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阿乌!走,回家!

第十章 阿乌!走,回家!

看着阿乌吃的香甜,林兴风静静思索着。还以为是自己王霸之气十足,征服感染了这凶兽,才让它臣服顺从。现在细细想来王霸个屁,七岁的孩子再怎么厉害在凶兽面前也不过就是一口肉,何况他还是没有灵气的废物,怎么可能驯服它。

看来之所以驯服它,一是因为它想活着,活着才能保护好小崽子;二来,阿乌很聪明,肯定察觉到了娘的到来,与其挨打屈服,不如顺势而为。啧啧,阿乌真的很聪明呢,是我的话可想不到这么多,既能让我涨面子,又能讨好我娘,还能活命保护崽子,啧啧,我连禽兽都不如!

林兴风心怀不岔,盯着阿乌,阿乌有感“嗷呜”的低叫了一声,像是疑惑,见主人没说话,便又自顾自地吃着。算了,干吗要跟妖兽生气。

……

大舅并没有按他所说午后返回,反正小胖要好生休息,也走不了,倒也不着急。

用过午饭后,林兴风小睡了片刻,醒来便唤上阿乌让自己骑着,体验下在空中飞行的感觉。一开始打算去城外让阿乌猎杀妖兽,想来人家马上要产崽了可不能拼杀,就让它驮着飞往后山。

阿乌踏步,临空而起,离地十丈有余,愉悦地在空中奔跑着。夏末的风很是舒服,不夹喧嚣,空中透着丝丝凉意,林兴风只觉惬意。俯瞰城中景色,遥看远处青山,远望那白云朵朵,穿越过来后,头一次觉着这么畅快。

后山并不大,但山峰很高,在镇北城的西南边。林兴风的爷爷时常带他来此,此处可以俯瞰北城,观落日余晖,算得上镇北城的好去处,不过很少有人来这,除了山便是树,有这闲工夫,不如去北原外围猎杀妖兽换些钱财。作为北城的普通人,大概都是这样想的,而林兴风不是,因为他是废物,是林无灵!

山巅宽广,有青色竹椅,墨色玉桌,乃老爷子命人打造,这种值钱玩意儿没被偷走,无他,盖因桌上刻着一个小小的的“林”字。

阿乌乖巧着趴在地上,微微侧着身子,让小侯爷能顺利的下来。林兴风熟悉走向右边的竹椅,慵懒地靠坐着,阿乌也不再乱吼叫,安静的侧卧着休息,一只耳朵紧贴地面,一只耳朵不时扇动着,猫就是猫,大猫也是猫,林兴风这样评价。

来到此处,是为了想想接下来林二爷的“夏巡”,顺道体验下飞在空中的感觉,还能欣赏落日,这的确是个好地方,以后要常来此,林兴风打定主意。

夏巡,秋狩,冬眠,林兴风曾问过大舅,为啥要选在夏末,仲秋,初冬去京师,林二爷当时笑着解释道,夏末凉快不容易出汗,仲秋人多热闹,初冬那是因为咱们这冷啊,趁着还能动,使劲儿动动,冷很了就懒得动了。

以前的自己不懂觉得很有道理,现在的林兴风觉得大舅很是可爱,说的还是很有道理,哈哈哈。

不过,也不尽是他想的这样,是有龌龊之人,可大舅的用心却不龌龊,现在的他算是懂得了。

这三个时日,招红馆是不收取钱财的,当然仅限于圣荒域的招红馆,别的分馆还是要钱的,钱多也不能这样浪费。夏巡、秋狩、冬眠,各三天,三天都不要钱,所以场面异常火爆,这是理所当然的。

镇北城离北荒很近,离京师又远,在这里待的太久,性格会发生变化,喜好杀戮血腥,逞勇斗狠。而他这大舅用心良苦,不希望侄儿真的成为蛮子,即使无非修行,当个心智正常的普通人,安渡一生本就是林家上下所愿,所以每年都带他去京师游玩,名为逛青楼,实为散戾气。为此,即使林老爷子再痛恨,也不会真的阻止他,这便是林二爷对小风的关爱。而如今的林兴风才算是真正明白大舅对他的用心。

招红馆的三天不收费做法很是豪气,各国人士皆闻名而来,尤其是清风国,清风国重文风,文人雅士很多,骚客也有不少,狎妓而游本是文人所爱,所以这三个时候总有不少清风国的文人远赴圣荒域。

而帝都,作为这天下的霸主,也会派人前来,虽说是来游耍,实则却是怕蛮子打文人,毕竟两者性格差异巨大,帝都要做的便是及时劝说,避免产生大的纠纷,这倒也是用心良苦。

以前的林兴风不会想到这些,可如今的他毕竟有着近30年的生活经验,中间人这事儿也没少做,所以现在回想这些便发现了不同。

为此,林兴风他来此仔细回忆着曾经的趣事,再三思索也没发现什么值得注意得,便索性不想了。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遍洒大地,金光照射在镇北城上,若不是兽潮来临,一切都显得那么祥和。光线穿透云层,把云朵变成金黄色煞是好看,身旁的阿乌轻声打着呼噜,治愈着林兴风脆弱的心灵。

也罢,既来之则安之,我又能怎样呢?

感受着暖洋洋的余晖,由于在山顶,一点也不觉着燥热,林兴风眯着眼,伸起了懒腰,真是太舒服太惬意了。

“阿乌!走,回家!”

林兴风精神饱满的站起,目光炯炯有神,不再呆滞,看着身旁趴着等他骑上来的阿乌,突然心生大胆的想法。

“走啦!”说完,就朝前冲去,纵身跳下山巅,感受着风的呼呼声,林兴风心跳加速,阿乌立马跃起,踏空而行稳稳接住了他。

于是,在这后山之中,在这夕阳的余晖中,在这兽潮来袭的日子,传来阵阵愉悦欢快地少年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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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世 哪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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