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恶毒反派的亲娘2
林老太得意洋洋,她之前就好吃懒做,自从有了这个儿媳妇之后,家里的活都是长歌在做,她作威作福习惯了,对两个孙子孙女,她自然也是心疼的,可一切都比不过林牧的前程。
她的孙子孙女,可是未来的郡主娘娘生的孩子,那是天上的凤凰。
林老太的视线扫过将半只鸡吃的没多少的两个孩子,从前的宠爱变成了嫌弃。
她就不信,林长歌会为了两个孩子不嫁人。
其他人也都是这么想的,再看两个孩子就满是同情。
林泽明也有些紧张。
他不是三岁的小孩子,灵魂是上辈子看过朝堂风云诡谲的他,深知人心和人性。
娘亲现在也21岁,不改嫁这个条件,太沉重了。
感受着手上传来属于母亲的温度,还有那些村里人看他们兄妹的同情眼神,他想不管怎么样,他都重来一次,挽救了娘亲的生命,如果对方真的想改嫁的话,他也不会怪她。
他已经在心中做了决定,带着妹妹离开这个地方,他好歹是个成年人,会好好的照顾妹妹的,再也不会让妹妹承受上辈子的痛苦,雌伏在一个老的可以做她祖父的男人身下。
想到上辈子妹妹惨死的样子,林泽明眼中闪过痛苦之色。
他低着头,没有人能看到他的神情,除了本就在分神观察他的长歌。
那只瘦弱的小手有一瞬间的收紧。
他在紧张。
对别人来说,这个不改嫁的要求也许很过分,对长歌来说,却是刚刚好。
对上林老太恶意的要求,长歌在众目睽睽之下点头答应,「好,没有问题。」
「口说无凭,可立下字据!」
「麻烦里正做个见证!」
她竟然答应了!
林老太没想到长歌真的会答应,目瞪口呆,长歌却不给他们这个机会,让里正做证明。
一千两啊。
眼看着长歌真的签了字据,林老太还想赖账拖拉着不想给钱。
长歌不管她,又看向里正。
「我想在山脚下附近的地方起个院子,村子里的大娘大叔们对我都很照顾,这一千两,我想拿出七百两来给村子里办学堂,请个教书先生,说不定,过些年,咱们村子里还能再出个探花郎。」
道德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里正也许会看在长歌可怜还会帮他们说两句话,也仅限于这一步了,但是现在不同,长歌给村子里面捐钱办村学,这是有关于整个村子的大好事情。
事关村民的切身利益,林家要是再拖欠,不用长歌做什么,村民的唾沫都可以将林家淹死。
有了里正的帮忙,长歌很快拿到了剩下的二百两,和里正签订了捐献建立学堂的事宜。
林老头和林老太赔了夫人又折兵,钱没有拿到,还丢了名声,被村里人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心里憋气的很,却不知道要做什么
到了晚上,长歌母子三人住进了临时借住给他们的屋子,吃上了一顿热热乎乎的晚饭,盖上了新做的棉被,两个孩子也穿上了里正老婆拿出来的自己家孩子做的旧棉服。
长歌包括两个孩子都看了大夫,确认除了只是饿没有其他毛病才彻底放心下来。
「长歌啊,给你们三个烧了点热水,洗一洗吧,有什么你直接说。」
里正老婆花大娘笑着进来,她家里也有两个小孙子正在要读书的时候,还担心两个孩子去镇上学堂读书路太远,现在长歌捐赠了学堂,村子里的孩子都能读书了。
在花大娘的眼里,就没有比长歌更好的人了。
至于林家夫妻,有点脑子的人,谁看不出来那两口子是什么玩意儿。
不过是看着林牧是村子唯一出人头地的读书人才不戳破的。
「至于成婚这个事情,等林哥接了他们进了京城,过几年孩子大点再考虑也行,你条件好,到时候大娘给你物色。」
「不用了!」
长歌摇头,「我不想再成婚,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抚养两个孩子长大成人,不求他们出人头地,只求一生顺遂。」
花大娘叹息,只当是她现在被伤到了。
她一走,林泽明扑通一下跪在地上,重重的给长歌磕了三个响头。
「娘,您为儿子和妹妹付出太多了,是儿子对不起您。」
「儿子一定会好好读书,出人头地,为您和那人要个公道。」
长歌扶起他,「娘等着。」Z.br>
第二天一早,长歌早早起来,里正已经办好了事情,早饭之后,将二百两交给了长歌。
里正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笑容,像是一朵清新的老菊花,语气十分和善,「你真的要在山脚下起房子?那个地方可不安全。」
「在书院旁边刚好还能起个屋子,小明读书也方便。」
长歌轻轻摇头,谢过了里正的好意,「我身子还是弱,也知道村里没有良田,背柴烧火都还是在山脚下比较合适,何况我婆婆和公公都还在村子里住着,我怕孩子们听到什么不好的话。」
这话被外面带妹妹进来的林泽明听到,又一阵心头发酸。
这就是人们说的,宁跟讨饭娘,不肯有钱爹的原因。
上辈子他和妹妹可不就是在娘亲过世后遭了不少闲话吗,要不然,也不会被人牙子给卖了,这么多年才和妹妹相认。
可怜娘亲死的早,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
长歌给的工钱很优渥,做工帮忙的人顿顿都有肉,村子里的人都主动过来给她帮忙。
赶在入冬前,长歌母子三人住进了山脚下的大屋子。
总共四间房,一间做厨房,三间母子三人各一间。
被子是新棉絮做的,衣服里面也是厚厚的新棉花,柴火也被做工的工人帮忙扛回来不少堆在院子里,大约半个月不用砍柴,粮缸内也是放着不少粮食。
火一烧,炕就热了,屋子里格外的暖。
村子里的人老远就看到长歌提着大包小包从牛车上下来,有好奇的人过来问。
打开一看,包里都是书。
这年头供一个孩子读书不容易,几乎要举全家之力省吃俭用才能勉强供的起,就是因为书的价格很贵,长歌的手里除了一些看上去乱七八糟的调料和种子,剩下的都是书。
总共四十三本。
有人咋舌,「乖乖,你都买了书,你这钱也没有剩下多少了吧。」
那可是二百两呢,有人还真的给长歌算了一笔账。
她起屋子的木材和青石板都用的是好料,加上买粮食买布料和请吃饭什么的,七七八八总共就能剩下个五十多两。
托长歌说要建学堂的福,这些村民们还真的是去了解了下书的价格。
乖乖,一本千字文就要1两银子。
最便宜的也得七八百文。
长歌就是要花光,她这个身体大约是因为挨饿伤到了,体能挺弱的,风气再好的村子也免不了有害群之马,就算是长歌捐出去了八百两,可难保有人惦记她手里的钱。
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
又住的偏僻,长歌敏感的察觉到最近已经有人在观察他们家了。
要是买了其他的东西,他们说不定还会惦记,可这书不能吃,不能喝的,托大盛朝的福,这书都是有书号的,真要是丢了书,去官府报案,一抓一个准。
何况,长歌也不想当一辈子的文盲。
她那个看上去像是重生了的大儿子林泽明,也需要大量的书来让他早日脱离文盲身份,还有那个日后当妖妃的小闺女,现在还每天掰着指头梳着小辫儿盼着吃肉呢。
思想教育得从娃娃抓起。
别动不动做出伤敌三千,自损八百的事情,为了一个讨厌的人,葬送了自己的未来。
都蛊惑着老皇帝能当上妖后了,还只想着男女那点事情。
直接踹了他当个女皇帝不香吗?
还有这个尸位素餐的女干臣儿子。
长歌觉得,他的问题更严重。
身居高位,耽于享乐,单单是从他做的那些事情来说,长歌觉得,他死的并不冤枉。
可谁让现在是自己的儿子呢?
长歌也不隐瞒,点点头一副为孩子全心全意考虑的样子,「是啊,孩子需要书,***脆多买了点,也能跟着泽明认几个字了。」
「我养好了身体,就琢磨着弄点卤肉和咸菜,看到人家镇上的饭馆都在卖,说不定能赚个钱呢?」
「到了春起,我去照顾买的地,打的粮食也够两个孩子吃。」
原身之前就是个很善良的人,也很重视林泽明的读书事业,她全身心的喜欢着林牧,所以处处都让林泽明跟着林牧看齐。
长歌的举动顶多就是让人认为她还是看似洒脱,其实心中苦的很,所以才急切的想要儿子出人头地。
里正老婆花大娘听到她这么说,笑道:「挺好的,咱们泽明日后说不准给你也能挣个诰命夫人回来。」
长歌也笑了,「借您吉言。」
这个事情的效果很明显,长歌感觉到盯着自己家的人少了很多。
下午吃完饭,长歌拿出自己买好的调料,在厨房里烧开火,将买好的生肉扎上小孔,然后放到锅里焯水。
不管是在哪个世界,只要有条件,长歌都会对吃的要求高一点,她向来不是个喜欢只依靠别人的人,所以在有时间的情况下,她都会折腾各种她感兴趣的美食。
几个世界积累下来,她做饭的手艺可谓是相当的不错。
只是因为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一直没有办法施展。
酱肉的方子是她之前在照顾周安然的时候学的,周安然的性格不太喜欢到外面的馆子里吃堂食,加上外面的添加剂和卫生问题,考虑到周安然的身体健康,长歌更是狠狠的磨炼了一下厨艺。
林欣月和林泽明都是被香味勾起来的,饶是上辈子吃过各种山珍海味的林泽明也不由得被这个霸道的香味给蛊惑到,越靠近厨房,香味就越浓郁。
林泽明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真的好香。
「醒来了?」
长歌回头朝着林泽明招手,「饿了吧,把这些端上去,娘给你们做了卤猪耳朵,马上就能吃了。」
林泽明有些意外,看着长歌指着的那些碗筷和稀饭。
让他,未来堂堂的丞相大人端饭?
「怎么了?」
长歌把他那一瞬间的错愕尽收眼底,很是自然道:「等下吃饭的时候,记得洗手。」
「好。」
林泽明乖巧的点头,顺从的过来端饭,心想他的娘亲肯定是忙的腾不开手,又怕他和妹妹饿到。
自以为猜中长歌心思的林泽明端着饭上桌,又带着妹妹洗了手,回来就看到桌子上面多了一份香味十足,酱汁饱满的猪耳,被长歌切成了细细的肉丝,猪耳里面的胶质熬出来不少,粘稠的酱汁还有点q弹。
未来的丞相大人再次没有出息的咽了下口水。
「哇!」
「好香啊,娘亲!」
林欣月才三岁半,虽然因为家里巨变懂事的早,可到底还是个小孩子,有饭吃,有肉吃,对她来说就是顶天的幸福了。
林牧在她出生的时候就赴京赶考,她对林牧的印象都处于别人的诉说中。
只要有长歌在,林牧这个人,在她的世界里可有可无。
未来的丞相大人还在矜持,曾经的妖妃大人却已经大快朵颐了,吃了一口长歌做的酱香猪耳朵,大大的杏眼立马亮了,一口接着一口。
林泽明一开始还矜持,结果夹了一口之后,感受到猪耳朵在口中又嫰又脆的口感,加上长歌的调料和肉味结合在一起组成的丰富的口感,下一口就开始了疯狂炫肉模式。
一盘子猪耳朵被吃的干干净净,最后剩下了一盘子油汪汪的酱汁沾在盘子上。
长歌拿了半个馒头出来,在林泽明的注视下,掰开馒头放在盘子上面。
盘子上面油汪汪的酱汁都被吸收进了馒头,很快盘子就成了干干净净的样子,而一块块馒头被长歌都吃了下去。
不知道为什么,林泽明有些羞愧。
「吃好了吗?」
长歌问林泽明和林欣月,见到两个孩子点头,长歌才说道,「娘做的这个猪耳朵感觉怎么样?如果拿出去卖的话,你们觉得,有人会吃吗?」
「娘做的,好吃!」
林欣月还有些懵懂,只是单纯的表达着自己的想法。
林泽明则是听到卖这个字,明白了长歌的意思,已经七岁的他能流利的说话,加上芯子是个成年人,认认真真的想了自己刚刚吃到卤肉的感觉,味道的确是前所未有的好。
他说话本能的就带着上辈子舌灿莲花的本事,几句话下来,从形状,色泽和口感充分赞扬了长歌做的这盘猪耳朵。
听的长歌嘴角隐秘的抽了抽。
这孩子这个口才,不去现代当销售真是可惜了。
不过这个高质量的彩虹屁,的确是吹的人心中挺舒服的。
林泽明说到一半,就意识到自己说的有点多了。
老皇帝喜欢听好听的话,林泽明为了帮助妹妹报仇,琢磨了很久才练就这个个本事。
这是为了蛊惑老皇帝用的,用在亲娘身上,总觉得不实在。
「小明不愧是读书人,这个说话就是不一样,娘都想不出这么多的词来,等晚点你给娘写下来,娘去拿到镇上卖的时候,放在那里,谁来了,娘就说给他们听,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林泽明正在心中责怪自己怎么把那一套用在亲娘身上了,就听到自己家亲娘一本正经的夸赞。
林泽明愣住,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长歌下一句话给惊到。
「娘锅里有热水,等下洗碗的时候,记得用热水洗,知道吗?」
让他洗碗?
长歌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他的确没有听错。
坐在洗碗盆面前的凳子上,林泽明还有些恍惚,他是在做梦吧,没错吧。
他视线落在自己记忆中从不让自己做什么事情的长歌身上。
长歌正拿着叉子往外拿肉,这是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腱子肉,要趁热切碎,然后放进锅里,再用温火熬上一个时辰,放进香料和盐还有辣椒,就成了一锅浓浓的肉臊子,长歌在里面还放进去了山蘑菇,还有豆腐丁,萝卜丁,吸满了汤汁的的这些食材,吃上去几乎和肉没有区别。
看到长歌被烫通红的手,和脸上细细密密的汗珠,林泽明低头为自己刚刚的猜测感觉到羞愧。
他娘亲为了他们做出了这么多的牺牲,他洗个碗怎么了?
前世今生两辈子为人第一次碰碗筷,林泽明拿起来,不沾阳春水的十根指头写字一流,洗盘子洗碗却有些不协调,笨手笨脚的洗了两下,手一滑一个盘子就丢溜了下去。
啪。
盘子碎了。
长歌回头,立刻阻止了林泽明要捡起盘子的手,却还是晚了,手指上划了一个小口子,鲜血冒出,林泽明直接僵住了。
「娘,对不起。」
长歌找了清水帮他将伤口洗干净,又拿了酒帮他做了消毒,林泽明看着为了他忙前忙后的长歌,觉得自己实在是没有用,才七岁的他也不敢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可在这样的小村庄里,他能做的实在是有限。
这点小事情都做不好,他也有脸说让他娘过好日子。
林泽明恨不得现在就长大,能考个功名回来,找上十七八个的丫鬟仆人伺候他娘,照顾他妹。
「这有什么好道歉的。」
长歌越发的觉得这孩子不是朽木难雕,在他的心中,最起码还有珍视的东西,那就不算是无药可救。
「你第一次做这些事情,肯定没有经验,你要是让娘现在去背诵你们那个什么千字文,娘也做不到。」
长歌摸了摸林泽明的脑袋,平稳的语气里带着温和,「这人啊,总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事情,其实娘本来不应该让你学着做这些的。」
「可娘大约是前阵子的事情吓到了,娘总是在想,如果娘要是没有了,你和小月要怎么办……」
「娘怕自己哪天真的遇到了意外,你和小月没办法好好活下去。」
原身的情绪依然残留在身体里,可怜那个女人的遭遇,长歌没有强行将这没有灵魂支撑的残留情感打散,这虽然是长歌编造的理由,可她的心疼却是实打实的存在。
林泽明听的心肝都在发疼。
这个世界上,果然只有娘亲在疼他们。
这次谈话之后,长歌没有让林泽明再洗碗,林泽明却开始放下了前世丞相大人的架子,认认真真的做儿子。
晚上,臊子做好,装进了一个大盆里,放着勺子,带着两兄妹进村子里挨家挨户的送臊子。
一家一勺子。
到了林家,长歌没有停下。
气的林老头和林老太脑子冒烟儿,第二天,老太太们聊天的时候,林老太一开口,就是数落长歌嘴上说的好,却不尊长辈,说是当他们是亲爹妈,结果全村都有吃的,唯独他们家没有。
满心以为能得到别人的赞同,一起谴责长歌的林老太没有想到刚说完,就被七嘴八舌村里人维护长歌的话给淹没了。
「人家长歌也不是傻子,你们家吃的好,过几天你儿子就说不准来接你了,她不和你接触,是为了你们好。」
「就是,前阵子闹成这样,长歌不入你们家的门,才能和你们撇清关系,难不成你想让你儿子还没有当官,就落个停妻再娶的名声吗?」
花大娘更是叹息说道:「长歌是个好孩子,你却让她这辈子不再嫁人,你们林哥娶了郡主娘娘,你们也到时候被接去过好日子了,便宜都被你们占了,你现在还毁她的名声,你亏不亏心!」
林老太有口难言,脸憋得通红,想骂人可一个人也怼不过一堆村里女人,最后只能借口要做饭,狼狈离开,心中却是对长歌更加厌恶。
而这个时候,长歌带着两个孩子和做好的卤肉去了镇上。
就在小贩们叫卖的街上,打开了自己带来的瓦罐。
香味一下子就散开了。
行人们纷纷被吸引过来,长歌的肉不到一个时辰,就卖光了。
买了肉回去的人们一吃,不光记住了这个味道,还记住了长歌和她的两个孩子。
特别是那个大儿子,说话可好听了,听说那摊子前面写的介绍卤肉的小文章就是他写的,听那识字的人一读,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就冲这个,贵点也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