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沙陀铁骑
在黄巢起义时,有一队来自北方的骑兵,一袭黑色,来去如风,令大齐军队闻风丧胆,直接导致了黄巢的覆灭。
在以后年间,这支骑兵纵横天下,逐鹿中原,灭后梁建立后唐,随后又建立后晋、后汉,北汉四个政权,威赫一时。
这支骑兵就是沙陀铁骑,来自一个特殊的民族,北方的沙陀族。
沙陀人,又名处月,以朱邪为氏。原是西突厥部落之一,世代以游牧为生。唐朝初年,处月部落散居于今新疆准噶尔盆地东南﹑天山山脉东部一带,因其生活地有大沙丘,名沙陀,故号“沙陀突厥”。
沙陀部落在唐朝初年就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隶属于西突厥部落,人不多势力也不强,时而归附唐朝,时而归附西突厥,充当马前卒的角色。
公元662年,漠北铁勒九姓反叛,处月首领沙陀金山跟随左武卫将军薛仁贵败铁勒于天山。沙陀金山因功被授予墨离军讨击使之职。
薛仁贵三箭定天山的英武对沙陀人影响巨大,游牧民族历来崇尚强者、崇尚英雄,对白袍将军薛仁贵敬若神明,对薛仁贵身后的大唐更是视为天朝上国,沙陀部族心向往之,甘心归附。
702年,沙陀金山升任金满州都督,封张掖郡公。他死后,其子辅国继承他的位置。712年处月部因避吐蕃,迁居北庭(天山北一带);辅国率其部属至长安朝见唐玄宗李隆基,目睹了开元盛世、目睹了长安繁华、目睹了京城的十万人家。
714年,辅国复任金满州都督,后被进封永寿郡王,辅国死后,其子骨咄支继位。755年安史之乱起,骨咄支积极响应大唐朝廷的号召,率领部族铁骑参加平叛有功,唐肃宗李亨授予他特进、骁卫上将军。骨咄支死后,其子尽忠继位,大唐朝廷授予尽忠金吾卫大将军一职,封酒泉县公。
100多年的时间,沙陀部落几代部族首领见证了唐朝的强盛与不可侵犯,心甘情愿作为唐朝大哥的小弟,鞍前马后,以跟着大哥为荣,在国际关系上与大哥保持高度一致,民间交流也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8世纪中叶以后,唐朝忙于平定安史之乱,吐蕃崛起,趁机占据河西走廊等地,沙陀与唐朝的联系受阻而被迫中断。很长的一段时间,唐朝大哥的音信皆无,沙陀部落势单力薄,只得臣服于吐蕃。
785-804年,沙陀部七千帐归顺吐蕃。对于这个强大的对手大唐的小弟,吐蕃对沙陀很不放心,为便于控制,吐蕃迁沙陀部至甘州。后来另一个强大的草原部落回鹘取凉州,吐蕃首领怀疑尽忠暗中与回鹘勾结,准备迁沙陀至黄河以北地区。
狐死首丘、人思故土,离开奋斗多年且熟悉的故土谁都不愿意,且还是被强迫迁移至更偏远荒凉的地区,沙陀部族群情激奋。
尽忠与其子朱邪执宜商量,执宜说:“我族世为唐臣,不幸陷污,今若走萧关自归,不愈于绝种乎?”,为了部族的生存和发展考虑,两人一合计,还是降唐,投奔昔日的大哥,跟着吐蕃混,得不到基本的生存保障,更谈不上被尊重。
与众部族首领商议,大家一致赞同,回归大唐,回归部族心中的天朝上国。于是,一场悲壮的沙陀东归上演了,简单的动员会召开后,举族3万余人东迁,向梦中的大唐出发。
吐蕃一看,这小子果然贼心不死,还是向着大唐,于是派兵追击。
东归的路很艰难,举族搬迁,牲口、帐篷、老弱病残全部带上,一路上也走不快。吐蕃的骑兵很快追来,沙陀部首领尽忠率领部族的勇士拼命阻击,且战且走,沿洮水(今甘肃省黄河支流洮河)至石门关(位于今宁夏固原县西北),战斗数百次,部众大半战死,沙陀的勇士一个一个倒下,尽忠也在战斗中阵亡,朱邪执宜身负重伤,最终还是击退了吐蕃的追兵。
负伤的朱邪执宜来不及为父亲的死亡悲伤,就继续扛起东归的重任,率领余众继续风餐露宿,终于到达灵州。
出发的时候3万人,到灵州的时候已不足1万人,在灵州城外,幸存的沙陀族人朝着来时的路大哭,望着长安的方向大笑,哭的是族人伤亡惨重,昨天惨不忍睹,笑的是终于回到了大唐,明日万事可期。
大唐朝廷听说昔日的小弟又回来了,也小小的感动了一把,沙陀?哦,记得了,当年跟着西突厥来朝拜长安的小部落。毕竟当年辉煌的时候,万邦来朝,小弟也太多了,且大家都穿的奇奇怪怪,一时记不清楚。
唐室朝廷将沙陀部族安置在盐州(今陕西定边),设阴山都督府,以朱邪执宜为兵马使,流散各处的沙陀残部听到消息后,相继来投奔,沙陀部族的势力从而又得到了增强。
但此时的唐朝已不是贞观之治时的唐朝,也不是开元盛世时的唐朝,安史之乱近30年的战火,让昔日的天朝上国外强中干,大唐王朝的整体国力已渐渐走向衰落。而走向衰落的表现,是朝廷开始变得不自信了。
面对着势力渐渐增长的沙陀,唐室朝廷起了戒心,毕竟安史之乱的伤痛犹在,外番乱朝的记忆犹新。唐朝以沙陀邻近吐蕃,虑其反复,又以其部众多,将使边境粮食价涨,故当灵盐节度使范希朝迁河东节度时,诏沙陀举军从徙河东。
内迁是为了便于控制,内迁后又再一次分散其势力。范希朝选其骁勇一千二百骑﹐号为"沙陀军",其余安置在定襄川(今山西牧马河一带);执宜部则居神武川的黄花堆(今山西山阴东北),更号"阴山北沙陀",以后唐又分其众隶诸州,以弱其势。
对于外番来说,历朝历代的做法都是先内迁安抚然后再分而治之。当然,成功的内迁与分化都是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面对大唐朝廷的阴谋,沙陀部族即时想得到这一层,也不得不服从,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当然唐室虽衰落了,依然有大国气象,对沙陀的部落首领封赏都到位,大哥会来事,小弟也懂事,彼此都比较满意。
唐宪宗、武宗削番及镇压藩镇叛乱以及宣宗对抗吐蕃﹑党项﹑回鹘﹐皆得沙陀之助,这个小弟越来越能打,沙陀铁骑成为唐室朝廷的一张王牌,在战场上,沙陀骑兵开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起到一战定乾坤的作用。
如其他弱小的民族部落一样,沙陀部族的成长史是一部血泪史,也是一部自强史,周旋于周边强大的势力,大唐、吐蕃、回鹘哪一个都不是好惹的。
在夹缝中求生存,在生存中不断壮大,与强邻为邻,自己也会越来越强,沙陀部族在血与火的发展历史中逐渐强大起来,这个强大不是一朝一夕的结果,是一个弱小民族的坚韧与不屈的结果,是多年的隐忍与抗争的结果,是用无数的鲜血和泪水换来的结果,也是时势发展的必然结果,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沙陀部落崇尚英雄,也渴望英雄,更渴望自己部落的英雄,能带领自己的部族建功立业,打下自己的江山,这盼望根植于每一代沙陀人的心中,成为代代相传的信念。
在一百多年的努力下,沙陀部族逐渐强盛,在不经意的时刻,沙陀部族心中期盼的英雄也终于出现,民族的强盛和民族的英雄是相辅相成的,民族的强盛催发出民族的英雄,民族的英雄也会带领强盛的民族走向另一个辉煌。
856年,沙陀部族首领朱邪执宜儿子赤心一家出了一件怪事,赤心的妻子怀孕十三个月,还没有生的迹象。终于在一个晚上,赤心的妻子肚子开始疼了起来,却疼了半夜,孩子一直生不出来,接生的巫妇换了几个也无济于事。赤心急的一头汗,听说东山脚下有一个神医,专治各种难产等疑难杂症,就策马去请,路上兜兜转转怎么也找不到地方。
在天快亮的时候,看见天边一道白光落下,赤心策马到白光落下的地方,却见一个白胡子老头,看不出岁数多大,只看到眉须皆白,白胡子老头告诉他们:“人间的大夫管不了你们家这事。赶快回去,披挂上马、鸣锣击鼓,房屋里外包围三圈就没事了。”说完人就不见了。
赤心来不及奇怪,就策马回去,一试还真有用。战马在屋外跑了三圈,屋内传出一个男婴高昂的哭声,小孩出生的房屋虹光满屋,白气充满整个庭院,院内的井水忽然变成了喷泉。
这个出生就不同凡响的小孩,后来有个响当当的名字,李克用。
历史的舞台上属于沙陀的高光时刻即将开始。
李克用?为什么不是朱邪可用?为什么沙陀部族族长的孩子取了个中原人的名字,还是国姓李?
这还得从朱邪赤心说起。还得从唐懿宗时,执宜子赤心率骑兵助唐镇压庞勋起义说起。
庞勋起义说来简单,就是一场想回家而不得强行回家的故事,也可以一部电视剧名《回家的诱惑》予以概括。庞勋起义在历朝历代众多的农民起义中不算很突出,但对唐朝的影响却意义深远,史论:"唐亡于黄巢而祸基于桂林"。
863年,安南(就是现在的越南)攻陷南诏,唐懿宗很生气,是可忍孰不可忍,就下令在徐、泗地区(今江苏徐州、安徽泗县地区)募兵两千人,开赴南召,为啥在徐州募兵,因为徐州民风彪悍,自古出劲卒,唐僖宗想让安南小国见识见识天朝上国的军威。战事进展的很顺利,唐朝大军一到,双方打了一仗,安南就很识趣的退兵了,真的打不过。
对外战争打赢了,于是防守既可以了,就分出八百人戍守桂林,约定三年期满后即调回原籍。三年期满了,但朝廷却食言了,徐泗观察使崔彦曾一再食言背约,让戍兵在桂林再驻守三年。
古时候不比现在,离家万里,音讯全无,大家都很想家,不知道家里变成什么样子了。可第二个三年过去了,仍无还乡希望。戍兵多次提出请履行当初的约定,但崔彦曾却以让他们回家的军费不够为由,要他们再留一年。戍兵已不再信崔彦曾的话,群情激愤,公推粮科判官庞勋为首起兵,哗变北还。不让回,我们自己回,庞勋率领数百人,历尽艰苦,由桂林、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到达徐州。
在任何朝代,军士聚众私自回乡都是死罪。大家都很清楚这个结果,反正都是死路一条,横竖反了说不定还能搏个前程。在徐州,庞勋对戍兵们说:我们擅自北归,无非思念妻子儿女。听说有密敕颁下徐州本军,等我们到后就要杀身灭族,大丈夫与其自投罗网,为天下人耻笑,不如同心协力,赴汤蹈火,不但可以免祸,而且可求富贵。众人踊跃称好,于是起义就爆发了。
庞勋起义的规模不算大,前后经历一年零两个月,造成徐州附近各州县军民近二十万的伤亡,但是当时唐朝硬是搞不定这场叛乱,最后不得已只得征用沙陀骑兵,朱邪赤心率领沙陀骑兵南下,在安徽宿州一战荡平了义军,庞勋战死牺牲。
沙陀骑兵又一次在平叛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沙陀骑兵一出,谁与争锋。朱邪赤心被授予大同军节度使,赐国姓李,名国昌,后又因助唐室朝廷抵御回鹘,而再次升任振武节度使。
被赐国姓李,这是唐朝最高的政治荣誉,又被封为重镇节度使,手下又有战无不胜的骑兵,在唐朝末年天下大乱的背景下,沙陀部族的高光时刻即将开始了。
万事俱备,只欠登高一呼的英雄。在一个需要英雄、呼唤英雄的时代,李克用出生的恰逢其时,出生即不寻常,是天意,还是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