光汇集在了距离它不远的金临城,原因是那里的城门倒下了。

没错,年久失修,就这般倒下了。

有将军质问城主为什么不加固城门,多年来城民纳税的钱足够翻新它好几次了。

城主:“我不是得存钱嘛,不然将来怎么娶小妾?”

但城守反应迅速,马上把城门支棱了起来,但此时的金临城门口,已经来了无数的妖物,城门没进去的守卫与它们面面相觑,场面多少有点尴尬。

头七夜也叫回魂夜,金临城的居民运气也比较好,集体死在了十六月初七的那天晚上,鬼门打开,刚好投胎。

——

妖物没有首领,或者说,不太明确。它们以体型大小划分实力,大的动物自带威慑感,但有些是酒囊饭袋,比如象妖,连路都走不快。它们的行动发自内心的渴望与需求,有些兽性未泯,经常有人看见它们成群结队的干苟且之事。

它们这次的目标是一个开遍槐花的地方,那里的肉香分外浓郁。有个鸡妖咯咯哒说了半天,身旁的鸭妖才勉强听懂,它说槐花没樱花好看,但比樱花好吃。周围的妖物投来异样的目光,一时间,鸡毛满天飞。

一只变异的白羊,悄悄向槐城靠近,它觉得自己动作极慢,一定不易察觉,结果没走几步,就被城墙上的弓箭手乱箭射死,它临死前朝身后的兄弟姐妹“咩咩”叫了几声,见它们点头,这才满意的死去。

一只黑狗问白羊:“它说的是什么意思?”

白羊眼泪哗哗的

“它让我们不要藏进黑色的灌木,会死的。”

黑狗摩拳擦掌,绕过黑色的灌木,悄悄朝槐城行去“咻咻!”。黑狗身上扎满了箭,它绝望地回看自己的队友,“汪汪!”叫了两句,直挺挺倒下了。

白羊碰了碰黑狗

“它说的什么意思?”

黑狗眼泪哗哗的流

“它说白羊都不是好东西。”

北闻城光照适宜,土地肥沃,种出来的西瓜又大又甜,城主最爱吃这东西,消暑还解渴。

他是个实干派,听闻舞城被毁,妖物巡弋槐城,他积极备战,同时派出辎重营源源不断支援槐城,兵器除外,送的粮食都是西瓜——他只有这东西拿得出手了,但老是被妖物截胡,他还不知道妖物截取西瓜的目的到底在哪。

北闻城师走过来

“大人,这是考勤表,军训与城防稳步开展,但就是缺粮,我们最大的粮食供应商在槐城。”

城主:“嗯,你去集合民众,写长文宣扬必胜的决心,我相信,凭借我城民高洁的信仰,一定可以理解我们所处的境遇,从而渡过难关的!”

城主亲自站在讲台上,讲台下是他的子民,他深吸一口气

“在如此艰难的时刻缺粮,我知道意味着什么……但我们一定能……啊!”

城主被台下愤怒的观众扔的菜刀砍断了脖子,鲜血喷涌,各式各样的白菜鸡蛋打在他尸体上。

“我们都没饭吃!你当个什么城主!”

底下一个小男孩喊道。

北闻城政局崩溃,军事与城防实力倒退。

……

槐城的新城主很年轻,许多事都要靠精明的城师操劳,城师虽年迈,但还是有真材实料的,他下令鼓舞军心,慰劳功臣,安抚百姓,加固城门,增加屯粮,一系列的操作在他的安排下运行得井井有条,槐城居民渐渐从死了城主的悲伤中解脱出来,一心一意为槐城做贡献。

槐城,高品大街,一条小巷,巷子里藏着大院。

老鼻涕正和琴老帽一伙老头子吹牛打哈。

老鼻涕咧着大黄牙:“哎呀,琴老帽,你家那闺女越长越……丑了啊,以后,嫁得出去吗?不如,正便宜了俺,俺八十来岁,哎,正值壮年啊,还能行!”他挺了挺胯,传来骨骼断裂声。

琴老帽反而很开心的模样

“讲真?老鼻涕,俺这孙女十八岁,长得那叫一个丑,老子一个单身老汉看了都摇头,您要是真愿意,您出八百晶珠,俺马上安排成亲,今晚你俩就能入洞房,兴许她还能怀上,叫俺一声曾爷爷,你叫俺爷爷。哎呦,阿弥陀佛,最好别怀上,你俩长差不多,啧啧啧,老子祖上三代都没这么丑过。”

老鼻涕:“俺……俺晚上去再看看胯骨。”

马老齐气喘吁吁跑了进来,分给几个老兄弟鸭腿,他说

“哎哎哎,今儿咱可要喝一杯,尿老瓦请咱吃鸭腿。”

老鼻涕:“俺们城……哪来的鸭子?”

马老齐:“是尿老瓦的儿子,在城外捡回来的!”

琴老帽:“哦,他儿子,好像是个小将军,俺今天上午才见过他。”

都老泉:“他儿子?不是死了吗?”

众人齐看向了他。

老鼻涕:“嗨呀,你个老不死的,怎么老说晦气话!你就不怕死的时候……浑身长屁眼儿?”

都老全:“咋还不信俺呐,俺真看见过,就今下午,俺到城外去拖柴,那些城卫不让俺出去,俺连打了他们好几个大嘴巴子……”

都老全家里没柴火烧了,扮成老农民模样,想出城门,俩年轻城卫拦住了他的去路,一男一女,都老全眼睛一直盯着女城卫雪白的小腿。

男城卫对他竖起手,挡住他的视线

“老大爷,最近封城,城外有妖物,您贸然出去,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都老全还想看,那男城卫一直挡,都老全气不过,“啪啪啪!”呼了他三巴掌,伸手使劲摸了女城卫的小腿,踩着草鞋啪嗒啪嗒跑了。

男城卫捂着脸哭了半天,女城卫安慰他,男城卫不时透过指甲缝瞧她,鼻血和眼泪一起滴。

都老全嘿嘿笑着跑到荒野,这里是他的地盘——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这里离城很近,不时有一两队城卫路过,他躲进了草堆里,瞪着眼等着他们离开,他瞧见了领队,正是尿老瓦儿子。

“呜哇!”

一个人一声惨叫,接下来又是打斗声,最后慢慢消停了。都老全道一声遭了,怕不是掉自己挖的粪坑里了,小跑着要去救人,看着眼前的一切,道一声“妈耶”,马上趴了下来,细细瞧着,是三只鸭子,七条白狗,狗长得比马大,鸭子比肩鸵鸟!它们杀了整队人,足有十个,更重要的是,还有五个小姑娘!这可把都老全心疼坏了。

“嘿耶,大白天滴活尼玛的见妖了,哎呦啧啧啧,老天爷耶,女娃恁就不要吃尼嘛,可惜哦。哎呀!囫囵吃咯,小女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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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汐,元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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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吃小女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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