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拟】《“文人相轻”》读后感

【草拟】《“文人相轻”》读后感

我热爱阅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因为只是凭借几张单薄的白纸黑字,或许他就能向世界宣告自己“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的隐忍负重,“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桀骜不驯,“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的逍遥洒脱,“昨日邻家乞新火,晓窗分与读书灯”的勤奋刻苦和“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的风平浪静,而不止是简单挥毫几笔众所周知的尖锐讽刺,将姓名刻在历史的石碑上。所以我试着介绍《“文人相轻”》这篇近似乎无名之辈,穿越回那个二三十年代烽火连天、硝烟弥漫的风云战场。

《“文人相轻”》作于1935年4月14日,始于《论语》第五十七期刊载林语堂的《做文与做人》。林语堂咬定了是把文艺界的论争都说成“文人相轻”:“文人好相轻,与女子互相评头品足相同...于是白话派骂文言派,文言派骂白话派,民族文学派骂普罗,普罗骂第三种人,大家争营对垒,成群结党,一枪一矛,街头巷尾,报上屁股,互相臭骂...原其心理,都是大家要取媚于世。”然而这种阴暗的风气早在两三年前,见于若谷的《恶癖》,文中把一些作家生活上的某些癖习都说成是“恶癖”,是“文人无行”的表现;又或者是小打小闹的“京派”和“海派”花边文学斗争,诸如此类可见一斑。于是口号家们秉持“真理已哭”的心态又开始轻蔑起他们的原创,身为始作俑者却又自相矛盾,轻蔑这种轻蔑文人的风气,可悲可笑。然而随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恶习不断蔓延,像是施蛰存和魏金枝两位大家也不自觉地跳出来辩解,你方唱罢我登场。施蛰存1933年在《大晚报》副刊上向青年推荐《庄子》与《文选》,认为熟读经史可以扩大字汇、融会贯通,实在是件大好事。不过纠察其人,他信仰佛教,而这正是先生所批判的。可在部分答辩文章中,他先声夺人地挑衅称先生也曾捐资重刻《百喻经》,“玩木刻,考究版本...以骈体文为白话书信作序”等,暗指先生“自己也是这样的”;魏金枝1935年在《文饭小品》第三期发表的《再说“卖文”》中说,在一次宴会上,茅盾“问我为什么到教会学校去教书。语意之间,似乎颇为不屑”,“但日子过得不多...茅盾的一个亲戚,想到我在教书的教会学校里来找事做了”。这些对同行的挖苦嘲弄也好,诬赖造谣也罢,先生认为均不属于“文人相轻”的范畴。真正的“文人相轻”,正如曹聚仁所言,应是曹子桓的“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文人在自己擅长的写作领域自信而骄傲地俯瞰其他作品。舞文斗墨,百家争鸣,理应是千古骚人遗留于我们的道德操守,几经辗转,到两位满腹经纶的大家口中竟成了污秽,难免“真理已哭”。高山流水的庄生云淡风轻地透露“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心声,不过是顺应道家“无为”的思想主张,亦或是其境界高远的体现,但在《天下篇》中该列举的他人的缺失还是一字不差。人终究不是仙,既然二位大家连最基本的梦蝶都做不到,就更没有缘由拿着“无关紧要”作挡箭牌了。

先生认为的“文人相轻”一定是要顺应时代,“各各‘指其所短,扬其所长’固可,即‘掩其所短,称其所长’亦无不可。”作批评,左手握住的是既定事实的直尺,右手攥紧的是公平正义的天秤,方可明忠奸、知进退、断黑白。以小见大来说,开张圣听,陟罚臧否,或许真的如同旧时王谢堂前燕般,已经无声无息地成为我们每个人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了。所以哪里有什么“文人相轻”的道理呢?这世间唯文人与墨客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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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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