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演天地万物生,云落盟约劫始消

重演天地万物生,云落盟约劫始消

自巫妖之争,共工撞断不周山,有不周山山体十之三聚而为石,径直飞往天外。诸圣方欲阻拦,道祖鸿钧现身止之,言到:“不周山有灵,名曰埚沉,有承天之责,居山之中央,静修其道,不与洪荒诸灵相通。今不周山倒,其承天之责已无,将离洪荒另开天地。此大道实为,不可违!”

老子叹曰:“吾等自初生至今已不知其年月,又享盘古父神遗泽得圣人之位,自以无所不通,无所不晓。今方始知圣亦有所不知也。”众圣皆以为然。

而后诸圣各显神通,另寻撑天之柱,又补天之所缺,平水火之灾,解洪荒天地之大祸。

洪荒之事不提,埚沉自飞离洪荒,于混沌中行八千年方止,引混沌之气以壮己身。如此五五二十五万年,其身东西三万万里,南北五万万里。乃效盘古尸化山川日月风雷之行,身化诸物,与洪荒别无二样,唯生灵之属乃应时而生,非其力可遂成也。天地即成,埚沉之灵乃隐于混沌。

天地之生万物也迟,万年而有草木,又万年始降鸟兽,又十万年乃生人。有草木鸟兽鱼虫之属者,部分族人随年齿之增,能渐晓洪荒故事,脱俗类之属,各族遂以通晓洪荒故事之年记为成年。成年之日更有幸者能得天地之赐悟得修行之法,称为仙类。人虽不能自晓洪荒故事,得修行之法,却能上感天道,下悟红尘,以灵根为引,得天地灵气入身,踏入修行之道。草木鱼虫鸟兽修行之法只可自修,无法他传,而人族修行之法可自悟可师传。且自天地生人,草木鱼虫鸟兽成年者便可化出人身,其后代出身便可化人身,亦留有本族专属特征,此皆天地之妙,无知其因。

父生子,子生孙,万物诸群渐大。同族为繁衍权利内斗,异族为地盘食物相争不休。此天地之常态,虽圣人亦不能止。修者虽脱了俗物之心,能悟天道之理,感造化之妙,终非山石,岂能坐视父母同胞兄弟沦为盘中之鱼,火中之栗。各族之争本为生存之道,实无可说,但因修者参与其中,聚其族而攻其敌,山塌地陷,江断湖竭。如此数十年,众族皆伤亡惨重。

有一龙族至强者,其名敖狡,其乃龙族第一位修行者,天地间能与其匹敌者数不过五。其或邀或逼各族至强者,齐聚山之至高者云落山山顶,共议天地秩序,乃定“云落之约”。

其约之一:各族各择圣地,有修行之缘者入圣地修行。

其约之二:世俗之争由俗世之人了结,修行者不得参与。

其约之三:修行者之争不得伤及世俗之人。

其约之四:世俗之不敬仙师,乃自取其死。

自定了云落之约,各族修者各寻圣地,离开战场,世俗者初时不知如何行事,数日之后又继续征战,然无修行者相助,各族损兵折将而无所得,遂均有罢战之心。其后在敖狡之子敖杞游说之下,各族族长于云落山山脚举“云落之盟”,其词曰:“天生吾等万族,皆有其生之道,亦有其生之理,宜各安之,勿令其数缺”。各族乃罢战,聚而居之以观它族之情,十年乃散,自此各族复杂居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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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国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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