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就算有,林烨现在也不想吃了。
既然已经进城了,就好好的享受的一番再说。安平城再破败,起码比张村要繁华,比那个监狱似的大营要热闹。
整个安平城呈一个正方形,四四方方坐落在有些起伏的坝子上,但相对于整个洛川郡来说,这里算是最平坦的土地了。
四座城门精准的安置在每道城墙的中心之处,一纵一横两条大路将整个安平城整整齐齐的划成了四个小方块的区域。林烨进城时看到的那些土坯房,就坐落在东南和西南两个区域。
东北方向是安平城的精华地段,官府和富人们全部都集中居住在这里。
西北方向则是货物的集散贸易区。洛川郡虽然山多地少,但也意味着这里的野兽多,所以皮毛行业应该算是整个洛川郡最大的支柱产业。
除了显得有些破败,其实这座城市的规划做得还是不错的。
城中的道路全部铺满了青石,所以不会像在城外一样,一到下雨天就是一脚泥。
街上还会有一些小摊贩挑着货物,沿途叫卖。
林烨在几个小贩跟前看看了他们的货物,瞬间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
胭脂水粉是女人用的东西,林烨也用不上。
偶尔有一些出彩的小玩意,但是却卖的很贵,他也觉得不划算。
林烨的兴致不浓,但元戎却很感兴趣。
他虽然是从京城来的,但在京城的时候也很少出门逛街,和林烨比起来,现在的元戎更像一个第一次进城的土包子。
牵着马在人群中,元戎一会拿着小贩的胭脂闻闻,还向小贩询问了价格,讨价还价一番。一会又到另一个摊贩那里,拿着一个做工不错的泥人仔细端详。
林烨知道他是想给他的玲花公主带些礼物,所以也没有多过的干预。
两人闲逛了半天,元戎还是买了那个做工不错的泥人。
“有些饿了,午饭就没吃饱。”
林烨摸着自己有些瘪下去的肚子说道。
“那我们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你别说,要不是你非要我陪你来这一趟,我还不知道安平城这么繁华。”
元戎一手牵马,一手拿着那个泥人仔细的把玩。
“呃,大哥,你好歹也是将军之子,京城来的大人物,别一副土包子样子行不行。”
林烨拿元戎实在没办法,谁会想到京城的高官子弟,堂堂骠骑大将军的养子居然是一个宅男。
元戎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一路上倒是有不少饭馆,但看了看里面的环境,林烨还是决定再找找。
“不行咱们找个人问问吧,这样逛下去,没个目标也不好找啊。”
元戎开口说道。
林烨随手在人群中抓住一个人。
那人见自己被人拉住,正准备发脾气。
“谁啊,胆子那么大,光天化日之下拽住你高爷干什么?”
转头便见到两个年轻人站在自己面前。
“这位大哥,我和我兄弟初到安平,不知道哪里有饭馆能够吃点东西,还请大哥指教一二。”
林烨很有礼貌的说道。
看着眼前两人,虽然穿着一般,但是口轻齿白,气宇轩昂,路人便收起了那副嚣张嘴脸。
“两位兄弟第一次来这安平城?”
这路人看着三十岁左右模样,额头上虽然有一道疤,但看着也不像是什么坏人。
“正是,我们二人从乡下赶来,就是想来看看安平城。”
林烨对着路人拱手施礼道。
“兄弟,不是我吹,我老高走南闯北这些年,还没见过又比安平城更气派的城池了。你们啊,算是来对了。”
路人也是话多之人,一听两人是乡下来的土包子,立即就吹上了,好叫他们知道知道大城市的气派。
“是是,我听兄台说的,这安平城果然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林烨也不想揭穿他,跟着他吹了起来。
“要说到着安平城啊,没人比我高疤子更熟悉了。小兄弟如果是想要找饭馆吃饭,有家饭馆离这里不远,叫客自来,一手酸椒炒肉,那味道可是绝了,还有他们家的宫保鸡丁,鲜嫩多汁,麻辣咸香,也是一绝。如果要吃点小吃的话,那西市上的刘姨妈卷粉,罗氏羊肉粉,还有娃娃西施做的丝娃娃,都是一等一的棒。”
高疤子说得眉飞色舞的,到动情处,喉咙还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如果两位兄弟吃完饭还想消遣一下的话,那就应该去迎凤楼,虽说里面的吃食味道一般,但那些小娘子可是个顶个的水灵。”
元戎听不下去了,只好打岔道:
“我们兄弟俩只是想寻个地方吃饭而已,并不需要其他的。”
高疤子这时候才注意到元戎还牵着一匹马。
“这可是一匹好马啊,市场上没个二十两银子还弄不到。这俩年轻人应该是乡下地主家的儿子,有钱。”
高疤子暗自嘀咕着。
“哈哈,刚才是为兄眼拙,没能看出来两位小兄弟乃是富贵人家子弟,实在对不住。刚才说的那些地方,都是平常的贩夫走卒去的地方,您二位要是去的话,怕是有些掉价。这城里还有一处好地方,叫菊香居,就在前面。”
高疤子人精鬼灵的,马上就换了一副面孔。还踏前一步,走到林烨身边,在林烨耳边说道:
“那可是知府大人的二公子经营的,整个安平城的达官贵人要是到那里去消遣的,那叫一个豪华......”
还没等他说完,林烨便笑道:
“高兄如此熟悉,想必经常去那菊香居吧?”
只见高疤子瞬间脸红,尴尬的说道:
“都是听说的,都是听说的。”
看到高疤子的囧样,林烨哈哈大笑起来。他倒不是故意针对高疤子,只是觉得吹牛该有个限度,戏弄戏弄他而已。
眼见高疤子有些动怒,林烨将手搭在他肩膀上,打趣的说道:
“既然高兄对安平城这么熟悉,又给我兄弟两人说了这么多,想必也口渴了,就劳烦高兄带路,领我们兄弟二人去见识一下那什么菊香居,也好开开眼,回去后也有个吹牛的资本。”
“那地方贵吗?”
高疤子还没答话,元戎先冒出来一句。
“不贵不贵,正常消费。”
高疤子见有机会跟着这两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去菊香居白嫖一顿,嘴上立即说道。心中则暗自腹诽。
“骑着这么好的马,还在意这几个饭钱吗?真是个土包子。”
从南门进城的话,只需要沿着南北大路直行,过了南北大路和东西大道交汇的十字路口之后,再向前行走约五十步,然后转向向东进入一条巷子,再行约二十余步,就能到那菊香居。
菊香居是一座别院,占地很大,青砖绿瓦。水榭楼台,应有尽有。
正门出高悬一块牌匾,上面书写着菊香居三个大字,苍劲有力,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
穿过一个拱门,是一片竹林,竹林中有小径可以通行。
竹林之后豁然开朗,一片碧潭周围,有几栋竹楼矗立。
远处还有一些山石,几条幽径贯通其中,不知道通向哪里。
门口的侍者将林烨三人领入到一栋竹楼上安坐之后,便向三人介绍起来。
“我们菊香居汇聚各地名菜,不知道三位客人想吃些什么?”
三人都是第一次来这里,也不知道该怎么点菜。
元戎不懂这些,自然是不会开口。高疤子则是不敢开口。只能由林烨说道:
“将你们店里最好的招牌菜上几个。”
“那就由小店替三位客人安排,您看可行?”
侍者站在林烨身边,恭敬的问道。
“可以可以。”
林烨摆摆手,示意侍者看着安排就行了。
侍者退去之后,一个女子提着一壶菊花茶来到竹楼上,恭敬的给林烨三人斟满茶,然后将茶壶放下,行礼之后也离开了茶楼,全程没有说一句话。
林烨闻着眼前的茶,茶香悠长,还带着一股菊花的味道,沁人心脾。
喝了一口,入口回甘,茶香直入腹中。
“确实是好茶。”
听到林烨这样说,元戎也拿起来喝了一口,与将军府中的茶无异,还带了点菊花香味。
高疤子哪里懂什么茶,之前就已经说的口干舌燥,看见有茶,便端着一口喝尽,滚谈的茶水直入腹中,有些烫心。
三人没等多久,菜品就陆续端了上来,四荤两素。四道荤菜为一道叫花鸡,一道红烧肘子,一道宫保鸡丁,一道干炒河虾。两道素菜为一道烩三鲜,一道素炒银芽。
六道菜一摆,香气四溢。三人也顾不得那么多,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元戎尚好,吃像还算文雅,林烨和高疤子则是左手一只鸡腿,右手抓着河虾,直往嘴里送。
不一会,六道菜便被三人吃尽。林烨直呼过瘾,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吃得最好的一顿饭。
吃饱喝足之后,便唤来侍者结账。
听到账单金额后,三人面面相觑,一顿饭六个菜,居然要三十两银子。
林烨身无分文,高疤子也是混吃混喝的主,最后只能由元戎来买单。
宽慰着大出血的元戎,三人来到竹林处正准备离开,没想到迎面便来了一群人,为首的两个锦衣公子,都是手持折扇,衣着华贵,身边还跟着几个妖娆妩媚的年轻女子。
林烨一抬头,觉得左边那个贵公子有些眼熟,再看了看他空荡荡的左袖,才反应过来。
--元破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