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谁是凶手

第二章 谁是凶手

钱阿三正在家吃晚饭,就听得组长李大毛用喇叭在喊:“全组的男人注意啦,注意啦:刚刚得到消息,有隔壁村的人正在我们组承包的河段电鱼,请在家的男人全部到河边去,听我统一安排,制止隔壁村的人在我们的河段电鱼。事情紧急,大家赶快去!”

按照省里的政策,各村组可以在经过本村的自然河流中用围网养鱼,这个鱼既可以是野生的,也可以是投放的,只要不影响河流中水的流量和流向就可以。犀江的水流清澈,流量大,河中鱼多,品种也多;尤其是花鱼,个头不大,成年的鱼也就是半斤左右,但是味道非常鲜美,是市场的抢手货,但这种鱼无法家养,只有野生的,所以产量少,价格非常高。流经大壁村的这一段河流,长度约有三公里,水流平缓,水草丰盛,正是花鱼最理想的生活地,因此,在整个市里,市场上销售的花鱼几乎有一半是大壁村产的。大壁村有三个组,每个组承包一公里的河段,用围网养花鱼。

钱阿三听得组长的喊声,放下碗就要出门,老婆贞儿一把拉住他:“都要天黑了,你还真的要去啊?”

钱阿三说:“当然要去啊,这是我们集体的事。”

“那又不是你一个人的事嘛,少你一个也不要紧噻。”

“婆娘家的,说些话硬是不挨边。每年组里都要分红的嘛,这些钱主要是卖花鱼得的。要是个个都不去,花鱼被别个偷完了,年底哪有钱分。”

“啊么,你也要吃完饭再去啊,总不能饿起肚子嘛。”

钱阿三着急去河边,见老婆松口,就趁机快步走向大门。一边走一边回头说:“又不是去好久,一哈哈就回来的,等我回来再吃。”

钱阿三来到河边,已经有好多人比他早到,天黑尽了,虽然有人打着电筒,但也分不清谁是谁,就听得闹哄哄的。等他走近后,看到是组长李大毛右手抓住一个人,嘴里在和这个人讲话:“你以为把鱼给我们就完事了?没这么便宜的事。”

那个人个子比较高,背上背有一个电瓶,左手捏一根竹竿,竹竿大约有三米长,前头是一个网兜,一根电线绕着竹竿接在网兜的铁丝圈上。右手也捏着一根竹竿,长度和左边这根差不多,但是没有网兜,而是只有一电线绕到竿头,接在竿头的直铁丝上。他的脚下有一个鱼篓,里面有四、五斤花鱼。

钱阿三不认识这个电鱼的人,就问身边的刘衡:“这个偷鱼的人是谁?”

刘衡说:“是石峰村的许杰。来偷过几次了,这次总算把他抓到起哦。”

这时,就听许杰说:“鱼都已经被你们收了,还要咋个嘛?”

李大毛说:“你来偷了好几次了,哦,抓到一次就说一次啊?再说,这些鱼里面好多都还是小鱼,不到上市的个头,就被你电死了,我们要损失好多钱!还有前几次的损失,加在一起怕得有千把块了。”

一听要赔上千块,许杰心里就着了慌,眼睛到处看,一是看看一起来的那两人在什么地点,二是盘算着怎么脱身跑掉。他用眼扫了一圈,没有看到一起来的那两个人,而自己被对方几十个人包围在中间,这下就是长了翅膀也跑不掉了,就只好不吭声。

李大毛见许杰不吭声,就喊大家把他压到村委去,由村委处理赔偿一事。于是,大家七手八脚把许杰的电瓶、鱼篓抢下来丢到一台拖拉机上,把他的两根竹竿踩断后扔到河里,然后把许杰押上拖拉机。吴民从拖拉机座垫下面取出摇柄,把机子摇动起来,随着吴民摇速加快,拖拉机突突突地冒出黑烟。吴民反向取出摇把仍旧放回座垫下面,然后坐上驾驶位,松开手刹,右脚踩下油门,拖拉机就向村委方向开去。

许杰坐在拖拉机上,看着周围都是大壁村的村民,心里着慌,一直在盘算怎么脱身。拖拉机的右边有四个人,左边有两个,前边和后边还跟有几十个,心想:一会到上坡或者转弯的地方,就从左边跳车逃跑。打定主意后,就仔细观察,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向左的急弯,而且左边有一道小的土坎,完全可以从这里跑掉。当拖拉机开到这个左转弯时,左边的两个人为了自己不被挤下土坎,就停了一停,等拖拉机先过去。趁这个机会,许杰迅速起身,抬左脚踩在车厢边上,右脚使劲一踏厢板,跳下拖拉机,就朝坎下跑去。

李大毛大喊了一声:“快抓住他!”吴民急忙停车,和大家一起朝许杰逃跑的方向追去。许杰虽然是经过策划才跑的,但是,心慌之下,动作便不自然,力量也不及平时,不多久就被追上了,正想向大家讨饶,却在混乱中感到左腹部一阵剧痛,人就倒在了地上。

出了人命可不得了啦,这一下大家都傻了眼。跑是不可能的,这么多人都知道死了人,报警吧,每个人都又怕把自己牵连进去,议论了几分钟,李大毛说:“人已经死了,迟早公安局都会知道,还不如我们现在报警,等警察来处理。”大家都没有主意,只好听组长的。

贞儿在家等钱阿三回家吃晚饭,等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见回来,便出到门口向河边张望,只听得闹哄哄的,仿佛听到有人说是死了人啦,吓得她浑身哆嗦,腿不自主地软了,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心里还一直想,阿三千万不要有事啊。

这时,远处传来“呜……呜……呜……”的警报声,两辆闪烁着红、蓝色灯光的警车在颠簸的村间机耕道上快速驶来,从贞儿家门前一闪而过。贞儿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心里只想着自己的男人,一步一拖地向河边挪去。她还没走到河边,就看见警察把钱阿三、李大毛、刘衡、吴民四个人塞进一辆警车的后半截,这后半截装有铁栏杆,一个小铁栏杆做的门在车子的中间。警察把他们四个人弄进去后,就把小铁门锁了。有两个警察把许杰的尸体抬进另外一辆警车,有一个警察还在警服的外面套了一件白大褂。

贞儿一路哭喊着爬向警车,可是,警车却在她面前开走了,开向了县城。钱阿三看见贞儿,听到了贞儿撕心裂肺的哭喊,他想安慰一下贞儿,却说不出话,只能眼睁睁看着贞儿被抛在了车后。

一个星期后,县看守所值班室,曹其刚刚接班,电话铃声就响起来。他拿起电话:“县看守所。”

电话那头说:“我是刑侦队的邱冰,我们今天要送四个人犯来,有单间吗?要四个单间。”曹其感到事情不同寻常,就回复说:“你等一等,我查看一下有没有。”

放下电话,曹其赶紧向所长任力报告。任力也感觉事情重大,有一种恐惧感,但又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为了保险起见,任力决定报告驻监所检察官宋明。宋明听到报告后,心里一惊,该不会又是……却也不敢多想,就对任力说:“管他是什么情况,人犯总要送到看守所来的。我和你们一起去,看了情况再作决定就是。”

听见检察官说了兜底的话,任力放心不少,就通知刑侦队说你们先把人送来,房间的事等人犯来了再说。

等了一个小时,刑侦队的车才到。邱冰下车后,径直走到任力的办公室,把右手把帽子取下,放到左边腋下,用左臂夹信。右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中华香烟,从中抽出一支,递给任力:“任所长,来抽支烟。”

任力接过香烟,顺手放在桌子上,抬眼看着邱冰:“邱队长,你亲自送人犯来所,是出什么事了吧?”

邱冰陪着笑脸:“任所长说哪里话来,我们都是警察,能出什么事。”一边笑着,一边自己掏出一支香烟点上。

“怕不会哟,哪次你邱队长送来的人犯是正常的?”

“任所长真的说笑了,不信你和我一起去看。”

任力站起身来,说:“好啊,走,我和你一起去办交接手续。”

邱冰一听办交接手续,心里就踏实了不少:“好好好,走,现在就去。”一边说一边跟着任力走向监区。

走到一半,任力说:“邱队长,稍等一下,我再喊个人一起去。”

“谁?”

“马上你就知道了。”说完后,任力抬起头,对着二楼喊:“宋检察官,人犯送来了,下来监督我们办交接手续啊。”

这一嗓子,把邱冰吓了一跳,心想:不好,任力这个老滑头,又要让我难受了。

宋明回答道:“好的,马上就下来。”

任力和宋明二人跟着邱冰来到值班室,却没看到人犯,任力就问邱冰:“人犯呢?”

邱冰说:“在我们车上,还没下来呢。等办好交接手续再叫他们下来。”

任力和宋明心下已然明了,这邱冰肯定是想转移责任啊。于是,宋明说:“邱队长,这样做不符合规定哦。”

任力也说:“宋检察官说得对,我们最好按规定办,先对人犯进行身体检查,确定身体没问题后再办理交接手续,万一出什么问题,我们都说不清楚。”

不等邱冰回答,任力就喊曹其:“曹其,带几个人去邱队长他们的车上,把人犯喊到体检室检查。”

“是。”曹其带了两个狱警去给人犯做体检,只在车下看了看就回来了。任力问怎么回事。曹其说:“任所长,宋检察官,你们自己去看看吧。”

任力和宋明听到后,心里一惊,赶紧走到警车旁边,同时朝车里望去,二人只见到车里倒着四个血人,脸上身上都是血,全身的衣服都是红色的,脸上分不出人样,仿佛随时都会断气似的。二人转过身来,正好邱冰走到身后,脸上还是堆着笑。任力气不打一处来:“邱队长,你送来的是人?”

“看所长说的,哪里不是人啊?那不是四个人吗?一个都不少。”

宋明说:“邱队长说的人怎么与我们认为的人不一样呢?”

还没等邱冰回话,任力就说:“邱队长,我们真的不觉得你送来的是人,请你拉回去。等到他们什么时候成了人,你再送来吧。”

邱冰一看要坏事,拉回去怎么办,万一死在刑侦队,我们都得交饭碗。看守所好歹有医生,不至于束手无策。不得已,邱冰只好求二人无论如何都要收下,并保证,这四个人如果出了任何问题,都由他负责。任力和宋明商量了一下,觉得不保险,便要求邱冰亲笔写下保证书,然后把四个人一个一个抬下来,先拍照留下证据,然后送到医务室治疗。看他们的伤情很重,又叫曹其到县医院去请外科医生来会诊。

两个月过去了,天气也由热转凉,贞儿一直没有钱阿三的消息,和钱阿三一起被抓的三个人都回到家里来了,贞儿就去问李大毛,为什么他们都回来了,钱阿三却没有回来。李大毛告诉贞儿:不要问了,能活着就可以了,实在想知道情况,就到看守所去看看。贞儿就看守所来看望阿三,但来了好几次都得不到见面。看守所的人告诉她,要想见钱阿三,就去请律师,只有律师可以见到。于是,贞儿打听到律师事务所,怯生生地走进办公室,里面有六个人,三个年青人,三个年岁比较大的。贞儿也不知道哪个是律师,也不知道哪个律师能接她的事,只好轻轻地问道:“这里是律师事务所吗?”

“是的。”六个人都回答她。

“我想请个律师,怎么个请法?”

这时,办公室的六个人中有五个没说话,只有一个年青的说话:“你是什么事要请律师?”

“我老公被抓了两个月了,我到看守所去看,看守所的人不让我看,说是要请律师才能看。所以我就打听到你们这里来了。”

“哦,你这个是刑事案件,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是只有律师才能见的。”

“那要怎么请律师呀?”

“你要和我们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个委托辩护协议,有三个阶段,你可以一起委托,也可以只委托其中的一个或者两个阶段。我们是按阶段收费的,现在在公安叫侦查阶段,案件送到检察院后叫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把案件送到法院后叫审理阶段。每个阶段的收费是不一样的,如果你三个阶段一起委托,我们收费可以优惠点。”

贞儿根本就听不懂,只是想见一见老公。就问道:“律师,你说的这些我听不懂,我只是想见见我老公,看看他人怎么样了。这个需要多少钱?”

年青律师说:“你是见不到的,只能是我们律师见。”

贞儿说:“我就是这个意思,我出钱请你,你去见我老公的时候带我去见一下就行了。”

“这个不行的,法律规定不允许带家属去见,只能律师个人去见。”

“哦,是这样啊。那请你去见一回要好多钱?”

“300元。”

“啊!这么贵……”

“贾科长,公安局送来案件了,卷宗我放在你办公桌上。”贾科长刚进检察院的大楼,公诉科内勤石梅就告诉他有案件。贾科长开门进了办公室,看到桌子上堆有五本卷宗,头就大了。唉呀,看来又是个难搞的案件。拿起第一本,看封面写着“钱阿三故意伤害(致死)案”,这是程序卷,着重看看立案、拘留、逮捕的手续是否完备,再看看有没有延期申请的手续,没有问题后,就按顺序从证据卷一开始阅看。把发现的问题随手记在一个本子上,边看边记,记下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发生了什么事件,都有什么人参与。记完后再来看,发现钱阿三、李大毛、刘衡、吴民在9月30日之前都供述没有对许杰有任何伤害行为,也没有供述有带刀的事实。而在10月1日这天,钱阿三就供述了自己带刀,捅了许杰一刀的事实,之后从10月2日开始,李大毛、刘衡、吴民三个人的供述说看见钱阿三捅了许杰左胸部一刀。但是,从10月8日以后,钱阿三的所有供述又推翻了前面带刀和捅了许杰一刀的事实,贾科长就在移送的材料中寻找这把刀,却没发现有刀。于是,拿起桌上的电话,拨通了石梅的办公室:“石梅,公安局送来的钱阿三伤害案件,有没有物证?”

“没有啊,只有卷宗,全部放在你办公桌上的。”

“你确定没有?”

“确定没有。”

放下电话,贾科长想了一想,又拨通了刑侦队的电话:“我是检察院公诉科的贾利,找你们邱队长。”

“好的,马上就来哈。”电话那头是个女人的声音,“邱队长,贾科长的电话。”

邱冰急忙走过来,拿走话筒:“贾科长,什么事?”

“我问你,你办的钱阿三这个案件,怎么只送来卷宗材料,物证怎么不送来?”

“什么物证?我们所有的东西都送了啊。”

“你们就是这样办案的?什么物证还要我提醒吗?”

“真的没有了。”邱冰脑子里也在转运,确实想不起来还有什么没有移送。

“那钱阿三是用石头捅死许杰的啊?”

“怎么可能,石头只能砸,怎么捅啊?是用刀捅的嘛。”

“你还知道是用刀捅的!刀呢?”

“这个?是这样的,钱阿三交待时,一哈说刀是他扔掉了,一哈又说是藏在家里的柜子顶上,我们到现场找了三次,到他家也搜了两次,都没找到这把刀。所以就没办法移送这个物证了。”

“这么重要的证据都没有了,这个案件还怎么诉啊?要不你再去找,要不我把案件退回来你们公安局。”

“别别别,别退,我们去找。”

“算你识相,那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到时候没有物证,我就把案件退回你们局里。”

县法院审判大厅内,审判长姚忠坐在中间,两边各有一个审判员,一男一女,都很年轻。姚忠看了看前面的桌子,见书记员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再看看公诉人坐席,见贾利已经就坐,再看看辩护人坐席,是空的。就问书记员:“被告人有没有请律师?”

书记员说:“没有。”

“那有没有通知他家属可以请律师?”

“通知了的。但他家属说没钱请不起。”

姚忠宣布:“现在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钱阿三到庭。”

法警从旁边的小屋子里把钱阿三带到法庭正中间一个小栅栏中间,打开他的手铐,叫他坐下,然后把栅栏门关起并锁上。

看见被告人坐好了,姚忠说:“被告人钱阿三,请站起来回答法庭的问话。”

钱阿三站起来回答:“到。”

“你报一下自己的年龄和住址。”

“29岁,住本县大壁村。”

“起诉书收到没有?”

“收到了。”

“好久收到的?”

“有10多天了。”

“嗯,好了,你坐下吧。”看到钱阿三坐下后,姚忠接着说:“你是否申请合议庭人员和公诉人回避?”

“我不知道什么回避。”

“就是坐在上面的这些人,你认为哪个不能够审理你的案子?”

“这个我也不知道。”

“那好了。”姚忠接着说:“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贾利就宣读起诉书:“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钱阿三,男,29岁,本县大壁村人,小学文化……本院认为,钱阿三目无国法,因为一点小的民事纠纷,用刀将许杰刺伤致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2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依法判处。”

宣读完起诉书后,姚忠问:“钱阿三,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听明白了吗?”

“听是听明白了,但是里面说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一样。”

“那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的犯罪事实有什么意见吗?”

“有。”

“你说吧。先说对罪名有什么意见?”

“我没有杀许杰。我都不认识他。”

“这个是案件事实,不是罪名。你先对公诉机关指控你犯故意伤害罪这个罪名说一下你的看法。”

“我认为我没有犯罪,所以这个罪名我不认。”

“明白了。现在你说说对案件事实有什么意见。”

钱阿三想了想,说:“这个事情就不是我干的,那天我没有带刀去,黑灯瞎火的,我也没有看见许杰往哪个方向跑,只看到很多人往一个地方跑,我就跟着跑去。然后就听到有人喊:杀死人啦。”

“嗯,听明白你的意思了。公诉人有什么需要向被告人发问的没有?”

贾利说:“有。被告人钱阿三,我问你,你刚才对法官讲你没有杀许杰,那你在公安的供述中为什么要承认这个事?”

“是他们打我,打得我受不了,我怕被他们打死才按照他们讲的说。”

贾利又问:“哪个打你?”

“他们个个都打。”

“你有证据吗?”

“没有,伤都好了。”

“那我们检察院来提审你的时候,你怎么不说?”

“我看你们都带着枪来了,我怕你们就地把我枪毙了。”

“好好,不说这个。我再问你,8月3号晚上,许杰在你们河段电鱼,你们组里的人去抓他的时候,你去了没有?”

“去了的。”

“有好多人去?”

“有几十个,我去的时候就有好多人了的。”

“你看到哪个带有刀没有?”

“没有注意。”

“有没有哪个带得有东西?比如木棒之类的。”

“也没有注意,当时我到的时候,天都快黑了,也看不太清楚。”

“那么,许杰跳拖拉机跑的时候,你在什么位置。”

“我在拖拉机车厢的右边。”

“你去追没有?”

“去了的,我是绕过拖拉机的头去的。”

“审判长,没有问题了。”

姚忠见贾利问完了,就补充问钱阿三:“钱阿三,你刚才说你是绕过拖拉机的头去追的,从你站的位置到拖拉机的头和尾,哪边近一些?”

“头这边近一些。当时我站在车厢靠近车头的地方。”

“你去追的时候,位于人群的什么位置,是前面?中间?还是最后面?”

“是后面,但不是最后面,我后面还有人。”

“好了。问题结束,现在由公诉人举证。”

贾利首先举证钱阿三的户籍登记信息,证明钱阿三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然后举证立案登记手续,证明案件来源;然后举证钱阿三的供述,证明他犯案过程。这时,姚忠打断贾利:“公诉人请等一下,钱阿三,你对你自己的供述有什么意见?”

“我在9月30号以前讲的是真话,10月1号以后讲的不是真的。”

“好,公诉人继续举证。”

贾利举证证人证言,以证明他人看到钱阿三用刀捅了许杰。审判长问钱阿三:“钱阿三,你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

“他们讲的都是假话,那天晚上天很黑,咋个可能看到我拿刀捅人嘛?”

“嗯,知道了。公诉人继续举证。”

贾利拿出两页纸,说道:“现在举的是法医鉴定结论,过程不宣读了,只宣读结论:综合前述情况,考虑凶手位于死者左侧,左手持刀自下而上刺伤死者心脏,致死者失血性休克死亡。”

姚忠问钱阿三:“钱阿三,你对法医鉴定有什么意见?”

“这个是假的,我没有刀,也没有杀过他。”

“公诉人继续举证。”

贾利从一个纸袋里拿出一把折叠刀:“这是本案的凶器。”

“钱阿三,这是不是你的刀?”

“我看不清,能不能拿过来看?”

“法警,请把刀拿给被告人看。”

法警从贾利手里接过刀,拿到钱阿三面前,钱阿三仔细观看,见刀是蓝色花纹,折叠起来有5寸左右长,刀把后面的挂钩已经断裂,确认是自己的刀:“是我的刀,但是,刀一直放在我家衣柜抽屉里,没用过。”

姚忠说:“嗯,知道了。公诉人是否还有证据?”

“没有了。”

“好现在进行法庭辨认,首先由公诉人发言。”

……

钱阿三案件开庭两天后,贞儿才得到消息,她急忙赶到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告诉她,现在判决还没有下,不能见钱阿三,但是有什么话可以写成信,交给看守所的民警,由民警转给钱阿三。另外,天气冷了,给钱阿三带点冬天的衣服和被子来。

钱阿三窝在被子里无事可做,同监舍的人都被判了,送去分流中心,监舍里暂时就只有他一个人,正在想,法院会怎么判,反正我没有杀人,法院也不会冤枉我吧。正在胡思乱想,就听得民警喊:“钱阿三!”

“到。”

民警用钥匙打开监舍门,说道:“出来,到提审室去,法院来人了,向你宣读判决书。”

钱阿三跟随民警来到提审室里间,进门便看见铁栏杆外面有两个法官,一个是那天的审判长,另一个是女的,就是那天开庭时的书记员。见钱阿三进来,姚忠说道:“钱阿三,我们是县法院的,今天来向你宣读和送达判决书。”

“嗯,好。”

“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钱阿三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二款,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钱阿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钱阿三,你听明白了没有?”

“听明白了。但是我真的冤枉啊,我没有杀人啊。”

“那你要不要上诉?”

“要上诉。”

“嗯,刘梅,你在宣读笔录上记一下,被告人钱阿三不服本判决,要上诉。”

刘梅说:“已经记下了。”

姚忠又对钱阿三说:“你的要求我们已经记下了,你在这个笔录上签个字。另外,你最好自己写一个上诉状,把你的意见都写上,然后通过看守所转交给我们。”

“可是我不会写啊。”

“不会写也没关系,我们已经给你记下了,上诉时间有10天,考虑到通过看守所转交,我们等你12天。从明天算起,过了12天还没收到你的书面上诉状,我们就把案件移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春过后,空气都弥漫着花香,也夹杂着泥土的气息。虽然是在监舍中,钱阿三也能闻到这熟悉的气味。同监舍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新的,只有他一个人成了留级生,掰着手指头算算,自从去年10月被关进来,已经过去半年了。也不知道家里的田种下了没有,贞儿她们娘俩是怎么过的,自己的父亲身体一向不好,也不知道这个冬天有没有柴火取暖。看守所的生活虽然不会饿肚子,但油水也不多,从过年的时候吃过肉后,到现在也只见过两三回荤腥,都只是一两片的。这个还好克服,就是等二审判决难等,天天地盼天天地等,越是着急就越是没有消息。就这样,在一天天煎熬中,到了夏天,这天下午正是炎热,钱阿三躺在水泥床板上,闭着眼睛瞎想,就听得监舍门响,是民警来开门。钱阿三忙睁开眼睛,民警喊道:“钱阿三,法院来人给你送判决书来了。快起来跟我去提审室。”

“好好好。”钱阿三一翻身爬了起来,跟着民警来到提审室。见到后门就看见两个人站在提审室的前半间,一男一女,不是上次来送判决书的,两个都没见过。

见到钱阿三进来,那个男的开口说:“钱阿三,我们是县法院刑庭的法官,我叫唐青,这个是胡悦。今天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来给你送中院的二审裁定书。裁定书的内容我不宣读了,结果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如下: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你听明白了没有?”

“听是听清了,但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们法院原来判的被中级法院撤销了,不作数了,中级法院要我们法院重新审理你的这个案件。”

“那意思是还要在县法院开庭是不?”

“嗯,是的。具体开庭的时间我们会另外通知你的。”

“哦,好的。”

“来,你在这份宣判笔录上签个字,只要写你的名字就可以了,不用写服不服判,因为这是终审判决。”

钱阿三在法官指定的地方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从法官手中接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看着法官离去的背景,钱阿三想,这回有希望了,然后回过头来,仔细的读起中级法院的裁定书,尽管他读不懂裁定书中的描述,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八个字,他是明白的,送达的法官给他解释过。自己就揣测,这个说法就是讲,原来县法院应该是判错了,市法院才会把它撤销掉,如果是这样,那这次县法院应该会判自己无罪了。

县法院第二次开庭,过程和第一次一样,问的问题也一样,只是换了三个法官,不是原来的法官了。书记员也换了,但是公诉人没有换,还是那个贾科长。他不明白,为什么法官和书记员都换过人了,公诉人却不换?是不是这个人与自己有仇?但他根本不认识贾利,贾利也不认识他,应该不会有仇啊。开庭审理的时候,钱阿三特意向旁听席上看了看,希望能够看到贞儿,可是旁听席上却是一个人都没有,除了台上的三个法官,一个书记员,一个公诉人之外,就只有两个法警,再无其他人。钱阿三不由得心里凉凉的:是法院没有通知贞儿,还是贞儿不愿意来呢?

回到监舍,同舍的人马上过来问开庭情况。钱阿三说:“和上次开庭时是一样的,只是法官和书记员换了人,公诉人还是原来那个。”

“有没有当庭宣判?”

“没有,法官说是发回重审的案件,要报告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才能判决。”

因为是发回重审的案件,要等审判委员会开会讨论,案件的判决要根据审判委员会的表决权结果来确定。而审判委员会一个月只开一次,上次是开庭前一周开的,所以这次开会就要等三周。但是需要审判委员会审查的材料和报告会在庭审后一周内提交,按审委会的人数每人一份,主审法官也就是唐青自己一份。讨论到本案的时候,由案件主审法官唐青首先报告审理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然后由审委会的成员发表个人对本案的看法,如果没有一致的意见,就由所有参会的委员表决。

三周后审判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出来了,合议庭根据审判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制作出刑事判决书。唐青和胡悦拿着判决书来到看守所,出示了证件后,民警安排到提审室,然后去值班室通知内监,提钱阿三。

内监民警来到105室,一边叫钱阿三的名字,一边打开监舍铁门。钱阿三跟民警来到提审室,站在里间门口喊“报告。”

“进来。”唐青回答道。

见钱阿三进来了,唐青说:“我们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你的案件判决结果出来了,今天我们来给你送判决书。我先把判决结果给你宣读一下,然后你再签字。”

钱阿三连声说好,然后就仔细听唐青宣读:“……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钱阿三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二款,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如下:被告人钱阿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钱阿三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是撤销了原来的判决吗?不是重审吗?怎么还说我有罪?判8年和判9年有什么不一样啊?脑袋里面乱成了糨糊,理不明白。唐青见他没有反应,就问道:“钱阿三,你听清楚没有?”

“听是听见了,但是,为什么还是判我有罪啊?上次中级法官不是撤销了吗?”

“中级法院撤销的是我们第一次的判决,这是我们重审后重新判决书的。你如果不服这个判决,一样是可以上诉的。明白吗?”

“哦。”

“那你对这个判决,服还是不服呢?”

“肯定不服啊。”

“确定要上诉吗?”

“要上诉。”

“好的,胡悦,你在宣判笔录上记下钱阿三不服判决,要上诉。”

胡悦说:“记下了的,唐庭长。”

看到胡悦记录好了,唐青又对钱阿三说:“钱阿三,你的意见我们记录了,你来签个字,最好是写一个上诉状,把你的想法写全部写成书面的,好让二审的法官看到。”

“我不会写啊,上次法官就告诉过我的,但是我真的不会写。我只知道我没有杀过人。”钱阿三一边说一边在宣判笔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你确定不写书面的上诉状吗?如果不写,那我们就在10天后把案件移送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确实不会写,就不写了。”

快到过年的时候,钱阿三收到贞儿的信,贞儿在信中说:钱阿三的父亲在上个月去世了,家里三兄弟分摊安葬费用,钱阿三被关在看守所,贞儿没有收入,家里一点钱都没有,安葬费是大哥和二哥出的,分摊到钱阿三的这一份要贞儿用房子抵账,贞儿没办法,只好把房子抵给了他们,现在暂时还住在房子里,过完年大哥二哥就要收房,到时候就不知道住哪里了。生活实在是无法过下去了,打算到浙江去打工,女儿还小,只能带着一起去。钱阿三直看得眼泪汪汪,心痛不已。一是心痛父亲,年纪才60多岁就去世了,而且去世时他都不在身边,不能尽孝;更心痛的是贞儿母女,因为自己被关押,连累她们生活无依无靠,连栖身之所都不能保留,不得不背井离乡。

又是一年开春时节,钱阿三没有盼来中级法院的判决书。这一次的等待格外漫长,直到入秋了,才等到中级法院的判决。来送判决的法官又换了人,这次是两个女的,一个年长的有点富态,一个年轻一点,很漂亮。只听年长的那个法官说:“钱阿三,我们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我叫王丹,这个是书记员代玉。我们受市中级法院的委托,来向你送达中级法院的裁定书。其他内容我不读书了,给你宣读一下裁定结果: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你听清楚了没有?”

“听清楚了,和上次一样的。”

“嗯,是的。现在你在宣判笔录上签个字。我们重新审理的开庭时间现在还没有确定,确定过后会通知你的。”

第二次重审判决书送达给钱阿三的时候,又是过年时节了,这次的判决结果还是犯故意伤害罪,只不过这次在刑期上又少了一年,也就是判了7年,钱阿三照样又提出上诉。算一算,钱阿三已经在看守所过了三个年了,仿佛已经有些习惯了,只是老婆外出打工,一直没有来过信,也不知道她们娘俩过得怎么样?监舍里的人犯来了又走了,走了又来了,他也不记得来过多少人,走了多少人,只有他一个人好像是铁打的一样,105号监舍成了他的根据地似的。

刚过完年,县法院就来提审钱阿三。钱阿三以为是中级法院的判决书下来,兴冲冲地来到提审室,提审室里倒是有两个法官在等他,虽然也是两个女的,却不是前次来的那两个。看见钱阿三来到提审室,其中一个大约30岁左右的女法官开口说:“你是钱阿三?”

“是的。”

“我们是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我是肖菊,这个是林燕。”

“我的案子不是刑事庭审的吗?怎么变成民事庭了?”

“我们不是审你的刑事责任案件的,是你老婆起诉与你离婚,今天是来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的。请你签收一下,在这个空格上签上你的名字。是简易程序,开庭时间是15天之后。”

钱阿三没想到贞儿会提出与他离婚,不过这个要求钱阿三倒是想得开,离婚也好,再嫁人也好,总比和我在一起要好些,起码的不用被我连累,这样贞儿母女过得好,我就少牵挂。想到这里,钱阿三对法官说:“肖法官,可不可以把开庭的时间提前一点,我同意和贞儿离婚,早点办了这个手续,贞儿好早点安心打工,安心带女儿。我家里什么都没有的,只有一个女儿,我被关在这里没办法带,只能让贞儿辛苦了。只是不知道她愿意不愿意。”

肖菊当法官也有好几年了,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爽快同意离婚的,就说:“好啊。我们是简易程序审理,什么时候开庭都可以的。我们和贞儿联系好了就来看守所开庭。你的这个担心没必要,贞儿在诉状上就要求把女儿判给她带的。”其实,在肖菊看来,案件极有可能调解结案,这样就省去写审理报告,也会减少很多工作,何乐而不为呢。

离婚案件很快就调解结案了,调解书按照钱阿三和贞儿的意见提前制作好了,开庭结束就当庭发给了钱阿三和贞儿,由于女儿不到10岁,法官就不让她参加,也没有问她的意见。拿到调解书后,贞儿对钱阿三说:“阿三,自从你被关进来到今天已经三年多了,我一个人带着女儿在浙江打工,日子也不好过,去年遇到一个男的,他对我和女儿都不错,在生活上和经济上给了我不少的帮助。我不知道你还要被关多久,光靠我一个人,我怕不能把女儿带大,为了女儿,我不得不做出这个选择。我也是没办法啊,你知道吗?”

“我知道,苦了你。就算你不提出离婚,选择了他,我也不会有意见的。”

没有了牵挂,时间好像过得快些,转眼就到了夏天。因为看守所的床是水泥板做的,春天回潮时会把棉絮打湿,夏天和秋天才能晒干,经过了四个春夏,四年前贞儿送来的棉被早已经破烂不堪,趁着下午放风的时间,钱阿三把它扔到垃圾池里。现在是夏天,可以睡在光的水泥板上,冬天还早,暂时也不去想冷了怎么办。

市中级法院的判决这次来得比较快,结果还是和前两次一样,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看守民警又来开门了,钱阿三心想这是要开庭了吧。正在起身,就听得民警喊:“钱阿三,律师会见。快点出来!”

钱阿三心里话:是不是搞错了?我一直就没请过律师,老婆来信说去问过,但是律师费太高,请不起。惴惴不安地跟着民警来到律师会见室,确定是律师来见他。抬头望去,只见前半间有一个年轻人,看样子不过20多岁,比自己还要小好几岁,与心目中律师的样子相去甚远。见惯了警察、法官,第一次见律师,钱阿三倒有些心怯,轻轻地喊道:“报告。”

律师也看到了钱阿三,说:“来吧。坐下。”

看见钱阿三坐下后,律师说:“我是中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叫陈涛。是受县政法委和县法院的指派,为你提供法律援助的。明白吗?”

“不明白。我没有请律师。”

“是这样的,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有几种情况,可以由国家相关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就叫做法律援助。你的案件有些复杂和特殊,为了保证你的合法权利,县法院特意将你的案件报告了县政法委,县政法委很重视,为了使案件得到公正审理,特意指派我担任你的辩护人,为你提供法律援助。这回明白了没有?”

“明白了,谢谢陈律师。”

“不用谢,我也是履行职责。现在我们说正事,我看了你的整个案卷,有几个问题不是太清楚,现在我要向你核实这几个问题,请你如实回答。”

“好的。”

“第一个问题,法医鉴定结论公安机关有没有告诉你结果?”

“告诉了的。”

“你对这个结果有没有什么意见?”

“我也不懂,记得当时说的是没意见。”

“嗯,好。现在问你第二个问题,在法庭出示的那把刀是不是你的?”

“是我的。”

“这把刀你用过没有?”

“才买来的时候用过一次,以后就没有用过。”

“你确定这把刀是你的?也确定是折叠刀?”

“确定。”

“既然你用过,记不记得刀刃多宽?”

“准确的不知道,但是肯定有一寸宽”

“好。第三个问题,许杰从拖拉机上跳下时,你的身边有谁和你在一起?”

“有李大毛和刘衡,我们三个人一直在一起。”

“好。第四个问题,你平时做事用哪只手?”

“右手啊。”

“嗯,现在你把那天晚上的经过说一遍给我听。”

沈海法官走进法庭,看见审判员郑祥和杨洪已经到了,书记员李艳也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又看看公诉席位,只见贾利在看着案卷,然后又看到辩护席位上有人有在座。就在审判长席位坐下,宣布开庭。

首先宣读中级法院的裁定书,宣读完毕后,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照例问被告人对起诉的罪名和犯罪事实的意见。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发问。”沈海说。

“要问的问题在前几次开庭时都问过了,每次被告人都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现在我只问一个问题,被告人,你说许杰不是你杀的,那是谁杀的?”

“反对!”陈涛律师大声提出反对意见。

“请说出反对的理由。”沈海说。

“根据法律规定,证明犯罪事实和嫌疑人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责,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犯罪事实的义务,更没有证明谁是嫌疑人的责任。”

“反对意见成立,请公诉人注意问话内容和问话方式。公诉人还有问题吗?”

“没有了。”贾利恨恨地说。

“现在由辩护人发问。”

“好的。被告人,请注意听我的问题,听清后请如实回答。”

“好。”钱阿三说。

“第一个问题,你平时做事习惯用哪只手?”

“右手。”

“第二个问题,事发那天晚上,你在现场时,有谁和你最近?”

“李大毛和刘衡。”

“第三个问题,许杰跳车逃跑时,你有没有去追?”

“去了的。”

“你把追的过程说一下。”

“他跳车的时候,我是站在车的右边靠车头的位置,我的前面是李大毛,后面是刘衡。我跟着李大毛绕过拖拉机头去追的。刚追一哈哈,前面的人就不动了,这时就听到有人喊杀死人了。”

“第四个问题,当天晚上你是否带有刀去?”

“没有,我是空手去的。”

“审判长,我的问题问完了。”

沈海说:“下面由公诉机关举证。”

贾利举证:一、案件来源和被告人身份证明。

被告人:没意见。

辩护人:没意见。

二、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结论。

被告人:没意见。

辩护人:没意见。

三、物证

被告人:没意见。

辩护人:“有意见。公诉机关举证的刀是折叠刀,且没有打开给法庭看刀刃,另外,案卷里关于刀的记载只有证人范康证实是直刀。”

沈海说:“请公诉人将刀打开。”

贾利拿起刀,两次使劲也没能够将刀打开,就说:“审判长,刀生锈了,打不开。我看就不必要打开了,反正被告人也承认了这刀是他的。”

“辩护人,你的意见呢?”

“不行,一定要打开,这是本案中的重要证据,能够左右本案的走向。请法庭一定打开这把刀,打开后我还有意见要说。”

“好吧。请法警拿钳子来,协助公诉人将刀打开。”

法警找来钳子,当庭将刀打开,确实生锈了,但是能看出刀刃有一寸宽,证实了钱阿三所说为实。沈海说:“现在刀已经打开,辩护人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意见?”

“请审判长审判员和公诉人注意看,这把刀的刀刃目测有一寸宽,可不可以请法警用尺子测一下准确有宽度?”

“可以。请法警测量一下刀刃的宽度。”

法警又找来钢卷尺,测了一下刀刃,向审判长报告:“报告审判长,刀刃有3.2厘米宽。”

“辩护人,刀刃宽度测量出来,还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认为,这把刀不是本案凶器。具体理由在辩论的时候再说。”

“好。公诉人继续举证。”

“现在举的是证人证言。”贾利说完后,将证人证言逐一列举,陈律师仔细听着,尤其是李大毛和刘衡的证言。

证人证言举证完后,沈海问钱阿三:“被告人,你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

钱阿三说:“他们说的有些不是真的,有些是真的。”

“能不能具体说哪些是真的,哪些不是真的。”

“我没有带刀,那个证人说看见我拿刀,这个是假的。我一直和李大毛、刘衡在一起是真的。”

沈海又问陈律师:“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同意被告人的意见,另外补充一点,能证实案发当时具体位置的是李大毛和刘衡的证言,其他证言均不能证实被告人的具体位置,这一点提请法庭予以注意。”

“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贾利说:“举证完毕。”

“辩护人是否有证据需要向法庭出示?”沈海将头转向陈律师。

“没有证据。”

沈海说:“现在法庭向被告人核实几个问题。由于时间问题,核实完毕后,就暂时休庭,下午两点继续开庭。”

下午开庭,沈海宣布:“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言。”

贾利清了清嗓子:“由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钱阿三故意伤害一案,提起公诉。本案这是第四次在县法院开庭了,另外还有三次是在市中级法院进行的书面审理。前三次县法院都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告人均不认罪,还提出上诉,这是认罪态度极为恶劣的表现。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公安机关讯问被告人时,被告人至少有10次的有罪供述,在检察院提审时,被告人也是认罪的,可是到了法庭审理时,被告人就全盘推翻了他之前的供述,而且还提到公安机关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却又提不出证据。因此,我认为,这是被告人无理取闹,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对此,我强烈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量刑时,考虑10年有期徒刑。我的发言完毕。”

“现在由被告人自行辩护。被告人听清楚了没有?”

“听清楚了,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说,我只知道我没有带刀,也没有杀许杰。”

“嗯,现在由辩护人发表辩论意见。”

陈律师说:“谢谢审判长。下面我就本案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判决时参考。

本案在今天开庭之前,已经经过了六次审理,县法院三次判决有罪,市中级法院三次均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由此,我在接受本案时就考虑,是什么地方存在问题?为什么中级法院三次都认为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哪些事实不清?所以,在阅卷时,辩护人就特别留心本案的事实,然后又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把阅卷时发现的问题作了核实,果然发现本案确实存在问题。但,辩护人认为不是事实不清,是事实清楚,但前面三次有罪判决对该事实的认定错误。我具体说:

一、被告人是否带刀的问题。全案证据中只有证人范康说仿佛看到钱阿三手上拿有一把匕首。请注意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仿佛看到,不是确定看到;二是匕首,匕首是直刀,不是折叠刀,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的是折叠刀。所以,这把刀不是本案凶器,也不能证明被告人当晚确实带有刀。

二、这把刀的刀刃宽度是3.2厘米,法医鉴定结论中测量的死者伤口宽度为2.5厘米。而法医鉴定结论是本案唯一没有争议的证据。试想一下,一把3.2厘米宽的刀怎么能造成2.5厘米的伤口呢,所以辩护认为这把刀不是造成许杰死亡的凶器。

三、关于证人证言部份。公诉机关出示的证言中,除了当晚被告人所处的位置一致之外,其余部分均存在矛盾。一致之处证实被告人在拖拉机处位于被害人右侧,被害人逃跑时位于其后面,被害人被刺伤时被告人尚未到达其身边。被告人一直就没有在被害人左侧出现过。

四、法医鉴定结论表述:凶手位于被害人左侧,左手持刀自下而上刺伤被害人……,而被告人不是左利手,左手持刀不可能顺利完成刺杀动作。

五、本案被告人的供述,从9月30日分界,之前所作的都是无罪供述,从10月1日起才是有罪供述;结合李大毛、刘衡和吴民的证言,也是在10月1日之后改变的,可以看出被告人说公安机关有刑讯逼供的行为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此事。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证据能够证实的事实是:在案发当晚,被告人没有带刀;被告人没有出现在被害人左侧,也没有在被害人的身边出现过;作为证据的折叠刀不是本案凶器;被告人是右利手不是左利手,不符合凶手的特征。故此,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完全证实了被告人没有犯罪行为,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无罪。”

由于本案在前三次开庭时都没有辩护人,这次是根据政法委的意见指定了辩护人,所以审判长沈海和审判员员郑祥、杨洪对辩护人的意见格外认真地倾听。辨论完毕后,沈海说:“由于本案是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也是县政法委挂牌监督的案件,所以,本案需要合议庭报审判委员会讨论才能下判,宣判时间另行确定。现在休庭。”

8月21日,睛,天气炎热异常。下午两点半,县法庭审判大厅,钱阿三再一次被提到庭,这是他第五次到法庭了。他到的时候,法庭上已经到了很多人,有沈海等三个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贾利,辩护人陈律师。看到钱阿三到庭,沈海宣布:“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被告人钱阿三故意伤害一案,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经过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现在进行宣判……被告人钱阿三无罪。当庭释放。”

钱阿三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还没回过神来,法警走到他面前,将手铐打开。沈海见钱阿三没有表情,就再一次说:“钱阿三,你没有罪,现在自由了,可以回家了。这是判决书,你过来签字领一下。”

钱阿三这才明白,急忙走到书记员处,小心翼翼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又在名字上按下手印,把判决书接过来,仔细折好,揣在口袋里。抬起头问沈海:“法官,我现在就可以回家了吗?”

“是的。”

公诉人贾利也没有回过神来,这无罪二字就如同打雷一般震憾,直看到钱阿三走出法庭,这才说:“我们要抗诉!”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邱冰正办公室看案卷,听得有人敲门,抬头只见一个农村妇女,很是憔悴,看见邱冰抬头,就问道这:“你是邱队长吗?”

“是的,你有什么事?”

“我是许杰的老婆,我问哈,你们为什么把杀我老公的凶手放了?”

“不是我们放的,是法院认为许杰不是他杀的,所以判决他无罪。”

“不是他杀的,那我老公是谁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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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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