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耻辱

第34章 耻辱

送走最后一个客人,白晨终于从摇椅上起身,准备关门,结束收获满满的一天。

但就在门要关上的那一刻,一双手又把门推开了。

老王?

白晨回过神,看清门外的人是老王,平淡的问道:“你有事?”

“你店里还要人不?”老王盯着他道。

听老王这话,白晨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无非老王看他这两天的生意大好,想分一杯羹。

白晨呵呵笑道:“想来可以,但没有工钱!”

“啊......”老王一时间无言以对,终了,他还是厚着脸皮推销了一下自己:“白老板,你再考虑一下,我什么都能干的,迎宾,接待,保洁,保安......而且,一天只需要一万块钱。”

“呵呵!”

白晨笑了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忍不住吐槽了一句:一个老弱病残,我要你有什么用,出了事,还得陪你丧葬费。

这边,老王还在喋喋不休的纠缠着。

而另一边,在白晨店铺门前道路的尽头,出现了一个男子。

这个男子面容硬朗,穿着一身运动服,鲜红色的,身体的两侧还有两条白色的条纹,从肩部一直延申到脚腕处,此外,他的头上还系着一条红色布带,布带的正中间,额头的位置,上面还有两个黑色的字:“耻辱!”

远远看去,他就像是一个从七八十年代穿越过来的人。

男子走在街头,对着前面的空地,说道:“这次,不会再弄错了吧!”

前面真的空无一人,但却真的有声音回答了他:“放心吧主人,这次错不了,他一定在这里。”

“那样最好!”

男子伸手摸了摸额头上的红布,这两个字终于能拿下来了。

这些年,他一直都是边磨练自己,边寻找那个让他拥有了“耻辱!”二字的男人。但他不擅长寻人,而他的狗狗,上次又受伤太严重,这件事就一直拖着。

终于,在不久前,他的狗狗恢复了嗅觉,他便开始寻找那个男人。

就在前几天,他终于知道了那个男人的下落,但等他到了别墅时,那里早已是人去楼空。

可他知道,他的狗狗确实没有说谎,那个男人的确是在那个别墅里呆过,而且是很长的一段时间。

但今天,他绝对不会再让他跑掉了。

耳边,老王还在苦苦的请求着。

忽然间,白晨感应到了什么,迅速看向老王:“赶紧离开这里。”

“白老板,你再考虑考虑!”

老王并不打算离开。

“滚!”白晨大声呵斥了一句。

老王闻声,知道这事是没戏了,只好灰溜溜的骑着电车离开了。刚骑几分钟,他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老王停下车,看见眼前的男子,头上系着一条带有“耻辱”二字的头带,不禁有些好奇,这个男人到底是受了什么样的耻辱,才会把这两个字悬于额头之上。

“你有事?”老王问道。

“你认识白晨吗?”男子问。

“认识认识!”老王回头指了指不远的地方,“看见了吗,那个只卖西瓜店就是他开的。”

男子闻言,看了看前方,微微笑了一下,继续往前走。

老王见男子走了,他也骑着电车离开。

但没骑几米,他又停下了。

因为,他好像听到有人在说话。

“主人,我就说他肯定在这里。”

“嗯!这一次,

所有的耻辱都将泯灭。”

.......

老王回头看着那个刚刚把他拦下来的男子,心里直发怵:他在和谁说话,他的周围明明没有人啊!回答他的人又是谁,难道是鬼?

一想到这里,老王吓得,赶紧骑上电车离开。

几分钟后,

男子来到了“只卖西瓜!”店门前,借着店门前明亮的灯光可以看到,男子的前面,有一团黑色雾气,形状像条狗,呲牙咧嘴的盯着店内,仿佛遇到了天大的仇人。

“你斗不过他的,还是先躲起来吧!”

男子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碧玉葫芦,把黑色雾气收了进去。

狗狗是条好狗,上一次已经为他伤的太多,这一次他不能再让它受伤。

把葫芦放回口袋,男子大步走进店内。

此刻,

店里只有白晨一人,小夭先去睡了。

白晨躺在摇椅上,看到走进店内的男人,颇感意外道:“原来是老朋友啊!西瓜在货架上,自己拿!”

听到他的话,男子也不客气,顺手从货架上拿了一个西瓜,来到桌子前,切开后,大口吃了起来。

白晨看着男子吃瓜的样子,也没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等待着。

一个西瓜吃完,男子看向摇椅上的白晨,寒暄道:“白老板,这些年过的可还行?”

“马马虎虎!”白晨道。

“你这些年可让我找的好苦啊!”男子看着店外,没表情的说着。

“找我?”白晨问道:“你找我干什么?”

男子指着额上的“耻辱!”二字,“你说为什么?”

白晨愣了一下,叹了气道:“当年,我都说了,你不是我的对手,可你偏偏不听劝,要不然......”

“汪,汪,”忽然,男子的口袋里传出两声狗叫。

白晨闻声,吃惊道:“小家伙,原来你还活着啊!”

“不过是一缕残魂罢了!”男子伸手,攥紧了口袋里的葫芦,继续说道:“我这次来的目的,不是因为他,而是为了满天的仙。”

“满天的仙和你有什么关系,还有你那个不讲理的舅舅,死了,不是正好吗?”白晨说道。

“可我还是天界的战神!”男子回道。

是啊!

他还是天界的战神,虽说那个不讲理的舅舅,他早就看不惯了,但他是隶属于天界的神,有职责守护天界的一方平安。

因为,他是二郎神。

当年,白晨砍了满天的仙。

二郎神知道后,飞身来到蓬莱东路,准备和白晨决一死战。

但当时的白晨,已经杀了太多的仙,并不打算和他动手。白晨不想动手,二郎神却动手了。

结果就是:二郎神惨败,他的好狗狗哮天犬,替他挡下了致命一击,当场魂飞魄散。

那个时候,二郎神怂了,带着哮天犬的一缕残魂,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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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拿两把西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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