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最弱的Boss逛青楼
屠杀一直持续到夜晚,包括我在内的两人一兽都累的口吐白沫。我比他们更难受,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一直在家养尊处优的我哪受过这个苦啊?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隔壁的隔壁那间烟酒店。
随手点开属性栏,看着下面四位数的荣耀点,先前的疲惫似乎一扫而空,身体顿时飘飘然的,7664点荣耀。我的神,这一下午我们究竟杀了多少人?
爽是爽了,但更严重的问题才刚刚出现,玩家们只需坐在电脑前按按鼠标,敲敲键盘,实在累了还能让好朋友接手自己的号继续练级,并保持24小时不下线。我大概估计了一下,三界里能保持24小时不下线的玩家绝不少于十万人。
他们可以,但我不行啊,小爷可是血肉之躯!得吃饭,睡觉…
不过呢,玩家有玩家的优势,我也有我的优势,我可以招募仆从打荣誉。
我将黑袍送回‘少主山’(住的地方),让他准备宵夜,自己骑着野猪下山寻找可以奴役的家伙。刚才追赶玩家的时候路过一片大草原,那里有种狼叫‘狼怪’,狼的脑袋上长着角,是十级的普通怪。我用评估看了一下它们的属性,生命有200多,攻击也不弱。如果抓上五只回来,再把它们训练成次精锐,放它们去值夜班至少能让我安安稳稳的睡上几天,哪怕过几天玩家等级高了把它们杀了也无所谓,500点荣耀早赚回来了。
有时我真佩服自己是个他妈的天才。
次精锐在普通怪物面前的压迫感是巨大的,野猪王像个山大王似的一摇一摆的从群狼身边走过。经过我一下午的胡搅蛮缠,没去过的城市不敢说,至少在这里,绝对没有十级的玩家。
我来到一头狼怪身边,它瞪着绿眼睛望我,我冲它勾勾:“跟我走,哥哥把你变成精锐。从此以后吃香的喝辣的!”
“嗷呜!”狼怪猛地向后退去,吼叫了几声,从后面的草堆里顿时冲出来四头狼怪。其中一头块头稍大,明显是它们的头儿。
狼怪头目好奇地打量我,有些小心地靠近,它嗅嗅我的裤腿,蹲下了。
‘叮咚~’
隐藏任务名称——草原上的牧狼人
剧情描述:大草原住着无数的狼群,在这片适者生存的草地上,只有强者才有资格活下去,头狼感受到你的强大,很愿意为你效劳,但它们需要你展示一下力量,在南方三十里的地方是‘牧狼人’的住所,干掉他!
任务提示:牧狼人拥有驱赶狼群的特殊技能,必须小心对付。
抬头看了看天空的繁星点点,疲惫在这一刻侵蚀了我的全身。这任务只能留着明天做了。今天小爷实在是累坏了…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趴在野猪王的身上,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我做了一个梦,梦到小时候坐在妈妈的单车后坐上。
我忽然想念起一天没见的母亲了,不知她老人家现在怎么样。
回到少主山。
“少主。”黑袍拱手走过来。
“啊!”我擦擦朦胧的双眼,从野猪背上跳下去。
“做什么好吃的了?”我边问边跟黑袍进练功房。
我看着桌上那五个黑了吧唧像碳一样的馒头,和绿油油,跟路边野草长的一模一样的‘青菜’,嘴巴张的很大——
“那个…你忙活了一个小时,就弄出这些玩意来?”我质问他,小爷现在很愤怒,小爷要吃肉!
黑袍苦大深仇地叹了一声,“少主…我们没有钱啊…”
“那也不能吃这个啊!你去给我想招!我一天不吃肉都不行!”
拜托,小爷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营养跟不上老妈会伤心的。
黑袍想了想,忽地笑道:“少主,要不要尝尝野猪肉?”
我把目光转移到野猪王身上,它好象听懂了人话,身体顿时巨大化,冲着黑袍‘牟’了一声…
“别跑!”我拎着剑冲过去:“我只要一斤里脊~”
黑袍:“少主,顺便帮老仆割二两猪头肉~”
寒,你这老不死的,怎么不吃二两猪心呢。
一夜无话,美美的睡到九点。昨天脏掉的衣服被黑袍拿去洗干净叠在床边。我点燃香烟,开始整理自己。
其实在网游里也没什么不好,现实世界上哪找这么山明水秀的地儿去?我站在屋外伸着懒腰:“啊~~黑袍,野猪,出来出来。”
野猪王从山门口屁颠屁颠跑过来,坐在我面前。黑袍笑容满面道:“少主,昨夜休息的可好?”
“少说废话,手来。”
昨天折腾的太久,荣誉点还没兑换,在出发前先强化一下属性才是王道!
我给黑袍兑换了一个‘初级掌法’和一个‘初级内力’
这个初级掌法很适合他这种内功超强,力量不足的人,晋级以后还可以学习铁掌、伏虎拳等。
至于野猪王,身为一个肉盾和坐骑,我不指望它能给我杀多少人,于是给它兑换了两级的‘铁蹄术’。
2级铁蹄术移动速度+15%
这个技能可以升到10级,10级以后晋级,学习‘马术’。这项被动技能修炼到最顶端是‘腾云术’,可以在云间穿梭。以现在的进度算起,它真的学习到腾云术,我的孙子恐怕都老了。
不去想那些不实际的东西,拥有将近8000荣耀点的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位暴发户,如何合理支配它们成了一个难题。技能这种东西贵精不贵多。我拿出其中的3000点将剑术和指法升了一级,剩下的4000多荣誉,我选择了‘初级元神’。
这是修炼元婴的先诀条件,虽然初级元神只增加一百多点的内功,但它的好处是可以将可视范围增加一千米。
换句话说,我可以躺在床上用元神去窥探野猪王在树林里有没有勾搭公猪。如果范围超过一千米这个效果就没用了。
一切就绪,邪恶的Boss三人组再度携手出发。这次的目标不是杀人,而是去找那个‘草原上的牧狼人’。
下山的途中我闲着无聊打开论坛。疯狂的玩家不止中国有,就连国外区也是一把一把的,最高级的玩家已经十五级了,全世界共有一万多人。
玩家是可以转职的,每二十级转一次,属性将会大幅度提升,玩家的职业更是五花八门,从农民到修真者,再到剑客、浪人无一不有。技能啦,天赋啦更是多达上万种。我倒不是羡慕他们,他们再强也只能学自身职业的技能,而我——小爷是玩家的加强版!
路上遇到一些练级的玩家,不用考虑,直接杀掉。根本不用我出手,黑袍的巴掌比熊掌还威猛,就见到白光闪烁,附近的玩家全部得到了免费的回城票。
还有一些不怕死的玩家远远的尾随着我,我懒得管他们。一但进入大草原狼怪的区域,以他们现在的等级就等着歇菜吧。
从进入‘三界’到现在,一切都很顺利,风平浪静。我很喜欢现在这种感觉。
微风拂面,空气中还带着青草香。
忽然,野猪王猛地回过头来,黑袍跳下猪背双掌平举做战斗姿势,警惕的说:“少主!有人在跟踪我们!”
“有人跟踪?我怎么没看见?”我也吓了一跳,我们已经在狼头怪区域的边缘了啊。
破空声从近处传出,数百柄飞剑同时射向我,一个不防,我肩部被长剑刺穿,从野猪身上摔下去来。
野猪王顿时巨大化,一直隐住身形的玩家们显出了真身。
我摸摸肩膀上的伤口,真疼!还有血!
我抄着剑,骂骂咧咧的站起来。
嗬,来的人可真不少,有‘傲剑公会’‘平凡公会’‘血夜公会’‘永恒使者公会’,人数在两百以上,他们的职业大多是剑修者,也有一部分其他职业。所有职业在十级的时候都会学到一招保命技能,叫‘隐术’,长时间隐去身形。这技能是很不错的,但冷却时间非常长,需要二十四小时。
傲剑八方是14级剑修,明显是这次偷袭的组织者,他挥挥手,道:“把成少主围起来,别让他跑了。”
我握着剑,对着他丢了个‘评估’。
傲剑八方,14级,生命320。
一般剑修到了14级应该没有这么高的生命才对,肯定是打着了什么好装备。
大概的看了下他们的队长,等级都还不错,13、14的级居多,而他们的手下,大多都是12级。
两百多人的包围圈范围慢慢缩小,我冷笑道:“黑袍,你和野猪王要保证我身后没有人偷袭,前面这些家伙…交给我!”我扬起黑铁剑怪叫一声:“拿命来!”
“给我上!杀了他!”傲剑八方喷出剑气。
初级剑气对我根本起不了效果,打在身上不疼不痒,比较烦的就是,上百道剑气同时攻击我的同一个部位…
这帮家伙真他妈的坏!
正面迎上我的一个剑修被一剑砍翻,左手一翻,两道初级指法使出,四名剑修的身体顿时暴为一阵白光。
猛!他们的身体都被贯穿了!
这是一场血淋淋的屠杀,不到十分钟,这些人都被我们砍回了城。初期玩家就想要挑战我的权威?当我这个Boss是玩假的不成?
这些人的荣耀真的很肥,接近三千点,比昨天杀四个小时还多。
看来想得荣耀点,还是得杀些有装备有等级的家伙。
收拾完这帮小杂鱼,我们继续前进,点开论坛。
刚才跟傲剑这些联合公会作战的视屏果然已经被发了上去,不少资深玩家开始研究起我的技能来——
“嗯…看来要杀成少主必须先清掉他身边的小怪,我觉得那个黑袍应该很容易对付,先杀黑袍,再杀野猪,最后才是成少主,在前期DPS(伤害输出)不够的情况下,有没有可能把他们引过来杀呢?”
去你的大爷,真把小爷当NPC了?还引过来杀…靠!
傲剑八方在论坛发言:首次偷袭成少主失败,但我们已经掌握了他的大概技能,三天后鄙人将再次组织人手进行清剿——亿万悬赏,我拿定了!
某无聊的人发现雷点:不知我是不是火星了,成少主穿的衣服怎么看怎么像校服…
我很无语,这根本就是。
去找牧狼人的途中再也没遇上大规模的攻击,有极个别的玩家已经到了14级,正在跟那些狼怪切磋。
仍然不需犹豫,上手就是一剑,白光闪过,整个世界顿时安静了。
嗯,小爷又挽救了一条生命。
身为Boss一族,那些野外的普通怪物是绝不会主动攻击我的,越过一个又一个大规模的狼怪群,我终于在草原最偏僻的深处找到了牧狼人的住所——一顶蒙古包,真有点游牧民族的味道。
一个男人口中叼着树枝,翘着二郎腿哼唱道:“大江东去,浪淘尽,多少英雄人物。故垒南边,人道是,三界牧人家乡。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草。河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诶?这位小兄弟,你找牧某有何贵干?”
这都什么跟什么,好好的《念奴娇》被改成这副德行,实在惨不忍睹了点。
我跳下‘马’背,学着电视剧里侠客的样子拱手道:“这位大哥,请问你是否知道那位草原上的牧狼人在哪?”
男人坐起来,约莫二十二、三岁。身材很是魁梧,一米八五的个头,蓝布短衫四敞着,从他裸露的肌肉可以看出这人身材极为健壮。下身穿着一条蓝色短裤,踩着草鞋。说实话,这个造型实在有些不伦不类。
“我就是,小兄弟找我有何贵干?”
“是这样的牧狼大哥,我想驯服几只狼怪做随从,用以抵御人类。”我半白半文的说。
牧狼人看看我,忽然哈哈大笑,道:“小兄弟,狼怪岂是那么容易驯服的?我家自曾祖父那一代起就开始牧狼,传到我这代,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这等技艺岂可教给外人?”
我赶忙道:“不用不用,只要大哥你跟我过两招,然后假装败北,小弟便可……”
“哈哈哈哈哈!”牧狼人摘掉口中的树枝,“比武就是比武,哪有假装一说?”
黑袍小声道:“少主,这人不简单,须得小心应付!”
废话,这还用你说?
我拔出黑铁剑,拱手道:“请大哥赐教。”
“嗯…”牧狼人扯扯头皮,道:“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还不够资格跟我交手,大黄、小黑,!”随着牧狼人一声吆喝,远处奔来两头巨大野兽,身材跟野猪王差不多。我远远甩出一记‘评估’。
大黄,次精锐2级,野兽(狼族。)生命3500。
小黑,次精锐2级,野兽(狼族。)生命3500。
我的妈,这两个都是次精锐2级的怪物,我、黑袍跟野猪王三个加在一起也未必打的过其中一只啊。
牧狼人见我面露难色,笑嘻嘻道:“怎么样?准备好了么?”
这可不是开玩笑逞英雄的时候,保命要紧…
我双手一拱:“牧狼大哥,小弟忽然觉得肚子有些不适,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他日再会!”
“哈哈哈哈~”
****
沿河走向‘太平城’,我憋屈的恨不得一巴掌拍死黑袍,身为我的老仆人,他就不能别那么有原则,随便教我几个十万荣誉点的技能不就行了?要是小爷有那些技能今天用的着受那牧狼人的气吗?
“少主,你又何必动气呢?至少你在人类中是无敌的。”
听到黑袍的话,我心里稍微平衡了点。对啊,他妈的!我干嘛跟NPC生气?
接下来黑袍的话让我崩溃:“虽然。。您暂时在幽魂一族中是最弱的…”
“我他妈不是幽魂族…老子是人类!”我无力的咆哮着。
“少主…这里其实就是另外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与少主您先前生活的世界没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在于,这个世界很多事是可以用数据来衡量的。你强,别人就会怕你,就会跟着你。你弱,别人就会欺负你,看不起你。如果少主您还当自己是一位人类…往后的日子会很难过。”
说那么多,小爷一句也没听懂!
我冲着他翻了个白眼,这时肚子开始咕咕乱叫,我不想吃馒头,小爷需要吃肉,想吃肉就得有钱。黑袍告诉我在太平城有许多商家在招募苦力,也许在那能找到一份工作并获得报酬。
就在这时,远远的我看到一道红光闪过,百米以外一名红衣女子大头朝下栽进了河中……
“靠?NPC也玩自杀!”我大惊失色。
二话不说,救人要紧,我边跑边脱掉衣裤,只留了条三角裤猛地扎进河里。这不是吹的,以前我在运河里游泳,二十个来回都不用歇气,泳技已入天人之境。
女子很明显已经昏迷了,我不费什么力就把她拖上岸,探了探她的鼻吸,呼吸虽然微弱,却还足以支撑她脆弱的心脏。
我看着她,心跳忽然骤然加速,单薄的红绸被水浸透,女子的身材隐隐约约展现在我面前,这让我这个十九岁的小处男呼吸急促。
我并不猥琐,却也不算什么正人君子。反正她的命是小爷救回来的,就算摸上几把也没什么吧?嗯…
就在我将罪恶的爪子递过去的时候,黑袍抱着我的衣服走过来,“少主,不知这位姑娘是因何事而想不开要自寻短见,不如先把她带回少主山。”
用你说?小爷最讨厌有人抢我台词!
我哼了哼,说:“嗯…你先背过脸去,这位姑娘刚才喝了不少水,我得用祖传神功帮她将那些脏水吸出来。”
黑袍崇拜道:“少主果然身怀绝技,老仆佩…”
“佩个屁,转过去!”
黑袍刚一转身,我就把她抱了起来,她的身材绝对标致,前凸后翘,最让我精神振奋的是,这个时代并没有胸围这种东西,只有一块红色的肚兜围在她胸前,摸上去,那个手感简直是…
咳,咳!
趁人之危是不对的,可摸一摸也不会少块肉,就在我的双手继续往下摸索的时候,一块硬东西忽然掉在地上。
我顺手拣起一看,是块紫色玉牌,上面的字不知是繁体还是狂草,反正我不认识。从玉佩的色泽上来看应该不是凡品。
如果这是卡通而不是小说,你们会发现我头上出现一个小灯泡,并伴随着‘叮叮’声,意思是我想到办法了。
“黑袍,你跟野猪王先把她带回去,我进城看看,希望能找份工作,买几件衣服和吃的。”说完我穿上校服、校裤。
“是,少主!”
太平城是幽魂族的城市,人类玩家现在的等级是无法到达这个地方的。这里应该属于副本一类的城镇。
守城的是五名身穿金甲的武士,极为威风,带头的只看了我一眼,便把他的眼睛翘到天上去了。
他妈的,狗眼看人低!
一路无阻进入太平城,我拉住一位路人甲,问:“请问这位小哥,典当铺在什么地方?”
路人甲‘哦’了声,道:“你往前直走,然后左拐,遇到十字路口再左拐,然后继续往前,又会遇到十字路口,你再左拐就到了。”
“谢谢小哥!”我喜洋洋的迈着大步向前走。
十五分钟后,我回到了原地…
这个王八蛋路人甲,竟然骗小爷。
看来不光是人类社会中存在着欺骗,就连网络世界也不太平。算了,求人不如求自己,一路逛过去好了。
我以前在家的时候看过很多古装电影,城市的构造倒是跟古时候的长安城、洛阳城没什么区别,只是大街小巷人来人往让我摸不着头脑。
又过了许久——
“典当典当…妈的,终于让小爷找着了。”金字招牌上写着四个大字——丰合当铺。
我掀开门帘走进去,这里有三个柜台,现在都闲着,不过伙计似乎都躲在柜台后面偷懒。我干咳一声:“有人吗?”
一名戴着眼镜的中年胖男站起来,满脸微笑说:“哎呀,这位客官,您要当什么?”
“这个。”我拿出紫色玉牌在他面前晃了晃,“看看吧。”
嗯,这不是刚才那位姑娘身上的,相信我,没错的。
……
……
……
好吧,我承认,我承认我从那姑娘身上拿了玉牌,可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啊,小爷自打出了学校一天班也没上过,尤其是现在,又饿又累,难道你们忍心看着小爷汗流浃背的去做苦工么?你们忍心?如果那姑娘醒了发现玉牌不见了,我就说是她落水时玉牌顺便掉进河里了,哼哼。
言归正传。
胖男啧啧有声地称赞道:“果然是块好玉牌,做工精良,玉质非凡…不知客官您想当多少?”
我右手敲打桌面,左顾右盼,心跳的很快,这就是所谓的做贼心虚。
“你看着给吧,别浪费小爷时间。”
“嗯…那我就出一百两黄金,可好?”中年胖男用询问的口吻说。
“行,快点给钱!”
五分钟后,我兜里揣着八十两银票和两枚大金锭走了出来。俗话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小爷救人有功,这是上天赐给我的,谢谢你,老天爷。
忽然有了这么一大笔钱,我还真不知该怎么花。
做几件衣服是首要事,我小时候就向往穿古代的衣服像大侠一样飞檐走壁,今天终于能实现梦想了。
走进裁缝店,让老板为我量身订制了五套黑色的侠客长衫,穿起来有点像裙子,但真的很舒服,至于那套校服我一出门口就丢的远远的。
人靠衣妆马靠鞍,改头换面后的小爷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玉树临风,潇洒倜傥,风流不羁。
“哎呦,这位大爷啊~~我们这来了两位头牌姑娘,要不要上来坐一坐啊?”一位满脸涂脂抹粉,身材臃肿的龟婆冷不丁地挽住了我的胳膊,指了指十米外的‘**楼’。
走近一看,**楼下面有幅对联:
红烛高悬迎宾,**一刻千金。
手中舞扇微摆,散尽家财还来。
啊?这是要挑战小爷的道德底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