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我这几年过得不错呢
凌晨四点半,闹钟响起,刚响了没几声,就被一只手摸索着摁死。
也没开灯,床上的身影起身,直愣愣的看着漆黑的床脚。
维持数秒后,身影晃了晃脑袋,揉了揉杂乱的头发,挣扎着打开了昏暗的台灯。
这是个什么样的房间呢?
堆积在一起的木箱几乎布满了床的四周,仅留出一条需要侧身才能通过的缝隙,给人一种随时会倒塌的感觉。
将整齐叠放在床头的黑色衣服套在身上,穿好鞋袜,将台灯关死,在那缝隙中穿身而过,熟练的打开了墙上的电灯开关。
房间内,依旧是堆积成山的箱子,依旧是狭窄的缝隙,只有那靠近两扇门的地方宽敞了些。
拉开一扇门,但也只能打开一半,被门口的箱子顶住了,打开马桶盖,哗啦哗啦一阵后,按在了冲水按键上。
挤出花生米大小的牙膏仔细清理完牙齿,接了点水,将面部打湿,摸了几下肥皂,将脸部也清洗干净,借着门外透进来的灯光,将其身影映照在墙上的镜子上。
灯光昏暗,看不清面容,只能看到那杂乱的半长发下,是一张坚挺有型的脸。
拿起一旁的毛巾,擦了擦脸,将头发用手梳顺,拍拍脸,拉开门走进拥挤的房间里。
关好灯,拿起挂在墙上的鸭舌帽,戴好棉质口罩,推开房门,走进漆黑的走廊。
尽量放轻脚步,踩在脚下有些轻轻晃动的木质楼梯上,小心的避开各种纸箱木箱后,轻轻的推开了木制的房门。
天边已经微微亮起,但街边的路灯依旧亮着,将他的影子拉的极长,伸了个懒腰,他沿着这条路,不紧不慢的朝着黎明走去。
……
四点五十五分,他拿到了自己早起的奖励,一袋新鲜的蔬菜,被他用稍低于市场价的金额,买了下来。
背对着朝阳,手里拎着一袋沾着露水的蔬菜,踏上了回家的路。
他叫莫忧,姓莫名忧,自从4年前被人送到了13区附近,他就在一位没了家人的老人这里,留了下来。
他是被收养的,老人经营着一间书店,就这么把他养到13岁,在自己出去理发的时候,突然就去世了。
虽然老人给自己留下了一笔巨额存款,足以让他去买一栋小别墅,潇潇洒洒度过余生,可他就是守在那间书店里,和老人一样,为了一碗可口的蔬菜粥,早早的跑去市场……
然后打开书店的房门,坐在柜台后面,看着书,等待顾客上门。
当然,根本就卖不出去几本,他三年只卖出去18本书,在这个混乱的年代,所有人都梦想着进入军队,为了种族的延续燃尽一切,没多少人喜欢浪费锻炼身体的时间,拿来看这种枯燥无味的书籍。
虽然他有些不理解,那些仅凭一腔热血,就敢出城与那些凶残的厉鬼和猛兽搏杀的人,就连老人的那几位儿女,也是战死在外。
他年少时的特殊经历,让他对城墙外的世界,只有这么一句评价:危险,危险,还是危险!
但令人意外的,老人在去世前,托人给自己留了一段话。
“要是你以后想去参军,他会在你16岁生日的那天,在街头的理发店门口等你。”
说实话,他很迷茫,那些零星的记忆中,城外都是随时可能置人于死地的危险,城内也是每天都有战死的士兵被送回来。
可就算是这么危险的城外,他偏偏又能孤身一人在那种地方,
完好无缺的活了一个多月。
虽然好像有人对自己说过类似的话,却又怎么也想不起来,连自己生活了一个多月的地方,也记不清叫什么名字了。
所以,他决定遵循自己的想法,去寻找那个地方,去寻找那个给自己取了这个名字的人,去寻找自己模糊记忆中的那道身影。
而完成这一切的前提,就是出城,出城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参军!
他把所有的书都搬到了住所,请人重新把书屋修整加固了一下,希望自己出城后,书屋能在没人打理的情况下,少落一些尘土,避免出现书本被老鼠啃食的情况。
他想留住老人留给他的书籍,等自己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后,继续回来看书,卖书,继续住在隔壁的二层小楼里,继续这种无聊却很安逸的生活。
早饭过后,他开始忙活了,带上一件围裙,开始一箱箱的把书从房间里,再搬进隔壁的书屋。
书本很多,以至于一楼客厅有些放不下,他只能堆在了二楼,放在了自己卧室。
……
……
三天,他用了三天多的时间,将所有书重新摆好,又将住处打扫整理了一遍,找人修理了一下吱吱作响的楼梯,又是买来不少黑布,裁剪成合适的大小,将这些家具和放着书本的书架,全部都遮了起来。
明天就是他的16岁生日,老人口中的那个人,就要来了。
趁着天色还早,他来到了墓地,熟练的走到一座墓碑前,掏出一盒香烟,点燃一根,放在墓碑前的香炉里:
“老爷子,明天就是我16岁生日了,我就要暂时离开这个地方了,但你不用担心,我托了隔壁的三婶,请她每天过来帮你点根烟,但烟钱她没要,说这烟,三叔出了…
说实话,我不知道该喊你什么,你明明都能当我的爷爷了,却偏偏把我弄成了你的养子,而我又没能在你离开的时候,陪在你身边…
哈~我是不是有点没用啊!
除了看书,卖书,煮蔬菜粥,我什么也不会,连你买给我的那辆自行车都不会骑,只能每天和你一样,走着过去买菜,再走着回来,一天又一天…
但我学会了弹吉他,三叔家的小月儿教我的,可惜我只学会了一首曲子,等我回来,再弹给你听,好不好……”
……
他趁着天还没黑透,来到了三婶的理发店,将已经许久没打理过的头发修剪一下。
随着剪刀咔嚓咔嚓一阵响,又去冲洗了一下,被三婶吹干,拿起皮筋,在他脑后扎了一根小辫。
“莫忧啊!你到底是咋想的呀?长了这么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却一点也不珍惜,天天戴着帽子口罩的……”
三婶这人很爱唠叨,老爷子在世的时候,三叔经常去找老爷子抱怨,七岁大的小月儿也时不时躲进书屋,逃避这位很慈祥的姥姥…
给了理发钱,但三婶没要,他也没再说啥,而是在回去的路上,买了些小月儿爱吃的零食和水果,递给了正在和三叔商量能不能不去学校的小月儿,并对三叔说了一句:轻点儿打…
这小月儿很小就没了爸爸,她妈妈也是在城区南边上班,但他并不知道对方是做什么的,只知道小月儿三岁时,就被送了过来,她只是偶尔过来一次,给小月儿带一大堆零食,带小月儿去买新衣服,陪她出去玩一整天,晚上哄着小月儿入睡,第二天早上就匆匆离去。
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明明只在这住了四年,也只和三叔一家,还有买菜的李老头有来往,却有了一种难以割舍的感觉,是因为自己把这里当成家了吗?
他不知道,但他唯一能确定的,也会一定做到的,就是再回到这里,继续这种买菜,煮粥,看书,卖书,给老爷子点烟的生活,这是他所向往的,也是他记忆中,最安逸的一种生活方式…
回去洗了个澡,看着空旷了许多的房间,他拿出一套叫作战服的衣服,这是老爷子送给他的,通体黑色,看起来很普通的样子,既不紧身,也不宽大,仿佛老爷子早就知道他在16岁时,会长多高,会有多胖一样,非常合身。
将这套衣服叠好,码放在床头,这是他明天要穿的衣服。
推开对面的房门,走到床边的墙角处,拿起一把连鞘刀,这是老爷子留给他的,也是除了煮粥用的锅灶外,唯一教会自己使用的东西。
那就带走吧!就当是给自己留个念想,要是那人不同意,再放回来就是。
晚上,他看着在床边放着的这把刀,慢慢的闭上了眼睛,他睡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