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醺
入秋,密林的土地积累了些许落叶,在三棵粗可人抱的古槐边,一名身穿淡黄旗装的少女正用鞭子抽打一名衣衫褴褛的男子,这名男子怀中,抱着一匹早已死去的枣红马。
赵龙的运气也是太差劲了,他出枪度虽快,可枣红马是朝着他的方向跑来,虽一枪爆头,但是疾奔中的枣红马马并没有减少多少,本来枣红马活着还能跳过去,可它死了眼睛可就不好使了。
马尸正好砸在赵龙的身上,将他硬生生砸昏了过去。
这匹枣红马可是和硕格格最喜欢的名驹,眼见它脑袋开了花,和硕格格气的眼圈都红了,抽出鞭子噼里啪啦的开始抽打。
晾鹰台中的密林不是一般人能够进来的,特别是狩猎时期,侍卫都要在林外恭候,一方面可以包围林场,防止猎物跑出,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外围阻止闲人进入。
疼!
赵龙勉强睁开眼睛,现在他满脑子里都是疼这个信号,刚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女人正拿鞭子狠劲抽打自己,赵龙大怒,张口就骂道:“你他娘的竟敢打老子?”
和硕格格从小到大都没有被人这么骂过,赵龙一骂出口,她竟举着鞭子愣在那里了。
两个互相对视了很久,和硕格格用鞭梢指着赵龙气道:“你...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骂我?”赵龙使劲推了推压在身上的马尸,推不动,他的左腿已被马尸死死压住,看到和硕格格那刁蛮无礼的样子,赵龙乐了,嘿!第一次见到比我脾气大的人,赵龙抬起右脚就踹,边踹边说道:“骂你怎么了?老子还踹你呢!”
赵龙的右脚不偏不斜的踹到和硕格格腹部,这也是他躺着抬脚所踢出的最高极限了,身体一阵阵的剧痛让他浑身使不上力,并没有把和硕格格踹到,虽然力道不大,不过这些就足够让这位‘名满京师’的格格怒冲冠了。
和硕格格一边挽袖子,一边恶狠狠的说道:“好!好!好!看来你还不知道本格格的厉害!”和硕格格话一说完,照着赵龙的脸颊抬脚就踹,边踹边喊:“知道厉害了吧?知道厉害了吧?”
这边正踹的高兴,那边就过来一批人,这批人在京城都很有分量,当先一人穿着白sè缎袍,油光水滑的辫,再配上一张白皙英俊的脸庞,浑身飘逸着华贵之气。
来人正是大清四阿哥---爱新觉罗奕詝。
他身边的四人分别是五阿哥惇郡王--爱新觉罗奕誴,六阿哥---爱新觉罗奕,内务府总管恩祟,大内二等侍卫额诚。
奕詝等人一见到和硕格格威,立即调转马头想朝回走。和硕格格停止对赵龙的踹击,指着奕宁他们喊道:“喂!你们见到我就想跑?”奕宁回过头,满脸笑容的说道:“啊?这不是皇姐吗?好厉害啊,猎到一匹野马!”说完奕詝的眼光放到枣红马马尸上。
不提枣红马倒还罢了,一提到枣红马,和硕格格整个爆了,她几步走到奕詝的骏马前,照着马腿就是一脚,接着说道:“还不下马帮忙啊?”
奕詝几乎被吃痛的座驾甩到地上,幸亏他有点功夫,在落地的刹那稳稳的站住了。
奕他们一瞧,还是赶快下马吧,他们可不想获得奕詝的待遇。见到几名皇兄都爽快的下马,和硕格格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她指着马尸说道:“帮我把马抬开!”
听到和硕格格的话,奕脸上的笑容凝固了起来,他颤声道:“皇姐?你是说?”他指指马,又指指自己。和硕格格扮作可爱状点头道:“对阿,不然你们想让我这弱女子做啊?”奕詝一脸不情愿的对奕炘他们挥挥手,几个人挽起袖子有的抬马头,有的抬马腿,有的托马屁股,就这样,把枣红马的尸体抬到了一边。
和硕格格笑嘻嘻的走到赵龙跟前,一把扯起赵龙,恶狠狠地说道:“怎样啊?我让你明白什么才是生不如死!”和硕格格满意的站起身来,突然看到奕炘用可怜的目光扫着赵龙,和硕格格大怒道:“看什么看?走开!走开!”奕暗道:还真是卸磨杀驴,刚寻思完觉自己形容的不对,又自嘲一笑。
现在赵龙已经没有了与和硕格格生气的力气,他懒洋洋的说道:“大不了一死,有何干系?”和硕格格冷笑道:“还挺有骨气的,我不杀你,我折磨你,我喜欢看人快死的样子了!等下我让人把你抬回去!先给你治伤!慢慢玩你!”
玩我?赵龙瞅着媚眼如丝的和硕格格,小心肝怦怦直跳。
距离晾鹰台围猎已经过去了三个星期,淳王府里多了一个地位很高的囚犯,说是地位很高,是因为他是当今皇帝最喜欢的女儿和硕格格的囚犯,赵龙在淳王府吃的好喝的好,虽没zìyou,但他勉强凑活着过,在这里,除了不能出门外,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和硕格格回宫的时候将赵龙扔给了奕誴。奕誴因为xìng格不稳,言行浮躁,不是一块做大事的料子。于是,三年前,道光帝为了大统稳定,直接将皇五子奕誴过继给自己的三弟,已经去世八年而无后的惇恪亲王绵恺,降袭为惇郡王。
奕誴为人浮躁,对什么事都漫不经心,和硕格格把赵龙交给他的时候,只说代为保管,将他的伤治好。奕誴回到王府,为了图省事,干脆直接把赵龙当祖宗一般供起来了。
刚进王府第三天,赵龙便饱受和硕格格的摧残,像‘蛐蛐过山’‘浪里白条’,各种各样的玩法,赵龙如同一名饱受恶少欺凌的小姑娘,悲愤莫名,羞愤yù死。
除了偶尔被和硕格格玩一会外,他倒没有受到其他类型的侮辱。
很快,三个星期过去了,赵龙渐渐对这个世界有所了解,回想着张一直跟他讲述的历史,赵龙第一个反应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慈禧这个老怂蛋。
可惜,慈禧他是见不到了,不怎了解清末的赵龙,还没有彻底弄明白他所穿越到了什么时代。
但至少,他明白自己是穿越了。
史上最悲剧的清穿啊,手枪被罚没了,脑袋被剃光了,戴个类似于大姑娘的假辫子,身上穿着一身绸缎制作的银丝锦袍,不得不说,这么一打扮,赵龙也算气质帅哥一个。
前提是抛弃他那些‘老子啊’‘cao蛋啊’‘狗rì的’等口头表达问候修饰词。
不知道老子的骑兵团哪儿去了!难道就老子一个人来这了?他们会不会被刘仲鹤那个王八蛋全歼了?赵龙这三个星期,一直担心着骑兵团的弟兄。
曾经试过‘越狱’,可他在没有大砍刀的情况,用蹩脚的八卦掌对战众王府高手,在付出了门牙两颗,左下巴脱臼的代价后,又被侍卫拖进柴房,进行了好一番‘思想道德教育’。
此时,京城出现了一件天大的事,一群身穿神甲的天兵降临了。
两周前,在京城最繁华的岁安街上,一群横行惯了的东洋浪人,当街调戏一名妇人,这在京城早已司空见惯,连八旗子弟见了都避之不及。
可就这么司空见惯的一件事,却因为两个不平常的人改变了。
这二人正是三十三团团长刘仲鹤与十一师特种队队长杨炎,他们与张等人分开后,就直接踏上了通往京城的官道,中途,还客串了一回土匪,洗劫了一支高丽人的商队,他们也算狠哪,尽管没伤一人,可这些活下来的高丽人,都被三十三团的士兵洗劫得只剩下裤衩了。
凭着抢来的钱,他们在离京城不远处,盘下了一座私人别院,半威胁半利诱的逼着那别院主人忍痛割爱后,刘仲鹤就带着杨炎整天在京城内逛游,咂摸着怎么惹点事,吸引一下大清高层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