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凭意气重整山河,记挚友情缘水露

第15章 凭意气重整山河,记挚友情缘水露

事实上,张清河知道老占说的话很有道理,辅导员亲临宿舍两次,还带上班主任,这时候要是再拒绝,恐怕说不过去了。但是,现在学生会乱成一团,充斥着官僚主义,想要重整,或许不是一个人就能搞定的。除此之外,张清河现在考虑的,并不是什么实现人生理想,而是怎么避免被辅导员和班主任找茬。思来想去,始终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大概又过了一周,张清河恢复得差不多了,便主动去办公室找辅导员。辅导员一看张清河来了,热情地关切道,身体恢复怎么样了,重回学生会的事情想好了嘛,你想去哪个部门,做什么职位?当然,张清河绝不会打没准备的仗,看着辅导员说,身体还可以,但没有完全康复,学生会的事情我可以帮帮忙,但是我能力有限,也担当不了什么大事,我看现在宣传部的事情比较麻烦,就去宣传部吧。辅导员又问,那你去当个宣传部部长怎么样?张清河笑了笑说,我只是去帮帮忙,普通员工罢了,算了吧。不过,我需要宣传部的任免权。辅导员点点头说,这个完全没问题,你放心做事情吧。

张清河道谢后,回到宿舍思考了一会,马上召集宣传部整个部门开会,表示需要“辞旧迎新”。当天晚上,张清河主持召开会议,当即罢免了两名干部,留出名额重新选用人才。三天后,再次召开部门会议,确立入选人员,明确近期工作安排。当月,宣传部荣获一等奖。第二个月,张清河继续找辅导员说,我看新闻部的工作并不复杂,没必要放三个人单独成立部门,我想将新闻部并入宣传部,怎么样?辅导员想了想,也答应下来。于是,当天中午,张清河召开两个部门的合并会议,将部门中的老员工全部罢免。这么一来,整个学院的学生会,不再有新闻部了。那些老干部纷纷坐不住了,去找辅导员,又当着张清河的面说些阴阳怪气的话,张清河也不予理会,当月,宣传部再获新闻通讯一等奖,流言蜚语也就此停歇了一段时间。

一时间,学生会的老干部们人人自危,风气也由此大改。张清河统领两个部门,凭借极高的工作效率和杰出的工作成果,不断斩获各类奖项,学院的学生会也因此名声大噪,更有其他学院的学生会干部前来观摩学习。无独有偶,张清河参加大学生心理协会本是出于兴趣,没想到统管心协的领导正是教心理学的院长。平日里,张清河在心理学课程中名列前茅,一度被冠以院长关门弟子的称号,后来被发配去值班,机缘巧合中又遇到了院长,还被传授了一些心理辅导的知识和经验,最后在大学生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竞赛中拿到一等奖,校工部专门为张清河颁发了“朋辈团体心理辅导员”奖状。正当大家要推举张清河为心协会长的时候,这他却急流勇退,得了个副会长的荣誉名衔就退出了心协。至于班长一职,张清河只觉得无官一身轻,各种琐事都不用劳心费神,有任何消息的话,老占也会第一时间通知。就这样,张清河摇身一变,从落魄的失意酒鬼瞌睡虫,成了众人瞩目的公众人物。

重新回到学生会的一年间,张清河凭借各种手段已经将原来学生会的组织框架及人事任用都改了个底朝天,现在整个学生会甚至包括心协,重要的岗位全都是张清河的心腹。一旦张清河下令,那么这些组织就会全线瘫痪。试想,学生会明面上是为学生服务的,但事实上却是在做着承上启下或者说上传下达的工作,听起来可能没什么大不了,但如果一个群体集体罢工,

那么短时间内整个学院甚至学校的工作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再往严重的地方说,如果整个学生会出现大规模的“起义”,所有相关的学生、领导都会有麻烦。

到这里,我们能够发现,张清河“黑化”了,用老占的话来说就是“你小子怎么这么狠啊”。事实上,这并不是张清河的本质,只是有些时候实在不能用常规手段。不过,权力总是会让人迷失的,张清河也不能逃脱这个定律。在张清河推行改革之后,学生会和很多社团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张清河从来都没有想过,屠龙的勇士,最后也变成了恶龙。最初,那些部门和社团里充斥着官僚主义作风和关系户,张清河大笔一挥,直接来了个重组,按照自己的想法建立了一套秩序。虽说这套秩序带来了货真价实的好处,但归根结底还是不能避免某些必然的问题。于是,那套秩序变成了属于张清河的秩序。

……诸如此类,张清河的所作所为,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东坡公园在遗爱湖畔,据说苏轼曾被贬到此,这一点是可信的,因为苏轼当年被贬到黄州,当了个团练副使,大晚上还去找张怀民呢!某天,张清河在东坡公园的窨井盖上看到一些地名,其中有个盖子上刻着“常州”,当时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猛然意识到,这些地名都是苏轼被贬的地方,而“常州”是苏轼老死的地方。这么一想,张清河也算是跟苏东坡有缘了。前面说道张清河意气风发重整山河,在那些事情做完之后,他就隐姓埋名回到宿舍了,一方面是因为该做的事情都做的差不多了,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涯也已经接近尾声。有些事情不提也罢,最后摘录一些张清河所作的关于大学室友和几位朋友的日记,关于情感和某些劲爆的故事,我们下一章再谈。

老詹

如果一个人浑身上下只有十块钱,却把一半借给你,你会怎么看待这个人?

一米八几的个子,瘦得皮包骨头,短发,普通镜片后面安着两颗散光的眼珠。听说后来做了手术,治好了斜视的毛病;听说后来当了公务员,不知道有没有发福。

那时,我捧着《孙子兵法》,他在研究《厚黑学》;我买了本《三十六计》,他找了本《六韬三略》;我捧着《战国策》,他在研究《鬼谷子》;我买了本《精神分析引论》,他翻出来一本《青年希特勒》……

我和老詹的争吵从未停止。可能真的因为三观不同,每次交谈都像“狗咬狗”,谁都不松口。我们曾意图模仿古人的攻防战争,不过从刚开始的和平交战,直接演变成人身攻击。

我和老詹也曾相互认同。不过每次认同的时间都大相径庭。我开始赞同他一年前的观点,他也开始觉得我一年前的说法是正确的。于是当我认为人定胜天的时候,他觉得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最后我发觉命运确实存在,他却告诉我,人定胜天。

那年,老詹和朋友合伙创业。我对他说,千万不要跟朋友合伙做生意。虽然最后和平解决,但我相信,隔阂还是会有的。而在他创业期间,我们依旧在争论,不过和以往不同,这次不是为了证明谁对谁错,而是从不同方面和角度来思考问题。老詹总爱说我的想法很奇葩,我也总爱说老詹世俗。我总爱说老詹好像一条狗,其实我也总是觉得自己好像一条狗。

后来,我自己创业了。当时资金短缺,周转不开,于是找亲戚朋友借钱。有个亲戚跟我说,钱我有的是,等我回去找一下存折就给你答复,不过直到今天也没后话。其实我比较喜欢直来直往的人,借,或者不借,我都没有任何意见。接下来我就删了无数的亲朋好友,原因很简单——试想,这些满口谎言的人,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经营关系么?紧接着我一度颓废,只觉得人情冷暖。

某天闲聊,我苦笑着说最近穷困潦倒,估计是撑不下去了。于是老詹马上给我打了三千块钱。虽然我知道这些钱对于一个刚刚实习的人来说差不多是几个月的积蓄,虽然这几千块钱对我来说帮助并不是很大,但一个身上只有十块钱的人借了你一大半,你会有怎样的感想?他跟我说,加油,好好干!那时候我觉得,其实事情也没那么糟糕。

大家都很忙,忙着工作,忙着生存。偶尔也会有联系,却再也没时间争吵了。其实在当年无数次的争辩之中,我就曾衷心感慨,知我者,老詹也。

小布

如果说妇女之友主要分成大男人型和闺蜜型的话,那么小布是第二种。

其实小布不姓小,刚认识的时候都不知道他真名怎么读,真是害怕太有文化的爸妈。当时《爱情公寓》很火,于是他干脆说,不如就叫小布吧。然后很长一段时间没人知道他本来的名字了。

小布总能和妹子们变成闺蜜。我身边的女性朋友比较多,室友总嘲讽我是妇女之友,但跟小布比起来我真是微不足道。我从未跟几个女生一起手挽手街上走,也很少跟女生聊情感经历,更不会深夜不睡从二楼跳下去安慰朋友。某晚,寝室大门已锁,宿管也已经入睡,只有某些像我这种辗转难眠的人在思考着人生。听说,他的某位朋友不知是生病还是心情不好,于是小布直接从宿舍楼的第二层窗户跳了下去。我很庆幸后来还能见到他。还有一次,我晾在天台的被子被风吹到了楼层夹缝里,七层楼的高度,他想都没想就直接跳了下去,我站在旁边吸了口冷气,一是因为我恐高,二是我实在想不明白这是怎样的勇气。

小布喝酒从来不怂。某天,小布兴致勃勃拿出来一大瓶液体,问我们有没有兴趣尝尝自家酿的高粱酒,我当然有兴趣。于是我们买了袋花生米,还有几包干脆面,围着书桌开始喝。说实话,这酒真的烈。呡了一口,从舌尖辣到舌根,像刀锋穿过嗓子,一路滑到胃里,于是浑身的血液都开始发烫。不记得喝了多少,断断续续的印象中,小布面红耳赤趴在了地上。我爱喝酒,却很少喝到醉,最多不过七八分,当时我只觉得,这家伙真的不怂。不过有一次,小布喝多了趴在垃圾堆前面,非要吃上两口,直到今天我还拿这件事嘲笑他。

小布总是受伤。只要碰到我,小布就会受伤,尽管每次都是无意的,好像魔咒一般。在宿舍打闹,被我推了一把直接撞了墙;为了不被蛋糕砸中,脑袋撞到床板;走路时一脚踢在铁簸箕上,顿时脚趾飙血。我很困惑,一个敢从七八层楼上往下跳的人,怎么总是稀奇古怪伤痕累累。其实不止是碰到我会受伤,碰到女人也是。之前说他是妇女之友,不代表他自己没有女朋友。当年他总爱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于是做兄弟的只能安慰一下,却从没正儿八经分析过这些问题,不过现在都过去了,不妨表达一下我的看法。一个充满爱心的男人,是绝对玩不过势利任性的女人的,受伤在所难免。

小布有一个小黄人水杯。风靡一时的小黄人,大眼萌,贱兮兮。刚好小布快过生日,我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说想要献血换来的那个小黄人杯子。于是我觉得,用血换来的礼物可能更加有纪念意义,于是喝了口水就往献血车走。我问护士,抽多少血可以送个小黄人水杯,答案是。其实我对抽血也是有阴影的,当年受伤的时候流了很多血,我能感受到伤口变得冰凉。不过要想得到杯子,牺牲是必须的。我没有多想,伸着胳膊说了句,来吧。我看着血液从管子里流进血袋,不由得呼吸急促,脑子一片空白,因为我从未献过血。后来针头被拔了出来,我倒着躺在了病床上,过了几分钟慢慢清醒过来。我说,给我个杯子吧,我要送给朋友当生日礼物。后来小布带着杯子去了XZ,我也再没有献过血。

某天对面寝室有个哥们儿,照了照镜子,摆弄了一下伤心的发型,刚走出去两步,又马上折回来继续照镜子,小布刚好看到这一幕,就一边笑着一边模仿起来,我笑着骂道,你脑子有问题吧!某天打着雷下着大暴雨,我一个人拿着篮球在球场上发神经,小布撑着伞出来找我,说是怕我被雷劈死。我笑着说,你撑着伞才可能被雷劈死啊。其实很庆幸,有个感情细腻的兄弟也不错。每次我说“小布你好娘啊”的时候,他也会冲我发飙,“你个狗”!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无声无息的你,你曾经问我的那些问题,如今再没人问起。”

八人间的大学宿舍,我选了一张阳台边靠窗的下铺,夜晚打开窗户,可以吹着晚风看到远处的星光和灯火。当外面下起大雨,开半扇窗,打进一些雨滴,感觉自己也快要融化进去。

我把书桌搬到床前,亮着台灯,看着那些无人问津的古典读物,口渴的时候随手拿起窗台上一瓶白酒整口灌进去,喝到微醺便洋洋洒洒写上几句诗,若兴致未尽,便拿着笔开始长篇大论。偶尔也会在独自一人时自言自语,总觉得哪里写得不对,却忘了当时的情绪。

上铺睡了个湖北孝感的小伙子,听说他们那边的米酒是特产,可大学四年我也没尝到过一次,不得不说这是人生一大遗憾。他个子不高,骨瘦嶙峋,我曾嘲讽说,一只手就能把他拎起来丢掉;他大多沉默寡言,有些莫名的抑郁气质,大家都不说话的时候让人觉得压抑;他爱听抒情忧伤的歌,总在夜深人静大家都睡着的时候独自听着歌,而音乐透过床板传到了下铺那个在思考人生的傻瓜耳里;他曾经孤身前往XZ,说是去感受一下神圣的空气,回来后送了我一串手链和几颗石子,或许这真的是圣物;他来到我生活的城市,在我生日的时候送了我一个机械键盘,也就是现在我打字正在用的东西。

我记得他总爱问我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我永远都是那么几句亘古不变的话——“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知道的越多越痛苦”和“距离真相越近越危险”,以至于每当他听到我说着几句就恨不得马上跟我翻脸。

盛夏的某一天晚上,他情绪低落,一个人上了天台,爬到宿舍楼顶的备用水箱顶,刚好我也带着两瓶酒上去找灵感。突然喊了我一声,差点吓得我把酒瓶扔下楼,只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却看不到人,大晚上的真以为见了鬼。听着声音终于找到了这个疯子,那也是我第一次爬到宿舍最高的地方。于是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他这小的可怜的酒量,没几下就飘了。突然下起了暴雨,他突然站起来大喊,随后朝着天鬼哭狼嚎,于是我又喝了一口,也站起来发起了神经。两个人嚎了半天,浑身湿透。那个晚上什么心事也没说,只记得胃里火辣辣的灼烧感,还有浇在身上冰冷的雨。后来我专门写了一首诗,其中大致有这么几句:举杯邀来神仙阙,低酌踏破天门城。上得九霄摘明月,俯瞰群山无众生。

再后来,我们闲着无聊,便相约去学校外边的大河钓鱼。两个人带着鱼竿就出发了,完全没想过诱饵之类的问题。河边是一大块农田,地里几乎全是杂草和枯树,没想到昨夜下的雨把泥土全部淋湿了,一脚下去直接屁股着地滑出去老远。好不容易拉长鱼竿,才发现没有鱼饵,于是两个人找了根树枝就地找蚯蚓。就这么折腾了半天,连鱼鳞都没钓上来。他买了个炖锅准备在宿舍炖汤喝,结果后来被我们用来煮面条,直到被宿管发现没收,而我们的大学生活也已经接近尾声。

每个沉默的人都有一颗深刻的灵魂,每段寂寞的故事都曾是无比美好的回忆。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你来的信写得越来越客气,关于爱情你只字不提。”可能这辈子我都不会再跟你一起回去看看我们的宿舍和过去了,不过那几张本应被我烧成灰烬的照片和大门上那个被我一拳打穿的裂缝或许一直都在,还有你,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小艾

小艾是我的一个异性朋友,然而我并没有把她当作女生,她本人也曾说过,更喜欢和男生一起,活得开心洒脱。

小艾个子不高,长得小巧精致,性格却是活泼外向,总是和我们这些躁动的男人一起出去玩,那时候几乎每周都会相约去打桌球。小艾球技不错,拿着球杆认真瞄准的时候还是很漂亮的,不过当时却并没有在意,只把她当成了我们的兄弟。因为不在同一个班级,随着课程越来越多,一起玩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夏日的某天晚上,我们几个朋友聚会,在一家老餐厅。吃得正香,酒兴正浓,突然停电了。老板给我们点了几根蜡烛,空调安静地挂在墙上。越吃越热,浑身是汗,酒精也让人觉得狂躁。于是我们几个男生开始脱衣服,恨不得脱个精光,脱了一半才意识到身边还有女孩子。当我们都觉得尴尬的时候,小艾并没有介意,可能是一起玩惯了,也可能我们一直都忘记了她是个女生。吃完饭,时间已经很晚,我们满大街找宾馆和旅店,结果所有的地方都已经客满。于是我们去了一家豪华酒店,一个标间的价格够我们在普通宾馆开好几个房间了。简单商量了一下,我们七八个人就全部挤在了一个标间里,两张床,两床被子,为了免得尴尬,我睡在了地上。后面的事情几乎没什么印象,可能当天大家都喝多了,没说什么就都倒了,第二天醒来还觉得头疼。那次之后,感觉所有的朋友都很久没有联系,因为都被安排了实习工作,每天都要早出晚归,一是没有时间,二是没有精力再聚会搞活动了。

大概过了大半年,在市中心相遇。正值下班高峰,公交车上挤满了人,出租车也都亮着红灯。于是我考虑了一会,决定步行回去,两人不谋而合。我们沿途经过了商场和百货大楼,经过了工厂、生产基地,还有报不上名字的荒郊野岭。一路上,我们在讨论最近的工作、最近的生活,大家都不由得感慨时光飞逝,而那时候我才清醒地意识到,原来她是个女孩子。大概走了三个小时,从市中心走到郊区,从白天走到晚上。对于一个懒癌晚期的人来说,那可能是我这辈子走的最长最远的一段路了,从此以后怕是也绝不会再有。

如果说现在的生活有什么遗憾,我想其中有一点就是,身边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女生了。可能当时的她也找不到自己了吧。

给姗姗的一封信

嘿,姗姗,你好吗?

小企鹅,美滋滋,出门忘记扣扣子,露出雪白的大肚子。以前我总爱嘲笑你没有幽默感,到如今却越发觉得讽刺。转眼过去多年,却依旧残留着些许记忆。

那年,我们一起嘲讽新生军训。十月份的天气,有些秋意,温度却一直居高不下。于是,我们想着坐在看台上吃着西瓜喝着冷饮,望着新生晒成黑炭。当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已经觉得你姗姗来迟。

后来,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始进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我作为第一批辅导员参与教学与实习,意外而惊喜地发现,人群中竟然有你。当我回答完无数个类似于“学心理学的人是不是都有心理疾病”和“有没有读心术”这类奇葩而又无聊的问题之后,才发现原来你也饶有趣味。那是我最有成就感的日子,每天研究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每天跟你谈天说地。

只是错在不应该在一起。一个聪明的人绝不会刻意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因为他知道,得不到的才是最珍贵的,可惜我太蠢,可惜我并不知道。

于是,我不想再当班长,不想再为社团和学生会做事。当我渐渐不再管理班级事务,不再过问学生会情况,也不再潜心研究学术问题之后,越发感到空虚和寂寞。那时我心里只有你,却忘记了自己的价值和意义。于是我很茫然,很孤独。于是我不再知道如何跟你相处。

我记得你的发香和身上强生婴儿的味道。

我记得你的白色羽绒服和永远冰凉的手。

我记得你的空间有个天真少女和一匹马。

我记得一起吃饭算错账,记得圣诞节时候买了一个会发光的苹果。

我记得为了等你下课在冷风中站了两个多小时,记得为了约你出来在宿舍楼下像个傻子。

朋友跟我说,离开我之后你变得更加开心、更加漂亮,我想或许真的是我对不起你。自始至终我都那么自以为是,自以为给了你我最爱的东西,却忘了你到底喜欢什么。甚至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你心中的世界。只是单纯地一厢情愿地以为我爱你,你也爱我。即便真的有感情,也在我的强势和坚持之下烟消云散。

我们一起熬过了冬天的苦寒,分散的时候春天却还没到来。依稀记得吻别的那刻,只在那一霎那,我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情怀。

当然,我并不是为了道歉,也不是为了挽回什么。

只愿多年以后,你我还是好友,共饮老酒一醉方休,唱一句青春不朽。

小路

这是第几次梦见,我早已记不清了。

有人说啊,因为回忆太美,现实太难熬,所以人才会念旧。可是此时此刻,我站在这个世界的尽头,在落日余晖的映照下独钓着一江寒秋,恍惚之间竟然有了一种仲夏夜的朦胧。

大学西门正对着瑞天广场,在灯火和繁华中显得格外落寞。我不爱热闹,四年来逛商场的次数屈指可数,独爱商场后头通往另一条街道的泥泞小路。或许我觉得,只有能够留下脚印的路,才能称之为路吧。

其实这条小路原本只是几条田埂,两旁是菜地和小池塘。我总是跟室友一起,翘掉我们觉得毫无意义的课,在宿舍酣睡到放学,然后活蹦乱跳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溜进地下室的台球厅,中式八球,八块钱一小时,谁输谁付钱。

有段时间,我迷上了《听说爱情回来过》这首歌,至于原因,谁知道呢,毕竟很多事情根本没什么原因,或者说,根本说不出原因。手机、电脑,有我的地方就有这首歌。终于,室友们开始吐槽,能不能换首歌,都快吐了。于是,有一天,中华跟我说了一件事,我说,这个啊,我早就知道了。中华很诧异,你在哪听来的?我笑了笑,“在朋友那儿听说”。

后来,发现成年人的快乐似乎就是喝酒、吃饭、唱歌,开始在酒吧没头没脑地灌红酒和威士忌,然后点满一桌菜,吃完直奔。但是,友情和社交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慢慢地,慢慢地,从两桌人变成了一桌,从一桌变成了零星几个。再后来,几个人也凑不齐了。于是,有一天,我跟中华开玩笑说,我们去唱歌吧。中华喜出望外却又眉头紧蹙,随口问了句,还有谁啊?我笑了笑,还有我啊。然后开始互相骂脏话。

再后来,我突然有了觉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每天下课后跑进瑞天广场的电梯上三楼,把健身房的器械通通来一遍,然后戴着耳机听着歌,边走边抖,回到宿舍倒头就睡。于是,一年过后,我看上去瘦了很多,体重却涨了二十多斤。当我走路都大喘气的时候,又开始一边怀疑人生一边破口大骂。

其实,我从来都是一个不甘落寞的人。才会在高中的联赛把自己搞残废,才会刚进大学就想推翻学生会,才会因为看不惯那些不如自己的人高高在上指指点点而退出球队,才会明明不愿将就却背负着自己画的牢笼。

其实,后来我偷偷回去过。

只是,我没找到那时候的人,也没能看到那条小路了。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给pop的一封信

多大点事儿?干就完了!

我想,这是当年的我最爱说的两句话。

然而,如果不是因为看到pop的来信,我可能快要忘记另外两句内心独白了——像鹰一样高傲,像狼一样孤独。

当然,谁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鹰和狼是不是和我预想的一样,只是单纯地意图将它们和我自己扯上一点联系。

那应该是八九年前的事情了。

当我孤身一人来到湖北上大学,总觉得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第一节英语课上,老师为了了解我们的基础情况,统计高考英语成绩。因为从小老爸就跟我说,谦虚是传统美德,所以平时室友问起我的学习成绩,我总是说一般一般。没想到,这次谦也招损了——哈哈,你就考110啊,还说一般一般,这就是差生嘛!后来我才知道,湖北的高考,英语总分是150,而我们江苏的英语总分是120。这也让我下定决心:下次提到英语和语文成绩,我就挺起胸膛说“老子当年是全校第一”!

其实,高中时候我曾想考个托福雅思什么的然后外出留学,结果学校非让我们假期去南京练习画画(当时我是美术生)。这么一来,错过了就错过了,人生很多事情都是这样。

年轻的人总想出去看看,总觉得外面的世界无限美好,而我正是在那个年纪做梦的人。可是,梦想无比美好,现实总是打脸。

最让我引以为豪的精神品质就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正如海明威所说,一个人生来不是被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但你就是打不败他。所以,我抓住一切机会,在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中得了A,随后就考CET4,考完又马上CET6,我终于成为院系中唯一一个“连升三级”的人。

不过,与此相比的话,四级考完后和pop的相遇,显得更加美好和有意义。

那年QQ还是主流聊天软件,我搜索着“英语学习交流群”,很快就找到了一大片。人群中,有些自命清高的假老外,有些心术不正目的不纯的假学霸,还有些滥竽充数的不知所谓。说实话,我特别讨厌拼命用简写字母来秀优越的人,毕竟我想学习交流的是“应试英语”。

终于,我听到一条语音,清晰而熟悉的发音,让我想到池塘淤泥里冒出的睡莲。原来,pop是个英语老师!都说同行是冤家,而在我看来,学术交流的事情上,专业的人还是惺惺相惜多一些。怎么说呢,就像梅雨季的太阳。

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问题。这句话的适用范围真的很广,特别是对于友情。如果不是因为再次看到pop的来信,我可能快要完全忘记当年发生的所有的事情。我特别喜欢信里那句“coldeyesight”,这很好地解释了我不爱与人交流的原因。

那时候我觉得这句话的意思是“目光如炬、稳如泰山”,现在我变成了“冷眼旁观”。那时候可能包涵了满腔热血、愤世嫉俗,现在我只想“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不得不说,这么多年过去,我终于学会了几首诗。在pop眼中,我是个“realman”,在我自己眼中,我是个“poorman”。

当然,我不会承认自己是个loser,因为生命不止奋斗不息,就算断气也要抢救一下。

做人要是不争气,那不如永远待在娘胎里别出来了。

时间过得太快,我已经记不清和pop之间的所有事情了。

Pop跟我说那些开心不开心的事,我跟pop说那些开心不开心的事;我给pop我写成的书,pop送我几箱大苹果。全世界都知道我不爱吃水果,但我吃完了一整箱。创业遇到瓶颈,pop义无反顾地借了一大笔钱,而我断断续续地还,一拖再拖,现在想想,是该多吃点苹果了;恋情受挫心灰意冷,和豆子一起去嘉兴散心,pop带我游山玩水吃了一大堆,总有楼台不堪别,休怨人生苦乐,彭泽白浪皆入禅中。

终于啊,我在南湖的风里想通一件事:若天下皆可得,得天下亦如何?

终于啊,pop的生活越来越好,柴米油盐燃起幸福的炬火。

终于啊,pop当年最爱的那首歌写得真好: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

Pop,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pop,我宁愿所有痛苦都留在心里,也不愿忘记你的眼睛;pop,我想我不能再拿你妹妹开玩笑了。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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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河的三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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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凭意气重整山河,记挚友情缘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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