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第72章
自他有记忆开始,渔夫族从来都不是一个强大的种族,亚特兰蒂斯是他们的宗主国,于是慕强心理和他们所描绘的神话奠定了海洋智慧生物的审美,也为此,渔夫族被认为是丑陋并且低劣的返祖生物。他们的国王——也是他的父亲,因为不服从而被亚特兰蒂斯的王杀死,那个时候他甚至还不识事,而剩下的族民就像是断头的泥鳅,散乱而毫无目的性地成了一滩扶不起来的烂泥。
那时的渔夫族毫无骨气,被抽掉脊椎似的唯唯诺诺,他身为那一代最优秀的孩子,总有一种窒息一般的感觉压在他的胸口。
他本应该习惯那个,如果他没有被母亲带着去觐见殿下的话。
母亲在和殿下谈话,他被侍女安置在大厅等候,他那时还小,不知道为什么侍女的果盘不往他的面前放,只是愣愣地朝上面望着,望着他那些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
他此生无法忘记那宫殿多么辉煌美丽,光滑圆润的石柱在水里也散发着莹莹的温吞的光芒,宝石和贝壳镶嵌在每一个角落,那会发光的、他从没有见过的石头映照出他的脸。
他看着那张脸,看到满满的向往与渴望。
母亲和殿下结束谈话的时候,他凑上去,兴奋地对母亲说:“我们什么时候也能拥有这样漂亮的房子吗?”他当时也不懂侍女发出的嗤笑,只是持着一颗无知无畏的赤子之心向往强大美丽的东西。
当时的母亲拉着他的胳膊,几乎是粗暴地把他拉走了。
但母亲回去之后就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他无法把母亲劝出来,只能每天送一些食物给她。那些端出来的食物剩得越来越多。
三天后,母亲从房间里出来,她的眼眶深陷,皮肤灰白。他问母亲发生了什么,母亲没有说话,只是当天她通知了所有渔夫族的人们搬到了另一个区域。
他自此有了第二个家。
他自此失去了他从小到大的家。
他的第二个家地形坎坷,光亮极差,他再也不能从窗户看到游曳的鱼群,这让他养成了时常游上海面的习惯,并且开始喜欢上日光浴。
他的朋友莫德对这个地方抱怨好多次了,因为他父亲是喜欢晒太阳的,在搬到这里之前经常游上海面,但自从搬到这个阴森的鬼地方之后,鱼尾就出了点毛病,现在他连游上去都做不到了,莫德只能带着他上海面,让他能在心理上有一点安慰。
阿莫斯对莫德表示同情。但他一直疑惑为什么之前的家住得好好的,现在却要搬到这个地方来。有一天他听族人说是因为他们原先的地盘有什么东西可以开采,那个名词太长了,他没有记住。
但是,为了那个什么东西,就把他们赶走吗?
阿莫斯疑惑地想。
那些东西是没有生命的,他们是有生命的,有智慧的,怎么能为了一些石头就把他们赶走呢?
族人不给他解答,书籍中也没有记载,母亲的脾气越来越坏,成天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连他去敲门都不想回应。
他漂浮在海洋之中的时候,突然就有一种孤立无援的感觉。这种感觉吓到他了。他只能又游到海面去晒太阳,但这个时候,平静的海洋起了波澜。他听到远方有轰鸣声,像是什么巨大的怪兽劈开海浪朝他冲过来。
但比起惧怕,孩子的好奇心战胜了对未知的恐惧,母亲曾经吩咐他要远离地上生物,但母亲同样也说过她永远不会将他弃之不顾。
他被母亲背叛了。年幼的阿莫斯气鼓鼓地想,那我也要背叛她!
他刻意顺着水流掩盖自己的踪迹,那庞然巨物埋在水下的部分是两片白色的东西,看上去他们一直在运动,他正要用手去碰一碰的时候,看到了有群游到那东西附近,然后被吸了进去。
血水染红了一小片海域,不久就被雪白的浪花卷起淹没。
那一瞬间他背生寒意,庆幸自己没有冲动行事,心底也勉强认同了陆地人确实是一个危险的种群。
他有点心生退意,但同时心底有一个声音告诉他,既然陆地人的东西已经可以征服海洋,那么他们会不会有相关的书籍和知识能解答你的疑问呢?
为什么他们会遭到如此对待,为什么他们天生低亚特兰蒂斯王国一等,为什么他们会甚至比不上那些死去、没有思想的东西。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跟踪着那一架巨物,等到他们终于停下,阿莫斯趁着他们都睡着的时候,悄悄溜上了船。
母亲跟他说过,渔夫族的人民只要尾巴踏上陆地,鱼尾就会整条脱落。并且再也不能恢复。
但莫德却不这么认为,他悄悄地对阿莫斯说,那些都是大人为了骗他们不要上陆地的。陆地可好玩了。
阿莫斯当时问他:“你去过陆地吗?”
莫德哽了一下,硬着头皮说:“我当然去过,陆地上的海草比海里的漂亮多了,他们都长着两条尾巴,还有三只鱼鳍……”
莫德一定没有去过陆地。
阿莫斯盯着那熟睡的雌性,身后的地板上是一条湿痕,陆地上的路难得地难走,他的手肘被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痛,就像是被珊瑚礁狠狠地擦过皮肤。
还是海洋好。他们可以用尾鳍肆意地游动。陆地简直太可怕了。
而且陆地人并没有两条尾巴和三只鱼鳍。
陆地人也只有两只鱼鳍,而且是肉色的,和他们坚硬的鳍骨和鳍翼毫不相同。脸颊看上去是柔软光滑的,像是果实,他们长得像是亚特兰蒂斯人,但是没有亚特兰蒂斯的那种睥睨一切的高傲。她的眼睛上面有一小片长而纤细的毛发,像是鱼的尾刺,却比那更柔软也更……美。
阿莫斯用爪尖去戳一戳那个肉色的鱼鳍,柔软的,还有温度。
除了太阳,他第一次遇到有温度的东西。
但他的爪尖太锋利,那肉色的鱼鳍立马就破了皮,鲜红的液体流出来,那是血吗?陆地人的血和他们的血是一样的颜色。
雌性陆地人皱着眉,很不安地抽抽鼻子,然后她睁开了眼睛。
阿莫斯一时间不知道能做出什么反应。
他是亚特兰蒂斯王国丑陋的种族,他是与陆地人截然不同的种族,他的皮肤是崎岖坑洼的深蓝色,和人类光滑柔软的珊瑚色皮肤完全不一样。
她会做出什么反应?
阿莫斯发现他简直是满怀期待地等着这个陆地人雌性的反应。
而那个陆地人雌性眨了眨眼,看了看他,又闭上眼,再看看他。
“————”她咕哝一句他听不懂的东西,然后翻了个身,背对着他,过了一会儿,她的频率再次平稳下来,如果用渔夫族的话来说,她又睡着了。
他们在一起的一年后,阿莫斯曾经想起过这一瞬间,当时着实困扰了他很长一段时间。对方既没有尖叫,也没有拿起武器向他挥来,那么这句话显然就相当地重要。
当时已经是他的伴侣的莉娜笑得捂着肚子扶住他的肩膀,他只能堪堪用手掌去护住她的后腰以防她跌倒在地。那渔夫的女儿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长期暴露在阳光下的皮肤呈现出健康而美丽的褐色,亚麻色的长发散乱地缠绕在他尖锐的指尖:“我说……天呐。”
“我很抱歉,阿莫斯,但是……”她深吸了一口气,强行压下了笑声,好让那解释能顺利完整地说出口:“当时我以为自己还在做梦,我在想,为什么我的梦境里也会出现这种生物,我自以为我的想象力还没有那么丰富,但,大海,你知道渔夫之中流通着多少传说。我一定是那些茶余饭后的故事听多了,才导致睡醒之后看到像你这样奇奇怪怪的生物……”
他对奇奇怪怪的生物这种评价已经基本上免疫了,但莉娜立马反应过来:“天,我很抱歉,阿莫斯。”她是真心实意地感到抱歉,她总是这样,对一切出口的话不加思索,时常冒犯到别人,但她道歉也很真挚,几乎所有人都会原谅她不带恶意的冒犯。
她就是这样的人,像颗太阳。而阿莫斯对温暖的东西从来不能免疫。
心理极其强大的莉娜见到阿莫斯之后并没有太多的疑惑和好奇,只是,这个世界的陆地上各种奇奇怪怪的超能力者都有,海洋这种几乎是陆地的两倍的世界,再多一种长得像是鱼一样的直立行走的生物又怎么了?
在那次初遇之后,阿莫斯只是因为好奇就跟着到了海滩,然后他踏上了陆地。他的尾巴没有消失,只是会为太阳的照射而干裂,这个时候要么他会潜入深海一段时间,要么莉娜会用湿润的布匹盖住他的全身,更多时候,莉娜沉迷于和他交谈的时候用手掬起海水泼在他的身上。
“你们在我们的世界里。”莉娜用手掌握着阿莫斯其中一只利爪:“叫做人鱼,在人类的印象中他们一般都是美的。”
阿莫斯几乎为那一个词语瑟缩了。莉娜教导他人类的语言体系,美的,他从来不会被说是“美的”。渔夫族从来不会被评价为是美的。就算是在海洋的世界,他们收到的评价也只会是丑陋的、野兽一样的种群。
莉娜看出了他的畏缩,天,只有莉娜能看出他的畏缩,天知道他们的表情系统有多大的差异,但是莉娜就是能看出来,她的声音温柔至极:“阿莫斯,你是美的。不要否认这个。”
他们在那个时候接吻,在海中交尾。
他被陆地人诱惑,几乎已经要忘了家乡。
就是在那个时候,他遇到了刺客联盟的人。
这群人在世界各地都有活动,不知道是从哪里得到了消息,知道这里出现了他的踪迹。刺客联盟对于像他们这样的异种族见得并不少,但能被他们活着掳走的并进行实验的,并不多。
阿莫斯是其中之一。
当时那个女人找到他,并没有立马和他进行交易,只是让他去看一些东西。
那是一片他从没有踏足过的地方,那里的陆地人更多,他们的房子偏远而窄小,远离这些喧闹脏乱的地方,那个小的安宁的世界只有他和莉娜两个人,他满足于此。这是他第一次踏足这里。
然后他见证了莉娜是怎样被辱骂,被称呼为怪物的婊|子,那些人狞笑着把她掼在墙上做出下流的动作,最后往她的长筒靴上吐唾沫。
他终于知道了莉娜为什么有段时间拒绝他的碰触。
阿莫斯的瞳孔变细,尖牙不自觉地伸出嘴唇,身上所有的鳍开始舒张,他像是一只河豚。
——一只搁浅的河豚。
累赘的尾巴拖拽着他沉重的下半身。他用手肘上的鳍扎进土地,一步一步移动过去。
那个叫塔利亚奥古的女人说:“你甚至没有办法爬过去。”
他们中间隔着一堵围墙,那围墙并不算坚硬,但他的鳍折断在那上面。
“我需要腿。”他嘶吼道。
“这就是我想给你的。”塔利亚笑了。
他不辞而别,配合塔利亚的实验,足足半年,那半年他几乎没有记忆,因为持续的、能让大脑空白的疼痛是不会在你的大脑里留下记忆的。他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对方得到了渔夫族的基因序列。
那沿海的渔村迎接了一位英俊的富商,他有着浅金色的短发,一双绿色的眼睛宛若装下了全世界的碧湖。最顽劣的女人也会在他的双眼中沉沦。
在他入住旅店的第二天,海上飘来几具泡胀的尸体,那是渔村有名的酒鬼,众人都在猜测他们是喝醉之后不小心走下堤坝掉进海里,尸体随着涨潮冲上岸边。
众人还说,村里住得最偏远的那个婊|子学会了什么巫术,对富商下了什么咒语,让其对她死心塌地。
“所以,巫女,你想对我说些什么吗?”阿莫斯顶着一张英俊的、人类的脸庞,用薄凉的嘴唇亲吻莉娜干裂的嘴唇。
“我只想知道我想干什么。”那渔夫的女儿咬住他的喉管,牙齿用力,有湿润的痕迹在他的人类的脖颈上肆意流淌。
第二年,他们的孩子出生了。
阿莫斯已经几乎忘记了海底的生活。
他们的生活很平静,直到那一拨人踏进这个渔村。
他们是为他而来的。
既然刺客联盟有着消息的渠道,那信息一定会从其他地方流传出去。酒馆有陌生人出没的时候他应该提高警惕的,这一片地方没什么旅游景点,也没有什么值得外人惦念的东西。一般人不会来酒馆打探消息。特别是怪物的消息。
但他没有。
他去东方交接了一批货物,到城镇的时候,看到远方有浓烟升起。
那个方向只有一栋屋子。
一栋他们精心装饰的,修补的,即使拥有了足够的钱财,莉娜也不想搬走的屋子。
那栋屋子还在燃烧,他冲进里面,鳞片开始覆盖身体,坚硬的鳞片能抵挡一些灼烧的伤害,但他依然分不出哪一块焦炭是莉娜,哪一块是木梁,哪一块是餐桌。
但那一团地板上,散发着油脂燃烧气味、露出焦黑骨头的一定不是。
然后他听到婴儿啼哭。
他扒开一块木梁,掀开地板。木梁把他的手掌烫伤,鳞片呈现出边缘焦黑的模样。
那下面是一只被藏起来的小鱼人。
她的尾巴是浅蓝色的,头发是她母亲的亚麻色,眼睛是像他一样的浅绿色。
阿莫斯用手掌撑着那根滚烫的木梁,凝视她很久,慢吞吞地问一句:“……你为什么还活着?”
莉娜死了,为什么你还活着?
他已经忘了这孩子的名字,或许根本没有记住过,莉娜给她取了一个名字,他不在乎。
那孩子的鳞片覆盖了半张脸,和他不一样,和莉娜也不一样。
她的头顶生着一层浅浅的,亚麻色的绒发,手指呈现锐利的尖端。在那一层绒发被黑灰覆盖之前,阿莫斯把她拿了起来,放在手上。
然后他走出去。
他通过一些手段找到了那几个放火的人,用爪尖切掉他们放火的手,切掉他们走过去的腿,最后用爪子抵在他的嘴里,问:“为什么?”
那哭叫得声音嘶哑的男人含着利器含含糊糊地哀求:“我只是收钱办事……他们出钱想要这种东西,收集稀罕的……异种族……”
他们的舌头在说出下一句话之前被割断。
他们将会在血液流尽后死去。
阿莫斯的耳边突然响起了一句话,或者叫一个问题。
“那些东西是没有生命的,我们是有生命的,有智慧的,怎么能为了一些石头就把我们赶走呢?”
那孩童的声音稚嫩,带着真诚的疑虑。
问题的答案以一种残酷的形态在他眼前展现。
金钱,权力。
生命并不如他想象中的那样宝贵。
他再次孤身一人。
阿莫斯回到了渔夫族。他的母亲给他一个拥抱,他的朋友们带着他看渔夫族这几年的变化。渔夫族的生命周期并不像人类那样短暂,他们的时间是漫长的,四年并不像想象中那样久。没人对他有太多的苛责,一去不回的族人也并不少。
但带回一个混血孩子的,他是唯一一个。
他并没有受到太多谴责,人类的样貌和亚特兰蒂斯人的样貌相似,他们只会以为这是他和一个亚特兰蒂斯人的孩子。这个孩子在他的族人间受尽了宠爱。他却很少去看望她,他只是沉迷古籍,在别人眼中会称之为一蹶不振。
他没有跟任何人诉说他的经历,因为不会有任何人理解。
渔夫族都是一群懦弱的、守旧的怪物。
而那群怪物推举他为渔夫族的国王的时候,他并没有拒绝。
总要有人带领他们。
不久之后,他在一本古籍之中找到了一些令他惊喜的东西,渔夫族有他们独特的保存信息的方式,但由于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和搬迁居地的缘故,那些知识大多不成体系,他对其的研究进度被拖慢也有这个缘故。而当他了解到塞壬的存在的时候,那个孩子已经出生三年了。而渔夫族的科技水平无法胜任对基因的编辑和催化。
他再次找到了刺客联盟进行合作。然而遗憾的是,对于返祖这个课题,这个融合了人类和渔夫族基因的孩子比起他而言,更适合作为实验品。
他将渔夫族的科技和情报作为交易内容,将那孩子给予了他们,陆地人还没有胆量跟海洋开战,而不了解海底人的派系就是他的唯一筹码,这为他换到了一次交易的机会,而他将之称为贝罗娜计划,他的女战神。
他们在亿万年前的姿态美丽而强大,渔夫族本应该是最威严的、神话般的种族,现在却退化成了这样卑劣丑陋的模样,而贝罗娜将会改变这一切,她是上天赐予他们的礼物。
——本应该是这样的。
贝罗娜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中回到了他的身边,他如这么多年所祈愿的一样教导她如何作为一件称职的兵器,那软弱的男人给她灌输了那本不应该出现在她的世界中的理念,那几乎是玷污了她。无时无刻他都在懊恼为什么当初去参加实验的不是自己,他原生的渔夫族的基因经过亿万年的演变变得丑陋而畸形,再也无法回到之前纯净而又高贵的模样。
而那群人在最关键的时候夺走了他的贝罗娜,本来这只是一个很小的缺口,但那群懦夫,那群软弱的、无能的渔夫族,他们渴望着和平,在败退之际扔下武器祈求虚假的、低人一等的和谈。他被这群无用的、累赘的鱼尾拖拽着沉重的身体,滑下败北的深渊。
他被以谋反罪关进监狱,一年后,他的贝罗娜再次来到他的身边,她成长为那样一种美丽从容的姿态,亚麻色的长发在海洋里像是花一样开放,他看到莉娜散落在沙地上的亚麻色长发,贝壳被他攥在手里,给那金色的沙和深色的长发烙一个白白胖胖的吻。
那莉娜的影子说:“阿莫斯老师,我们谈一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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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没想到我也能打上这个标签好激动第一次把一篇文的状态改成已完结开心到起飞!
以及莉娜为什么说阿莫斯是“美丽的”。我相信后面醉汉的行为已经给了你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