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陪君子佳宁列传,归乡记烟雨重楼
正如一开始提到的,由于受篇幅等因素的影响,文中部分内容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删减,并不代表着重要性不同,更没有“厚此薄彼”的主观抉择。考虑到文体的特殊属性,暂时没办法做到尽善尽美,也找不到合适的方式跟途径进行“完美安排”,总体上是以时间顺序为基础,在叙述过程中补充类似维度的材料。当然,如果有机会的话,文中出现的那些人物,后期或许可以按照列传的形式单个罗列出来,不过这是后话了。
不知不觉,张清河的故事已经写到了第二十四章,通览之后猛然发现,有些内容实在需要加以补充。受各方面的影响和限制,想要重新叙述已然不现实,如果从头进行补充,又会扰乱原事件的发展进程。思来想去,特意在这里插入一部分,既可以当作补充交代,又可以权当回忆追念之用。例如,提到的“8090”小酒吧的老板娘瑶姐,与张清河相遇的时候才25岁,被张清河误作为30出头,实在有些过意不去。又例如,洛阳高级中学在武进区的东南方向,而成章乡在武进区的西边,提到的“从最西边到最东边”,总体来说还是有些不够客观……
为了完成这项工作,张清河特意与众人取得联系,一方面是为了联络感情,另一方面是为了具体收集整理些素材。然而,最后的结果并不是很乐观,有些人早已经失联,有些人则明确表示,没什么好写的。张清河在《镇江游》一文的开头部分就曾说过,生活不是电影,但有的时候,生活比电影更加精彩。但事实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觉得。既然如此,那就只能选择张清河自己印象最深的一些老朋友来写了。在这些老朋友之中,有一位显得最为特别。她就是,方佳宁同学。
方佳宁,HG市红安县人,张清河大学期间唯一的异性好友。有人说,这世上根本不存在纯粹的男女友谊,张清河用自己的亲身实践来反驳了这个观点。2012年9月,张清河初次来到大学,稀里糊涂地就到了五班。当时大家还有学号呢,而五班的一号就是方佳宁。有的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当第一名都是有很大作用的,哪怕是学号。为什么这么说呢?张清河高中时候也在五班,学号也是一号,如今来到大学,又是五班,而方佳宁正是一号。作为一号,那就意味着只要点名就得马上站出来。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高中时期的学号是按照分班成绩来排的,不知道大学是不是也如此。不管怎么说,这学号真是让人印象深刻。张清河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就觉得很有意思,用诗词歌赋里的手法来说,这个“宁”字,一下子使得意蕴深远了许多,有种安静而舒心的感觉。另外,据说红安是个将军县,再往前追溯的话,还有程颐程颢两兄弟,看来有机会得专程去考古了。
都说字如其人、人如其名之类,多多少少是有一点道理的。不管从《说文解字》还是《诗经》来看,“佳”是美好的意思,“宁”是安定平静的意思,把“佳”“宁”二字连在一起,浑然天成且有妙手偶得之意味。方佳宁身高一米六八,身材健美,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使得鹅蛋脸更多了一份温婉的感觉,用当时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安静的美女子”。张清河第一次见到她,忍不住仔细打量了一番,温柔而翻着灵气的眼睛、端正挺立的鼻梁再配上朱唇皓齿,这或许就是张清河意识中“大家闺秀”的模范了。或许是因为工作、职务的原因,张清河有事没事就喊着“佳宁、佳宁”,
也全然不顾她怎么想。在张清河看来,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必然是知书达理贤良淑德的,所以也压根没想过其他问题。老占开始每天追问张清河:你整天“佳宁佳宁”的,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啊?张清河只是淡淡地回应说,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满脑子装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老占笑笑又说,就算我相信你说的,别人也不会相信啊!这时候张清河才突然发现,自己的所作所为似乎真的有点不合常理。不管怎么说,佳宁是个女孩子,而古话又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也难怪连老占都开始怀疑了。
就这样,张清河想了很久,心里的想法一下子变得混乱起来:我该不会真的喜欢她吧?这怎么可能呢?欣赏不等于喜欢吧?喜欢不等于爱吧?她是怎么想的?我这样会不会对她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啊?我该怎么面对她呢?接下来我要怎么做呢?唉,真是伤脑筋。于是,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张清河故意躲着,或许是怕误会,但又不知道这“误会”到底指的是什么。话又说回来,本身问心无愧的事情,为什么又会感到害怕呢?某天,老占又对张清河说,大哥,你是不是多多少少有点毛病啊,只要眼睛不瞎的,都能看出来你最近在躲着佳宁,心里有鬼啊?张清河本想和往常一样骂老占几句,但突然又觉得,看来这也不是那也不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不知不觉又过了一段时间,张清河想,反正不管我怎么做,别人的看法、世俗的眼光都会有一套他们自己的说辞,那我还不如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呢!刚好,这时候遇到张清河生日,便邀请佳宁一起参加生日聚会。
佳宁买了一个白色的保温水杯和一个铁制的精致烟盒作为生日礼物。这水杯很有趣,底下能够装电池,然后杯子会显示水温并且在设置好时间后会定时响闹钟提醒喝水;烟盒可以把成包的烟放进去,不用担心装口袋里压断……用佳宁的话说就是“吸烟有害健康,不爱喝水要多喝水”。其实张清河当时心里在想,好玩是挺好玩的,但我要是真的设置了闹钟,那课上岂不是光顾着按静音键了?我不爱喝水,只是因为不爱喝白开水而已,至于烟盒,那确实挺实用,女人真是有点口是心非,一边劝诫一边买个烟盒。不过后来张清河也算是想明白了,送保温杯的重点不是喝水,而是健康,送烟盒不是鼓励吞云吐雾,而是朋友无可奈何地关心后采取的权宜之计。直到今天,水杯跟烟盒还被张清河放在书桌上。
当天,张清河与室友等人聚餐结束,又嚷嚷着去唱歌,毕竟当时的乐趣无非就是“吃饭唱歌打台球”。于是,张清河带着整个宿舍的兄弟,佳宁带着两个姐妹,一群人挤进了。张清河喜欢坐成一个“大”字,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帝王之姿,享受左拥右抱”,当然,其实就是坐没坐相又偷懒罢了。时值初秋,天气还有些闷热,大家也都穿的比较清凉,张清河大仰八叉地坐在沙发上,一会看看天花板,一会发发呆。佳宁点完歌后回到座位,结果刚好坐在张清河“瘫”在沙发的手上,两人瞬间都站了起来。本来张清河想解释“不是故意的”之类,本来佳宁也应该一巴掌过来喊一句“你个臭流氓”之类,结果,两人没说话,只是一下子尴尬地愣住了。众人唱着歌喝着酒,佳宁却突然说要去一趟药店,张清河觉得很疑惑,但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问。原来,佳宁酒精过敏,陪着张清河喝酒完全是因为“不想扫兴”,如此想来,这可真算得上是“舍命陪君子”了!
某段时间,张清河沉迷于说脏话,开口闭口就是“他妈的”,佳宁总说“你能不能有点素质啊”。于是,张清河就说,要不我一说脏话你就给我一拳!结果,别看佳宁一副弱女子的模样,一记小粉拳也是有点分量的。但是,张清河这个人吧,总是想一出是一出,他要做的事情,除非自己真的停下来,否则没有什么人和事能够阻止。所以,最后脏话还是照说不误。等到某次学生会组织部门联合查寝,张清河带着几个学生会干部一栋楼一栋楼检查,来到佳宁所在的宿舍,干脆一屁股坐下来喝茶了,也不知道是因为张清河没把佳宁当女的,还是佳宁没把张清河当男的,这谁说得准呢?
大四下学期,大家基本上各奔东西,很少能够再见面,张清河因为小芳的缘故,暂时还停留在大学附近。某天晚上,张清河跟小芳正在操场散步,忽然接到一个电话,正是佳宁打来的。电话内容大概是,因为一些原因,要回一趟学校,刚好有时间可以聚聚。小芳看着满脸笑容的张清河,不满地问道,谁啊!张清河和往常一样脱口而出,佳宁啊,佳宁回来了!小芳听完更加生气,一把推开张清河骂道,你整天就只知道佳宁佳宁,叫得这么亲热,我打电话给你的时候没见你这么高兴呢!张清河只得无奈地耸了耸肩膀说,这能一样吗?这有什么可比性吗?最后,不了了之。
大学毕业后,很少再有联系。一方面是因为距离确实遥远,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家都有了各自的生活,自然就不得不生疏了。其实,张清河跟佳宁之间的故事远不止这些,只是有些事情只需要“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行了。最后,想到那时候张清河跟佳宁在总是一起唱的那首歌,放到这里来纪念一下吧。这首歌的开头是这样的——娘子?啊哈!
除此之外,借此机会摘录张清河大学期间所作的《归乡记》五篇,部分内容稍作了删改,但总体上还算完整。不得不说,写日记是个好习惯啊,不然真是什么都忘记了。
原文如下:
归乡记其一
熟悉的陌生,陌生的冷清,冷清的凄凉,凄凉的家乡。
虽然说出行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不过远出外省还是第一次,这一去就是半年。如今带着依旧疲惫的身体叹息一句“未老莫还乡”,感慨一下这物是人非。记得我走的时候,家的四周还到处是几十年的大树,小河边的码头还是几块石头疙瘩,可是现在一回来,听家人说我们村被选为新农村建设模范示范村,马路重新修整了,老旧房屋表面重新粉刷了,四处长了几十年的大树也全都被砍掉了,河边全部铺成了水泥的,码头也变成了钢筋水泥。是我太保守了么?这个我呆了十几年的地方说变就变,到底是好还是坏呢?表面上是更加现代化了,但是,这还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么?我似乎已经渐渐学会了适应,既然已经这样了,何必再去追究,何必穷尽最后一丝感想。好在现在我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床前,在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有一个安栖之地,也好让自己一直奔波不安的心可以得到些许的宁静。
一下子回到九月份,依旧喧嚣。结束了暑期工生涯,拿到了黄冈师范学院的录取通知书。说实话,当时并没有太多感想。时间已经渐渐的让我变得平淡,我也渐渐学会了随遇而安,我知道该来的总会来,不属于自己也强求不到,所以早已听从上天的安排。上天似乎也对我不薄,虽说每次都会考验我,但是最后总会给我一个差强人意的结果。可以说,我已经习惯了听天由命,这似乎听起来有点消极,但是“做事在人,成事在天”确是真理。从小到大我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努力过一次,每一次都凭借着老天的恩惠有惊无险的度过,曾经我满怀雄心壮志,坚信那句:“Thereisnofatebutwhatwemake.”不过每当我准备一展宏图的时候,老天似乎都不是很赞同,渐渐的我觉得这并不是别人的错误,也许是老天告诉我做人要稳重平凡一些,不能针芒毕露。古人说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出于众,众必非之。”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可惜我懂的太晚,总是等到失去了很多之后才开始领悟到当初老天暗示的一切。事到如今,回不了头了,所以老老实实的学老子的“无为而治”,卸下身上所有的担子,真正的让自己空闲下来,与其浪费时间去挽回一些已经过去的事情、弥补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情,还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做一些自己喜欢的、有意义的事情。随遇而安并不是代表我没有原则,也不是代表我堕落,更不是代表我在逃避。有些事情,我知道自己做不了,我不会强求,有些事情,我知道别人不会认可,我为什么要一本正经的去做完之后仍旧让别人看笑话呢?
在其位,谋其政,如果有足够的信任,我必然会竭尽所能,然而,如果每个人都光说不做,只会考虑到自己的利益,那么,不好意思,我退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只知道做人做事要认真负责,我不懂冠冕堂皇的所谓的人情世故,我不是绵羊,我也不会做绵羊。这也正是我最大的矛盾。一方面,我总认为“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另一方面,如今的我也慢慢认同渔父的“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醴”,所以偶尔我还是掩盖不住自己内心“彼可取而代之”的野心和冲动,但是我又不想有项羽一样的悲剧结果。这改变需要时间,我想我可以做到,最后慢慢抹掉我的锐气。
当然,我不是懦弱的人,我说的锐气只是指的尖锐。铸剑师说“一把真正的好剑不在于它有多么锋利,而是剑中有没有气”,我想做一把有剑气的好剑,只用一个“藏”字勉励。
高一的班主任曾告诉我们“不要被做人牵累了自己”,虽然我总是被自己的性格牵累,但我一直没忘记老师的这句话。人生理想是用来实践的,不是用来说来说去的,同样,作为一个男人,永远都不应该向别人展示自己脆弱的一面。初入大学,没有学会太多所谓的人生道理,只知道“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人与人之间交往相处,“真、诚”足矣。
大学的宿舍,远不如高中,条件也远远落后于家乡,第一步踏入宿舍的时候,我真的想象不出来,在这个地方呆上四年之后我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是第一个到宿舍的,慢慢有舍友到来。大家同样是陌生人,场面显得有些尴尬,但是那一刻我知道,我自己是真心的把这些还不熟悉的人当作朋友的。最后,慢慢的慢慢的熟悉了,和每个人之间的关系也开始有了些许的变化,对每个人的认识也逐渐深入,但不论怎样,依旧是朋友。忠华、老占、小布、小建、老龚、顺子,我是把你们当朋友的,虽然我总是自称一声“大哥”,但我们就是哥几个。同时,这半年,有很多对我很好的人,感谢你们。陪我喝酒的老黎、易兄,陪我过生日的周帆、汪媛、刘汉青,送我大河马的许梦磊、张珍、彭漫飞,请我吃饭的肖含钥、张莹,帮我撑伞的付慧,和我一起为心协努力过的朋友们,还有好多、好多帮助过我的人,希望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大家都要好好的。对了,还有舍命陪君子的佳宁同学,很荣幸可以多一位“红颜知己”啊,不管其他的怎么变化,我们仍然是朋友。
当然,也有很多不开心的事情,遇到了一些不堪的人。我不会再去抱怨这些,正是因为这些的出现,衬托出对我好的人,而这些总会有时间来证明,不愉快的事情还是忘记的好,正如有位心理学家说的,“遗忘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而我不单是选择遗忘,此时已经归乡的我引苏东坡的一曲定风波,“回首向来潇洒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归乡记其二
时间过的还真是快,连上一次写《归乡记》的时间都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大学的日子过的似乎真的比高中要快很多,看来等量的时间会有不同的感受啊。
和上次写归乡的文章中所说的一样,此时的我已经放下了身上所有的担子,专心的过我自己的生活。除了每天早上练球和正常上课之外,也就没什么其他的事情要忙了,虽然很单调,但是这个似乎才是我真正想要的生活。原来从班级忙到学生会,整天做这做那的,结果呢,什么也没得到不说,还把自己的人际关系搞的一塌糊涂,所以最后我决定了,再也不理会这些破事了。有人对我说,我是一个不甘落寞的人,现在的生活并不是我真正想要的。或许吧,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不喜欢那些条条框框,不喜欢忙来忙去,不喜欢圆场打混,不喜欢和一堆虚伪的人呆在一起。看来我的毛病一点没改,还是和当下的形势格格不入,不过我还是想说,并不是我不能怎样,而是我已经根本不想怎样了。
有些事情似乎一直没什么改变,我看上去还是那么愤世嫉俗,虽然事实上我已经很淡然了。老天还是像原来一样对我,当我绝望沮丧的时候不忘关怀我一下,而当我满怀信心的时候也不忘让我一落千丈。说实话,我还是一直很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决定些什么的,不过可能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说,如果每次都在快成功的时候摔下山崖,恐怕也很难再有勇气去坚持什么了吧。换句话说,我本来高傲自负,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而现在我终于意识到,我更愿意相信自己是个普通人,本应当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庸庸碌碌的走完一段又一段的路程,看看自己的脚印,不奢求身后有什么追随者,更不奢望着有朝一日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然后带领着追随者往自己认为正确的路上去了。世人本如此,何必觉得自己英明而以为世人愚昧呢?
有些事情却是变了,或是细微的、不易察觉的,又或是明显的连旁人都能看出来。刚进大学的时候,我认为自己没办法在这个环境下呆四年,不过一眨眼就快大二了。我以为自己可以结交许许多多的朋友,事实上是朋友多了,也就无所谓朋友了。当初结识的人有很多很少能够再看到了,有些再也没了联系。人的心就那么大,人的脑子就那么大,装不下多少人。看了看上学期写的文章,发现提及的人越来越少,有些却是再也没有出现了。或许这是自然规律吧,得失什么的早就注定了,没有什么好强求的。同样的,关系密切的朋友也开始分层了,有些依旧保持着原有的关系,有些渐渐开始淡了,有些甚至已经淡出了我对朋友的界定。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极端的人,可是没想到还是有太多的东西放不下,念旧是一种病。我发现家乡有了很大的变化,本应该感到惊奇的,不过似乎我没太大感触。家乡再怎么改变,依旧是我的家乡,对家乡的情感不会淡去,反而会随着时间而更加浓烈。人却不同,我发现很多人似乎已经不应该和我呆在同一个世界里,我依旧没有惊奇,只是偶尔叹息,然后自己转身离去。有些东西,变了就变了吧,变质的东西是应该扔掉的。
说来实在搞笑,本来准备让自己过安安稳稳的日子,却无聊的整理了一下自己曾经的工作方案和总结,还认认真真打算写一本叫做《醒梦录十篇》的寓言小说集,结果到现在也只是零零散散写了几篇不成文的东西。真是矛盾,有时候真的捉摸不透自己想要做什么。
想了想这些时光的经历,我觉得自己似乎对一些人有亏欠。辅导员七七姐,心协的欢姐、楠姐,还有宣传部的慧姐。我没有始终如一的当一个好班长,没有把自己树立成榜样,没有继续为心理协会动脑子,没有努力去做宣传部的事情。其实我是故意的,我不想再混下去了,我想彻彻底底做些事情,但是环境却不允许我这样做,我不愿意打混,既然我没办法达到自己的要求,那么我宁愿选择离开。我是个完美主义者,我不允许自己迷迷糊糊交差了事。现在走的走,退的退,我也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错的不是很离谱了。不管怎么样,一切都过去了。还记得有个舍命陪君子的红颜知己,不知道为什么在我觉得感情越来越淡的时候,晚上连续的做梦会梦到。有时候我真的会担心,这种关系会不会就这样消失了呢?还有510的兄弟们,到了分别的那一天,看到我这个外乡人会有怎样的感想呢?不敢再往下想了,我总是往最坏处想事情。只希望接下来的日子里,没有人再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了,因为,恐怕我是再也找不到了。
归乡记其三
每次到了这个时候,总是会感慨时间过的很快,好久没有这种多元的感觉了,甚至连自己也不知道原因是什么。没想到就这么一来就过去两年了,什么变化也应该停止了。看到大一第一学期刚刚结束时候写的归乡一,才猛地发觉事情的发展真的不是人所能够预料和控制的,到现在觉得迷失也难免太现实也太荒唐可笑了。
我还依稀记得大一时候的雄心壮志,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新力量,之后的一切虽然我内心并不想回忆和记起,但是现在的我虽说还不是那么坦然,至少我认为我已经可以去正视和面对了。一直以来,我都认为男子汉敢作敢当就可以了,但是经历了这么多,我慢慢领悟到拿得起放得下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应该去做的。世事无常,人情冷暖,真心和付出并不一定能得到同等的回报,相反,付出的越多,受到的伤害也越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不过我们没办法去改变和抗衡。缘起缘灭,念由心生,如果有幸拥有,就珍惜呵护,反之则无须强求,随缘而去,与人无尤。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凡事总有因果对错,也曾一度极端的去拥有和毁灭,其实转念想来,藕断丝连也并非用情多深,天地万物自有的规律罢了。人总是喜欢刻意的把外物与自己的内心相连,殊不知万物皆有情,众生皆自由。生死离别,悲欢苦痛,宛如庄周梦蝶,如梦来,如烟去,人为的去创造与强求只会给自己徒增伤悲而已,天地相生,何乐何愁。
两年了,陪我一起度过这段时光的人,感谢让我曾经拥有。只是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分别无处无时不有,相聚乐,相别又何愁只有。人总要学会长大,或早或晚,或快或慢,快乐悲伤各种记忆只是成长的代价,随性而已,喜则笑,悲则泣,只是男儿于天地鼎立,风吹日晒也是无泪无语。本以为经过了一年的磨砺就可以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只是方式改变了很多,心却从没有变。只是以为要么轰轰烈烈去年少轻狂,要么沉沉默默去浑浑噩噩,没想到到头来还是一片狼藉。几经挫折,只是仍旧难以平息内心那股孤高之气,每到夜深沉寂,感慨天涯无际,酒深几许,谈笑恩仇,醉非我意。
已经戒酒好长时间了,最初只为千杯不醉难消愁,如今发觉,朦胧的双眼固然能看到美,只是那种美过于虚幻。其实什么事情都是这样,看的太清楚太明了反而觉得失去了价值和意义,但是如果为了追求这种虚无的美而麻痹和欺骗自己,未免也太荒谬。真正的欣赏和品味应该出于本质,万物皆有不足,不足并非万物的瑕疵,反而是另一种美,只有最真实最初的才有被追求和珍惜的价值。很久以前喜欢通过事物的表现去分析和判断,竟然忽略了最为重要的东西,幼稚的想法必然导致痛苦的结局,而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但又无需自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懂得和领悟。
有些我非常重视和珍惜的人,长久以来让我备受煎熬,有些我一直没有关注的人,却在我最虚弱的时候让我感到了温暖。其实早就应该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有必要真心去对你,得到了真心的人当然值得欣慰,而当她离去的时候也不必过于感伤,同样的,如果身边没有真心实意的人,也不必觉得颓废沮丧,注定本该如此罢了。虽说有些超脱的意境,难免还是忍不住感叹这无常与冷暖,也许每个人背后都有另一个自己吧。
我没有什么想要刻意追求的东西了,也着实厌倦了尔虞我诈,更痛恨表里不一虚情假意。圣者注定孤苦,就算是自命清高,功名之事自当远离。本来只是为了纪念再次归乡,却并未提及归乡之事,或许有无只存一念吧。
归乡记其四
我又回来了。
没有第一次回家时候的欣喜若狂,也没有最后一次的离别伤感,有的只是难言的沧海桑田。暂且不说这时间如白驹过隙,几年来什么的都变了,而且是天翻地覆的变了。我在漫长的动车旅途上回忆着、思考着,似乎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值得开心的事情不多,板着手指就能数出来,不开心的事情呢,用计算机怕是也算不清楚了。
冯唐在他的《三十六大》中写了他的欢喜三十六则,调侃说苏东坡写过赏心悦事十六则,金圣叹写过不亦快哉三十三则,梁实秋写过不亦快哉十一则,林语堂写过来台后二十四快事等等,我想,既然我说开心的事屈指可数,不妨也列举一说,不过乐事三则罢了。
其一,失已失。假如我能活到八十岁,我已经没了二十几年,突然觉得白活了,因为完全没有什么印象就这么过去了。要说这些年刻骨铭心的事情,有个人把我以为的青春玩弄的有条不紊,我不想推卸责任,只是就像朋友对我说的,如果真的爱,没有什么是能够阻拦的,不然只是找个借口离开而已。过去的二十多年里竟然贯穿了五六年的荒唐,我也很佩服自己。不管怎么说,我写了《花开叶落》,希望这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让以往的事情成为绽放在角落里的鲜花,而那些喜怒哀愁从此长埋土地,如同落叶化作春泥。事已至此,我恍然大悟,失已失,其实真是第一乐事。
其二,得已得。我不止一次的表明观点,上帝是无比公平的,有失必有得。当我理清思绪为失已失而欢喜的时候,突然发现这得已得也是一大乐事。这些年我做了很多事情,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有的怯于尝试,有的有始无终。但是扪心自问之后我还是敢拍着胸脯说,一切靠实力说话。虽然社会有着无数的复杂关系和混沌黑暗,,但是努力完善自己永远是正确的。看到自己以前那么愤世嫉俗顿时觉得幼稚可笑,当然,即便是如今还是会偶尔愤懑不平。我不想引用世俗和圆滑的学说,也不想引用成熟长大的言论,经历过的人自己会懂的。任何时候请相信,在你以为失去的时候,正在默默的获得一些你并未留意的东西。当然,说到这第二乐事,失去了一段五六年的荒唐,换来一个天真无邪的姑娘,真是第二乐事。
其三,知已知。这第三则乐事应该算是这些年的人生经验总结了,虽说不能和花甲老人相比,但是就我自己而言却是极具意义的。幼时的困惑是太多的无知太多的好奇,青春的困惑是太多的一知半解。现如今也算是过了大半的青春,顿悟知道的太多并不一定是好事。曾半开玩笑的对朋友说,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情,知道的越多也不开心。当时只是说来娱乐,未曾想这句玩笑话却是我最真实最深刻的体会。人的精力有限,没那么多闲情雅致去当百科全书,兴趣广泛固然是好事,一知半解也未必是不好的。哲学家说,知道的越多越发现自己的无知,我想这句话确实是颇有道理的,不过哲学家还说,认识自己才是最重要最困难的,那“知已知”作为其中的一小部分,想来我也该庆祝一下了。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有着怎样的性格,能做怎样的事情,了解些什么知识,拥有些什么技能,诸如此类,算是第三乐事。
三则乐事的排列顺序与重要程度无关,我不了解他们那么多的欢喜和不亦快哉,毕竟我不是唐宋时候的人,也没有七八十岁。或许等我老了,会继续添上几笔乐事,不过此时就让我感慨一下第四次“游子归乡”。
不提归途,不等春暖花开。
归乡记其五
江山如梦,烟雨重楼。
归乡记的最后一篇,不谈时光飞逝,只记游子归乡。从小到大,开学必下雨,开玩笑说,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没想到结束学生生涯的时候,天上也被捅了个窟窿。古文人逢雨雪天气多感慨,如今这浊雨只让人颇感心烦。
自诩问心无愧,该做的事,答应的事,基本都做的差不多了。暂记两点,学和情。
其一,学业。对于学校的大部分老师和领导,当然那些兢兢业业的除外,我能感谢的是给了我一个机会和平台,虽然这机会更多的是要感谢高中老师的付出和奉献,当然还有我自身的努力。一直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事实上不管什么事情,只有坚持才能学到东西,兴趣什么的只是一开始诱惑一下罢了。就像史泰龙在《第一滴血》里面说的那样,意志才是最好的武器。也有认真的时候,不过确实少之又少,而且只能靠自己。很多人都像《西游记》中的天兵天将一样,拿着俸禄,例行公事,看上去个个面目和善,遇到大闹天宫的野猴子并不出力,更别说去卖命了。
同龄人之间没有那么多客套和浑浊,往往给予鼓励和帮助的都是同学。在很多人的帮助下我得到了一些荣誉,我非常感激。不过关于荣誉,我仍想拍着胸脯说,我所得到都是靠真才实学换来的。虽然我个人认为其实这些荣誉并没什么大的用途,只是证明自己的能力罢了,不知道有些人明争暗抢是为了什么,好像一帮饿了几天的野狗,本来想说是像乞丐的,想想貌似这么说对乞丐不公平,好像对野狗也不怎么合适。
不管怎么说,毕业证和学位证都已经拿到,学业也算是完成了,情感的事情就简单想想算了。
我曾经答应过别人,毕业之前写完一本书,虽然别人并没有提出要求,但我还是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只是物是人非,当年为了留作纪念的书现在也换了名字,内容也不再是为了一个人。
有个年长的朋友告诉我,每个人都要亲身经历一些事情,该来的总要来的,伤害在所难免,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话说的有点俗,但现在的我认为句句是真理。怀念过去的时候又看了一遍《月光宝盒》,发现“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爱上一个自己讨厌的人,这段感情才是最致命的”真的很致命。对于感情,很多时候人是很无力的。其实《阿甘正传》里面那个傻子阿甘很睿智,想跑步,就去跑,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尿尿就尿尿,想停下来就停下来。想爱就去爱,想恨就去恨,不过如此。
我曾经迷茫徘徊,也从爱变成恨,又慢慢写了一句“我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怀念你,却不得不让你在我的世界变淡远去”。笑着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你可以来到我的世界,也可以离开我,但是别在我心里走来走去,看着晃眼。爱是美好的,但不是梦。有一天突然发现,遇到一个满是缺点的人,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但又无比真实,说不出喜欢什么,却让你也一起活在了现实里。《圣经》的《旧约》和《新约》一边告诉我们“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一边跟我们说“一个人打了你的左脸,就把右脸也伸过去”,爱就是这样,或者说,人生也是这样。
看到很多心灵鸡汤都觉得荒诞可笑,于是我自己写了一段话,忘记是哪一年写的了,抄过来当结尾也挺合适的。
宽恕与广阔的胸怀才是最伟大的。真正强大的内心并不是受到伤害继续保持坚强,而是根本不感到受伤。池中的水会被大风吹起波澜,而大海的波涛也不过是涟漪罢了。有一天我会笑着回头,就像风吹过的海面。
烟雨重楼,有几多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