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让世界随我起舞

第三十七章 让世界随我起舞

“剑灵!”轩辕天失声叫了起来。

剑灵,轩辕天还是知道的。剑有魂而成灵,乃剑灵。据书上的讲一般都是绝世的名剑在无尽的岁月里吸收日月之光,汲取天地之精华后方慢慢有灵,形成自己独有地形体,最后才拥有自我意识。简单的说所谓剑灵其实就是有灵性的神兵利刃的灵魂。

可是他说这戒指的主人是自己的祖先,而他在没有认主的时候一直都陷入昏睡中,难道……

“是的,你的祖先就是轩辕黄帝。”

轩辕天原先还有点怀疑,得到肯定后更是吃惊:自己的祖先竟然是整个华夏的始祖轩辕黄帝!想到这里,一阵强烈的自豪感顿时充斥满轩辕天的心房。

那剑灵缓缓地阐释着:“尽管大王有25子,遍布华夏各地,但只有真正嫡传的儿子才能得到龙戒的,因此你现在应该是黄帝最正统的后代了。而我原先则是大王的侍卫御风,后来在倒伐魔王蚩尤时不幸中箭身亡。为了免受轮回之苦,我央求主人把我的三魂七魄转移到轩辕剑内,终生守护轩辕一族。后来轩辕剑又吸收了众多天地的精华,而我则因祸而得福吸收了剑体内的灵气最终形成了轩辕剑的剑灵使得轩辕天的威力更大,从而让主人战败了蚩尤,最终一统华夏大地,登上了天子之位……”

轩辕黄帝战败蚩尤之后天下再无敌而迅速一统天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却尘封了自己佩剑,而御风也就随着轩辕剑沉睡至今,至于后面的事也就无法知道了。只是没有想到御风一觉醒来已是几千年之后,时间的一切早已物是人非,沧海而桑田。难怪他的声音那么悲伤而落寞了。

说道这里御风不由得叹虚不已,岁月无情了无痕,人间已是桑田沧海几千年。

轩辕有些失神了。

想当年自己的祖先逐鹿神州大地最后一统天下,那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英雄了得,自己作为他的嫡系子孙多么自豪荣耀的事情。轩辕天想到这里心潮澎湃不已豪情万丈。

可随即又是一阵羞愧涌上心头。他堂堂华夏始祖轩辕黄帝的嫡系子孙此时却背负着**这屈辱的骂名,身陷沦狱成为阶下之囚困挫于此生死难料。这令他羞愤欲绝。他没脸见人啊!

御风也是无奈的悲叹一声。他没有想到自己一睡醒来已过几千年,而自己现在的主人更是弱得不像话,连当年自己的一个小兵都不如,而且还成了阶下囚。这让他感到悲愤的同时还有肩上那沉重的压力。他不仅要让自己的主人重见光明,而且还要成为一代强者,带领着姬氏走向辉煌。

感受带轩辕天心底的那份悲凉,御风两忙出声安慰:“其实主人你不必灰心,只要你学会了九仪天尊剑决,一切问题都将应刃而解。”

“九仪天尊剑决?”

轩辕天迷惑了。

“哦,忘了告诉你九仪天尊剑其实就是指轩辕神剑,这是原来我们的称呼。其剑诀是专门为轩辕神剑而创的一种剑诀。而主人你也只有学会了九仪天尊剑决,才能离开这里,独傲天下重现当年大王的辉煌。”御风的语气变得坚定而执着,还有一丝向往。

离开这里,独傲天下,重现当年自己先祖的显赫辉煌!

轩辕天的心变得炙热起来。男人哪一个没有梦想!何况轩辕天,轩辕黄帝最为纯正的后续血脉。

可是——现在是法制社会,这一切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想到这里轩辕天感到十分的失落。

“法制?那只是对于弱者而言,它只是当权者的一种幌子,一个的游戏规则。就比如一个帝皇无缘无故的杀人一样,难道有人敢说他犯了法,拉出去斩首?没有吧!就算他践踏了他自己所制定的一切法律,都没有人敢说他犯了法,要把他斩首了。为什么?因为他是帝皇,就这么简单。就算是有,难道他不会制定一套符合于他要求的法律吗?你看,这就是规则。就现在而言,所谓的法制也仅仅是针对弱势群体而言吧了。这就如一个亿万富翁和一个农民在同样的情况下杀死人一样,那个农民是必死无疑,而那富翁会有事吗?没有吧!谁会傻到判这样的一个富翁死刑。要知道他一年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可是有很大贡献的。除非众人皆知,否则根本就不可能。就算如此,那也仅仅可能被判个一般的徒刑,甚至都什么事情都没有,而是逍遥法外。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比那农民站的更高,比一般人更强,占据了更多的优势。倘若他被判了刑,也也仅是他自身的实力不够强罢了。”御风用着近乎讽刺的语言告诉轩辕天这残酷的现实:“主人落得现在这样的一个处境难道不也是实力不如人?否则那两人怎么能逍遥法外,而你却身陷沦狱。”

对于御风那偏离怪道甚至可以说是偏激的话,轩辕天低头沉思不语。

强者的确是有着一定的特权,至于其程度大小,那也只能看你到底强到哪种程度了。若你强到视众生为蝼蚁可以任意屠宰之,那么时间的一切都可以是特权。这如人类比任何的动物强大就可以随意的生杀予夺而不会担心什么法律制度制裁一样的道理。

谁会注意这些蝼蚁的存在施与怜悯,谁会承认这些鸡鸭牛羊所制定的生存游戏规则,谁又会自甘低下与这些蛇鼠一窝?

没有人会,人类尽管也是动物,却是标榜为高级动物,最重要的是人类比他们强大。因此,动物里的生存规则人类可以任何的纂改甚至夺取。

种族与种族之间是这样,种族内部也是一样。希特勒为什么为千夫所指,而不是人人赞颂的人类救星,当然不是他犯下什么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而仅仅是因为他还不够强大失败了。美国说为了解放伊拉克水深火热中的人民也仅仅是控制伊拉克的石油,为了进驻阿富汗也戴上了打击恐怖主义组织这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其用心众人皆知,可是为什么没有一人一国出面阻止,那也是因为它国力的强大罢了。

说别的似乎扯得太远,就拿中国来说吧,世人都知中国长城的雄伟壮丽,可还有几人记得巍峨的长城背后那孟姜女哭长城的血泣,后人皆赞汉武帝的宏图霸业憾世伟业,可谁还谴责他晚年糊涂昏庸的残暴,国人皆赞刘邦的知任善用深功伟绩,却没有痛骂他阴险狡诈背信弃义。这还不是因为他们是最后的胜利者,是站在人类的巅峰?

可见弱者没有所谓的权力,没有所谓的特权。善与恶,对与错,也仅是一道模糊的判断标准。

历史永远是由胜利者编写,这是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作为一个人不管是枭雄英雄还是狗熊,都希望能有一个精彩的人生留传于后世。留名青史,自然是美事,对于豪杰们而言,也不枉到人间走一遭;怕就怕遗臭万年,死后还要忍受后来诸辈的唾骂。但人生本就是一豪赌。人生有几回搏,不试试怎么知道最终的结局?毕竟史书都是人写的,斗转星移之后,孰是孰非,后人很难说清,也只能人云亦云。

做好事不留名,那是雷峰式的高尚,值得赞扬。可这对轩辕天而言,已经成了一种讽刺。

路终是要有人走的,至于怎么走法,能走到什么境地,那就是凭个人的选择了。

可是梗在轩辕天心头的还有道德这样的两个字。

该怎么选择?

英雄?

枭雄?

狗熊!

“这是一个不需要英雄的时代,当你成为一个英雄时,你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坟墓。”这样离经叛道的言语,在以前轩辕天肯定忍不住脱口大骂,可是在自己真正的一只脚踏进了坟墓后轩辕天才对此深表赞同。

人生的成熟都是由一道道的伤害筑造的,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很残忍的现实。可见儿时英雄的梦想只能是镜花水月一场空罢了。至于狗熊那样的人实在难以拿出来丢人现眼,还是直接找块豆腐撞死厚道些。

可现在一道更雄伟的目标摆在了轩辕天的面前。就看他怎么样选择了。

轩辕天抬起自己的双手无言的看着。这是一双沾过鲜血的手!

轩辕天的双眼变得冷酷起来。

杀一人为贼,杀千人为王,屠万人为雄,屠尽千万人方为雄中雄。

然屠尽千万雄中雄呢?

路在前方,已经选好了!

那是一条抗争之路,也是一条杀戮之路!

轩辕天高起自己的双手,神情变得有些虔诚。

不是有这么一首歌“让世间充满爱”吗?其实她就暗示着这个世界充满了杀戮!

那就让这世界随我翩翩起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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