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扫楼,回忆
最后的最后,在宋修文堪称撒泼犯傻一般的抗议下,苏皖选择了一种更节省体力的方法。
嗯,其实她也懒得跑,每一层楼都有那么大的面积,三十六层,十二栋,挨着走下来,至少也要好几天。
此时,苏皖盘腿坐在大楼下,密密麻麻的藤蔓从她面前延伸到大楼之中,都是最早的小藤蔓,消耗的异能很少。
藤蔓就好比她的眼睛,遍布整栋大楼,每一个角落。
因为不用费心攻击,所以这件事做起来并不难。
至于宋修文,正殷勤的给苏皖准备吃的呢。
香喷喷的烤章鱼,超大的清蒸螃蟹,用大铁锅炒的香辣龙虾尾,比巴掌还大的龙虾尾就是一大盘。
旁边还有已经准备好的蒸鸡蛋,冰镇啤酒,海碗大的粉丝扇贝和烤生蚝等。
除了鸡蛋,全都是变异兽的肉,可以帮皖皖补充能量。
而且鸡蛋也不是普通鸡蛋,连苏皖自己都没想到,本来是为了以后有吃的,所以放进空间里的活物,没想到居然也能吸收灵气。
现在宋修文做的蒸鸡蛋,就是空间里那些鸡下的,蕴含着极少的灵气,而且味道也更好吃了。
吃过一次,苏皖就不想吃以前囤的那些鸡蛋了。
当最后一道香辣龙虾尾上桌,苏皖身前的藤蔓也迅速枯萎,只有在她面前的地方,开了一朵花,刹那间又结果,收了一把种子。
「皖皖快来吃东西,吃饱了先休息一会儿再继续。」
苏皖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身上的骨头发出嘎吱嘎吱一阵响。
异能消耗不大,主要是精神力集中,比较耗神。
此时已经扫完两栋楼了,里面确实有东西,几乎每栋楼里,都被苏皖的用藤蔓扔了很多虫卵,还有蝗虫的尸体出来。
比较奇怪的是,那些虫卵是黏在蝗虫腹部的,而且虫卵没有能量也没有晶核,跟池子里的那些完全不一样。
扔下来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反抗,就砸成了一滩泥浆,然后被宋修文一把火烧个干净,却连一颗晶核都没有。
两栋楼里加起来,差不多有一百多个这种黏在一起的虫卵和蝗虫尸体。
这样的蝗虫卵,就好像寄生兽。
宋修文的烧烤摊,就支在小区中央位置,苏皖还用藤蔓和手电给他做了个路灯,方便得很。
旁边的小桌子上已经摆满了好吃的,香气扑鼻,苏皖还没靠近,就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瞬间感觉饿了。
宋修文已经在倒啤酒了,旁边还放了一盆水,苏皖洗了手洗了把脸,瞬间精神多了。.
「估计刚才那些奇怪的虫卵,就是用这种方式弄出来的,有点类似凤凰的浴火重生。」
只不过凤凰是用火焰燃烧自己,变成凤凰卵。
而那蝗虫是让虫卵吸收自己,变成奇怪的虫卵。
不过两者之间都有共同点,那就是再次孵化之后,都会变得更厉害。
宋修文脸颊抽搐:「皖皖,你能不能别用这恶心玩意跟凤凰作比较啊,好歹是咱们的神兽呢。」
苏皖耸耸肩,坐在宋修文对面,面前已经放了一盘处理好的食物。
宋修文厨艺没得说,哪怕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依旧让苏皖忍不住食指大动。
也不用宋修文帮忙了,自己拿了一次性手套戴上,就开始大快朵颐,时不时还跟宋修文碰一杯。
单看这画面,这悠闲的状态,完全不像是末世降临的样子。
十几瓶啤酒很快告罄,桌上的东西也被吃得差不多了,宋修文正在做最后的扫尾工作。
苏皖有些微醺,一只手撑着太阳穴,靠在椅背上,眯着眼看着面前的宋修文。
巴掌大的龙虾尾,一撕就揭开了,两口一个,还不会弄到衣服上,更不会吃得满嘴都是。
大概是从小在孤儿院生活的缘故,他们吃东西只讲究一个字,快,吃得快就吃得多。
优雅什么的,除非需要装模作样的时候,不然是绝对看不到的。
两人的各种礼仪和知识,都是长大之后,混出个人样了,才专门找人教的。
如果要说文凭的话,两人其实连初中都没毕业,最开始的第一桶金,就是打架打出来的。
说起来,最让苏皖记忆犹新的,还是他们离开孤儿院的第一次打架。
也没别的原因,毕竟在孤儿院那一带,两人打架也打出名头了,一般很少有人招惹他们。
但是那天他们换了个地儿喝酒,好巧不巧的,宋修文那天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的。
特别斯文败类的穿了个白衬衫,黑色休闲裤,头发也专门去弄得了一遍,斯斯文文的,特别好看。
旁边一个混混喝醉了酒,把宋修文当成女人,连一旁的苏皖和林娇娇都给无视了,上来就口头调戏宋修文。
宋修文那天心情不错,懒得搭理那混混,还是苏皖看到,那混混从背后想要摸宋修文,一个酒瓶砸了过去。
之后就是两人跟对方一群人干了一架,大排档都给人掀了,双方都有负伤。
不过他们俩个,打趴了对方十几人,顺便在人家的地界,也留下了名头。
宋修文,确实长得好看,从小就好看。
说起来,宋修文还是苏皖捡回来的。
从小就独来独往,不喜欢跟任何人接触的苏皖,唯一一次主动找人搭讪,就是在孤儿院后院对面公厕旁,跟宋修文。
那会儿的宋修文长得唇红齿白,圆溜溜的大眼睛,皮肤白白嫩嫩的,头发软软的,小巧秀挺的鼻子,老可爱了。
还抱着一个跟自己一样大的布偶娃娃,站在公厕旁边,哭得稀里哗啦的,特别招人稀罕。
苏皖在孤儿院的栅栏围墙里,远远的看见公路对面的宋修文。
她一眼就看上了,比孤儿院里一百多个孩子加起来,都还要好看。
她到现在都还记得,的自己,脑子一热,就直接爬着栅栏出去了。
问了他的名字,知道他爸爸妈妈把他丢掉了,还特别的高兴,拍着胸口表示,以后跟着她混,她会保护好这个漂亮小弟弟的。
然后,她就带着那会儿跟她差不多大的宋修文,也没走正门,而是同样翻围墙回了孤儿院。
她把他带回自己宿舍的小床上,每天从厨房拿吃的,晚上一起睡觉,白天等其他小朋友走了,才带他起来洗漱换衣服,给他讲故事。
偷偷养了整整一个星期,才被院长阿姨发现,然后就给分配到男生宿舍了。
这差不多是小时候的苏皖,最最后悔的事情了,没有之一的那种。
这么漂亮的小弟弟,怎么就没藏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