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某个裁决者的自述(一)
我的名字是李凯歌,今年21岁,从小体格还不错,所以高中毕业就去当了兵,加上双亲离世,我就打算一辈子待在军队里。
当了三年,军衔也从列兵混上了个下士,嘛,官职不高,但怎么说也是个官职吧。
当上了下士,在军里的日子也变得清闲了,平时训训练,带带新兵蛋子,日子也就混过去。
但俗话说得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虽然我算是比较混的了,但怎么说我也是有志向的。
在入伍的第五年,也就是今年年底,我申请去了北边戍边。当然,无利不起早,我去那边也就是想讨个罗刹的媳妇。
问为什么我不出国,我难道会直接承认我晕机,而且还是看见飞机就会吐的那种。
说来也奇怪,我给我们上校说了后他笑了两天,当然他嘲笑我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派了架直升机送我过去,我居然不晕机了!可能我天生就是个当兵的料吧。
听我这么一说,是不是觉得我上校还挺不错的?但我想说的是那个糟老头子坏的很!
先不说我还是个新兵蛋子的时候,他怎么折磨我的,等我也算是个军里的“老人”,和他混熟了之后,他就经常拉着我去下馆子,把我灌醉后直接跑了,然后等我醒酒后每次都得自己结账,而且每次都快接近五十块了,要知道在九几年的这可是比巨款。
每次跟他出去吃次饭,我的钱包都会扁一点,虽说在军队里面基本是没什么开销的,但那怎么说也算是我的老婆本吧!(虽然我连女朋友都没谈过)
咳咳,扯远了,接着聊那个遭老头子,虽然知道跟他一起吃饭,基本都是我给钱,但我就耐不住他的软磨硬泡,试想一下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头子拉着你的肩膀不断摇晃的模样。
如果只是吃饭从不买单的话,其实还好,他最不当人的是经常把自家媳妇叫来军队里,然后边看着我们训练,边和老婆秀恩爱。
说起来我之所以会去北边也算是受了他的影响,他的老婆就是个罗刹人,长的贼漂亮。
后来问他们俩是怎么认识的,他说他以前在北边戍边的时候认识了个毛子兄弟,然后那个毛子兄弟就把自己的妹妹介绍给了他,有了哥哥的支持,他们也就顺理成章的来一起了。
他这么一说,军队里全是“没天理,没天理”的喊,然后抢着要去北边戍边,我也是其中一个,嘛,升职也很有诱惑力就是了。
可能是因为觉得坑我太多次了,有些愧疚,他把其中的一个名额给了我,然后派直升机送我过去。嘛就这一点,我决定就不叫他糟老头子了,改叫老季了。
……
到了戍边地,不是我说那里是真的冷,虽然房间了还挺暖和的,但站岗的时候,哈喇子流一地。
随带提一句,和我们交换的老兵那叫一个高兴,对着我说“嘿,又有一个被老季骗过来的。”
我认识他,他是我入伍第一年教我文化课的。以前我还在奇怪,为什么第二年就不见他人了,以为是退伍,结果他也是被老季骗过来了。
嗯?等等,我为什么要说“也”,还有“骗过来”?
就他这么一说,起初我还是不怎么信邪的,认为他不行但不代表我就不行了。
不是自吹,我的天赋基本都点在了话术上,记得和初中老师扯皮皮的时候,他都觉得老奶奶过马路,不得不服,后来就没有和我扯过皮了,学习生活少了一个乐趣。
嘛,就这个拉满的话术一摆,我还不信和毛子们混不熟!
结果不出所料,不到一个月,我和罗刹那边的戍边战士混熟了,什么逢年过节串串门都是常态了,虽然有些不和规矩,但戍边生活的哭,上面也是知道的,就算知道了也没有多管。
问我和毛子们是怎么交流的?哼哼,拉满的话术天赋可不是开玩笑的,我在语言天赋上也很好,虽然讲的罗刹语很塑料,但怎么说还是能够理解的。
就这样,我第一步计划就实现了,之后我在串门的时候,也就会顺带问问他们家里的情况,虽然不知道罗刹人有没有聊家常的习惯,但我们聊的还是很开心。
正当我以为事情会像我计划的那样发展的时候,我才知道罗刹那边人少,戍边战士当的时间也比我们华夏长,所以我认识的毛子里就有老季的小舅子,而且他们要么是独生子女,要么姐妹都成家了,nm当时给我气的,想直接改回对老季的称谓。
罗刹媳妇基本没着落了,但我还能在那边找找本地人,我听说居住在那里的华夏人基本都带着罗刹的血脉,所以也算是满足我的择偶标准。
后来,一有什么采购任务我都是抢着做,当然我的队友们也不是呆子,知道这里的姑娘的含金量。
所以抢着做采购任务的时候,我们都会挣个头破血流,字面意思,但没有那么夸张,就简单地在雪地里摔摔跤,谁赢了谁去,之前我也说过我体格不错,所以采购任务基本被我承包。
我这么一去一回来,我队友看我的眼神就像欠了他们好几千的似的,嘛,虽然我心里很爽就是了。
离我们最近的村子,面积不大,但作为村子还是应有尽有的有批发店,有家电店,有小诊所,还有好看的妹妹……咳咳。
村子里有家小诊所,很难相信它是一个小姑娘开的,虽说也不小了,和我同岁,但生着一副很好看的娃娃脸。
那里就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当然,并不是只是因为人家姑娘长的好看我才去的,我又不是馋人家身子的人,那姑娘的医术很高超才是最重要的原因,很难想象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中西医都很精通。
但她并不满足,她还想去国外进修,可能是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原因,她对罗刹的印象还不错,所以罗刹也就是她的首选目标。
由于她开的药很好,村里的人甚至是不远的城区的人都会找她开药,这样一来她家的诊所生意爆好,但她也就没有时间学习罗刹语,毕竟想要学罗刹语得到城里才有地方教。
但她放心不下从小伴着自己长大的村子里的大家,所以搬迁到城里这一选项也被她按掉了。
这么一说,她起初当医生的原因也是因为那里的医疗条件不好导致自己父亲死于冻伤,所以她就立志长大以后要救死扶伤。
正当她以为自己就会这样一生都没有机会进修的可能是,我的出现为她带来希望。
虽然我的罗刹语堪比塑料,但最起码讲出来罗刹人可以听懂就行,借这个优势我和她成为了朋友,也知道了她的名字——吴诗琬,花一般的名字。
后来,诗琬知道我是一个戍边战士,对我的崇拜之情再增,她很佩服我在当好一名优秀的士兵的同时还能学好罗刹语,认为我是从军校毕业的高材生。
这句话引得我的队友发笑,首先我作为一个士兵说优秀根本沾不上边,不然当了三年兵不可能只混到了下士,其次我的罗刹语讲出来塑料味极重,再者我不是从军校毕业的,只是因为高中时没考上大学才入的伍。这些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要论崇拜应该是我崇拜诗琬。
嘛,虽然这是事实,但并不影响诗琬主动向我学习罗刹语。
语言的学习是枯燥的,但诗琬却学得很有兴致,大概是她梦想在支撑着她吧。
知道我是戍边战士,她也很体谅我,几乎一有时间她就会主动来边境找我。
这里我就要感谢感谢我的队友,他们可谓相当识趣,只要诗琬一来找我,他们就会把站岗的活儿给揽完,虽然事后不少会被他们敲诈一波。
看我对诗琬有意思,队友们也不在和我抢采购任务,托他们的福,采购任务变成了我和诗琬的单独约会。
可能是巧合吧,在我决定追诗琬的时候,诗琬和村子里另一家诊所合并了,对方是个医德很高的老先生。
但诗琬的出现,让他的饭碗就直接减半,不过他并没有怨恨诗琬,毕竟他也是看着诗琬长大的,诗琬部分医术也是想他学习的。
学生这么有出息,他高兴还来不及。之后听说诗琬有合并的意愿,他也很欣然地接受了。
与老先生的诊所合并后,诗琬来找我的时间也变多了,而且一知道我有采购任务,她就会罢一天的工陪我“约会”。
当然这不免会引来村里人的调侃,但民风淳朴的村子的调侃几乎都是问什么时候能吃我们的喜酒。哼哼,我会告诉他们我在努力吗?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诗琬的罗刹语学习进度却有些缓慢,嘛,正所谓“术业有专攻”,我很理解,教学的时候也很配合她。
虽然诗琬的学习进度有些缓慢,但我俩的感情进度可不缓慢,可能是因为全村人的助攻,在我和她相识五个月后的一天,我们在一起了。
至今我还记得那天的场景,那天我正常地进行着采购任务,我们路过一家刚开张的餐馆时,诗琬跑到了我的面前,随后她的闺蜜从旁边走了出来并递给了她一束花,随后诗琬向我告白了。
如果反过来就是一副很浪漫的场景不是吗?
在远离城市的偏远乡村里,一个年轻有为的士兵向喜欢已久的女孩在村子里鲜花最多的地方进行了表白。
很美好的画面,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表白的人是反过来的,这弄的我有些尴尬,但诗琬的一句话让我很感动。
她说:“尴尬啥,你是军人,是我喜欢的人,如果你现在没什么心思放在爱情上,那么就让我来追求你,这没什么的,因为我吴诗琬此生非你不嫁!”
顿时,我的眼泪流下来了,但我还是要反驳一下,我的心思是放在了爱情上的,只是在这反面我就是个白痴而已。
男儿有泪不轻弹,但诗琬却用极其温柔的眼神拭去了我的眼泪,随后说到:“你愿意娶我吗?”
我不是那么不识趣的人,而且诗琬本身的性格就不是个主动的人,所以我明白她那天做的决定是多么的伟大,我也明白她对我的爱意是多么深沉。
我兴奋地牵起了她的手,发出了我这辈子做出的最郑重的誓言:“我愿意,而且我想说我李凯歌这辈子也非你不娶!”
消息很快就散布了出去,不仅是整个村子,就连我的军队也知道了。
当然,一个士兵谈了恋爱并不会引起整个军队轰动,只因为那群瘪三知道了是诗琬先向我告的白,所以我的“军旅档案”中添了一笔被喜欢的女孩子表白。
对此我只想说,那完全是因为我有魅力!
不过那群瘪三肯定是不会相信的,他们全部认为是因为我太怂,吊着人家女孩太久了。
嘛,嘲笑我怂肯定是有的,但我也没有太介意,毕竟这群瘪三集体上书让上面给我放几天假,让我赶紧把婚礼办了,虽然他们也想借这个机会偷个懒,但我还是挺感激他们的。
上面有很有意思,批准了我和队友的假期,但没批准其他人的,嘛,据他们所说,这么多年被女孩先告白的,我是头一个……真是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
婚礼在诗琬的操办下很快就要进行了,举办地点就在村子里,当然并不是诗琬她不重视,她对此是这么说的:“我想把这份喜悦分享给从小照顾我的村子里的大家。”
然后我才知道诗琬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自她父亲死后,她就一直由村里的人养大,得知这些我也暗自发誓一定要给她幸福!
婚礼举办的前一天,我和队员在村子里喝酒庆祝单身结束。
问边境怎么办?答案是我那群毛子兄弟直接派人帮忙防守,他们说:“虽然我们不能越过国境一起来分享这份喜悦,但我们能以这个方式来让你的喜悦喜上加喜。”
很仗义,我也很相信他们,因为他们说,若有闪失可以直接上国际军事法庭,而且还会把老季的小舅子派来当人质,哈哈,有趣的异族兄弟!
我们在村子里喝着酒,唱着歌,说实话我从未想过在结婚之前还能这么开心。
喝着喝着,一个男人闯了进来,我认识他,他是村子里猎户家的儿子,是我的情敌,虽然我情敌很多,但说实话他是最难战胜的一个。
因为他是除诗琬外另一个村里人经常谈论的对象,他是村子里历史以来唯一一个考上了985的人。
在我出现之前,他和诗琬被村民说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之所以迟迟没有告白也有他的一个原因。
不过幸运的是诗琬对他没意思,而且他也不常在村子加上他是一个比我还白痴的恋爱白痴。
虽然是情敌,但大局一定,我还是邀请他来喝两杯,他像是有别的意思,竟是很自然的坐了下来。
喝了几杯,他说出了来找我的原因,他是来看看我能否成为那个可以把诗琬托付终身的人。
经过几杯酒的时间的交谈,他说,他确定了我对诗琬的爱,虽然比不上他,但却是个可靠的人。
哼,就论话术我能甩他八条街!
之后他站起了身,告诉我,他之后会猎杀一头鹿,然后送给我们,作为我们婚姻的见证,据他所说这是鸿案鹿车,希望我们能像这个典故一样相互尊重,相互体贴,同甘共苦。
虽然我没听懂,但我还是很感激他的心意。
第二天,我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到来了!
我们举办的是传统的中式婚礼,什么抬轿啊,拜堂啊,应有尽有,我在得知这些安排的时候相当惊讶,也再次确认了诗琬对我的爱。
在轿子出发的时候,我迟迟没有看见他的身影,虽然并不是太在意他是不是真正认同我和诗琬,但就和他喝的两杯,我觉得他好人,能够成为兄弟的那种,所以我也希望他能够来分享这份喜悦。
不过,随着起轿的信号发出,我只得领着队伍出发。
然而在我不知道的树林中,一颗沾满鲜血的大树旁躺着一只雪狼的尸体,而那些血迹不知是它的还是谁的……
轿子终于到了拜堂的地方——村子的正中央。
随着礼炮的响起,村长上台开始主持我们的婚礼。
因为我们的双亲都已离开,所以,第一拜我们就对着一个没人的地方拜了一拜。
第二拜,诗琬领着我转过了身向着村民拜了一拜,对她来说村民就是她的再生父母吧,顺带一提,有几个泪点比较低的阿姨直接哭出了声。
哭什么!大喜的日子搞得我都有点想哭了。
最后一拜,我看着诗琬,诗琬看着我,我们的爱情故事没有一波三折,没有跌宕起伏,可谓非常的顺利。
我们看着彼此笑着拜了这最后一拜,然而这最后一拜迎来的不是人们的欢呼,而是他们的尖叫。
人们开始逃窜,血液开始四溅,我有些慌张地望向了源头——那是一只类似于猫的怪物,那也将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存在。
乘我愣神的时候,那只怪物向我冲了过来,但一个红色的身影挡在了我的面前……是诗琬……
……抱歉……我有些……说不下去了,最后我赔上了所有队友,赤手打死它。
然后我抱着诗琬已经冰冷尸体,在这遍地尸骸的地狱静静地,静静地待着。
好吧……不是静静的,回想着诗琬最后说的一句话:“活下去。”我失声痛哭。
不知过了多久,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老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