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第三百一十一章
“大花,怎么样?还能闻到味道吗?”
张朝阳牵着哈士奇继续在深山里搜寻,此时距离离开农家小院已经过去二十四小时,这一整片的山头,早已分布着几十只警犬。
以它们专业的能力和敏锐的嗅觉,却依旧没找到任何踪迹。
张朝阳看着依旧生龙活虎的狗子,不免担心对方体力吃不消,“大花,如果还找不到的话……”
“肯定能找到的!”
哈士奇忽然扭头,目光灼灼,眼神坚定无比,“永不放弃!只要这是一件正确的事情,就没有撤退可言。”
哪里学来的鸡汤?
“可是大花,你的体力已经有些吃不消了。”
这不是半年前的哈士奇,以现在哈士奇的身体素质,在山林中搜寻已经超过一天一夜,他真的担心它会脱力倒下。
想当年汶川地震,为了快速救援埋在地下的生还者,大批量的搜救犬投入其中。
张朝阳蹲下来,装作沟通的样子,然后抬头说道:“是,发现情况了,请赶快通知高队,我们一路追过去。”
“铲屎官,我可以的,我可是飞天的小弟,不能给它丢脸。”
哈士奇跑在前头,每一步都充斥着快乐和喜悦,它是第一只发现大坏蛋的狗狗,它和警犬一样厉害!
两个小时后,高秋平代替便衣,跟着张朝阳一路追赶,他们已经跨过河域,进入云贵山脉。而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
动物也有它们的生理极限,哈士奇只是他的宠物狗,他不想它有任何事情。
“张医生,你的狗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目光一转,高秋平又看向哈士奇,眼神更柔和了。
就好比现在,他牵着哈士奇,身边还有一个便衣跟着,以随时保护他们的安全。
张朝阳劝说无果,而此时已经翻越三座山了,想要退出去也不容易。他就想着,如果五座山搜寻完还是没结果,那就和高秋平申请下山。
高秋平不允许张朝阳带着狗继续追赶,直接停下,选择地方休息。
“汪汪!在那边,肯定在那边,我闻着气味了,很浓的味道。”
高秋平不禁目光赞赏,张朝阳的毅力很不错,如果不是对方没志向,他倒是可以推荐他考去警犬基地。
哈士奇却是不肯,它好不容易穿上这身迷彩服,背上“搜寻”二字,看着就让人沉迷,才不要这么快脱下来。
高秋平坐下,开始生火,看着火光亮起才说道:“我已经将定位发送出去了,边防缉毒队正在执行任务,他们会派人支援。另外其他警犬也会从三面包抄,那人跑不了。”
再过去就是云贵山脉,那边地形复杂,他不是专业人员,不应该混在里面,反而给大家添麻烦。
哈士奇忽然躁动起来,冲着张朝阳使劲摇尾巴,更是看向身旁的便衣,“就是那里,警察叔叔,跟着狗子去抓大坏蛋!”
他甚至主动招手,让哈士奇过来,“大花。”
倒是张朝阳,一个普通人,带着一只哈士奇,已经连续赶路快两天。
它们夜以继日的工作,不断争取最佳救援时间,可是有谁知道,很多搜救犬最后脱力脱水倒下,再也没有站起来。
然而皇天不负有心人,哈士奇再一次感受到气味变得强烈了。
“高队,现在必须趁热打铁,我们不追,那人会跑掉的!”
哈士奇知道自己时间不多,搜寻时更加的仔细认真,它一直能闻到那个若有似无的味道,可是因为缺乏专业和实践,找起来总是有点绕弯子。
哈士奇想起之前那舒服的手法,颠颠儿跑过去,一屁股坐在对方跟前,“高队!”
“之前对你的能力有误解,我向你道歉,大花是只好犬。”
犬,而不是狗,这是高秋平对哈士奇的至高评价。
哈士奇顿时笑眯了眼,这个人类说的话它爱听,“高队,你要是再给狗子挠一挠,我就更喜欢你了。”
见哈士奇主动见狗头伸过来,高秋平懵了下,随即笑出声,将狗抱住,从头到脚的给它挠起来。以前在警犬基地,他和警犬也是这么相处的,它们都喜欢让他这样挠。
两人简单的喝了点水,吃的随身携带的压缩饼干,之后就是背靠大树,围着火堆等待天亮。
“张朝阳,你先睡,我们轮流值守,下半夜你换我。”高秋平主动开口。
张朝阳想了下,点头说好,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睡觉了。
哈士奇一点儿也不困,它左看右看,屁股往旁边挪挪挪,最后挨到了人类的身边。
高秋平感觉腿上一沉,低头看,发现哈士奇把狗头搁在自己膝盖上了,它欢快的摇着尾巴,火光中那双蓝色的眼睛充满温情。
“高队,给狗子再挠挠呗,好舒服的~爱你~~~”
高秋平看了眼旁边不远处,张朝阳已经睡着了,他无声笑笑,抚摸着哈士奇的脑袋。
他已经很久没有和一只狗这么亲近过了,掌心落在哈士奇身上,脑海中却是浮现一只强壮的警犬身影。
高秋平不知怎么的,喉咙忽然发紧,呢喃说道:“大花,你知道么,我以前也有一只警犬,一只最出色最厉害的警犬,我们是最佳拍档。”
“最厉害?有飞天大哥那么厉害吗?”
高秋平听不懂,自顾自言,“那是我进警犬基地的第一只警犬,也是唯一一只。它出生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类就是我,很神奇的缘分,明明还不会走路,却直愣愣的冲着我爬过来……”
高秋平还记当初那异常柔软的触感,如同奶猫一样的小东西,毛发还是湿漉漉的,却安静地趴在他掌心上睡着了。它一点都不害怕他,如同一束温暖的光,照亮当时还叛逆的自己。
他们一同吃饭一同训练,是拍档是战友更是家人,他看着它一点点成长,展露出优越的天赋,他严苛的训练着它,看它站上犬王荣誉的奖台。
搜寻、缉毒、爆破……无所不能,它天生就是警犬里的王!
“它曾经是当之无愧的华国犬种之王。”
哈士奇听得迷糊,“那现在嘞?它是不是偷懒不好好工作,能力退步啦?”
高秋平忽然仰头,看向晴朗的夜空,自嘲一声,“那一天该死去的人应该是我,为什么还要跑回来,明知道会死的……”
哈士奇已经在舒服的挠痒手法中睡过去了,依稀好像听到什么,但是声音很轻很柔,似风一般,吹进梦里散开了。
第二天,两人一狗继续赶路。
与此同时,高秋平不断联系其他人,以精准定位来不断缩小搜寻范围,又一次休息后,他眼睛忽然迸发出亮光。
“找到了,王八蛋!藏得倒是挺深。”
张朝阳目光欣喜,还没开口,却被高秋平抢先一步,“张朝阳,一会儿我同事就会过来跟你汇合,由他带你和大花安全下山。”
“高队,你什么意思?”
“对方可能不止一个人,你和大花再往前有危险,安全撤离要紧。”
“高队!”
“这是命令!”高秋平脸色顿时严肃。
张朝阳沉默一瞬,没继续反驳,点头答应了。他一个普通人,确实不能太热血。
然而他接受了,哈士奇却完全不能接受,它不允许自己不能亲眼看到大坏蛋落网。
“狗子要去,狗子要咬死那个王八蛋,狗杂种,我要在他肚子上咬出一个大洞,和小花妹妹的肚子一模一样!”
哈士奇叫嚷的厉害,但是没用,张朝阳强行拖着它扭头下山了。
带队的是一个便衣,面孔熟悉,是最初保护他们的那一个。
他看哈士奇有点闹腾,忍不住出声提醒,“张医生,你最好安抚它,山林中声音太大很危险。”
张朝阳一瞬尴尬,冲着对方表示歉意,然后蹲下和哈士奇一阵嘀咕。
哈士奇立功心切,但是还能听得进人话,尤其是自家铲屎官好一通利弊分析,它这才知道,自己始终只是一只哈士奇,是不可能和警犬一样勇往直前的。
它的身份,只是民,民是被保护的存在。
“铲屎官,那个人一定会被抓到的对吗?”哈士奇边走边问。
张朝阳“嗯”了声,又听对方继续问:“那他会有惩罚吗?会被咬死吗?”
张朝阳不知道相关的刑法标准,但是根据对方之前的残忍手段,他大概能想到他经手过的罪恶。可能,还不止是动物……
“会的,他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他会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付出应有的代价!”
哈士奇心安,那它回去可以和小花妹妹有个交代了呢~
想通的狗子又恢复天真烂漫的姿态,它现在唯一的祈求,大概就是自己身上这件特制迷彩服,能够穿的时间再久一点。
啊对了,要拍照留念。
“铲屎官,下山后,你和狗子一起合照啊,我们要纪念这一次英勇的行动。”
张朝阳也跟着微笑起来,心情愉快,“那必须的。”
“好的哦,铲屎官我跟你说,不对——”
哈士奇忽然脚步停下,仰头冲着上方的空气闻了闻,脸色顿时严肃,“有血的味道。”
狗的嗅觉十分敏锐,几百米外的异味,尤其是鲜血的味道,根本逃不过它的鼻子。
张朝阳立即拉住眼前的便衣,汇报情况,“前面可能有危险,大花好像闻到什么特殊的味道了。”
他说的随意,对方却十分有经验,一听便知道,那特殊的味道,必定是血味无疑。
如果是友方尚且安全,一旦有敌情,他们这歪瓜裂枣组合,可就危险了。
便衣从腰间拿出武器,回头说了句“藏好”,自己一个人冲了出去。
张朝阳牵着哈士奇到处找躲藏的地方,还没确定藏匿点,哈士奇就如同箭一般冲出去了。
“大花!”张朝阳一声惊呼,吓得浑身一激灵。
他看着狗子跑出去的地方,赶紧去追,却在几十米外看到一只浑身是血的警犬。
不,不是警犬,是缉毒犬,鲜血染红了它身上缉毒两个字。
哈士奇围着缉毒犬一直转,急的不行,时不时凑近到处闻。
“哥,是你么哥?大哥,你咋变成这样了?”
“大花?”
“铲屎官,是我飞天大哥咩,你快过来看看,它是不是快死啦?”
一听是警犬飞天,张朝阳没半点犹豫冲了过去,他随身带着一个急救包,本就是为了以防万一。
快速给倒下的飞天做检查,最后在距离心肺不远的地方,找到了一个洞眼,周围皮毛有明显的焦味。
“中枪了。”张朝阳脸色顿时难看,“必须得立刻手术,将里面的子弹取出来,否则时间一长,飞天会有性命之危。”
“铲屎官你赶快动手术啊,你救救大哥。”哈士奇急的眼眶通红。
张朝阳检查急救包,能用的东西几乎很少,唯一趁手的工具是胡勒给他的手术刀。可是,他没有麻醉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