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第98章

第98章 第98章

下过几场雨,夏天来了。

时间仿佛被开了快速,自从来到这里,每一天都过得像无声无息飘远的云。

傅之珩按时去看医生,已经很久没有再需要那瓶药片,他现在的生活习惯比公园里牵着小狗晒太阳的老年人还要健康,每天早睡早起,不喝酒不抽烟,更没有声色犬马的夜生活,唯一的娱乐是开车载我去周边其他的国家玩。

可是玩总会玩腻,我想找点事做,于是随便申请了一个艺术史的研究生,准备秋季入学。傅之珩思索一番,觉得自己不是踏踏实实上学的料,就没有陪我一起。

他现在偶尔还是会帮忙打理家里的生意,但生活的重心已经几乎全部放到我身上。他知道我喜欢买画、喜欢像园丁鸟一样收集漂亮的东西,就从一个朋友手里买了一间展厅,楼下开咖啡馆,楼上放我们去别的国家旅行买来的画和艺术品。

有时他也把自己画好的画放进去,意外得到很多参观者和客人的喜欢。

我知道傅之珩有天赋,可惜他既不准备卖掉给我的画,也不稀罕当一个被人追捧的画家。甚至他每张画上的签名都不一样,有时是“小王子的骑士”,有时是“小羊的牧羊犬”,有时是“漂亮猫猫的狗狗”。很幼稚。

六月的最后一天,我们两个办了婚礼。

没有告诉父母,没有宾客,也没有神父,只有我和傅之珩两个人。

这甚至很难称作一场婚礼。在阿尔卑斯山的山麓草原上,傅之珩用玫瑰花瓣铺开一条红毯,牵着我的手慢慢走过去。

我的眼睛被他用一条白色的丝巾蒙上,只能透过边缘缝隙感受到稀薄的光。走到尽头他停下来,替我解开系在脑后的蝴蝶结,丝巾从脸上滑落,我睁开眼睛,看见一道鲜花做成的拱门。

傅之珩唇角含笑,说:“摘了院子里的花,宝贝别生气。”

我看向那道拱门,有茶花、蔷薇、郁金香和虞美人,都是傅之珩一朵一朵插上去的。

“时鹭。”傅之珩单膝跪地,仰头看着我,认真地问:“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愣了愣神,说:“我们不是已经……”

“不一样。”傅之珩摇摇头,“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是你自己,不是别人期待的任何身份,我也只是傅之珩。这样的话,你还愿意嫁给我吗?”

“我……”

很久以前傅之珩问过我,如果他不是傅家的继承人,没有和我的婚约,也没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我还会不会和他结婚。

当时我说不会。

我需要的婚姻,是门当户对,是安稳,是长久。也就是说,我需要傅之珩的身份,而非他这个人。

但现在同样的问题摆在我面前,我犹豫了。

盛夏的阿尔卑斯山,风里有雪的微凉和青草的清香。时间在这一刻变得缓慢,像头顶停滞的白云。

我看着傅之珩,过了很久,轻声说:“我愿意。”

他倏地红了眼眶,声音里有不易察觉的哽咽:“从今往后,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尊重我、陪伴我、爱护我,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你愿意吗?”

我点点头,说:“我愿意。”

傅之珩的眼睛里滚落一颗泪水,第一次不是因为难过,而是因为感动和喜悦。

他低头用手背蹭了一下眼角,对我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说:“我也愿意,成为你的丈夫。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尊重你、陪伴你、爱护你,对你忠诚、专一、不离不弃,尽我所能让你幸福快乐,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天鹅绒的盒子,打开来,里面躺着一枚精巧的胸针。

我觉得眼熟,忽然想起那是我曾经见到过的那张草图,傅之珩没有做戒指,而是把它做成了胸针。

“婚戒我们已经有了,项链你也有了最喜欢的,所以我做了一枚胸针。”他说。

我不自觉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一枚小小的吊坠妥贴地藏在那里。

傅之珩站起来帮我把胸针别好,钻石镶嵌的玫瑰花加了细细的流苏,日光一晃,照出细碎的银光。

“这是我自己做的。”他说,“原本想找珠宝工坊,后来一想,你的漂亮玩意已经够多了,不如我自己做个丑的。”

我用指尖碰了碰胸前的玫瑰,说:“不丑,只是俗气。”——这么多钻石和红宝石,好像不要钱一样。

傅之珩轻哼一声,捏了捏我的鼻尖说:“我就是俗人。”

回到家信箱里躺着一封新的信,沈南屿每个月都寄信过来,早几天或晚几天,我和傅之珩都习惯了。

这次随信一起过来的还有一片蒲公英书签,沈南屿在信里说,这是他春天时在田野里摘的,祝我新婚快乐。

我疑惑于这种巧合,抬眼望向傅之珩,见他心虚地移开目光,低头摸了摸鼻子。

“我破坏了你们的订婚宴,他一定还在记恨我,所以故意告诉我他在为你准备婚礼。”

沈南屿笔触轻松,在信里告傅之珩的状。

“有什么了不起的。说的好像你已经喜欢上他了一样。”

“哥哥,你答应我,别那么快喜欢他好不好……非要喜欢的话,别那么多,一点点就好,不然他又要尾巴翘上天。”

我从信里抬眼,傅之珩已经悄悄钻进厨房,正若无其事地搅打奶油,准备给我做答应好的芝士蛋糕。

收回目光继续读信,沈南屿依旧洋洋洒洒写了好几页,讲他最近的生活和对我的想念。

“昨天上英语课,大家学了一个新的词组,onalifetime,一生一次。

我想,我遇见你,也是onalifetime。

一生一次,一次一生。

……

你一定不会相信,一所学校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孩都在一起上课。看到他们我才发现,其实我以前过得并不算糟,至少你的出现让我明白我该往哪走、我努力的意义是什么。

所以我也想多为他们做一点,就像你曾经为我做的,把头顶灰蒙蒙的天空撕开一道裂口,让外面的光照进来。

直到现在,你仍然是照亮我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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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也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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