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奠的火与盛典的火
“今天是母亲节,过两天应该就是新历里妈妈的忌日了。我想趁着这个机会调休,与母亲节一起凑一个小长假,应该可以带薪休息吧。“人事部的同事让我填了张表。一般这就代表事办成了,毕竟按照试行劳动管理办法规定,拒绝他人合理调假的申请,不仅要补偿相应的工作日结算工资,还要进行补假。
我为自己是盛启市的律师而感到自豪,因为这里的一切以律法至上,而我正是这里的法律工作者和改革推进者。我愈发觉得这个城市越来越接近我心目中的乌托邦了。
容我再次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盛启市的律师耿少芹,是当红的美女律师(自称)。想到这,我停止臭美以整理仪容,把彰显干练的马尾放下来,表现得随和一点。因为接下来,要去见一见我可爱的弟弟了。在他面前,我既应是姐姐,又应是妈妈。如果不表现得随和一点的话······
画面一转,耿少芹已经在一辆讲究的网约车上,忐忑地看着手机。她“可爱的”弟弟果然没有去看手机信息,于是少芹更加不安地看向窗外:映入眼帘的位于城市最北端的高大的祭坛,上面点燃的,是象征着公平公正的传承之火。此火宛若城市兴旺的命脉,见证此城从镇区被设为律法试行特区的历史。
【一】······
寒暄略,总之就是在母亲节这天,我和少芹见了一面。准确来说是她单方面破门而入,甚至没有时间把正在玩打了成人mod的rise屏幕关掉。她看到了,但出奇地稳重。
我们默默地收拾了这间单间出租屋,把我的这些不正经的东西都堆成了一堆,然后拿了个纸箱塞进了衣柜的角落里。她好像嘟囔了一句“真是长大了”,叹了一口气,就慢慢聊了一下我未来找工作的事情。
很糟糕,我对我的人生不能说是没有规划,只能说是得过且过。得过且过就是我的人生规划。
“是不是嫌我拖后腿了。”我硬着头皮回复了她的喋喋不休。脸上的罪恶感化成一股股热浪推向全身。
“不要扯开话题,我不嫌弃你。但社会上的人会怎么看你呢?一个高中辍学,不愿意自食其力的人,凭什么生活在这座大家都在努力生活的城市里?”
她还是那么犀利地指出我的弱点——尊严。怎么耿少芹就不能继承一点点妈妈的体贴呢?!
我沉默了,憋不出一句话,她看似是在为我辩护,然而却是审判我的人。别人怎么说,我闭门,世界与我无关。但是她会听到,会难受,会失望,然后再鼓起勇气过来给这个失去生活勇气的弟弟”支持“。这是支持吗?是的,但也不是。
我按照1年前试行的《无业人员扶持草案》,是要领3个月补助费然后被信用系统强制发配工作。第一批名单里就覆盖到我了,我很难不联想到这是”老姐的关照“。
尊严?我试过去争取,然而学历的限制和工作的高压让我身心俱疲,终于罹患躁郁症。少芹终于是心疼我,即便是在别人鄙夷的眼神中,我获得了”短暂的自由“。相信像我一样的人会有很多,但像我这么幸运的估计也是少部分吧。
同时我得幸运也到头了。
老姐看我不讲话,以为是有那么一点机会,便趁热打铁:”是这样的吧,就算是妈妈在天之灵,在监狱里的爸爸,都不希望看到你放弃自己的人生,我爱你——“
我伸手示意她不要说话了。闭眼摇头。“我不完全同意。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一个道理:
‘真正的爱,是不伤人的’。
“不要拿父母的期望来裹挟我,更不要把自己当成妈了。你要是爱我,就不要强迫我改变自己好不好?”
真令人恶心,即便我心怀感激她的照顾,我也要在话语上拿回一点尊严······(然而这不是我冠冕堂皇被她包养的理由,在这一点上我的尊严扫地。)
耿勇想结束这个话题了,摸了摸自己的发箍。他的头发很久没剪了,也许是不想剪,也许是懒得剪,总之就是顺手摸到了后面的小辫子。
“得了吧,你是为了妈妈的忌日来的吧。”
老姐的神情很古怪,似要反驳,但憋得很辛苦,以至于憋出了一点泪花。
“我想说,妈妈的那个日子,我有事情来不了。”
“你不是可以像平时一样请假吗。其实你不来也没差。”
“小勇,你知道姐姐很忙,那天市里要换火炬,就是那个叫‘律法之火’的仪式,我临时被抽调作为社里的火炬手代表。所以,今天我想和你提前去一次墓园。“
【二】······
这次没有寒暄了,老姐在城市的另一头点火炬。而我,再次来到了墓园。孑身一人。
8月10日。母亲节过后的第一天或者是第二天。今年是第二天。墓园的水泥们蒸起了热气,明显比早些天热了。墓园不是枯枝败叶,反而是郁郁葱葱,不是乌鸦呕哑而是白鸽咕咕。
烧香祭拜略。没人想看这种悲伤又无聊的过场。
我久久地站在墓碑前,久到失神,久到发现自己与墓碑与新火炬的位置正好连成一条直线。有趣,真巧啊。就是这么个公正的城市,制裁了爸爸,给了你一个”交代“啊。这团火就是我们命运的延伸吗?
好久好久,新火炬被点燃了。哗——(这是我幻想的声音)地燃起来了。
可能是老姐的那个活动成功传火了吧。我想。
正当我要走时,”砰“地一声,从我身后传来:
新火炬熄灭了,在火炬底部冒起了浓浓黑烟······
少芹!我的瞳孔猛地一放大。
【作者题外话】:这里的盛启市是架空的世界观,所以文中法律条例和管理规章会与现实生活有出入,请不要代入现实生活。并且我总是避免使用“法律”一词,而是选用颠倒的“律法”一词,其中的象征意义我希望有人能感受到。
我也知道自己更新得频率非常的低,给大家造成不好的阅读体验真是抱歉了。主要是我在自我对弈,把我想写的东西整理一遍再写出来,避免遗漏、矛盾甚至是混乱。但是我发现,看完前面的【前言】后,我想起来自己的写作之初心,并不是如此公式化且患得患失的心情。
所以,只要动笔就好了。我想之后的更新会顺利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