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吃羊原来可以长生不老?
低情商开局:穿越前,宁凡是一个丢了工作,老婆带着儿子跟老板跑了,还被迫欠了一屁股高利贷的小可怜。
高情商开局:宁凡已经饿了整整三天。
明明是穿越。
明明已经换了具新的身体。
爱…
呸,饥饿感,应该是会消失的才对吧?
然鹅。
并没有。
于是。
他将目光盯向了不远处的牧童…啊呸,是牧童手中的牧羊鞭…不对不对,是牧童正赶着的一群羊…这下对了!
简单思考了片刻。
他局促不安地搓了搓双手,狠狠吞了一口口水,猫着腰,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朝牧童的羊群,摸索了过去。
…
“啊,真特码的香!”
半个时辰后。
宁凡打了个饱嗝,随手折下一片,比他脸还要大的树叶,擦去嘴边的油渍,心满意足地躺在地上,假寐休憩。
这时。
一道稚嫩中带着些许焦急的自语声,传进他的耳畔:
“是谁,谁偷走了我李七夜的羊?”
“完了完了,天黑之前要是还不能把羊找到,以张大户的暴脾气,肯定会打死我的…哎,我咋这么倒霉啊?”
“咦,前面有个黑黑的山谷,要不要进去看看呢?”
“仙魔洞…”
“嘶,好霸道的名字,看上去好像很危险的亚子…算了,反正找不到羊,也难逃一死,拼了,进去看看吧!”
“…”
随着牧童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又有一道机械的系统提示音,于宁凡脑海响起:
【叮。】
【检测到宿主吃下逼王的羊,消化系统已开启。】
“沃特?”
宁凡一愣:“逼王?消化系统?什么鬼?”
就…
有些不太对劲吧?
按理说。
作为一个穿越者,他的系统不是应该得有一个,类似最强反套路系统、最强剑修系统之类,高大上的名字吗?
这特码消化系统是什么鬼?
这么low的名字,是人能想出来的?
而听到宁凡的疑惑,系统也是立马紧随其后解释道:
【宿主刚才吃下的那头羊,身上沾染了大因果,而系统的存在,就是为了帮助宿主消化并吸收那些因果的。】
“额…这样的吗?那系统任务是什么?”
【多读书、多看报、少吃零食多睡觉,哦,对了,最好是能多做点运动,运动量越高,消化的速度就越快。】
“然后呢?消化因果对我有什么好处?”
【系统能将消化的因果,转化为寿元,反哺宿主。】
“像这样?”
宁凡试探性地做了几个俯卧撑。
【恭喜宿主:寿元+1个时辰。】
…
“我都死过一次了,差你这一个时辰寿元啊?”
宁凡“tui”了一嘴。
便起身朝牧童口中那个,张大户的家,走去:“不管怎么说,我吃了你的羊,算我欠你的,就帮你一把吧。”
没错,小宁准备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他的想法非常简单:
只要把张大户杀了,牧童就不会死了,万事大吉。
如果是放在前世的法制社会,杀人什么的,兴许他还会纠结一下,但都穿越到仙侠世界了,那还顾忌个屁啊?
死一个凡人而已,又能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至于他是怎么知道这个世界是修仙世界的…
嗯。
仙魔洞,还不够明显吗?
…
宁凡寻到张大户家时,已至深夜:月黑风高,正适合杀人放火:他趁着夜色朦胧,拿柴刀给张大户…枭了首!
张大户走的十分安详,无声无息,宁凡怕他一个人在黄泉路上孤苦伶仃,还将他的小妾,也一并给送了下去…
两人同行,好歹算有个伴儿嘛。
看看。
来自主角的善解人意,学着点。
鲜血,溅了宁凡一身,他却依旧面不改色:他别的本事没有,就适应能力特别强,尤其是在换新环境的时候…
比方眼下。
将柴刀随手丢在角落。
宁凡走进厨房,煮了一碗面条,吃饱喝足后,躺在张大户的床上,沉沉睡去:对了,刀也是从张大户家偷的。
…
第二天一早,山上来了位仙师,据说那个叫李七夜的牧童承蒙仙师看重,进了仙宗:宁凡打心底里替他高兴。
两人虽素未谋面,但那一只羊的恩惠,他终身难忘…
好吧。
他念念不忘的其实是那位仙师没有选他:主要是他的天赋不好,仙师说,他大概率修不到元婴期,就得老死。
宁凡乐了。
我吃了长生不老的羊,你跟我讲我要老死?
笑死我了。
你死了,你儿子死了,你孙子死了,我都不会死。
我不光不会死,以后要是让我遇到你曾孙,我还得对你曾孙说:你曾祖当年可皮了,就像老张家那只羊一样。
那只白山羊,我费了好大劲儿才弄死的!
就这样,宁小凡开启了游戏人间的生活。
…
第一年。
他学人做生意,运用前世积累的经验,结合远超当前凡人社会的眼界…他赔了个血本无归,又欠下了高利贷。
直到第三年,他才还清了贷款。
嗯。
还款方式自然就是将放贷的给做掉啦:开玩笑,一百两白银,借三年,光利息就三千两,不做掉留着过年啊?
做掉放高利贷的之后呢。
他用截获的赃款开了一家青楼:这叫物尽其用。
第五年。
他的青楼被官兵封了,原因是没有向新上任的县太爷缴纳足额的孝敬:这时的他,已经是一名辟脉期修士了。
仙人之下的修士,被称作第一步修士,分七境:
辟脉、融灵、金丹、元婴、化神、炼虚、碎虚。
辟脉期修士,不说多强吧,至少凡人不是对手。
于是,他一人一剑,大闹公堂,当众将那贪赃枉法的县太爷斩杀于判官桌上,随后杀人红尘中,脱身白刃里。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名。
百姓无不为之拍手称快。
第七年。
由于不知从哪捡来的残缺修仙功法,最多只够支撑宁凡修炼到辟脉境巅峰,他只好离开小城,踏上寻仙之旅。
他走的那天,七梅城的风沙,格外的大。
那一日,日进斗金的合欢楼,被楼中娘子放了一把大火,烧得干干净净:无一人埋怨,皆是默默收拾着行囊。
那一月,七梅城赫赫有名的十二朵,卖艺不卖身的清倌花魁,豪情宣布从此远离风尘,洗尽铅华,只待君归。
那一年,夕阳西下,日暮黄昏依人消瘦。
七梅城外,公子白衣骑白马,寒江孤鸿伴秋风,回头望,却见数不尽的莺莺燕燕,并排伫立在高高的城头上。
迎着漫天黄沙,将自己发髯,轻轻绾起。
女子绾发。
代表着…嫁作人妇!
…
宁凡漫无目地的漂泊了整整十年: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哪儿,但他有的是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的答案。
长生不老的他。
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他可以尽情地用自己的双足,去丈量这片浩瀚无垠的土地,四海潮生起有落,皆是归途。
第十八年。
他牵着白马,进了座孤城:饿殍遍野,哀嚎不绝,到处都是发烂、发臭的尸首,以及那些易子而食的…野兽。
没错。
野兽。
行将饿死之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只要能够活下去,他们什么都能吃,草皮、树叶、黄土包括自己同类。
宁凡宰了自己的白马,将煮熟的马肉,撒上香料,分给了那些难民,让他们饱餐一顿之后,他屠光了这座城…
鸡犬不留!
难民们死前是笑着的。
他们感激宁凡,让他们做了一只饱死鬼…死而无憾。
可悲吗?
一点都不:这就是修真世界的主色调,这就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修真世界,弱者,连活着都是一种折磨。
现代小说里描写的那种兄友弟恭、相亲相爱的画面当然也有,前提是你得当主角,你得拥有无与伦比的天赋。
那样,整个世界,都会围着你转。
第十九年。
他出了那座孤城,没有白马,孤身一人,穿着黑袍。
第二十年。
他从一个奴隶贩子手里,买下了一个女孩:她没有名字,喜欢穿红衣,喜欢佛法,整日抱着一本经书瞎念叨。
宁凡便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婵红衣。
第二十五年。
婵红衣被一路过仙子看上,破格收作关门弟子,而宁凡则拜入了一座刚崛起不久的魔宗,两人至此分道扬镳。
“凡哥哥,我们以后还能再见面吗?”
“会的,等你成为碎虚修士,哥哥就会来找你了。”
“那我们拉钩钩,等我碎虚,哥哥就要来找我哦。”
“好~拉钩上吊,一万年,不许变。”
彼时的婵红衣,尚不知仙魔有别,与世不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