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接骨

第十章 接骨

礼成以后,宋芷玉和抱有排位的女子离开,宾朋入座吃酒。这喜酒初九喝的别提多憋屈了,自己成亲,自己却是旁观者。

待到晚上,宾朋散去,初九无聊,便想着去洞房看看,毕竟是自己的洞房,别人不闹,自己应该去闹一下。

宋芷玉的闺房外,初九摸黑趴在窗户,透过缝隙外里面偷看,宋芷玉独坐屋内,眉头紧皱不知在想些什么。看到这副景象,不自觉的回忆起小时候的点滴,虽然相处不久,倒也是自己这辈子为数不多的美好。

见看不到个所以然,便想离开,没留神踩到枯枝发出咔嚓一声。

“谁。”

一声冷喝从房内传出,吓的初九一个激灵。

“我。”

开门声响起,宋芷玉站在门口看向来人。

“初九先生。”

初九笑道“叫先生闲的生分,我与你父亲兄弟相称,你理应叫我一声叔叔。”

宋芷玉冷媚倒竖,厌恶之色尽显无遗。

“呵呵……”初九自讨没趣,尴尬的笑了一声“开个玩笑。”

“先生前来何事?”

“自然是闹洞房了。”

“闹洞房?”宋芷玉恼怒不已“先生明知我嫁的是亡故之人,这玩笑开的,未免太过不知礼数了吧?”

这般寒如冰,冷如锋的言语让初九不寒而栗。

不过区区二十年,宋芷玉如同变了一个人,小时候活泼开朗,活脱脱的就是一只百灵鸟。

至今他还记得幼年时期,宋芷玉拽着他的***说“你这东西我怎么没有,不行,我要拽下来按在我身上。”然后差点给拽下来,要不是她娘白如霜及时赶来。

“嫁给死人,你就没有怨言?”

“有怨言如何?没有怨言又如何?人无信不立,剑无刃不锋。”

初九说道“世间行走之人,大多背信弃义。

至于剑无刃不锋,芷玉姑娘可曾听说过,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自身实力如果足够强悍,钝剑亦可杀人。”

大道理谁都知道,但知道归知道,做不做得到就是另外一回事,宋芷玉有些不耐,开口说道“时间不早,先生该回去了。”

初九抬头看天,西边依稀可见残虹,这不是时间不早,人家这是不想看见自己,他也就不自讨没趣,转身告辞。

回到住处,张瘸子正坐在院中喝酒,看到初九回来“那去了?”

“闹洞房。”

张瘸子抬着眉“皆知宋小姐嫁的是个死人,你还去闹洞房,你怕是有什么大病吧?”

初九心里不快,懒得和瘸子斗嘴,回屋取了一坛酒喝了起来,两人不言语喝道后半夜,心中依旧烦闷,想找点事转移一下心思。

“瘸子,你来过。”

“干嘛?”

“帮你医腿。”

“你喝了多少?”

“放心,你还没醉,我怎么可能喝多。”

张瘸子心里依旧不踏实“要不等天亮吧。”

“来吧你。”初九一脚将张瘸子踢翻,脚踩着他的后背,伸手在他断腿处一拧,只听噼里啪啦一声响。

张瘸子“嗷……”的一声,不知道的还以为狼来了。

“叫什么叫,有那么疼嘛!”

张瘸子吼道“你试试。”

“我早就试过了。”

八岁之时,他经脉尽断,骨头尽碎,得巫山剑匣之灵融合才保留一命,后以剑入骨,各中痛疼非常人可以忍受。

“你找东西咬着,这次可能会有点疼。”

张瘸子双手胡乱去摸索,抓到一根树枝咬在嘴里“来吧!”

初九手握碎骨,捏,揉,怼。张瘸子也是汉子,真就一声不发,待接骨后才知,瘸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疼昏了过去,随后又找来夹板将断腿固定,然后一口酒喷在张瘸子脸上,这才让他醒来。

张瘸子也是犟,明明疼得出了一身汗,额头的汗珠更是如流水,就这还是硬撑着说“还挺……舒服,我都睡着了。”

“明早我去找庄主用真气为你舒经活络。”

初九也赖的回怼,说完就回到了房间酣睡,半梦半醒之间感觉有东西在杵自己屁股,醒来看到张瘸子拿着拐棍。

“你有病啊,没看我正在睡觉。”

张瘸子低声说道“你不是说今早去找宋庄主给我舒经活络嘛!”

本来他也不想叫初九,奈何他的伤腿现在肿的像根大白萝卜,疼倒是不怎么疼,就是有点麻木,害怕彻底废了。

“什么时辰了?”

“午时已过。”

“睡懵了。”初九揉着脸往张瘸子腿上看了一眼“怎么肿这么大?”

“要不我能叫你吗?”

“还好你叫了,要是再拖半个时辰,你这腿就真的废了。”

初九并未再耽搁,赶紧去找了宋四海,听到初九有求于自己,他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下来,只是觉得有些奇怪“初九兄弟,你不懂炼气术吗?先前我看你铸剑……”

“气海残缺,无法凝聚真气。”

“原来如此。”先前宋四海看初九轻易便可拿起方心锤,还以为他是一个高手,原来真的只是天生神力而已。

等为张瘸子舒经活络直後,宋四海更是惊讶,没想到他铸剑术厉害,接骨也这么厉害,先前张瘸子腿已经扭曲成l了,硬生生就给掰直,接好。

“想不到先生医术也如此高明。”

“医术我不懂,就会接骨。”他这也是久病成良医。

待宋四海走后,张瘸子扑腾跪在地上“以后你就是我的恩人,我瘸子虽没啥本事,就是知恩图报。”

他是真没有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能像正常人一样,虽然只是一条腿,但对他来说,初九无异于他的再生父母。

“你先起来。”初九将张瘸子扶起,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张元乾。”

张元乾,张元乾……初九心中默念几遍“你这名字也太拗口了,我还是叫你瘸子吧。”

“你叫什么都行。”

“这半个月尽量别动,没事勾勾脚趾头就行。”

张元乾的恢复力也是惊人,伤筋动骨一百天,他半个月已经可以勉强下地走路。伤腿也却如初九所说短了一点,到没有一寸那么夸张,差不多有一平指。

“痊愈以后垫个厚点的鞋垫应该不碍事。”

“无妨,比我想的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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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剑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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