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分手快乐3
我踏着拖鞋裹着大衣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心里空空的,其实我知道刚才刑杰森的话是什么意思,他妈知道我从小就爱跟在他屁股后头跑,以前沈氏还光景的时候她也没反对过刑杰森带着我一块儿玩,后来爸爸酗酒弄得身体不好了,沈氏也朝不保夕,她就嫌我碍眼,嫌我耽误她儿子的好前途了。
小时候不懂事,以为只要喜欢就什么都能不在乎,后来想想,其实喜欢这种感觉太虚无飘渺了,分分钟被能被其他东西取代,而且喜欢也不能等同于爱,比如刑杰森对那个动不动就轻解罗裳玉/体横陈的杨子婷就挺喜欢的,甚至对风行那个整天对化妆镜自怜的小前台也算得上喜欢,他的喜欢太廉价了,以至于就算他肯承认自己喜欢我,也并不能让我觉得高兴。
何况他还没承认过呢。
但我从小到大除了爸爸和哥哥,就只爱过他一个人,或许这个说法不是太准确,事实上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过,依然爱。
一定意义上来说,刑杰森从小到大都是以我哥哥的身份自居的,我亲哥做到的事他都为我做过,比如请人帮我补习功课、参加过我的家长会、出席我的毕业典礼、偷看小男生写给我的情书,还比如,一直在物色能够顺利从他们手中接手我的有为男青年。
或者刑杰森比我哥做得更到位一些,我十二岁那年爸爸再次因为酗酒住进医院,还因为长时间心情郁结引发了一系列毛病,哥哥没办法只好陪他去国外疗养,那时候风行还叫沈氏集团,哥哥把它托付给了他的好兄弟宋楚晨,也就是刑杰森的表姐夫代为管理,我那时候已经在读书了,不方便跟着出国,他就给我请了小时工,准时准点替我收拾屋子和做饭,但他或许是忘了,也或许是根本就不知道女生这个时候还有一些特殊的生理反应,比如说来大姨妈。
我妈生我的时候难产去世了,从小也没人教过我生理卫生方面的知识,以至于我当时万念俱灰,连遗书都写好了……而那个时候是刑杰森替我买了第一包姨妈巾,告诉我这只是很正常的生理反应。
这样一个人出现在你最脆弱无助的童年,爱上他简直是天经地义。
可他并不爱我。
我吸了吸鼻子,觉得这个时间点用来伤感实在是有些浪费,化悲愤为食量什么的才符合我粗犷又豪放的气质,于是找了家早餐店点了碗面条混着,喝了两口汤之后冻木了的手指才开始有知觉。
要不怎么说姜涞卡点卡得好呢,我手刚恢复知觉他就给我来电话了,慢吞吞的从大衣口袋里把耳机拿出来插上,刚接通他就咋呼开了:“接个电话也这么慢你没长骨头是吧?还不赶紧起来!哥哥我今天第一天入职,你也不说来迎接一下我,怎么到这个点了还没来公司?”
怎么今天就要上班了吗?我看了眼手机上的日期,今天还真是星期一了,于是略带敷衍地回答他:“就快到了。”
“得了吧,”他明显不相信的口气,“现在还在床上躺着呢吧?这也就是在你哥的公司,换个老板早就炒你鱿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