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医院
“咳咳!”
孟德在病房门口故意咳嗽两声,吸引众多人的注意。
因为是被一起送来的,所以王传礼和那位重伤号躺在了同一个病房。
真气配合科技的治疗,相当强悍。
只是一天过去,那位重伤号就已经恢复了意识,思维很清醒。
不过由于伤势过重,现在大部分身体都还打着绷带,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
由于是为了救队友和一班的几位女学生所受的伤,因此现在那三位女生都来这感谢,并偶尔帮忙照料一下。精华书阁
王传礼也是英勇负伤,博得了这些女孩的好感。
此时王传礼和她们打得火热,聊的不亦乐乎,连孟德出现在门口都没注意。
“哟,孟德,你来了。”
被莺莺燕燕环绕的王传礼听到声音,对孟德露出大大的笑容。
他心很大,一点都没有脸红的感觉,倒是几个女孩都有些不好意思。
“孟德,谢谢你。”
她们也开口道谢。
“不用客气,都是同学,应当的。”
孟德摆摆手,没有在意,笑着来到了王传礼床头。
而这三位女孩都向程可瞻围了过去,看样子是以她为中心的小圈子。
“感觉怎么样?几天能出院?”
夏草站在孟德身后探头。
“还好,小伤。
咱们武科生的身体就是抗造,明天晚上就能出院。
就是咱身旁这位学长,可还得修天。”
那位负伤的学长也是笑笑,开口说道:
“能活着就是万幸了,孟德,谢谢。
今早一醒,就听队友说了你的事,感谢你救了我们所有人的命。
同时,久仰大名了,很高兴现在能见着真人。”
“嗨,客气的话就不用多说了,能力范围内,换成是你也会如此。”
孟德点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接着就对王传礼小声说着话:
“这两天就好好养伤吧,不用担心其他,你的那份我们帮你挣到手了。”
“谢了,孟哥。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哥了!
以后但凡是你的大腿,我说什么都要冲上去抱一抱。”
王传礼心中感动,却故意耍着宝,说着玩笑话。
孟德也不含糊,大手一挥,说道:
“话是这样说,但别想着赖账,下次出城,你要不多出点力,我们可不饶你!”
“哈哈,放心,下次和下下次,杂活我全包了,不管是给夏大厨打下手,还是扎营生火取水之类的事,都归我!”
两人对视一眼,倒有种别样的默契。
和病房几人聊了会,送上了点水果,孟德就带着夏草离去。
程可瞻也带着她那几个小女生走了,这里其实并不怎么需要她们照料,秘境里医护人员的专业能力,永远值得相信。
出了医院,孟德又买了两篮子水果。
“怎么了?”
夏草问道。
“刚刚上去的时候看见张云鹏和白钊了,没想到他们也在住院,走,去看看。”
“嗯。”
夏草跟了上去。
王传礼楼下的转角就是白钊和张云鹏的病房,两人安安静静,闭目养神,没有刚刚楼上那么热闹。
这还挺奇怪的,白钊还好,可张云鹏就喜欢享受他人的目光,想来就算住了院,也有佳人陪伴才是。
特别是一些仰慕他的少女,肯定会有人愿意来这里守着他。
“孟德,你怎么来了?”
白钊听到动静,突然睁眼,好奇问道。
张云鹏也看了过来。
“来看看你们,这是什么情况?难道你们跑到脏腑境中阶高阶妖魔的区域去了?”
将水果篮子摆在两人床边桌上,孟德拿出两个苹果,一个给夏草,一个自己拿着开始削皮。
“真跑那里去,我们也不会这么快就回来,指定能全身而退,还住什么院啊。”
张云鹏傲气十足,很是不屑。
“哦,那是为什么?”
孟德不紧不慢的削皮,夏草明白他的意思,也是掏出了求生刀,给苹果削皮。
“还能为什么,这小子今天闲得蛋疼找我打架呗!”
白钊的话怨气很大,住院耽误了他的日常安排,还没有什么好处。
他有些后悔,就不该答应张云鹏的战斗邀约。
“哈哈,白钊别生气,你得往好处想,起码我们都收获了不少对人的实战经验嘛。”
张云鹏也有些尴尬,他倒是喜欢以战养战,可白钊不同,还未到质变的时候。
和他的这一场战斗下来,真是除了点经验,啥好处都没捞着,还落得个住院的下场。
“结果怎么样?又是张云鹏你赢了?”
孟德将削好皮的苹果塞入白钊手中,夏草也有样学样,将苹果给了张云鹏。
他目光深邃,翘起腿,十指交叉搭在膝上,就算两人还未回答,就已经猜到了结局。
“那还用说?!”
张云鹏很骄傲,对着苹果啃了一大口,很有目中无人的味道。
白钊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看着孟德,两人视线一触即分。
和张云鹏浮于表面的傲气不同,白钊是有傲骨的。
输就是输,他也不会多嘴争辩,只有弱者才会找借口。
“伤到哪里,几天出院?”
“一剑开膛破肚,伤到了脏腑,起码得大后天才能出去。”
白钊对着自己的肚子比划了一下。
张云鹏则是掀开被子,露出被包扎好的胸膛。
“我伤的也不轻,胸骨被这家伙锤断了一根,要不是有【黑玉断续膏】,住院时间更久。”
孟德无奈,身子往墙上倚靠,迸出两个字来:
“活该。”
胸骨断了,坚持着还有一战之力,可开膛破肚后,又伤到了脏腑,再战怕是肠子都要流出来了。
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铛铛~”
轻柔的敲门声响起,是李云瑶来了。
她是精心打扮过的,身着一件白色点缀灰蓝的连衣裙,及膝裙摆处垂下分层的灰蓝色薄纺纱,近乎透明,看上去就像鸟类漂亮的羽毛,却又不是那么艳丽。
引人注目的同时,并不会让人产生色彩厌恶。
长发用配套的淡灰蓝色布条在后脑勺圈起古雅的发型,非常有淑女感,又很好的将面容优势和长颈露出。
脸色化着淡妆,不经意间还看不出来什么痕迹,也许就是年轻人口中常说的素颜妆,与天鹅颈那里洁白的肤色很配。
走动之间,有淡雅的花香,萦绕一会,很快就散去,不会扰人烦恼,但又惹人惦记。
脚上是一双白色高跟凉鞋,趾头粉嫩,小腿光滑。
只能说,极度符合她的优势和气质。
也得亏她是个武者,有着内息。
换成常人这么打扮,保准脚趾头给你冻成青紫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