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叫花鸡

第136章 叫花鸡

第136章

同一座宅子里,陆风陪人下了半上午的棋,终于等到丫鬟来禀,说午饭已经备好。

陆风闻言,欲要落子的手收了回来,看向对面的男子,“王爷?”

他对面坐着的,正是当今圣上一母同胞的弟弟贤王。

贤王吩咐丫鬟将饭菜摆到亭子里来,却没让人来收棋盘,而是含笑把玩着手里的棋子,“我听沈侍卫说,你家里前段时间给你定了门亲事?”

陆风飞快撇了眼旁边站着的沈侍卫,不明白王爷为何突然会问自己的家事,但还是恭敬地回道:“定的我幼时的同窗。”

“青梅竹马,挺好的,”贤王点了点头,又问,“你们许久没见过了吧?”

陆风更加讶异了,贤王虽然没什么架子,但什么时候这么八卦了?

他压下说私事的尴尬,低声道:“学生跟未婚夫郎……昨晚才见过。”

贤王闻言挑了挑眉,旁边站着的沈侍卫则是瞪大了眼。

昨天上午他们才到云阳城,晚上陆府给贤王安排了接风宴,直到戌时末接风宴才结束,连日来舟车劳顿,又要守护王爷安全,回到家第一晚居然不是补觉,而是大晚上的跑去找未婚夫郎,沈侍卫实在不能理解。

想起昨晚的举动,陆风有些脸热。

其实只要再过几日,随便找个理由就能从王爷这里告假半天,在白天跟许灼见面,但昨晚接风宴后回到房里,看到给许灼准备的礼物,他便不受控制地拿着东西出了门,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到了许家门前。

深更半夜,即便两人已有婚约,许家的人也只让他进了许家的大门,没能进去许灼的小院子。

最后两人隔着半开的院门说了会儿话,将礼物送到,他又摸黑回了陆家。

贤王左手手指缓缓在棋盘上敲了两下,突然问道:“那你今天为何心不在焉?”

“王爷恕罪,”陆风闻言立即收起脸上的笑容,肩背挺得笔直,“今天中午给您做菜的人,其中一人是我好友,想到马上要将菜端上来给您品尝,我有些替他紧张。”

“他做菜不好吃?”贤王问。

“不,”陆风语气坚定地道,“他做的菜是云阳城最好吃的。”

“是吗?”贤王说完吩咐人将棋盘收了,又对一直站着的沈侍卫招了招手,“今天午膳你跟陆风陪我一起用,看看他那好友的手艺到底有多好。”

贤王喜好美食,吃到好吃的也不会忘了身边的人,沈侍卫一直跟在他身边,平常没少跟着一起吃,闻言从善如流地在旁边坐下,趁着饭菜还没端上来的功夫,说出心中的疑惑,“爷是怎么看出来陆风今天心不在焉的?”

贤王淡淡地道:“他平时棋艺没这么烂。”

沈侍卫:“……”

他不会下棋,职责内也没有需要看懂主子下棋的需要。

陆风则垂首摸了摸鼻子,下棋本就不是他最擅长的。

三人坐了片刻,丫鬟便将菜端了上来,十二道菜,将不大的桌子挤得满满当当。

贤王看着桌子中间两个大泥球问:“怎么有两道一样的叫花鸡?”

沈侍卫:“一道是我从留香饭馆找来的厨子做的,一道是陆风的好友做的。”

贤王挑了挑眉,没有问为什么要一人做一道,只道:“都开了吧。”

“是。”两个大丫鬟闻言,上前一人端起一个装叫花鸡的盘子。

“就在亭子里开,”贤王将人叫住,又问,“哪只是陆风那好友做的?”

“奴婢收手里的这只,”其中一个丫鬟回身道,“这只叫花鸡的盘子里,陆公子的好友放了一叠蘸料,另一只没有。”

贤王微微颔首。

丫鬟当着三人的面,在不远处敲开叫花鸡外面的泥壳,然后将只裹着荷叶的叫花鸡重新端回桌上。

随着两人走近,原本隐隐约约的香味更加浓郁,让自诩尝遍山珍海味的贤王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不用多吩咐,叫花鸡重新端上桌后,丫鬟麻利地剪去捆在荷叶外面的麻绳,扒开荷叶。

原本鸡肉被荷叶包着,众人只觉得奇香无比,如今荷叶被扒开,里面的鸡肉露出来,便能分辨出不同了。

两只鸡都是完整的摆在荷叶上,只是其中一只色泽枣红明亮,丰润的汤汁挂在油亮的鸡皮上,泛着油润的光泽,只看着就让人忍不住吞口水。

而另一只颜色浅淡许多,看起来像是没烤够火候,但是鸡皮却又有些干巴,似是烤过头了一般,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陆风的目光落在旁边的蘸碟上,不太相信这种卖相的叫花鸡会是出自章北庭之手,但是在厨房守着菜的是王爷的人,厨房又有那么多人看着,就算刚烤出来的时候两只叫花鸡的模样没有差别,理应也不会弄混。

沈侍卫看到那只没什么卖相的叫花鸡后,飞快抬眸看了陆风一眼,他倒不是不相信这种卖相的叫花鸡会是云阳城最受欢迎的厨子做出来的,毕竟就算是宫里的御厨,偶尔也会有失手的时候,更何况区区一个饭馆的厨子,得知是给贵人做的饭菜,一紧张没控制好火候也是正常。

只是觉得两相对比之下,这只鸡的卖相实在是太差了些,有些怕陆风在王爷面前下不来台。

贤王像是没看到两人的神色变化,拿起筷子道:“愣着干什么,都吃啊。”

说完他将筷子伸向那只卖相好的叫花鸡。

经过长时间的烤制,鸡肉早已变得软烂,筷子轻易就能插、进鸡肉里面,稍微一用力,一整个鸡腿就扯了下来。

随着鸡腿被扯下来,盈溢的汁水顺着纹理清晰的鸡腿肉往下滑落,热气迅速逸散,带着醇厚浓郁的香味,引得人食指大动。

贤王将鸡腿在碗里晾了不过少倾,就没忍住送往唇边。

鸡肉软烂肥嫩,不需要用牙齿,舌头轻轻一卷,酥香的鸡皮和滑嫩的鸡肉便被一起卷入唇舌之中,霎时间,满嘴皆是鸡肉的鲜香,以及似有若无的荷叶清香。

荷叶的香味很淡,却很好地中和了鸡肉的油腻,酒坛泥里的酒味也已经被鸡肉吸收,却尝不出来,吃的人只觉得鸡肉的香味醇厚,没有一丝腥味。

不过片刻功夫,一整只鸡腿就被贤王吃得干干净净,碗里只余一根一丝肉都不剩的鸡腿骨。

旁边沈侍卫见主子吃完一整只鸡腿,也将筷子伸向同一个盘子,不过他只夹了一小块,送进嘴里后,脸上不自觉露出满足又惊艳的表情。

陆风则将筷子伸向两人没动过的那只叫花鸡,然而现实并没有给他惊喜,这只叫花鸡看起来干巴巴,吃起来同样干巴巴,还只有表层一点咸味,让人很难不去怀疑做菜的人是不是忘了放盐。

陆风艰难地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去,抬头就见贤王跟沈侍卫都看着自己,两人虽没说话,但神色间的意思很明显,想知道他刚才吃的鸡肉味道如何。

尝过那只卖相不好的叫花鸡后,陆风更加确信不是好友做的,但现下的情况,他就算说出自己的想法,也不一定能找出两只叫花鸡弄混了的证据,反而会打断王爷用饭。

他的身份说好听一点是年少成名,得过御赐的宝剑,其实没有一官半职,能在王爷来云阳城的期间作陪,并坐在这张桌子上吃饭,不过是王爷赏识,一旦惹得王爷不快,他便什么也不是,更别提弄清楚这两只叫花鸡到底有没有弄混了。

在两人的注视下,他斟酌一瞬后便做出决定,“他可能有些紧张导致失手了,不如让人将这道菜撤下去,免得影响您的食欲?”

贤王“嗯”了一声,旁边的丫鬟立刻将那只只被陆风夹了一筷子的叫花鸡端了下去。

“一次失手不算什么,”贤王见陆风有些失落,安慰道,“我刚才吃了点虾仁,味道很是不错,是你那好友做的吧?”

“是,”说起虾仁,陆风面上轻松了许多,含笑道,“这是他食肆的招牌菜,叫白袍虾仁,是用从河里现捞出来的新鲜青虾做的。”

“云阳城一直以来山清水秀,物产丰饶,”贤王道,“饭后你们二人跟我一起去江边看看。”

陆风跟沈侍卫同时起身应下。

一顿饭虽然出了点小插曲,但那道叫花鸡跟章北庭做的好几道菜都很美味,三人吃得心满意足。

尤其是贤王,一只叫花鸡被他一个人吃了一多半,另外几道章北庭做的菜他也吃了不少。

丫鬟将碗碟撤下去,沈侍卫喝着消食的茶,放松下来后,没忍住问了先前一直好奇,却没找到机会问的问题:“爷怎么知道留香饭馆的叫花鸡好吃?”

贤王放下手中的茶杯,神色懒散地看着不远处池塘里仅剩的几朵细瘦荷花,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道:“皇兄还没被立为太子的时候,有个照顾我的宫女是云阳城人,她跟我说,她去京城前几日,在一间新开的饭馆里吃了道叫花鸡,是她吃过最好吃的鸡肉。”

不管是问问题的沈侍卫,还是旁边的陆风,闻言都噤了声。

两人都知道,先皇在位时勤政爱民,政绩卓然,但有关先皇后宫的事,即便是京中百姓听了都会忍不住摇头。

先皇独宠贵妃一人,却又没有像前朝某位皇帝那样为一人遣散后宫,且贵妃跋扈又善妒,导致后宫里其他妃嫔的日子很不好过。

年龄还小的当今圣上跟贤王更为艰难。

毕竟先皇除了对后妃跟子嗣,是个不容置疑的好皇帝,要做一个好皇帝,必定是忙碌的。

没什么时间去后宫,去了大部分时间也是在贵妃那里。

等皇上猛然意识到自己子嗣凋零的时候,当今圣上已经十来岁了,王爷也已经七八岁,那段时间刚有个比他们大不了多少的皇子因病逝世,也正是因为那位病逝的皇子,让先皇意识到自己夭折了太多皇子公主。

再深究下去便牵扯到了皇家秘辛,陆风有些后悔,今天在厨房前看到宋彦鸣后,为何非要让章北庭跟他各做几道菜。

贤王在云阳城这段日子,指名让他作陪,之后又不是没机会让章北庭露一手。

同时他又庆幸,还好刚才没说两只叫花鸡可能弄混了。

在贤王的记忆里,留香饭馆的叫花鸡是幼年艰难时,照顾过他的宫女口中最好吃的鸡肉,若是被他搅了这顿饭的兴致……

陆风起身朝贤王行了一礼,“学生不知留香饭馆的厨子是您让沈侍卫找来的,才让好友跟他一起给您做午膳。”

贤王抬了下手,示意陆风起身,不甚在意地道:“也就这道叫花鸡不错,除却这道叫花鸡,还是你那好友的手艺好许多。”

说起中午的菜,贤王明显意犹未尽。

沈侍卫见状立即道:“不如晚膳还让他们二人一起做?”

贤王掀起眼皮看了沈侍卫一眼,淡淡地道:“他们是城中商户,不是王府里的厨子。”

沈侍卫扁了扁嘴,垂着头,“属下知道了。”

想到中午没吃过瘾的叫花鸡,沈侍卫很是遗憾,那只叫花鸡可真小啊,他就吃到了几块鸡肉,跟一小勺鸡腹内的馅料,现在回想起来,鸡肉的滋味倒还记得清楚,馅料就只知道鲜香扑鼻,口感丰富了。

沈侍卫越想越馋,偷偷看向对面的陆风,想要陆风帮忙出出主意,说动王爷,却见陆风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完全没注意到他递过去的眼神。

“中午做饭的两人呢?”贤王突然问。

沈侍卫闻言心中一喜,以为有转机,连忙道:“在旁边偏厅里候着。”

王爷金尊玉贵,那二人是给王爷做膳,在王爷吃完前,王府的随从不可能让他们离开。

贤王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想法,说:“将人带过来给我看看。”

“是。”沈侍卫点头应下,不需要他亲自去带,只需一个眼神,便有旁边候着的人领了事情去做。

***

章北庭从厨房出来后,就被丫鬟带到了偏厅里,偏厅备有茶水跟丰富的点心,很适合休息。

奈何跟他同处一室的是宋彦鸣,看到宋彦鸣的那张脸,别说是好好休息了,章北庭对桌上的点心都没了胃口,只想那位贵人快点吃完,好早点放他回去看小团子。

等了快半个时辰,先前领他们来偏厅的丫鬟终于又来了,却不是带他们离开,而是说主子要见他们。

章北庭无声地叹了口气,又要晚一些才能回家陪小团子了。

他想着心中的幼儿,进来传话的丫鬟刚从太阳下走来,眼睛尚未完全适应房间里的光线,两人都没注意到,宋彦鸣听到丫鬟传话后,眼神里一闪而逝的紧张。

跟着丫鬟出了偏厅,章北庭脚下不疾不徐的,始终落后她几步。

没走多远,原本走在章北庭旁边的宋彦鸣突然脚下快了些,走到领路的丫鬟身后,压低声音,讨好地道:“请问……府上老爷为何要见我们。”

领路的丫鬟没说话,只看着宋彦鸣,她的一双眼睛长得极漂亮,但宋彦鸣不过被她看了片刻,就不自觉往后退,甚至退到了章北庭身后。

丫鬟依旧没说话,等宋彦鸣站定后,转身继续带路,直到来到一座亭子前面。

远远地,章北庭便看到亭子里坐着三人,最左边的是陆风,右边是他早上才见过的沈侍卫,两人中间是一个比他们年龄稍大些的男子。

男子看起来不过二十七八岁,穿着也跟平常富户没多大差别,身上却有种让人无法忽视的贵气。

章北庭看了一眼就低下头,封建社会,他还是少点好奇心比较好。

“还不见过贤王殿下。”沈侍卫提醒道。

章北庭闻言有些讶异,他猜到陆风口中的贵客,不是皇亲国戚也得是位高权重的官员,但没想到是跟皇上一母同胞,本朝唯一的王爷。

他虽然穿越到这里已经两年多,但终究是在红旗下长大的,不可能有跟这里人一样的对皇权的敬畏心。

所以短暂的讶异过后,便生疏地行礼,说了声“草民见过贤王殿下”。

旁边的宋彦鸣听到沈侍卫的话,即便是对皇权天然的畏惧也无法压住他内心的激动,一时心潮翻涌,脸都涨红了。

直到看到旁边的章北庭行礼,才赶紧跟着跪下。

贤王看着跪地行礼的二人,缓缓道:“今日午膳做得不错,等会儿你们去各领十两银子的赏钱。”

“多谢王爷。”章北庭道了谢,在贤王的示意下起身。

宋彦鸣同样道了谢,却依旧跪着。

贤王瞥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宋彦鸣见状又行了一礼,小心翼翼地道:“草民还有一事,斗胆想问王爷。”

“你说。”贤王淡淡地道。

“草民中午做的这几道菜,想问王爷最喜爱哪一道,”宋彦鸣觑着贤王的神色变化,小声道,“草民回去之后,想将今日之事写进族谱里。”

贤王手指轻敲桌面,片刻后缓缓道:“就那道叫花鸡。”

等宋彦鸣问到想要的知道的,章北庭跟他一起退出亭子,随先前领路的丫鬟去领赏钱。

待两人走远了,沈侍卫才撇了撇嘴道:“王爷,那厨子刚才问您最喜欢哪道菜,恐怕不止是要写进族谱里。”

做的叫花鸡得到过贤王的夸赞,他不信刚才那厨子忍得住不宣扬出去。

“城中百姓知道便知道吧。”贤王道。

中午这道叫花鸡的味道本就是上乘,照顾过自己的人又说这是她吃过最好吃的鸡肉,既如此,让这道叫花鸡成为云阳城最受欢迎的菜又有何妨。

沈侍卫知道自家王爷默许后,没再说什么。

贤王则看向许久没说话的陆风,笑了笑,“你那好友看起来不像厨子,也不像商户。”

觉得章北庭不像厨子跟商户,是因为留香饭馆的人问了他最喜爱哪道菜后,这样好的机会,章北庭居然没有顺着一起问,就那样跟着领赏去了。

他今天会见这两人,主要是好奇到底是什么样一个厨子,不仅被陆风这样的青年才俊视为好友,还一直在他面前明着暗着的护着。

见过才知道,果然跟寻常厨子有些不同。

陆风道:“他三岁便开始识字,曾经是青阳书院有名的学生,还去白鹤书院求学过,几年前因给父母治病花光了所有的家财,不得已才开始做吃食卖。”

顿了顿,陆风又道:“他不是趋名逐利之人。”

两人相识这么久,陆风感觉,如果说章北庭一开始卖吃食是为了糊口,买下长阳街这两间铺子后,比起赚钱,做好吃的食物,让更多人吃到好吃的食物,则是章北庭现在的理想。

“可惜……可”后面一个惜字停在贤王嘴边,没有说出口。

天下有才之人何其多,章北庭中午做的这些菜,除了那道失手的叫花鸡,剩下的水平却是少有人能比得上,不考科举转而做厨子确实没什么可惜的,尤其是对他们这些喜爱美食的人来说。

另一边,宋彦鸣出了宅子,捧着银子上了自家的马车就往留香饭馆赶。

两人一样多的赏赐,王爷对叫花鸡单独的夸赞,他已经想到要怎么吸引客人来自家饭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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