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猎鹰,夜莺
听到对面这人喊出“老邢”这个称呼,邢森心中一惊。
下一秒,他忽然惊觉说话之人的嗓音也很熟悉。
邢森赶紧上前,扯下对方蒙在脸上的布。
等对方露出脸来,邢森终于瞪起双眼叫道:
“沃勒个天哎,罗汉,怎么是你?”
罗德刚臀部中枪,此时疼得是龇牙咧嘴,等瞧见捉拿自己的人就是自己要救的邢森一行人后,顿时没好气道:
“组织上派我带人来救你,我们走到半山腰便遇到了弃寨下山的土匪,还以为你们也在土匪的队伍里,然后就与土匪们动上手了呗。他姥姥的,老子要不是挨了一枪,肯定得多射他们几个窟窿!”
邢森闻言一脸感慨,果然组织没有忘记他们啊。
罗德刚见到邢森几人获救,心里也是高兴,但突然发觉不对劲。
被绑到土匪窝的同志只有四位,但他们怎么有五个人?
罗德刚注意到,地上还坐着一个身穿黑皮大衣,脸上戴着墨镜口罩的男人。
而这男人胯下则骑着……
“你你你……你是何人?快从夜莺身上下来!”罗德刚指着周志明,气得手都在抖。
周志明见状,挑了挑眉,这才左手一松,右手收回匕首,站了起来。
而地上的夜莺翻身起来后,揉了揉手腕,一双美眸怒视着周志明。
而邢森则上前介绍道:
“罗汉,这位是猎鹰先生,这次我们能逃出生天,全赖猎鹰先生的帮忙。”
罗德刚听邢森这么一说,怒气才消了不少,但还是道:
“这位先生,感谢你救出我们的同志,但是你下手也太重了,夜莺是位姑娘,你看你把她伤的……”
姑娘?
周志明愣了愣。
邢森赵龙小钱小孙几人也震惊了一下。
“好吧,夜莺姑娘,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
周志明想了想,便大方的伸出手。
夜莺却只是淡淡看了周志明一眼,立即背过身去。
别说握手了,她连吭一声也不愿。
而周志明注意她胸口起伏不定,心里便清楚,这姑娘对自己还有怨气。
于是周志明便冲着罗德刚道:
“罗汉先生是吧,其实你们这位小同志挺冲动的,要不是在下身手过人,刚才怕是已经被她开膛破肚了。”
周志明并未夸大其词。
刚才夜莺偷袭的那一斜刺,正对着周志明的右胸。
人的心脏是在左胸部位,而夜莺刺人右胸,有很大概率是不想一下刺死周志明。
但以夜莺攻击的角度和力度,周志明如果被刺中了,绝对会重伤。
周志明觉得应该把这点说清楚,不然人家以为他一个大老爷们欺负女孩子,这锅他可不背。
所以,他这番话也是说给这个叫夜莺的姑娘听的。
罗德刚听到周志明这么说,才知道当时的情况多么凶险,不觉有些尴尬。
毕竟他刚才的语气可是在兴师问罪。
“夜莺,这位猎鹰先生说的可是真的?”罗德刚询问道。
夜莺沉默了一瞬,随即便点点头。
罗德刚叹了一口气,看向周志明道:
“猎鹰先生,我替夜莺给你赔罪给你道歉。刚才我受了伤,全是夜莺扶着我逃了出来,我走不动了躺在地上休息,夜莺才拿着匕首为我警戒。”
周志明却摇摇头道:
“你不需要道歉,
夜莺也不需要道歉,既然有误会说清楚就好,接下来我们该讨论的是怎么下山。”
罗德刚连忙道:
“对对对,我建议我们几人在狮头山深处躲几天,前方的土匪实在太多了。”
“躲?”周志明有些诧异。
罗德刚解释道:
“也不是躲,这叫战略撤退,只要躲进山里,土匪再多我们红党也不惧。猎鹰先生,你知道什么叫游击战吗?”
听到游击战三个字,周志明眼皮跳了跳。
好家伙,这个罗汉准备带大伙儿打游击啊。
打游击是个好想法。
不过周志明现在很赶时间,所以还是决定采用突击战术!
“不用这么麻烦,给我一把枪,土匪交给我来解决。”周志明沉声道。
但罗德刚闻言,吓了一跳。
“猎鹰先生,你是在说笑嘛,虽然前方的土匪被我们解决了不少,但保守估计还剩八九十人,你一个人一把枪只能去送死。”
而邢森几人也一脸担忧的看向周志明。
“呵!”
一声嘲讽之声传来,却见那个蒙着面的夜莺,靠在树旁,抱着双臂,眼神里尽是鄙夷。
在夜莺看来,这个叫猎鹰的也太能吹了。
夜莺这声嘲讽让场面有些尴尬。
这时赵龙上前维护周志明道:
“夜莺同志,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可以怀疑猎鹰先生的能力,但不能怀疑他的人品!”
“我们身后有追兵,是警察和中情局的特务,要知道不久之前猎鹰先生救我们出来时,曾打算一个人阻挡那些警察和特务,为我们争取时间!”
“而且就算罗汉怀疑也就罢了,夜莺同志你有什么资格怀疑呢?不好意思,我这个人说话就是这么直接,毕竟你可是猎鹰先生的手下败将。”
“你叫夜莺,猎鹰先生则是专门猎你这只鹰的,你既然败在猎鹰先生手中,你就该对猎鹰先生尊重点。”
赵龙的这番话让周志明心潮澎湃。
赵龙这个人一棍子都打不出半个屁来,但是却在我被人嘲讽时这么维护我。
自己什么时候这么有人格魅力了?
不过……喂喂喂,夜莺的莺不是老鹰的鹰啊,我猎的是鹰,不是莺。
看来赵龙这人文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啊。
……
赵龙话说完了。
罗德刚和夜莺都愣住了。
虽然赵龙后面的话很气人,但前面说的周志明愿意以一人之力为邢森等人争取时间的事,却让夜莺有些震惊。
“咳咳。”这时邢森站出来打圆场道:
“罗汉啊,给猎鹰先生一把枪吧,他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罗德刚闻言,便掏出自己的驳壳枪,又从兜里拿出几个弹夹,齐齐递到周志明手中,脸上一片严肃。
“猎鹰先生,枪给你,但我有个要求,让夜莺同志陪你一起去,她枪法好,不会拖你后腿的。”
周志明想要拒绝。
打仗是男人的事,带个女人算怎么回事?
“这位夜莺姑娘枪法很好?如果是真的,你们小队怎么才解决了这点土匪?”周志明笑问道。
罗德刚一愣,这才道出原委。
“那个……是土匪先开的枪,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而且夜莺同志发挥不了实力是有原因的,树林阻挡,天色昏暗,枪法再好也没用啊。”
不远处,夜莺也点了点头。
没错,她主动提出参与这次行动,而组织上也批准同意的原因,就是因为她的枪法高超。
原本大家都以为到了狮头山的麻子寨,双方才会交火,那时虽然天色已黑,但借着寨子的火光,她可以有效策应众人。
但谁能想到在半山腰,就直接开打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