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墨
李佳明是个奇怪的人,我想了很久也想不通他到底为什么要一个人躲起来抽烟,那些藏在厕所里的不良少年大概只是希望在朋友面前有面子,他不一样他没法装给任何人看,那似乎只是他生活中平淡的一部分而已。
索性不再去想这种事了,我骑上车回到家后甩开书包就躺在床上了。如释重负的感觉让我忘记了自己还是一名学生,一直盯着天花板发呆也挺好的。
天色逐渐暗淡了下去,南照日头从窗子打进房间照的人睁不开双眼。
还是要拖着身子离开我舒服的床,总要吃点什么东西的,即使是自己一个人。
厨房与我的卧室隔着餐桌,木质的高脚四方桌铺着张完全不惹人喜欢的格子餐布,玻璃罩在餐布上,桌面摆满了日常根本用不上的瓶瓶罐罐。老旧的豆浆机放在角落,已经落上了不少灰尘,我懒得打扫,反正也不会有人在意的。
只有一个人居住的房屋,餐桌显得格外。
对我唯一能提供上帮助的只有餐桌对面紧贴着厨房的酒柜,上面放着我忍痛从网上购买的小百花三代,甜口的白葡萄酒能够给我提供足够优质的睡眠。
但今晚,完全没有心思喝。
厨房很乱,满地的油污还有腐烂的菜叶紧贴在地上。冰箱总会散发一股制冷剂老化的味道,不过没有关系。我很少用上它。
前些日子在菜市场顺手买回的土豆已经因为空气潮湿的缘故有了长芽的趋势,还能吃,至少不会拉肚子。
削过皮后,我拎起菜刀三下五除二的将土豆切成了片,接着排成排再切丝。熟练的刀工下,即使是心不在焉也不会存在任何伤到自己的风险。
下锅前,先用盐水浸泡了几分钟,确保它不至于口感松散软糯,脆才是土豆丝应该做的,软糯不应该出现在它身上。
我思考自己要做些什么饭,家里的绿豆已经快要见了低,剩下不多的面粉也因为我的疏忽爬满了米虫,如果他们在的话,大概免不了一顿批评吧。
罢了,冲口鸡蛋茶应付一口得了。
一个人,连吃都提不起劲来。
也许我应该选择住宿,这样就不至于为这些事为难了。
不至于纠结要吃什么而踌躇不前了。
可我总觉得有一天他们会突然出现的,会做好丰盛的晚餐等着我骑着吱吱作响的电车从学校归来的......
吃完饭的时候,天边已经完全看不见太阳的影子了,只剩下几朵灰暗的火烧云还挂在边上,再远处分不清是云还是山......
我没有刷碗,扭身进了屋倒头就将自己蒙在了被子里,反正餐桌已经够乱了,多几个发干的饭碗,不会有人嫌弃的......
街边的路灯散发着橘黄色的光芒,灯下几只流浪猫为了半块蛋糕抢的头破血流,得手的猫宣告着自己的胜利,大摇大摆的走进了转角的巷子里。更远处的商业区,灯火通明的与白天无异,男人女人们谈情说爱,老人小孩们悠闲散步,几个秃顶的中年人手握着电话满脸迎合不停的祈求着另一头的人......
日子这样在睡梦中悄然的从身边溜走,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晨五点三十二分了。
我用水冲了把脸,嘴里叼着根牙刷泡沫溢出在嘴边,手上湿了些许水象征性的打理了一下发型。
同楼下包子铺的大妈笑呵呵的打过招呼后,啃着半个肉包挎着书包骑上电车往学校出发了。
生活的平淡从不会因为你是从未来回归就变的波涛汹涌,
你只是在经历一场早就知道结局的话剧。
校门的保安顶着双困乏的眼袋有气无力的指挥着学生进入校门,我停好车子朝着校门口的方向走,身边的某个家长一直在唠叨自己的孩子上课要认真听讲,遇到不会的难题一定要问老师,几个二年级的小情侣,拙劣的表现出相互不认识的样子,从门卫面前经过。
我进入教师的时候,还鲜有人在,书包被丢在了不碍脚的地面上,倒头趴在桌子上开始补觉。
说实话,我并不是困的一定要现在争分多秒的睡上一会,但总觉得如果现在不睡,那一天都将笼罩在烦闷的疲惫当中。
尤其是她还不在的日子。
不知为何,今日份的早读班主任并不在场,交由班长曹逸飞代理巡视。可那是个眼中容不下石头的人,偶尔塞一些沙子完全没有问题。而我的同桌,此时与我还停留在只是知道了我名字,并且认为我不善言语很安静的家伙,所以才愿意一直这么做下去。
所以当我再次从座位上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课间了。
走道座椅边上的骚动让我心情大为不悦,我不理解为什么一清早的能有一股如此明显的嘟囔声,就算他们不困,难道就不肯利用现在的时间去多记忆一些单词,多背住几个句型嘛,一定要等到来年外语糟糕的一塌糊涂,卑微的为了高考选择从零开始的日语时才能想起来某个早上他林哥给他的教诲?
“外边什么情况?”我拉着眉毛问同桌。
他还在低着头欣赏自己在课本空白处画的小人画,“好像有个新生来。”
“今天几号?”我问。
“九月10号。”他想了想才告诉我。
“十号能有什么人来,絮絮叨叨的不让人睡觉,没见过人一样。”我也不管任宣萌能不能听懂我在说什么,一个劲的抱怨。
“不知道。”他低下头继续捣鼓画。
我站起身,往屋外走。
真服了,倒是要看看究竟是何方人物值得这么多人絮叨。
屋外离我最近的是杨钧皓,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什么情况?”
“你见过女神吗?”他一脸虔诚的问。
“没,你说什么情况?”他认真的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他没有立刻回复我,错身给我腾开了位置,“那今天你就要见到了。”
我完全不相信,如果说我心中真的会有一个位置是留给什么被叫做女神的家伙的,那么那点地方早就被一个叫程墨的人添满了,余下再想挤进去的完全是痴心妄想。
但出于好奇,我还是看了过去。
那是个束着丸子头的姑娘,坐在长椅上,双手捧着本雨果的《巴黎圣母院》,纤细的小腿上套着双白色长袜,一双黑色马丁靴半翘在空中。此刻走道的所有人都成了配角,只为让她的存在更加耀眼。橘黄色的阳光照在她的脸颊上泛出一丝红晕,那双灵动的睫毛随着眼眸凝视书本而轻轻眨动。
我知道,这就是自己第一次遇到程墨的场景,一点也没变。
鬼使神差的,我像是发了疯一般,对着所有围观的人大喊大叫,“都走啊,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过好看的女的?”
我丝毫不顾及所有人的目光,径直走到陈默跟前,一把拉过她的手臂往教室里扯。
这一下将她从忘我的场景拉了回来,她睁大了眼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另一只手用的从想要挣脱我,可我完全不肯松劲,或许是力气过大,她整个脸都憋的通红,“你干什么!”
我脑袋一愣,满是空白。
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一张巨大的手就打在我脑门上,硬生生的将我拉着程墨胳膊的手扯开了,“别在意别在意,我这个朋友他脑子有点问题,”杨钧皓给我扯到了他身边,作势指着自己的脑袋,“别在意别在意,他一看见漂亮女孩就容易神经。”
还没等所有人反应过来,他就已经给我拉出了人群,边走还边说,“你说你怎么又犯神经了?不是让你好好吃药吗?”
程墨一个人留在座椅上,看着手中的《巴黎圣母院》脸上再也没有一开始的专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