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第二天一早,高誓便起了。

高顾笙像只小猪一样睡得香甜,高誓给他留了字条,让他起床后去厨房锅里拿饭。

而后高誓开车前往机场。

薄雾未散,这个城市已经开始苏醒。

人声鼎沸,车水马龙,两侧高耸的摩天大楼上,巨大的广告屏播放着香水广告,女子眉眼温柔,提着长裙从深林中款款走出,抬眸一眼,仿佛看到了整个夏日的清凉。

高誓记性好,随意一瞥,就想起这广告上的女明星,正是让承泽奇心碎的那位。

前方信号灯转为绿色,高誓收回目光,缓缓发动。

他的车在八点整稳稳得停在了机场外,

时间还早,他从后座上拿出了一本书。

她在电脑上敲打几下,指着搜索出来的页面,众人看了一眼,登时哑然,

【他,冷酷霸道,二十三万,买下她的初夜!】

高誓翻了翻小书柜,又拿出一本。

冉秋:“哪里哪里,常哥你也很不错嘛。”

冉秋一声“卧槽”,“这事儿得移交路队那边吧?大活儿啊!”

【她,美丽柔弱,一纸契约,成为了霸总的金丝雀!】

高誓翻开简介。

《霸道总裁狠狠宠:娇妻别想逃》

常阳拍了个马屁,“不愧是我们冉哥,这都能推测出来。”

常阳:“岂敢岂敢,还是冉哥比较厉害。”

【五年前,她因为一场意外出卖自己的身体,一纸合同,成为顾氏总裁的契约情人……】

他将这两个关键词告诉小队成员让他们联想的时候,常阳他们七嘴八舌,猜什么的都有。

合同、金丝雀。

《金丝雀觉醒:娇妻带球跑》

高誓深吸一口气,为自己鼓了鼓劲,拧着眉头看了起来。

常阳:“金丝雀?是不是倒卖国家保护动物?这人是个走私犯?”

几位男士讨论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庄貅貅弱弱道,“或许……金丝雀是指的人呢?”

《契约情人:你是我的劫》

常阳:“不过我觉得,金丝雀也可能是个代称,金丝雀的级别还不够,如果真是条大鱼,除了金丝雀,还可能有国家二级甚至二级以上的保护动物。”

黄杉:“那么说,合同就是非法买卖的契约了。”

哦错了,这本看完了。

【她爱上了他,然而,他竟然有一个未婚妻。】

【她决心逃离他的城堡,却没想到自己已经有了身孕!】

【他发现自己的金丝雀消失不见,暴怒,“封锁所有航班,找到她!”】

【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男士们沉默了。

他们对视一眼,发现庄貅貅说的……竟然该死的有道理。

高誓毫不怀疑,会有那么一位活腻歪了的总裁,用尽各种卑鄙手段强行包养他儿子。

然而包养这种事情对于他来说,确实是个盲区。

为了快速补充这方面的知识,高誓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从现实中了解这些总裁们的花边新闻,一方面通读这些小说。

庄貅貅热情地贡献出了自己十年前囤积的小说,并贴心地表示不用还了。

目前高誓已经趁着时间间隙看完了那本霸总狠狠宠。

在这本小说里,女主捡到失忆男主、相爱、男主出车祸被家里人找到带回家、忘记女主、女主怀孕去找男主、两人相遇、产生爱的火花、男主又失忆、男女主再相遇……在女主反复唤醒爱人,男主反复失忆之后,两人总算相认了。

就在高誓松口气的功夫,恶毒女配上前离间,怀孕的女主出国了。

男主以为女主要与自己分开,悲痛欲绝之下出了车祸,又他妈的失忆了!

高誓恨不得钻进书里掐着两人脖子问,你们是没有嘴吗?!没有嘴吗!

还有那个男主,一本书下来失忆了五六次,铁做的脑袋也扛不住这么造啊!

不过平心而论,作者文笔很不错,至少高誓的情绪确实被带动了,看完这本书之后很想和作者谈谈人生,再给作者寄一点土特产。

窗外阳光正好,清晨的阳光带着难得的清爽,铺展在书上。

若高誓没有关窗,从窗外能看见青年低着头,逐字逐句地阅读着,阳光吻在他挺拔的鼻梁与薄削的唇,书的每一页都仿若在散发着金光。

这确实是一副极为美好的景色。

前提是不看高誓手里拿着的书的内容。

高誓翻着手里这本契约情人,在经历了女主被男主羞辱,被男主他妈羞辱,被男主的妹妹羞辱,被恶毒女配羞辱,被路人羞辱,以及怀孕、堕胎、怀孕、堕胎、怀孕……之后,高誓满脸恍惚地从书中抬起头来,看了看表。

八点五十了。

这短短的五十分钟,过得竟然如此漫长。

高誓捏了捏鼻梁,活动了一下手腕后推开车门,往接机口走去,他腰肢劲瘦有力,双腿笔直修长,一下车就招惹了大片的目光。

高誓浑然不觉,满脑子都是男主女主的爱恨纠葛。

接机口熙熙攘攘,看一群人举着牌子,上面写着“秦时”二字,似乎是在为哪个明星接机。

高誓掏出手机搜了搜,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秦时是时下最大的娱乐公司——万星娱乐的主捧艺人,如今风头正盛。

秦时的粉丝有一个特点,就是疯,秦时和他的团队几乎不约束粉丝的行为,以至于他的粉丝们追星异常疯狂,之前有过不止一次,在接机的时候险些出事。

看今天来的粉丝数量,恐怕找人要麻烦了。

高誓将电话打给空渺,依旧是无人接听。

空渺说,应不解不能拍照,会受惊,所以到现在为止,高誓还不知道应不解长什么样子。

应不解倒是应该看过高誓的照片,可是应不解一个爽灵残缺的人,真的能认出他吗?

高誓闻言,很想当时就坐飞机过去和这个不靠谱的老头过两招,可是空渺却说,应不解很显眼,不管有多少人,一眼就能看见他。

等待的时间格外漫长,焦躁的气氛在大厅蔓延,一对小情侣气势汹汹地吵架。

这是一对同性情侣,个子矮些的少年看起来也就比乐乐大一点,高一些的看起来有二十二三的样子,已经不能称为少年,该称作青年了。

少年握紧了行李箱的拉杆,“你偷偷把我的衣服给退了!你什么意思啊!”

青年不满地用力拍了一下座椅,把旁边的路人吓得往旁边坐了坐,“我什么意思?咱们现在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吗?!你买一件衣服这么贵,够一个月的饭钱了!”

少年怒道,“贵怎么了?我花的都是我的钱!我跟着你两年,一件新衣服都没买过!”

青年满眼失望地看着他,“小雨,我从来没发现,你竟然是这么物质的人。”

少年气笑了,“我物质?我物质我把房子卖了给你投资?我物质我天天跟你过这种日子过了两年?”

少年气的直哆嗦,“我的衣服都破成什么样子了,你倒是说自己应酬拉投资需要穿新衣服,我呢?!我的衣服破了洞你都不让我买新的!”

“你打算让我怎么出门?靠打马赛克吗?!”

旁边的路人小姑娘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连忙捂住嘴,谁知青年却像是找到了发泄口一样瞪视过去,“你笑什么笑!啊?!”

小姑娘被吓得连忙往后缩,暗暗观察的众人七手八脚地护住小姑娘,少年一把将青年拉过来,呵斥道,“你冲人家小姑娘发什么火?!”

少年深吸一口气,对被吓到的小姑娘道歉,而后声音冷淡地对青年说,“算了,这些年过去了,我也看清楚你了,算我眼瞎,分手吧。”

谁知方才还满脸不耐烦的青年神色大变,连忙拉住了少年的手臂,恳求道,“小雨,小雨我错了,不要分手好不好?”

就在这时,挂在大厅的时钟拨向九,接机口打开。

这一班的乘客涌了出来。

整个大厅登时如同开了锅的热水般沸腾了起来,青年与少年的声音也被遮住。

高誓最后一眼,看到青年不知说了什么,少年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松动的神色。

随着秦时的出现,他的粉丝开始沸腾,接近于暴动,在场的保安拼命地维护秩序,人被挤得挤来挤去,就像早高峰的地铁。

高誓觉得自己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低头一看,原来是不知道谁的一只鞋子。

“秦时!秦时!秦时!”

周遭粉丝的呼喊声震耳欲聋。

高誓有些烦躁地低头揉了下耳朵。

就在这低头抬头之间,穿过重重人海,在响遏行云的吵杂声中,他对上了一双眼睛。

那一刹,周遭声音如潮水般退去。

原来空渺说的,是真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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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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