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51章
女娃娃做生意都能赚到那么多,现在的许香和宁天宗更加痛恨老大家的。
嫁出去彩礼钱还要被老大一家贪去,得亏是瑾子不同意,要早知道女娃娃在城里能够挣点钱还用得着呆在村子里帮忙种田?
“对了妈,这事您也不能完全跟外人炫耀,毕竟大姐二姐能在城里赚点钱是因为我大学有几个朋友帮忙,要是村里的人知道女孩能在城里挣那么多钱上赶着让村里的女孩去城里,赚不到钱不止到时候还要埋怨咱,要么就是让我帮忙。”
宁瑾事先声明道。
如果跟村里人炫耀之类的,还会引起大部分不必要的麻烦。
更加关键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在农村最怕的就是闲言碎语和嫉妒心,如果他们一家人都搬到了城里还是另外一回事。
“听到了没?可千万不要在外边乱说。”
宁父吸了一口水烟叮嘱道。
他为人比较木讷,儿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反正有那个心就行了。
“好好好,你们爷俩都那么说了,我哪里还会乱说话嘛,大丫二丫你们俩一起来帮忙择菜,今晚给你们炒猪肉和田螺吃。”
许香也歇了在外边炫耀的心思。
毕竟之所以炫耀也是想让两个闺女能够找到个好人家嫁出去,但她还是会听儿子的话。
整个宁家村谁能比她儿子有福气还出息?
那一年正好恢复高考,就连在宁家村的知青们都只有两个考上了大学,而且那所学校听说还不如他们家瑾子考上的大学呢!
要是让村子里的人瞎想反而总是去麻烦他们家瑾子那可不行。
想到这里许香急忙将二十块钱收了起来。
宁凤和宁晴两姐妹虽然面不改色,但那紧张的内心却舒缓了不少。
她们俩在城里做点小吃食生意真的能赚到钱,还隐瞒存了本金只给家里二十,这一切就像打战似的让人亢奋不已。
“爸,妈,您俩也有礼物。”
宁瑾从背包里拿出几条大红色的港城烟摆在宁父面前。
宁凤则从另外一个袋子里拿出男款女款新衣服,布料舒适加棉,款式新颖又显得成熟。
看着这一桌子的贵重东西,宁天宗和许香两人瞬间懵了。
“这个……”
我的娘啊。
除了那二十块钱还有礼物,他们这算不算是走上资本主义的路上了?
“这是我托同学在港城那边买的,自从上了大学之后我都不怎么回家,也没有在您二老身旁尽尽孝心,等我毕业以后能够赚到钱了,我会让你们二老享福的。”
宁瑾很认真的说着。
她穿到这具身体里,所有过往云烟甚至是原身的今后都一一看在眼里。
九十年代的人们脑子里头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永远都无法改变。
更重要的是这两老也遭受了报应,疼爱多年的儿子培养上了大学就不回来,甚至从骨子里瞧不起农村的亲人。
他完全成为了宁瑾,对于这些长辈不能说要百分百真情实意,但跟普通亲戚一样对待就行了。
他管不了其他人家中的重男轻女事件,但他以宁家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男娃身份在旁劝说,带领着几个女孩走出原身家庭,力所能及的事情也只能那么做而已。
那一瞬间,活了大半辈子的宁天宗油然而生一种满足感。
这是他儿子!
是他考上大学的儿子。
以前村子里的人总说儿子没有良心,去上了大学就不会回来,尤其是去城里工作的一两个人每次年一到就会回村,而他们读大学的儿子却连一封信都不曾寄过来。
说是说不介意,但每次一听这些话心里总很恼火,却又不能反驳别人。
没想到儿子不仅买了衣服,还有心记住他抽水烟专门麻烦朋友从港城带过来的这些贵重的东西,他一个粗糙老爷们都有感动的说不出话了。
“这个会不会太贵了啊?”
许香开心的同时也不免心疼着价格。
就冲着桌子上这些东西,感觉比她手上的二十块钱还要多。
“儿子想孝顺你们也不行么?”
宁瑾表情转变的很快,并不否认这些东西挺贵的。
大冬天的棉服,这里边还塞满了羊毛。
贵重有贵重的道理。
“你妈懂什么啊。”
宁天宗白了眼媳妇,儿子那么孝顺还在乎这种问题,真是没什么见识的老娘们一个。
他说这话的时候还不忘看着瑾子,生怕儿子会因为这几句话心中起了个疙瘩。
放眼望去整个村子里谁有瑾子聪明有孝心?
别人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还会再说些什么?
“我知道这都是你的心意,我一定穿真的一定穿。”
许香虽然有些心疼这些衣服肯定价格高,但这可是儿子送的,今年她穿出去一定要好好跟村子里的人炫耀几下。
几年前儿子去城里读了大学,村子里多少风言风语老说他儿子没良心,看不惯农村人之类的话。
现在就得去好好打他们的脸。
“大丫二丫,你们俩赶紧来帮忙,等会做顿好吃的给你弟吃。”
许香急忙将新衣服拎进属于两老的小房间里藏起来。
虽然说要去炫耀,可毕竟还没大过年现在就穿出去也太浪费了。
两姐妹相视一笑,一起走向比较狭小的院子帮忙择菜,最小的两孩子也一蹦一跳跑出去帮忙。
今天是她们最幸福的一天。
大哥回家了,大姐二姐也回家了。
这个年终于可以过的开开心心,爸妈再也不会因为大哥没有回家苦着脸了。
几乎这一整天,宁家村热闹非凡。
当她们议论纷纷的宁瑾今年回家不止,还带着两赔钱货风风光光从城里出来。
“诶诶,你听说了么?宁家那读大学的小子回家了,还送了一大堆的礼物,他跟宁家两姐妹花一块穿那新衣服多值钱啊。”
“我不只是听说,我还亲眼瞧见了呢,之前宁诚惦记着那几个小姑娘不就是因为读大学的男娃没有回家,所以他这个做大伯的用儿子去算计人呢!”
“读大学就是有实力,以后可是要吃公家饭的,宁天赐那个小混混哪里比得上宁瑾那娃娃?”
“以前咱们村子里的人还觉得宁天宗养了个白眼狼儿子,没想到那娃娃还是挺孝顺的。”
“你们说宁诚实那一家子过年会舔着脸凑上去不?之前事情闹的蛮大的,竟然卖亲弟弟家的女儿去给自己儿子凑彩礼钱。”
“我觉得会!”
大家都抱着看戏的态度希望这个年能够过的精彩一些。
大年一到。
农村热闹非凡。
鞭炮声,小孩子嬉闹声,以及家家户户准备着拎一堆东西去拜祠堂,上灯。
这个年虽然很冷,却挡不住孩子们对过年有压岁钱和糖果的热爱。
宁瑾早上五点就起了床,看着父母忙里忙外的模样很是充实。
要知道现在的人还重视着这些拜神,拜祠堂,男丁要去上灯的活动,后世虽然也有人在意但也大部分是些老人家了,简单的清明纪坟都很少有人去了。
慢慢的宁瑾也开始适应这种生活了。
“今年你妈搞好一切你就跟着我一块去拜祠堂,让大家好好瞧瞧。”
宁天宗说到这里充满自豪。
前两年多么憋屈现在就有多想要炫耀。
他儿子有出息,上了大学,还在城里认识了好多朋友,能让闺女都在上边工作。
比卖给别人当媳妇哈多了。
“那好,我这床垫先拿去扔了。”
宁瑾给家人都换上了比较柔软的床垫,这还是苏悦骑名下产品之一呢。
“好,弄完直接回家。”
本来宁父想让儿子别干活,可儿子昨天说的那些话他都铭记在心。
既然想要干活就干点吧。
宁瑾这才刚将床垫扔掉准备回去,耳边就听到不远处细细簌簌的鬼祟声。
“哟,这不是丁寡妇么?这都没有男人滋润了还红粉菲菲的,要是有男人那还得了啊?”
“老哥你这就不懂了吧,这寡妇会玩的咱都自愧不如呢!”
这个混不吝的声音宁有些熟悉,脑海中总感觉好像似曾相识。
突然他想起来了。
这是原主的记忆。
唐佑平日里最喜欢戴个眼镜假装文化人,吃喝嫖赌样样俱全不止还仗着村长儿子的身份狂妄至极。
上辈子听说唐佑强迫弄死了个寡妇,最后因寡妇家里没人算账就此作罢。
没想到那个寡妇竟然是丁佳兰。
丁佳兰!
整个村子最漂亮的女人,是无数男人心目中的女神。
原主以前也不例外。
他找不少女友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在样貌上边有些相似。
可盗版毕竟是盗版,别说模仿那股韵味了,那女人心思都不正。
不过丁寡妇也是惨。
幼时被外人拐卖,大时被父母买卖。
最终被卖给了村子里的瘸子。
那瘸子无父无母,但起码是花了好几百才买来的媳妇,心里再怎么样还是会有一些埋怨,所以那时几乎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瘸子打媳妇。
三个月后,瘸子死了。
因为双腿糜烂不去医治,反而将救命钱都拿去买媳妇了。
从那时起村子里的人都在传丁佳兰是红颜祸水,认为她就是个祸害男人的妖精无视她的存在。
宁瑾怎么也想不到今天竟是丁佳兰的死期。
一定不能让悲剧再次发生!
想到这里,宁瑾大步走了过去。
“好狗不挡道,你们俩赶紧滚!”
丁佳兰对这两个混子厌恶极了,拿起担水的担子挡在身前警告道。
作者有话说:
我都忘了有这本书了,幸好还有存稿,只能慢慢来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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