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霸总黑爷
醒来的时候,滕延微微偏头扫了一眼卧室南墙上的窗户,透过那层薄薄的,米色碎花窗帘,依稀可见窗外朦胧的雾气和熹微的灯光,他便大概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了。
他食指一下又一下的、有节奏的点着身下和窗帘一样米色的床单:3,2,1……!
几乎同时,墙上的欧式老钟“咚!”的一声,时针与分针来了一个干脆利落的180度大劈叉——正好六点,和滕延预估的分毫不差。
二十载的特殊职业生涯,让滕延练就了一身常人难以拥有,有些甚至连想都不敢想的反人类身心结构的变态技能。预估时间,不过是其中最常态的一种技能了。
今天心情很不错,昨晚没有头疼他睡得很好,只是赖床这毛病跟睡得好坏并无太大关系。相比于那些早上按时起床的人,重度赖床患者或许能更加深刻体会到“一日之计在于晨”,寸光寸金的宝贵晨光。早上若能在被窝里多睡几分钟,今天所有的快乐都将自动翻倍,相反若是今天早起了几分钟,那真是看啥啥不顺眼。
于是他盯着窗外看了一会儿,又闭上了眼睛。
不过并不是每次赖床都能得逞,尤其是家里还有一个三餐准点吃的大爷。
突然,卧室的门被推开了。紧接着一条黑色的大獒犬,伸着猩红色的大舌头甩着尾巴大摇大摆的溜了进来,他看了一眼床上的人,看到滕延还窝在床上没起,这条大狗打算等他两秒钟,继而后腿屈膝,蹲坐在地板上,黑溜溜的铜铃眼扑闪扑闪的。
很显然,藏獒正计算着时间点等床上那人回应。
这条藏獒看起来非常威猛,体型巨大,四肢粗壮有力,站起来能到成年男人胸口,浑身毛发如钢刺,又黑又硬,双目泛着阴恻恻的绿光,猩红色的大舌头傲慢的搭在锋利的犬牙上,看起来很是凶残。它拥有天生的王者气场,仅仅蹲坐在那里,浑身的傲慢无处安放,连鼻孔都写着“不好惹。”滕延听着耳旁传来“呼哧呼哧”的喘气声,脑海里浮现出那对黝黑鼓动的鼻孔,打心底升起一股无形的压力,根本无法安心装死。
果然下一秒,狗爷扬起粗壮的脖颈,气沉丹田,对着床“汪!”了一嗓子,声如洪钟,如雷贯耳,震得弱不禁风的窗帘乍然飞起,久久盘旋不能落下。然后它轻盈一跃,肥硕的身体竟也轻如飞燕,小鸟一般轻盈的飞到了床上。可身体再如何灵活,终究抵不过它肥胖的事实,四个狗爪子一落下,年老的木床立即发出断断续续、不堪重负的“吱呀”声,好像随时能嗝屁。
它伸着湿漉漉的大舌头,慢慢向滕延的脸凑过去。眼看舌头就要贴到滕延的侧脸,滕延猛然睁开双眼,眸中精光一闪,继而漂亮的一个鲤鱼打挺,迅速翻身下床,稳稳当当的落在原木地板上。他很自然的抱起双臂,微微抬起下巴,冲那傻楞在床上的黑狗吹了个响亮的口哨。“黑爷,不能老是这一招,你也学学新的嘛。
黑爷,就是这条藏獒的名字。
“俗话说啊,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则为狗。你说你,好歹也是来自那圣光四射的青藏高原,堂堂高岭之花,怎么把自己弄得跟大街上讨饭的土狗一样,原来那气势如虹,吞日月震山河的气势哪里去了,都被你就着肉包子吃肚子里了是吧?”
“汪!”
滕延回头,“怎么,不服啊?不服打一架!”滕延顺势握拳,摆出进攻的姿态。“来吧黑爷,像个男人一样勇猛的战斗吧,哈!”滕延真心觉得,在某方面,黑爷真是天赋异禀,狗中青铜。比如,碰瓷。滕延拳头刚挥出去一半,黑爷“呜”的一声哀鸣,俩蹄子一蹬,白眼一翻,直接瘫床上了。
“啧啧,瞧你这幅熊样。”滕延哭笑不得,想着哪天要是没钱花了,就直接把黑爷牵到中大国际,自己就坐在小马扎上,等大把的票子自动落进口袋。
一通冷嘲热讽后,滕延潇洒的转身,吹着不知名的调子,大刺刺的进了浴室洗漱,留下一脸懵逼的黑爷呆呆的站在床上,之前威风凛凛气场全然不见。
黑爷望着滕延离去的背影,许久才回过神来。似乎感觉智商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它非常生气,变得暴躁起来,只听“汪”了一声,便耍赖皮的歪在床上,好一通翻腾打滚,撕咬拉扯,才悻悻离去。
等黑爷发泄完消气离开卧室的时候,滕延的床早已面目全非,被子大半掉在地板上,床单整个窝成一坨,就连枕头都没能逃过黑爷的蹂躏,雪白的枕套上赫然可见几个黑色的“小梅花”。
黑爷习惯了早睡早起,一日三餐准时吃。只是滕延早上喜欢赖床,每次黑爷都饿得饥肠辘辘,却还不见滕延起床买早餐。黑爷饿得难受,不得不主动每天早晨叫滕延起床。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但也有不难解决。每当滕延窝在被子里,面对黑爷的狂吠装聋作哑,继续装死的时候,黑爷便跳上床,伸着大舌头舔他。滕延非常怕这个,湿漉漉,粗糙的舌头扫过他的面颊,口水顺着他的脸流到脖子里,滑腻腻的感觉……真是要膈应死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滕延只要听到开门声,就条件反射般的跳下床。补充一句,卧室门锁永远都是坏的,这是黑爷最后的妥协和让步,滕延要是敢偷偷换锁,黑爷那一口铁齿铜牙,定给它咬坏。
滕延简单洗漱下,随便套上一件白体恤,弯腰从茶几上抓起钥匙和手机,随手塞进大裤衩口袋里,踩着拖鞋,嗒啦嗒啦的往门口走去。
门刚刚开到一条小缝,身后一阵阴风“嗖嗖”的扑来,滕延赶紧开门,以疾雷不暇掩耳之势飞速闪了到门外,双脚越过门槛同时,“咚”的一声闷响,随即铁门“咣当”一下,关的严严实实。
没错,黑爷太想出门了,每次都想趁着滕延开门的时候,偷偷溜出去,只是滕延早有准备,黑爷跑得太猛,没刹住,一头撞门上了。
滕延笑的肚子疼,隔着门问候道:“黑爷,你脖子上顶的是一锅豆花吗?你自己数数你栽了多少次了,傻不傻啊你,哈哈……”
此刻黑爷被撞的头晕目眩,满眼小星星,正望着头顶的天花板发呆。
“黑爷,您老就安分守己的看家,等我回来给带你最爱的肉包子啊。”滕延家里布置的很简单,甚至称得上简陋,根本没藏什么稀世珍宝非得找条藏獒看着。只是黑爷太威风了,出场自带王者光环。只要它一露面,那些猫猫狗狗就闻着味儿,虎视眈眈的跟过来了,又是咬又是吠,闹得整条街都乱了。吓得四周街坊的小孩子哇哇大哭,过路的美女们花容失色。
因为这个,滕延没少被投诉,居委会大妈时不时的就要上门,给他一顿口水狂奔的洗礼,他是真的怕了,黑爷就算憋死,也要撑到凌晨12点以后出门。
昨夜的雾气还没消散,整个老街都被笼罩在淡蓝色的雾气下。街边的树木经过一夜的真露滋润,显得格外精神,片片翠绿,绿的让人心动。
西京市是美食之都,早餐特别丰盛,香甜软糯的甑糕,黄澄澄的水煎包,渗着红糖汁的小油糕,自选菜夹馍,飘着各种坚果的八宝稀饭,汤汁饱满的灌汤蒸饺,肉夹馍……滕延最爱的就是肉夹馍了,特别是潼关肉夹馍,外馍酥脆到掉渣,一口咬下去,腊汁从馍里溢出,浸透了外包装纸,光看那一片片透明,就知道馍有多香。滕延每天至少吃上一个,一天不吃就浑身不舒服。
滕延走了大半条街道,才买完了他和黑爷的早餐,提着十几个塑料袋和纸袋满载而归。路上,眼睛余光看到脚下躺着一个易拉罐,做了几个月的文明市民,他多少沾染了一些人样,就想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可是他左手拎着豆腐脑和胡辣汤,右手拎着夹馍和包子,实在腾不出手。他看了看最近的垃圾桶,不远,最多二十米,于是想象着像踢足球射门那样,一脚把易拉罐送到它该去的地方。
哪想,他刚一抬脚,拖鞋就“嗖”的呈完美弧形状的飞了出去,落地之后,又惯性的蹦了好几米。所幸没有砸到人,此刻滕延单腿踩地,以金鸡独立的姿态,勇猛的迎接周边纷纷投来的鄙视眼神,顽强的支撑摇摇欲坠的身体。非常尴尬,他小声骂了一句,硬着头皮单腿跳着去捡鞋,总不能怕丢人就光脚回家吧?
哪知才跳几步,身后突然窜出来一条傻狗,以风驰电掣的速度从他身边飞过,看架势目标非常明确。
滕延顿时觉得大事不妙,果然,那狗叼起他的拖鞋,溜之大吉。
滕延呆呆地凝望着狗屁股,心说:这是来报仇的?倒也说的通。父债子还,黑爷造下的孽,自然是他来偿还了。
滕延提着早餐,面对路人投来的各形各色的眼神,一路装瞎装哑跳着回了家。到门口准备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感觉有些不对劲——家里来了不速之客。多年刀口舔血的生活,让他五觉六感比常人敏感几十倍。
他把所有早餐转移到左手上,从口袋里掏出钥匙,轻轻插入锁孔,慢慢的推开了门。空气对流,北阳台上的窗帘微微飘起。滕延目光快速在房间里扫了一圈,发现大理石餐桌下的黑爷,它躺在冰凉的瓷砖上,一动不动,好像死了。
他镇定自若,一步步朝阳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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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爷,梦中情狗,送给你们,来者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