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甲乙供应合同何解?

第13章:甲乙供应合同何解?

愉快的周日已经过去,虽然只有一天的时间,但是中午和佳鑫吃完午餐后的下午是及其愉快的,具体如何愉快,那自然是我依旧却弱不敢,她似乎也还有考虑。且不论双方,日子依旧是要过的。

艳阳如此,依旧是新的一天,需要开始新的一周的工作。说来甚是惭愧,对于我老板张律师交代的任务,依旧有一个工作并未在上周结束时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但是呢,张律师离开的时候也未有具体交代,算算时间,按照以往惯例的话似乎没几天他也该回来了。

今天是2015年11月30日,简单吃完早饭,来到办公室的我特意往隔壁办公室看了看,也没有人,周律师和他的宝贝助理都还不在,我也不知道能找谁帮忙了。我又翻看了一下案卷材料,看到了甲乙双方的供应合同纠纷之事。这可是难到我了呀,这个说到底不是人与人之间或是公司与人之间,而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看似简单,却也难为了我这个门外汉了。只得从新整理一下案情材料了。

案情:关于甲方公司与乙方公司之间存在的于2015年7月合同问题。案件简述:2015年5月3日甲乙双方在甲方办公地点签订一份关于甲方向乙方供应某进口材料用于乙方加工使用,定于到货日期为7月1日送至乙方办公地。甲方与运输公司确定7月1日已经将材料货物送至乙方办公地点。乙方于7月5日给甲方致电,告知此次材料运送的数量不对,比原有数量少了一成,且要求甲方在1月内补足材料货物,如不完成,乙方依据合同向甲方索偿,且承担乙方公司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或因材料数量造成的乙方与其它方面的合同违约赔偿等损失。甲方因确认给乙方送的材料货物数额没错,且拒绝向乙方再次供货,同时要求乙方将合同所约定的60%尾款一次性付清,并支付相应利息。

我们属于甲方代理人,在之前张律沟通的时候做过相应笔录里面:甲方在收到海上货物时已经核对为乙方所需的材料同时也核对相应数量无误,同时在送往乙方之前也确定了相应数量无误同时在要求运输公司运达后与运达前均需要确认。同时甲方公司在运输公司车的驾驶室里装了有摄像头,直至司机离开,摄像头都能确定对方已经收到并完全确认货物质量与数量。但是其中乙方并未在视频中有确认签字的状况,且运输司机将货物清单交予乙方的时候并未直接交予乙方的工作人员手上,而是将签收清单放置在了旁边的窗台上。其后司机驾车离开。也就是到这里就没有乙方在签收单上签字的情况。同时甲方也并没有再向司机确认相关事宜。

甲方希望我们能帮其解决:1、乙方撤诉;2、甲方不对乙方进行货物补偿以及不赔偿;3、乙方必须支付尾款与其利息。

看到这里就去翻了翻当天的笔记,关键问题依旧是甲方的证据固定问题,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思考一会儿,我们如果要完美解决那必然是要找的新的证据,而这个关键性证据可能就在司机身上。那怎么找这个司机?

呀,细想来可能是我们的关键点都放在了合同上和收货接货上面,而本身有遗漏的地方就是司机本人,联系他不就好了吗?

找到了当事企业甲方的联系方式:“您好,我是张律师的助理,关于您公司与乙方公司的《供应合同》纠纷的事情我们这边想问一下您能不能联系到那天送货的司机,或是您这边先沟通一下,

然后再将他的联系方式给我们这边,我们这边再沟通看看,有没有关键性的补充证据。您看这样行吗?”

“这样吗?那您得等我一下,我这边先找找,联系后再给您去电话,届时您给他打过去吧,感谢了。”甲方法务这样说着。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甲方企业的电话没接到,倒是接到我老板的电话了,电话之中我与他沟通了他交代给我的任务的进行情况,同时也跟他说到了甲乙双方这个案件。他在对我表示了肯定的同时又说了三件事:1、他这个星期会回来上班具体时间还没说明;2、劳动纠纷的案件等他回来再和我讨论讨论,-至于具体处理他没说;3、甲乙这个案件我的方向是对的。在交代完这些后告诉我别是忘记吃饭的时间,叫我赶快去吃饭,至于甲乙企业之间的问题,等吃完饭再处理,倘若对方等会儿也不给电话的话,那就在晚上下班前在给他电话,看看情况。

好像张律事先有算过卦一样,真的就一直没给我电话,等到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我才又去了个电话。但是电话那头还是告诉我,距离我所要求的还要再等,说明天再给我答复。

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干嘛,但既然张律说我的方向没问题,那我就先在等等吧。随后又拿起了案卷材料,可再翻翻却有些索然无味了。

转头看了看门外,来到隔壁办公室门口,从缝里往里看,也没看到有一个人,从几本书的摆放看,大约这二人也并未回办公室了,可能今天他们很忙吧。我心里如是想着。

我们如何替甲方解决问题呢?

想了一会儿电话依旧没有响起,心里叹道“他们也真是拖拉,虽然现在离开庭还有些时日,但是尽快解决不是很好嘛?”

看了看时间,下班时间又到了,反正目前手头上的事情皆到了一定进展的程度,姑且就先下班吧,一切事情等明天再说,至于供应合同问题,到了这一步等他们电话就是了,大不了明天我再打个电话看看。

世间事无完事,总是有解决办法,倘如目前没有解决办法,要么认知不够,要么在现有的法律或道德框架下如此已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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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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