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属于姐俩的秘密
“发财了,简直发大财了。”
原本想乘坐电梯,挨个楼层的看一遍。想到商场里有监控室,便小跑着来到商场的监控室。
看着整个墙面的监控视频里,全都是琳琅满目的商品,空无一人的商场,这些东西还不是她想拿就拿想吃就吃的?
她匆匆跑到负一层超市里,在副食区域拿了一个油酥烧饼,猛地吃了两口,看到一旁的酱菜坛子,伸手捏了一根酸豆角。
前世,她出狱之后赚来的钱都节省了下来,寄给了沈凌华兄弟。除了吃工厂和单位的盒饭外,不上班的日子,也不舍得乱花钱,最多就是买个烧饼和榨菜,兑付着吃上一顿...
习惯成自然,她面对这些熟食时,才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一个油酥烧饼。
如今,她重生在逃荒后,老家去年遭受了洪涝灾害,家里从一日三餐,变成了一日两餐,最后变成饿到头晕才能吃点干粮。
所以能吃饱,对她这具虚弱的身体来说,真的太满足了。
饱腹感让她激动的浑身都在颤抖,捂着嘴巴,争取不让自己笑的那么张扬。
好一会儿她才从狂笑中清醒过来,她明白这个辅助的出现,不是让她安逸享乐的,而是让她来弥补沈凌华兄弟二人的。
再加上这可是七十年代,是一个统购统销,凭票购买的年代。再加上她又是逃荒过来的,全身上下就一床薄被和衣服,要是凭空拿出那么多物资,肯定会被带上投机倒把的罪名...
她即便拥有整个商场的物资,也不能大肆的挥霍。
想到这里,她收起那份激动,只是从货架上拿了一根带橡皮的铅笔,小心翼翼的放在口袋里,这才回到了小树林。
听到不远处有脚步声,她后怕的想了想刚刚自己进入空间的时候,是不是被看到了?
“康...”她顺着声音看去,看到荆棘丛旁边,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弓着后背,背着一大捆不知名的野草。
满是汗渍的脸颊上,被晒的由红变黑。那双满是划痕的小手,抹了一把汗水,又急忙附在了后背的猪草上。
他今年才十岁,生日都还没过。在同龄人割猪草为了买糖吃的时候,他割猪草只是为了不挨打。
“你是新老师?”沈凌康看到来人眼底闪过一抹慌乱,不安的小手扯了扯后背上的猪草。
“嗯。”林秋曼快走两步上前,接过他背上的猪草,强忍着泪水,哽咽道:“我帮你拿。”
“林老师,我的猪草不往家里拿。”沈凌康看着热情的林秋曼,讪讪的摇了摇头:“老师,你能别告诉别人吗?”
“好,你想放哪里?”林秋曼虽然不解,但依旧扬着笑容凝视着他。
“我想放在荆棘丛里,过两天再拿回家。”沈凌康弱弱的解释着:“我三哥在家,我大哥二哥不让我割猪草。我想等我三哥走了,再把这些猪草带回家。”
“好,我帮你保密,这是属于我们两人的秘密好不好?”
“谢谢。”沈凌康看着林秋曼笑的那么好看,他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耳朵,点了点头。
“那我帮你把猪草藏起来。”林秋曼起身将猪草放在了荆棘丛里,又拿着木棍倒腾了荆棘,把猪草全部遮挡起来。
“老师,我叫沈凌康,我三哥叫沈凌华,可能干了。”沈凌康看着面前这个大姐姐的背影,她笑的那么好看,又那么温柔,要是能给他做嫂子就好了。
林秋曼转身又蹲在他面前,扬唇笑了笑:“在村委会我已经见过你三哥了,村长让他把我带回去当媳妇,他不乐意。就算我不能做你嫂子,你也能叫我一声姐,往下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姐罩着你。”.
沈家一共兄弟四个,老大老二是沈父死去前妻的儿子。沈凌华和沈凌康是沈父续弦的儿子,虽然上面有两个继子,可谁不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
沈母比沈父年轻十来岁,她执意要生自己的孩子,这才有了老三沈凌华。
却没想到在沈凌华十三岁的时候,意外怀孕,生下沈凌康没多久也去世了。
那时候老大已经结婚,老大媳妇也怀了孕。老二也到了岁数要讨媳妇,沈父忙着下地干活,再加上他打心眼里觉得沈凌康是讨债的,是沈凌康的出生克死了他的现任妻子,都没拿正眼去瞧沈凌康。
于是照顾年幼沈凌康的工作,就都落在了沈凌华身上。
后来老大媳妇生了孩子,多少给沈凌康吃点奶,老二结婚后,老二媳妇也能帮忙带带沈凌康。
所以沈凌华对两个哥哥和嫂子感恩戴德,赚来的钱和工分也都如数上交。
他平时在水库里做苦力,有时候一两个月回来一次。
他不在家的日子,沈凌康被两个嫂子当成了佣人,拿着喂沈凌康吃奶这件事,义正言辞的使唤一个才几岁大的孩子做苦力。
不过沈凌华在家的时候,两个嫂子就做做样子,看上去很是心疼沈凌康。
沈凌康年纪小,被两个嫂子一威胁,根本不敢乱告状。
“姐?”沈凌康还是在除了他三哥以外的人眼中,第一次看到心疼他的眼神,心里觉得暖暖的,却又有些不敢相信。
“哎。”林秋曼感动的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铅笔,笑道:“我见你铅笔太短了,这根铅笔你拿着回去好好写作业。”
沈凌康一双眼睛巴巴的看着林秋曼,小黑手动了动,又不敢伸手来拿这根铅笔。
林秋曼将铅笔塞到他手上,转身拎着野菜和木柴往前走。
“姐,我帮你拿。”沈凌康悄悄的扬了扬唇角,甜的像是吃了蜜一样,小跑着跟在林秋曼的身后。
一大一小两人的背影,在斜照的夕阳下无限的拉长...
“你就是逃荒来的?”
村口处,李强色眯眯的将林秋曼上下打量了一圈,恨不得将眼睛贴在她身上。
沈凌康当然知道李强不是好人,下意识的扯了扯林秋曼的衣角。
林秋曼当然也知道李强是个混混,前世她被沈凌华带回家做媳妇后。李强就跑到村委会和沈家闹了一番,说他三十岁了还没媳妇,有逃荒女就应该先紧着他做媳妇!
她早应该想到李强会把注意打在她身上的...
“沈家小兔崽,还不赶紧回去吃饭,你哥可这村子找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