牝狼 1
()它绝望了,彻底绝望了。浏览器上打上-.Ζ.看最新更新
凶猛的洪流使江面拓宽,浑浊的锈红sè的江水翻卷着一尺多高的浪头,在浪与浪之间稍微平静的水面,激流回转,形成一个个深不可测的黑洞洞的旋涡。它虽然会几下爬泳,但毕竟是6地上的猛兽,水xìng很一般,在这样险恶的江水里,跳下去无疑是条死路,不被旋涡吞掉,也一定会被急流冲得粉身碎骨。
它只好紧紧抱住树干,任凭命运摆布。
澜沧江里,常常能见到从上游飘浮下来的被洪水连根拔起的大树和竹篷。有时,几棵树或竹纠缠在一起,枝桠搂抱,浩浩荡荡地顺江而下,像座绿sè的浮岛。此刻,它就被困居在这样的浮岛上,对它来说,与其说是座浮岛,还不如说是座活动的坟墓。
湍急的江水把它栖身的这座浮岛飞冲向下游。唉,都怪那头肚脐眼下长着麝香腺的香獐,竟然拼命从rì曲卡山麓的树林逃到澜沧江边,它尾追不舍,好不容易将猎物赶进乌伊基峡谷延伸进江心的葫芦半岛,赶进一条绝路。突然,那头该死的香獐腾空一跃,跳到从岸边飘过的这座浮岛上。
它不能眼看着到口的猎物在它鼻子底下逃遁,也跟着跃上浮岛。它在高耸出水面的迷宫似的树冠间困难地钻行,逼向惊惶失措的香獐。它看见香獐蜷缩在浮岛边缘那根弯曲成形的树杈上,背后是江水,已没有退路,眼睛里流露出惊骇、凄凉、绝望的神情。这是弱小而又善良的动物遭受劫难濒临死亡的神情,在狼的观念,这无疑是胜利的镜子。它贪婪地一步步逼近香獐;它想先用尖利的犬齿和爪子将香獐胸膛撕开,美美饱餐一顿;它天xìng喜爱血腥的内脏。就在它前爪落到香獐肩胛的一瞬间,那只愚蠢而又顽固的香獐,掉头一蹿,噗通,江里冒起一股水柱。它趴在形树杈上,流着口涎,眼睁睁望着香獐在浪谷升沉挣扎。几条模样丑陋的江豚得意地摆动着尾鳍,在肥嫩的香獐四周游弋。它恨不得跳下江去把江豚也一口咬成两段,可惜,它没这本事。一个浪头盖过来,把香獐压入江底。它等了一会儿,再也不见香獐黄白两sè毛相杂的橄榄形的脑壳露出来。便宜了那些该死的江豚,它恨得牙龈流酸水。它怎么也弄不明白,那头香獐为什么不肯老老实实被它咬断喉管喝血啖肉,而要往江里跳;任何喝澜沧江水长大的动物都知道,洪水季节的澜沧江,比两只脚行走的人还要厉害得多;被江水溺死,被江豚吃掉,难道比被它白莎吃掉滋味更好受些吗?
愚蠢而又可恶的香獐,它狠狠地诅咒道。
也许,这是头衰老而又患病的香獐;它缩紧空瘪的肚子,悻悻地想;血是苦的,肉是酸的。它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回头钻进树冠,想回岸上去。但走到浮岛的另一端,它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浮岛被一股洪流挟裹着,已远远离开江岸。也许,是它和香獐跃跳时产生一股冲力,才将浮岛推离江岸的,也许是chao水把浮岛牵拉离江岸的;鬼才晓得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浮岛氽在江心,向下游疾行。它大声嚎叫起来,向它的同类,横断山脉rì曲卡雪山山麓的狼群呼救。不一会儿,江隈黄沙滩上,出现一群活蹦乱跳的小黑点,小黑点渐渐显大,它看清楚了,是它朝夕相处的伙伴。领头的是大公狼匹克。狼群沿着江岸狂奔,大公狼匹克甚至冲进江来,溅起满天水花,但立刻又被凶猛的浪头击退。
它趴在浮岛的树冠上不断地哀嚎,满心希望狼群能把它救出险境。但叫它伤心的是,狼群在江岸与浮岛并行地撵追了一阵后,攀上一座峭岩,不再追赶,一起蹲在地上,朝着澜沧江凄厉长嚎,声音刺耳得就像在出殡送葬。
白莎无可奈何地望着狼群离自己越来越远,最后在天空的映衬下,蹲在峭岩上的狼群像散落在蓝缎子上的几粒黑芝麻。嚎叫声也越来越小,终于消失在隆隆轰响的浪涛声了。
它孤独在呆在浮岛上。
开始,它还存有一线希望,也许,神秘的江流会突然将浮岛冲回江岸,只要离开了深不可测的江心,只要浮岛飘进浅水区,它就能跳下江去,泅水回岸;溯江而上,能走回rì曲卡山麓,回到狼群去。可是,浮岛始终在江心漂流。有那么一两次,在河道曲拐处,浮岛蹒蹒跚跚似乎朝江岸飘去了,但一眨眼,又被chao水裹回江心来了。命运似乎在跟它白莎开着恶意的玩笑。希望像水的泡沫般一次又一次破灭。
它栖身的浮岛变得越来越脆弱。本来,几棵树只是靠枝桠纠缠才联结在一起,结构松散,说是浮岛,还不如说是漂浮物更确切些。在凶猛的浪头的冲击下,浮岛嘎嘎作响,仿佛骨头架子就要被咬碎了。翌rì黎明时分,飘过独龙峡,两岸万仞峭壁,浮岛从陡立的河床飞冲向山涧,头晕目眩,像跌入万丈深渊,轰的一声巨响,浮岛猛烈撞在一根竖立在江心的礁石上,好多根碗口大的树枝被撞得断裂,木屑飞进,浮岛东摇西晃,出痛苦的呻吟。它被震得眼冒金星,虽说是铁石心肠的狼,它也心惊胆颤。完了,它想,浮岛立刻会四分五裂,它会跟着碎片沉入江底,成为丑陋的江豚可口的点心。它闭上眼睛,等待死神降临。幸运的是,浮岛奇迹般地避开了礁石,闯过了独龙峡。
又一个夜晚。
它觉得饿,饿得想把高悬在宝石蓝夜空的月亮当馅饼吞吃掉。浪花不时卷上浮岛,劈头盖脸地浇在它身上。它又冷又饿,只好嚼树叶充饥。树叶又苦又涩,勉强吞下去,一会儿就肚子疼得慌,呕出一大堆绿sè的秽物。这样受折磨,还不如死去的好,它想,往江里一跳,一切惊恐和痛苦就都无影无踪了。它完全是凭着动物的求生本能才没自杀。
月亮升起来了,太阳沉下去了;月亮沉下去了,太阳又升起来了。四天、五天……它已记不清究竟过了多少天,浮岛仍然顽强地在江心漂流。离rì曲卡山麓越来越远了,真的,太遥远了,它悲伤地想,现在即使浮岛靠岸,它也无法再回到伙伴间去了。
它在水里浸泡的时间太长,全身的筋骨已变得麻木;它已衰弱到极点,趴在树枝间,连嚎叫的气力也没有了。恍惚间,它觉得太阳变成了蓝sè,高山冰雪融化成的澜沧江水似乎变得像温泉;奇怪,被猎人剥了皮的公狼杰莫怎么跑来舔它的脊背了?哦,不幸被大公鹿琥珀sè犄sè挑通肚肠的格格儿也来了……砰,一声巨响把它从半昏迷状态惊醒,它费劲地睁开眼皮,面前竟然是一片藤萝交错大树参天的林莽。
原来,浮岛漂进西双版纳的勐罕森林,在一个之字形的陡急的江湾,浮岛被一股激流冲出江心,撞到岸边,陷在一片淤沙里。
靠岸了!获救的兴奋使它生出些力气来,它颤颤抖抖地爬下浮岛,踩着没过膝盖的浅水,走上岸来。金沙滩上,躺着一具野牛的尸骸,只留有一张皮囊和一副白骨,大约是几天前被老虎吃剩的,散着一股恶臭。它走过去,驱散叮在野牛皮囊上的一大群嘤嘤嗡嗡的绿头苍蝇,连嚼带吞地饱餐了一顿。然后,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钻进密不透风的林莽。
金sè的柔软的沙滩上,留下一行清晰的狼的足印,不过,很快被chao水洗净了。
白莎大病了一场,但终于活下来了。狼的生存能力是极强的。它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漂流到了西双版纳,它不懂人类的地理概念。它只觉得自己现在生活的土地和遥远的rì曲卡山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这儿离太阳更近些。这儿没有高山积雪,没有弯曲的雪线。这儿午简直没法在沙滩上走,烫得像踩着火。这儿植物疯长,芭蕉树一天就可以长半尺高;野兔、沙雉、田鼠……各种动物繁殖比死亡快得多。这儿没有饥馑,也没有寒冷。只要它愿意,什么时候都能吃得饱饱的。
rì曲卡山麓就不同了。那儿气候寒冷,食物匮乏,特别在冬天,白雪盖住了整个山麓,许多动物都冬眠了,有时会一连几天都找不到可以充饥的东西。在那种时候,要是狼群有一头老狼病死了,或者谁了猎人的铅弹倒毙了,饿极了的狼群便会一拥而上,把同伴的尸体抢吃净。这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反正是死了,与其遗弃在雪地里送给雪豹当晚餐,还不如自家享用。对狼来说,道德观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生存竞争确实是很严酷的。
人是逼出来的。狼也是逼出来的。
尽管如此,它却更喜欢rì曲卡山麓的生活。饥馑的滋味虽然不好受,但为了获得有限的食物,迫使它将爪子磨砺得更锋利些,筋骨更坚硬些,行动更敏捷些,噬咬更残忍些,和猛兽争食表现得更勇敢些。这里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便可猎获食物,虽然再也尝不到肚皮贴着脊梁的饥饿滋味,但它很快觉得自己筋骨在软化,肌肉在松弛,甚至连听觉和嗅觉都在退化,整天处于一种懒散慵倦的状态。
自然界充满了辩证法。
rì曲卡山麓终年不化的积雪固然可怕,有时一场暴风雪,冷得狼群夜里挤在一起,互相用体温取暖,冷得在皑皑雪野里凄声哀号。但是,寒冷迫使狼快追猛跑,血液沸腾,生命之火熊熊燃烧,抵御大自然的严寒。狼是冰雪jīng英,柔软的雪花,把全身的狼毛摩擦得浓密厚实,油光闪亮,像涂了一层彩釉。现在的这块土地,整天热气腾腾,像生活在大火炉里。狼没有汗腺,它只能张大嘴伸长舌头来散热。炎热的气候使它懒得动弹,行动明显迟钝了,紧凑的狼毛松张开来,失去了光泽。它很担心这样长久下去,它会退化成一条狗的。
狼的最大天敌不是虎豹熊象,而是太阳和火;在亘古时代,狼和狗是同宗,后来,人类靠太阳和火,还有可以和太阳媲美的人类的温情把某些狼驯化成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会融化狼的冰一样冷酷的心肠,会软化狼的铁一样坚硬的意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把狗的尾巴烤软了,烤弯了,能卷得像朵菊花,这便于狗向人类摇尾乞怜。
狼的尾巴永远是竖直的。
为了避免落到狗的下场,它在背荫的山崖里找到一个yīn暗chao湿的山洞。白天它躲在山洞里睡觉,太阳落山,才出来觅食。
最难忍受的是孤独。气候可以逐渐适应,但孤独却无法排遣。病好后,白莎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同伴。一连几天,它转遍了山洞周围几十座高山和所有的深箐,都没现狼的踪迹。在山坡上放牧的牛和马,在水塘里嬉戏的鸭和鹅,都把它误认作狗,见了它既不惊慌,也不逃避。有天傍晚它经过山寨旁那块水田,迎面碰上一伙人,不仅没撵着打它,还惊叹道;“谁家养的狗,这么漂亮!”
西双版纳确实没有过狼。
它弄不明白这块丰腴的土地上为什么没有狼群。也许是惧怕太阳。其实,太阳也是可以征服的,它想。在人的脑袋里,这世界和宇宙是人的;在狼的眼睛里,这世界和宇宙是狼的;狼群应当征服一切,统治一切。
可惜,这片火热的土地上它是唯一的狼。
它太孤独了。
在山曲卡山麓,多热闹啊。几十条狼生活在一起,是个大家庭。虽然为了争食、争宠和争偶,大家庭也免不了会生吵架、斗殴、角逐甚至自相残杀,但毕竟是内部矛盾,总比孤独好受些。再说,在狼群,没有哪条狼敢欺负它白莎。它白莎是大公狼匹克最宠爱的母狼。匹克是头狼;狼群至高无上的皇帝;它白莎就是皇后。
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白莎确实长得漂亮。蜂腰宽肩,四条腿修长美丽,毛sè金黄,狼牙雪白,爪子尖利,尾巴蓬松,胸脯富有弹xìng。与众不同的是,在挺拔的鼻梁和饱满的额角间,有一道白斑,像一弯银月,使它显得妩媚。
如今,妩媚失去了对象。山洞里,只有冷冰冰的石壁和它作伴。那时候,匹克每天都要用还粘着血腥的舌头把它全身舔个遍,野蛮而又深情。其它母狼都用充满嫉妒的眼光看着它,这使它感到快活。
这种惊心动魄的快活今生今世恐怕不会再有了。生活剩下的唯一消遣,就是猎取食物。为了增加乐趣,那次,它猎到一只马鹿,不再像过去那样一口咬断猎物的喉管,而是先咬伤马鹿的一条腿,看着它一瘸一拐在灌木丛里哀嚎逃命,自己不紧不慢地追撵,把整个山谷搅得凄凄惶惶。
还有一次,它逮到只黄麂,拖进山洞,看着黄麂在惊恐与绝望倒毙。
这似乎多少能减轻点寂寞。
但久而久之,残酷的游戏也失去了乐趣。它想起rì曲卡山麓猎食时狼群你争我夺的紧张场面,围攻大型动物那种殊死的拼搏。野猪凭着犀利的獠牙,非要和狼群咬个你死我活。熊瞎子厚实的巴掌,扇得风快,几乎每只熊瞎子在临死前都能把一两只狼嘴巴掴歪,头皮撕掉。
血腥的厮杀才能刺激狼的神经。
特别使它难以忘怀的,是攻击牦牛群。牦牛皮厚,狼牙也很难咬穿。牦牛锐利的禾杈似的那双牛角,轻轻一下就可以捅破狼的肚皮。牦牛也是成群结队,而且一遇到狼群,公牦牛便尾朝内角朝外,在雪地里围成个圆圈,把母牦毛和牦牛崽围在圈内。很难攻破用锐利的牛角形成的坚实的围墙。
每逢这种时候,狼的血液便沸腾了。
强攻,双方都会斗得头破血流。智取才是上策,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收益。多亏智慧出众的大公狼匹克,把狼群分为两队,匹克率领一队强壮的公狼埋在东隅那条枯竭的河床里;而它白莎则带领妇孺老弱,在西路佯攻。西路的狼队嚎得天昏地暗,虚张声势地盯着一头年老的公牦牛穷扑猛咬,似乎立刻就要将圆圈撕开口子了。母牦牛在圈内不安地呜呜叫唤,牦牛崽惊慌地在母牦牛肚皮底下穿来钻去。
狼就是要造成这样的恐怖气氛。
终于,圆圈东端有三五头年轻气盛的牦牛被西路狼队嚣张的气焰激怒了,冒冒失失离开自己的岗位跑到西端来助战。
圆圈东端暴露出豁口。
于是,它白莎把嘴拱进土里,出人类婴儿啼哭般的唿哨声。立刻,匹克率领强壮的公狼从枯竭的河床里箭一般飞奔过来,那些冒冒失失离开岗位的公牦牛现上当,想赶回去补救,但已经晚了,匹克带着公狼已旋风般地冲进豁口。于是,雪地里展开一场血腥的屠杀。于是,随着牦牛崽的惨叫,一串串殷红的热血滴落在冰凉的白雪上。
哦,那才叫生活。
而今,它形单影只,茕茕孑立,无法去攻击大型的成群的动物。它只能捕食草兔、麂子、田鼠这类毫无反抗能力的小动物。混饱肚子罢了。生活失去了兴奋、激动、颤栗、冒险;于是,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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