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对簿公堂(二)
沈羲玉未曾下定断,却抬眸看向一旁的状告人。
启唇反问,“知县大人,草民斗胆想问这状告之人,口口声声痛斥草民杀人,不知他可有证据?”
县令顿时扭头看向状告人。
他倒是不曾问过证据,只是状告人状纸已然齐全,又是这等杀人十数的大案,想来也不敢诬告。
他新官上任,正愁无处下手,若办好此案,再由百姓传扬,岂不是既得民心,又立威望?
如此,便草草升了堂。
谁料那状告人竟是在沈羲玉的盯视下软了腿,竟是膝盖一弯,重重磕在地上。
他不敢去看沈羲玉,只得朝着县令下跪,“知县大人!草民亲眼所见呐!数十个活人,通通倒在他面前!草民不敢欺瞒知县大人您啊!”
话音刚落,县令就黑了脸。
当即一拍惊堂木,怒声质问,“你可知没有证据无故状告是乃构陷!”
状告人被吓得连连磕头,比起站在一旁居高临下睨视他的沈羲玉,他似乎更像个被抓捕的逃犯。
“大人!草民有人证!不只草民所见,当夜还有同样的人知晓此事!”
他一边磕头一边道,嗓音惊惧,生怕说得慢了,就被以构陷一罪关入大牢。
“速速传证人上堂!”县令厉声命令。
比起状告人,他更希望李四当真做了此事,这可是他积累官威的好机会,岂容错过。
当即,几个人就被衙役压着上堂,一开口,说辞均是一致:
“知县大人!我等都听到李四房内传出惨叫,更是看见他房内影影绰绰闪过人影,结果一早又没了,定是他将人杀死后,深夜埋尸!”
这般情况下,县令将目光投向沈羲玉,眼中威压极重,“李四,如今人证已有,你可认?”
少年摇头,轻笑一声,“若这般也算得上人证,敢问大人,我若召集百姓告您贪污,是否也能定罪?”
知县的脸越发黑,却又碍于围观百姓众多,无法用刑,最后只得寻了仵作,去沈羲玉所住过的客栈搜寻证据。
而此时,沈羲玉站在原地微微侧眸一望。
待发现少女身影,他弯着的唇微微上翘,似乎有些愉悦,只那双轻淡的眸子却闪过无趣。
待到仵作回来,意料之外的什么都未曾查到,哪怕将沈羲玉曾住了个遍,也不曾找出证据。
如此这般,倒是证据不足。
只是知县却也不愿放人,他高喝一声,“人证俱在物证不足,堂下李四依旧存有嫌疑,现将其羁押,三日后再审!”
话毕,竟是命衙役桎住沈羲玉,往大牢带去。
路过黎鲤身边时,少年弯着眸,嗓音中掩藏希冀,他轻声询问着,似乎将她当成希望,“鲤鲤,你会救我的罢?”
“一定会救我的罢?”
黎鲤不曾吭声,眼见着他被衙役押了下去,背影越来越远,直至消失不见。
一回眸,便听闻楚瑾焦急的嗓音,“阿姐,这可如何是好,楚兄被关押了!咱们该如何救他啊?”
他握着折扇的手攥得极紧,一副担忧的模样。
黎鲤没有应声,藏匿于眼睫之下的眸微微弯起。
救?
救什么救,她巴不得他在里边关一辈子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