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七原罪

3.七原罪

一、骄傲

经文:箴十六18;十六5;廿九23

第一项是骄傲,它几乎是所有其他罪恶之前先形成的一种心理和道德状态。所有的罪都是「不同形式的自私」,而骄傲就主要地带著过分的自高,自我陶醉於优越感中。上帝所憎恶的骄傲并不是自尊,也不是适度的个人尊严,而是「自以为是」的态度,这种傲慢的态度令上帝和人都感到可憎。骄傲可能有各种不同的形再但都是从人类狂妄自大的心中出来的,其中包括了形貌、种族、事业、社会地位等,甚至连宗教事务或灵性方面也有。

二、愤怒

经文:诗卅七8;太五22;箴十六32

愤怒是人的一种最糟的罪,每一个人都可能会犯这一项罪。小婴孩会大脾气而损失掉一屿沪鼓哄F小孩子突然脾气弄到一家不宁;太太脾气会引起头痛病;丈夫脾气会失掉胃口。家中的每一份子会受到愤怒的害处,并且无一幸免。总括来说愤怒使人心中生出怨恨,使家庭不和,使社会纷扰,使国家混乱。

当然,有一种愤怒是上帝所嘉釭满A这就是我们必须对周围的腐化和不道德的罪出正义的愤慨。

如何克服这项罪呢?第一,我们必须先去除怒火带来破坏性倾向和毁灭罪人的意志,认识到「不完美确实在经验世界存在」,并且也明白在上帝的眼中你的眼中都所有人都是罪人。第二步,我们必须对上帝承认这怒火的罪恶,并恳求他赦免我们的怒火和坏脾气的罪,引导自己和别人活在一互爱和公义的社会。

三、妒忌

经文:伯五2;箴十四30

妒忌可以毁坏名誉、分裂教会,甚至引起杀机。它可以缩小我们的朋友圈子,毁掉我们的事业和妨碍我们的属灵长进,它甚至可以杀害一个人。切记:「在何处有嫉妒分争,就在何处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

四、不贞洁

经文:箴六32-33

不贞洁的罪在开始时似乎并不很丑毒,它以美好、匀称和令人喜欢的伪装姿态出现,一点也不令人反感,甚至有人歌颂「只在乎曾经拥有」的无束缚、无责任感的性关系,其实撒但就是喜欢扮成光明的天使,让最刚犟的人也失足跌倒。不贞洁是罪恶中最可憎恶的一种,因为它扭曲了上帝给人的一种宝贵恩赐--人性的爱,而把它拖落到兽性的水准。它把一种忍耐、关怀、互补的高贵「爱恿降低到只是追求个人的或精神的享乐行为。

五、贪食

经文:路十二18-19;申八3

贪食是七项致命的罪恶之一,初期教会的领袖们把它与骄傲、妒忌和不贞洁并列一起,这是一项我们大多数人都会犯的罪,但却甚少人提及它。为甚么我们说贪食是一个罪呢?因为它是物质主义的表现,它讥笑正义的节制,嘲侮自制和端庄,它高叫「吃呀!喝呀!快乐呀!因为我们明天要死了」,它不留位置给神,也绝不想到永恒。贪食的人浪费精神在短暂的满足,身体机能也较正常饮食的人差。「贪食」在今天也可以泛指不良的饮食习惯,包括抽烟、醉酒、吸毒等等;也可指世俗的「享乐主义、消费主义、幸苦得来只在食」等观念。

六、懒惰

经文:箴十九15;廿一25

懒惰的定义是「不高兴动或劳动,怠慢,闲散和没精打彩」,用神学上的说法,懒惰不单是指灵性方面的懒散,也包括我们在实践基督教教义时的冷淡和不够积极。懒惰是机会的毁坏,在耶稣所举有关十个童女的比喻中,其中的五个童女并不是不道德、欺骗或撒谎,而只是懒惰。现代的观念是:找藉口逃避责任,没有尽心尽力去做份内之事。

七、贪婪

经文:提前六10;可八36

贪婪可以说比所有其他的罪孕育更多的邪恶,钗h人在贪念的驱使下而去抢劫、谋杀等便是最好的例子,贪欲也是在伊甸园中最先萌芽的恶毒罪恶之一,圣经中另外也有不少贪婪的例子,如:巴兰、犹大等。贪婪本质上是一种「拥有」或「支配」的冲动,是浪费精力夺取更多自己可以享受的物质或名誉或权力或对别人的支配能力,而忘记施比受更为有福,忘记赏赐的是神,收取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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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羊的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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