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拔刀立腕
人生,很奇妙。
或许冥冥之中真的有一双手,将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我跟着花姐长大。
她是个暗门子,只要给钱,来者不拒。
那天,她喝多了,想躲进幽暗的角落里吐,却一眼看到了我。
那时,我只有一尺多长,被装在一个纸壳箱子里,很随意地丢弃在垃圾堆旁,小脸冻得通红,蜷缩着像只小猫。
她说,要不是我冲着她咧嘴笑,她绝对不会管我。
她还说,这是命。
她的命,也是我的命。
更是命中注定。
或者还有另一种解释。
命中克星!
我就是她的克星,只用了一咧嘴的工夫,便在一瞬间,融化了她那颗坚如寒冰的心。
另外,还让她舍弃了很多东西。
当然,这些话都是在她清醒,又恰好跟我独处的时候说的。
只不过,这样的机会很少。
花姐没有家,孤身一人,像一根浮萍,漂浮在这浮躁的城市中随波逐流。
她很忙,每天电话不断,奔走在各条街区,周旋于她所谓的那些局之间。
第二天回来,她总是带着一身呛人的烟酒气,醉眼迷蒙,有时会咧着嘴傻笑,有时会哭得像个孩子。
无一例外地是,哭完笑完,她都会躲到洗手间里,冲洗一个多小时,似乎要把自己的里里外外彻底刷个干净。
偶尔她也会把“客人”带回来。
那时,她就把我赶出去。
我看不惯她对男人的那种笑,更受不了那种声音,没少给她捣乱。
不是在窗户外点一个炮仗,就是故意砸碎玻璃……
每次,受了惊的“客人”都会骂她,她再大骂着要撕了我的嘴。
等她追出来,我早已手舞足蹈笑着跑远。
我知道她只是装装样子,做给“客人”看。
因为从始至终,她都没动过我一根手指头。
不仅如此,她还把她所有的宠溺都给了我,吃的、穿的、玩的,都是同龄小孩子之间最好的。
一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想明白,花姐之所以收养我,大概是想在这举目无亲的城市里寻个伴儿,努力地使自己的生活看上去有点“家”的味道吧。
她只是太孤独。
这种孤独,来自灵魂深处,无药可医。
日子有脚啊,虽然悄无声息,却一刻不停。
转眼到了我十岁,花姐也三十五岁了。
那天,她兴冲冲地领回一个满脸刀疤,拄着双拐的中年男人。
我以为这也是她的一场生意,识趣地站起身,想要躲出去。
却被花姐拦住。
当时我正琢磨着,是不是给她来点新花样,她笑着开了口:“大狗子,他以后就住咱家了。”
没有介绍,开门见山,不庸质疑。
这就是花姐。
我从花姐看向男人的目光里读出了异样。
什么?住这?
转念,我又想到了别的。
这瘸子就是她找的金主?
她一直心心念,等到年老色衰,就找个有钱的金主养活着她。
这瘸子能干什么?很有钱吗?
我想不通。
却没出声,因为我知道,即便我出言反对,花姐大多不会听。
瘸子跟花姐一样,也是个夜猫子,昼伏夜出。
我纳闷不已,好几次悄悄跟出去,发现每次来接他的车都不一样。
唯一相同之处,就是这些车我都不认识。
也不知道他每晚都出去干什么。
问花姐,花姐也不说。
不过,第二天,他总能带回一大笔钱。
有了钱,花姐动了搬家的念头,她想买个房子,更想换个好点的环境。
在她看来,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窝,才能真正融入到这个城市。
还有一个原因,三个人挤在一幢二十多平的小房子里,太不方便。
尤其,花姐有时候叫得很大声。
瘸子却不同意,说我们现在住的地方容易藏身,便于跑路。
他在躲着谁?为什么又要逃?
我们住的地儿是个棚户区,出名的脏、乱、差。
可以说九流三教汇聚,八门之徒丛生,龙蛇混杂。
每次我独自出门,总能遇到一群流里流气的小崽子。
他们似乎知道花姐从事的行当,见到我,总是阴阳怪气,骂我是婊1子养大的狗崽子。
我气不过,跟他们打,每回都被揍得鼻青脸肿。
若在以前,花姐听到声音,都会像个母老虎,跑出去疯骂一通,再回来抱着我哭。
瘸子来了以后,搞不懂他用了什么法子,当晚,欺负我的那些孩子便在家大人的带领下,来家里给我道歉。
我觉得瘸子不凡,努力跟他亲近。
可他却像块冰,始终捂不化。
直到有一天,他被人送了回来。
确切地说,是被人抬回来的。
看着成了血葫芦,被齐根斩去了右手的瘸子,我惊恐到无以复加。
倒是花姐沉着,她呵斥着我,和她把瘸子抬上了床,又买来药物,给他包扎、挂水。
直到那时,我才知道,瘸子之所以瘸,是因为他没有脚,他的腿是两条假肢。
我愈发疑惑,像看怪物一样看了他一晚上。
翌日,瘸子醒来,跟花姐耳语了些什么。
花姐如临大敌,带着我俩急匆匆搬了家。
搬去的地方却不是什么高楼大厦,而是一处穷乡僻壤。
那里是花姐的老家。
我猜到花姐在躲避着什么。
只是,这次躲避很不成功,引来了外人。
那一夜,月黑风高。
火光映红了半个村庄。
我推着轮椅上的瘸子,像被拧掉了脑袋的苍蝇,在险峻的山林里奔逃不停。
终究还是花姐扛下了所有,她像只死命护住鸡仔的老母鸡
三天后,看着被烧成了焦炭的花姐,我哭干了眼泪。
瘸子更冷了,紧紧抱着花姐的尸体一言不发,那只完好的左手青筋直跳,嘴唇咬出了血。
我想,那一刻,仇恨的种子已经在他胸腔里生根发芽了吧。
就如同我。
数日后,瘸子把花姐的骨灰坛摆在我面前,让我跪下,第一次主动跟我说起了话。
“想报仇吗?”
“想!”
“大狗子这名不好听,改个名。”
“行!”
“花姐姓陈,而你,是一面复仇之旗,就叫陈小旗!”
“好!”
未生而养,恩情大于天,百世难还。
我明白瘸子的意思。
他要把一身本事教给我,让我亲手给花姐报仇。
我问他怎么不亲自出手,他说他的心跟着花姐去了,再加上又失了一只手,没了能力。
我给他磕了三个头,恭恭敬敬叫了声师父。
他没有看我,只是盯着花姐的遗像出神。
良久,才轻飘飘吐出一句:“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十年后,你就是名震江湖的旗爷。”
我问他,他是谁。
他告诉我一个名字“花彩者”。
后来我才知道。
所谓的花,是以赌为生的职业赌徒;所谓的彩,是变戏法的。
这本来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行当,却被他糅合到了一起。
江湖中能当得起这个名字的,只有一个人。
整整十年,师父教会了我三件事。
第一件,跑。
五千米,不到一刻钟。
也许这数据有些冷。
可诸位看官老爷,要知道,男子五千米的世界纪录是12分39秒36,国家男子一级运动员的标准是14分40秒。
你们对此又会做何感想?
这速度绝对能甩普通人几条街吧?
我用了四年,每天狂奔四小时,才勉强做到了这一点。
并且,师父要求的跑,并不只是单纯跑步这么简单,还包括逃跑、跑路中用到的机巧,甚至如何设置障碍,迷惑对方。
我问过师父,他回答的很干脆。
当你赢了钱,势必会有人输急了眼,对方肯定会狗急跳墙,找你麻烦。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第二件,千术。
所谓的千术,跟变戏法或者说魔术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障眼法。
玩的就是一个眼疾手快,耳聪目明。
三年,我将麻将、扑克、牌九、骰子玩出了花,可以一只手舞得让你眼花缭乱,神出鬼没。
更能随心所欲抓到自己想要的牌。
每副牌只要上手摸一遍,便能全部认出。
对于骰子,隔着十米我可以听出点数。
第三件,散打搏击杀人技。
这是下下之策。
在逃不掉的时候,绝逼要反击。
并没有拳脚招式,只要能制度甚至杀死敌人,即算合格。
为了考验我的格斗技能,师父将我带进了深山。
不知道他通过什么手段,招来了一群野狼,然后将我和这群野狼一起关进了一座废弃的砖窑。
他说的很冷血,如果连这些饿狼都弄不死,又有什么资格成为他的传人?
这是真正的生死搏杀!
那天,正好是我二十岁生日。
三天后,我满身是血,踉踉跄跄走出砖窑,师父却不见了。
他走了,只留下一封信。
信上只有四个字。
“拔刀立腕!”
我就是他的刀!复仇之刀!
这四个字用鲜血写就,还没完全干涸。
我理解他为什么要走。
如果,我死在群狼嘴里,成为狼群的裹腹之物,他没必要等。
如果,我侥幸没死,总有一天能够找到他。
回到当年出事的地方,我冲着花姐的坟磕头。
算是一种告别。
当然,不仅仅是跟花姐告别,还有我的童年与青春,更有一些别的。
花姐是未出阁的女子,按祖制,死后不得入祖坟。
叶落归根的花姐始终还是个外人。
这也许就是人性的悲哀!
在亲情与规矩之间,人们更愿意选择规矩。
望着那孤零零的一抔黄土,我没有落泪,只有缅怀。
磕完头,我给花姐的坟培上了厚厚的土,尽的是孝子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