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一章
凉风习习,街道冷清,银白月色掠过窗帘,为地板镀了一层柔光。
傅施阅靠着床头,双手拿一本书,林斐洗完澡,单穿着宽大衬衫,从被窝下面,像条水灵灵的人鱼似的钻上来,被子盖在头顶,金黄色灯光下瞳孔色泽浅淡,“看我,别看书。”
沐浴后潮湿的肌肤贴着傅施阅,他不急不躁地偏过头,瞥眼白的发光的大腿,“你睡衣呢?”
林斐削尖的下颚搁到书本正中间,理不直气也壮,“我喜欢穿你的衣服,你不喜欢?”
傅施阅单手捧着书,端着他的下颚,另只手将他头顶被子剥下去,“喜欢,但你不穿最好。”
林斐故作沉稳地眯起眼,“傅叔叔,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正人君子,才发现我看错人了,你太色了。”
“食色性也。”傅施阅坦然承认。
林斐合上他手里的书,扔在床头桌,下颚更进一步,垫在他胸口,“叔叔说的轻松,我的腰现在还被方向盘咯的疼。”
傅施阅手掌搭在他后腰,隔着衬衣触碰到温热细腻,“这里痛?”
林斐乖乖“嗯”一声,轻声补充,“那个地方也痛。”
傅施阅轻缓地摁着他的腰,声音蕴着狭促地笑,,“腰可以帮你摁,其他的爱莫能助。”
“你该庆幸我身体好,换其他人早被你折腾的进医院了。”林斐压着声音说。
乌漆漆眼里含着一点难以言喻的嗔怪,傅施阅很受用,轻轻掸了他的额头,“以后还敢皮吗?”
林斐脑袋一歪,靠在宽阔肩膀,双手环着他的手臂,“敢,我还有个惊喜留给你呢。”
“什么?”傅施阅好笑,怀里的小朋友像只爱黏人的猫。
“不告诉你。”林斐神神秘秘,扯着被子给自己盖上,拿他的胳膊当枕头,“我睡了,别碰我。”
惊喜说出来就不是惊喜了,毕竟傅施阅可是说过,要纹身就打断他的腿,林斐太期待傅施阅看见纹身的表情了。
第二天林斐下学回来,工作繁忙的傅施阅已经回国,两人主要联系方式变成微信和电话,林斐忙起来,顾不上想叔叔,应付学业和社交关系是很费心神的。
贺言宁说的反应能力和智商挂钩或许有几分道理,林斐是夏校最早完成所有课业的学生,等教授推荐信期间,他每天抱着笔记本去听大小的讲座和社团会议,这些活动并不枯燥,比如居然还有托尔金研究协会,花一整个下午讨论霍比特人的历史,又比如时间简史的书迷,议论时空旅行的可行性。
他最喜欢的是听讲座,那些平日里只在报纸上见到的人,像是好几位诺贝尔奖得主,又或是世界顶尖公司的掌权者,还有各国从政的名流,目不暇接,就像是一个万花筒一般的世界在眼前展开,这种被知识猛烈冲击的感觉很美妙。
拿到推荐信那天,林斐悄悄买了一张回国机票,没有告诉任何人,背着一个简单背包轻装回国。
久违的钱塘市风景更美了,林斐打辆车,直奔上回去过的纹身店,店铺在一个商业街二楼,门头很小,旁边都是美甲美睫的,一个大姐姐叼着烟坐在柜台,低头给自己涂指甲油。
听见门口风铃响动,抬起头,虽然很早见过林斐,还是免不了惊艳一下,她衔下烟,看向林斐白净干净的耳朵,耳钉闪着细碎的光,“又来打耳洞?”
“我纹身。”
林斐把身份证拍在柜台上。
姐姐看看身份证,又看看他,觉察出点不一样来,上回见林斐,还是身份证上的少年,是个半大孩子,稚气未脱,眉眼周正,那种校草级别的好看,眼前的男孩子却不一样了,容貌更精致,全身的气质焕然一新,意气风发的自信,有大家风范,如同脱胎换骨一般。
“你出道当明星了?”姐姐按耐不住八卦之魂。
林斐噗嗤笑出声,身份证装回背包侧口袋,“你生意做不做?”
姐姐下巴一指帘子里面,“还是纹后腰那个地方吗?”
林斐撂下背包,趴在纹身椅上,单手将T恤拉起来一截,“能遮住这道疤就行。”
“你这疤多好看?多性感啊弟弟。”
“生意做不做?”
“做做做。”姐姐每没多说,瞧着他削瘦细腻的腰身,啧啧几声,“纹什么?”
林斐掏出手机,给她看傅施阅的微信名,“u5085,纹这个。”
“什么意思?”
林斐抿着嘴角笑一下,轻声说:“我男朋友姓氏对应的unicode码,他学编程的。”
“我靠,浪漫啊你!”姐姐瞧着他幸福样,不知该羡慕谁,“光纹字母太单调了,我再给你后腰纹两颗桃心,怎么样?”
林斐嗯一声,相信专业人士的审美。
姐姐直接上手,一针一针扎下去,单针、圆针齐上阵,林斐侧颊贴在纹身椅一动不动,痛是真的痛,那块皮肉仿佛不是自己的了。
足足四个小时过去,姐姐纹的出一头汗,大功告成,拍一张照片给他看,得意地笑着,“漂亮吧?我都想拿来当宣传广告了!”
肉乎乎的臀部将宽松牛仔裤撑起小山丘,沿着清晰优美腰线向上赫然收紧,腰身柔韧削薄,腰窝深的能养金鱼,尾椎骨下方玫瑰红色一行花体字母,两颗曼妙桃心点缀,这个画面如同利刃出鞘,杀人不见血。
林斐从没看过自己后背,没想到屁股肉还挺多,他盯着看几秒,“你手艺真好。”
“你这么要人老命的腰,我不给你纹好点,不是砸自己招牌?”姐姐眉开眼笑,边给纹身贴保鲜膜,边由衷地说,“我要是你男朋友,看见这个,当场和你求婚!”
林斐不以为意,“我还小,大学毕业再谈结婚的事。”
他爽快付钱,拎着背包往外走,外面天色泛黑,城市里亮起盏盏路灯,姐姐倚着门叫住他,“弟弟,祝你和你男朋友长长久久!甜甜蜜蜜!”
林斐低头笑笑,尖尖的嘴角翘起一个甜丝丝的弧度,两颗小尖牙清透干净,任谁看见他现在这副模样,都会会心一笑。
他像只轻快燕子钻进出租车里,后腰太痛,不敢靠着椅背,坐的端端正正,车窗外繁华街道倒退,心跳乱了节拍。
林斐摸出手机,点开u5085的微信对话框,打一行字又删掉,还是决定直接去科锐,来个出其不意的突然袭击。
科锐研发大楼从前台到高管,人人对他很眼熟,私下传闻他是未来老板娘,林斐一路畅通无阻,直奔最顶层的办公室,电梯门正要合上,先前给林斐给过冰淇淋的前台姑娘伸手拦住,笑眯眯地说:“傅总现在不在办公室,他现在应该和程总还有向先生在贵客餐厅,你上十二楼。”
林斐说声谢谢,摁下十二楼金属按钮,以前在科锐的员工餐厅吃过饭,没想到还有一个贵客餐厅,装修清雅现代,简约时尚,很符合科锐那种科技范。
餐厅里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林斐一直走到露台,偌大空间草木繁盛,花香弥漫,一个金发碧眼的演奏家正在弹钢琴,半圆的米色沙发上靠着三个男人的背影。
傅施阅比其他两个人高一些,脊背挺阔,很显眼,单支手臂搭在沙发背上,姿态淡定闲适。
曲子很好听,林斐经常在傅施阅车里听到,他走近,率先听到是程则调侃的声音。
“傅总那是真深情,推好几个会议,去国外看小情人。”
向笛轻轻笑,“你是没见他刚回国那天,我去接机,脖子上咬的那红痕,小朋友够猛的啊!”
“真的啊?”程则咋舌,连连称奇,“难怪傅总念念不忘。”
向笛戏谑地说:“才十八岁,味道能不好?”
林斐像被一头冷水临头泼下,手掌握紧,慢慢调整呼吸,没有羞耻心,不代表愿意被别人言语轻薄的讨论。
傅施阅的声音熟悉又陌生,平静如水:“点到为止,别再聊这种事。”
向笛拱火,“傅总生气了,我可是头一回见。”
“啊?”程则后知后觉,惊诧地说:“傅总,您可别来真的,结婚一定得签婚前协议,我有一朋友,上了真爱的当,结婚赔的倾家荡产,现在公司还负债几个亿。”
“你那朋友能和傅总比?”向笛笑呵呵,“一个小朋友,什么爱不爱的,年轻好看,养着个金丝雀罢了!”
“我看傅总是动真格了,小朋友怎么了?小朋友本事大着呢!”程则摇头晃脑,贱嗖嗖地问,“傅总,什么时候给我发喜帖啊?”
傅施阅微抬下颚,一种林斐从未听到过的冷冽又无所谓的语气,“谁会和自己的宠物结婚?”
林斐胸口肋骨隐隐发疼,双手紧紧握着手肘,指尖轻轻颤栗着,从语气到声音都那么陌生,陌生到他在怀疑这是不是傅施阅说出的话。
宠物?
原来是这个定位。
“林斐?你回国了?”
白秘书声音猝不及防从背后响起,惊喜地看着他。
林斐回过头,她蓦然愣在原地,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双漂亮干净的小鹿眼,噙着晶亮眼泪。
林斐感觉到脸颊发热,视线模糊,愣好几秒,才意识到是眼泪,他抬起手触碰,温温热热的液体沾在指腹,不知道为什么要哭,眼泪莫名其妙。
傅施阅猛地站起身,动作带动茶几翻到,一声巨响,声音骤然的温柔,“小甜糕。”
这个称呼仿佛一道闸门,林斐眼泪仿佛崩溃的河流,不受控制的涌出眼眶,他拼命眨眼睛,想要收回,但无济于事,干脆任由眼泪流淌。
他掠过傅施阅,昂着头走到沙发,拿起另一边茶几上的纸巾,随手揩揩脸颊,声音酸涩发哑,“真巧,我也不喜欢你,我就是唯利是图,道德败坏,想找个有钱人实现阶级跨越。”
傅施阅怔愣,盯着他脸上亮晶晶的液体。
眼泪,无机盐,蛋白体,还有少量的溶菌酶构成,傅施阅了如指掌,但此时不清楚是那种元素,会给他一种前所未有的手足无措感。
他太了解林斐了,倔强的,狡黠的,恃宠行凶的,鲜活明亮的,美而不自知的,每一个样子令他记忆尤深,绝不是像现在这个样子
一种令脉搏加快的愤怒感燃烧,几乎是下意识,他抽出口袋巾,小心翼翼地去擦该死的眼泪,林斐偏过脸躲开,他伸手轻轻卡住下颚,仔细地,认真地抹掉眼泪,热烫的泪珠落在手背,如同烙铁一样发烫,“别哭。”
林斐深深呼一口气,气息颤栗,“回国就想和你说分手的,我拿到教授推荐信了,努努力考上剑桥没问题,以后我也用不着你,你都这么说我了,就这么算了吧!”
“我才十八岁,像他们说的年轻好看,味道应该不错,作为你的金丝雀我也算尽责吧?”林斐噗嗤笑出声,锐利的眼神定定看着傅施阅。
难怪他总觉得这段关系奇怪。
傅施阅的确对他很好,温柔体贴,有求必应,除了控制欲和那个三条规定,挑不出任何毛病,根本原因是两个人的地位完全不平等。
人的确喜欢自己的宠物,给他所有最好的待遇,但同时心里瞧不起宠物,那是一种来食物链顶端自智慧生物的睥睨。
听上去似乎不太差劲,只不过是被瞧不起而已,有吃有穿有人照顾,牺牲一点尊严并没什么大不了吧?
但林斐有自己的骄傲,接受不了这种怜悯的怜爱,宁可承认这是一桩不带有任何感情的钱色交易,也不愿被人当成玩物和谈资。
这种愤怒情绪甚至盖过对傅施阅的失望,被人言论轻薄的羞耻,混合成一个强力支柱,令他毫不退缩的直面这个令他恶心的场面。
傅施阅喉结密密滚动,银色口袋巾染成浅灰色,眼泪像怎么也擦不完,向来游刃有余,从容不迫地他,此刻无计可施,大脑唯一指令,是让林斐立刻停止哭泣,“不哭了好不好?”
林斐一把拍开他的手,无所谓似地一笑:“再见。”
说完,他转身头也不回,脊背挺的笔直,毫不留情地大步离开。
这个地方没有一个人像人,拿活生生的人当宠物养可真时髦。
傅施阅缓缓收回手,目光深不见底,牢牢盯着玻璃墙里林斐背影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视野里,他退几步,靠着沙发背面,一贯冷漠淡然的脸上变作阴沉森冷,像压抑的火山濒临爆发,一触即燃。
程则看一场好戏,笑呵呵站起来,想要说几句活跃气氛,白秘书面无血色,一个劲冲着他摇头,程则立即会意,一言不发坐回去。
向笛可没那么幸运,没瞧见白秘书的预警,“傅总真对不起,把你的小情人气跑了!”
傅施阅偏过脸,直视向他,深深的瞳孔冰冷,没有正常人会有的任何情绪,令人毛骨悚然,向笛几乎是瞬间头皮发麻,全身发寒,像被一个恶魔盯着,毫不怀疑眼前认识多年的朋友会弄死他。
“滚。”
傅施阅吐出一个字,克制胸口汹涌的情绪,低头看向手中口袋巾,刺眼的浅灰色像颗针一样扎在心底。
林斐面无表情走出研发大楼,每个与他擦肩而过的人瞠目结舌,讶然地看着他脸上泪痕,他完全不在意,像个凯旋而归的将军,坦然接受一切瞩目。
屋漏偏逢连夜雨,人烟稀少的郊区半天打不到车,林斐花了半个小时才拦了一辆出租车,拉开车门坐进去,声音有点发涩,“去XX商业街。”
刚才纹身的店址。
这个世界上纹身的人很多,后悔纹身去洗纹身的人也很多。
但很少有人,像他这样,才不顾一切自愿盖上烙印,又奋不顾身的要洗去耻辱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