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终于要说镇店级别的故事了?

第五章 终于要说镇店级别的故事了?

在“人生尽头”的酒柜上曾经放着吴亦欢精心收集而来的十瓶酒——

宝树行·苏格登53年;

达尔默45年;

麦卡伦30年;

列侬家族特醇xo;

百乐廷皇禧;

路易十三黑珍珠;

山崎25年;

波摩1957;

兔兔冷泉50年;

以及最贵的安格斯杜拉。

它们对于吴亦欢来说,不仅仅是十瓶酒,也是十个他精心准备的故事。

在渐渐把它们收集起来的时候,他也在同时挑选着那些最适合这些酒的调性的故事。

他在开这个酒吧的时候,打算每卖一瓶酒就给买主讲一个故事。

只是后来他和刘艳红的冷战分散了他太多的精力,于是他干脆就把故事精简在十瓶酒的十个故事之上。

他选择故事的原则有两个:

首先,必须符合“人生尽头”的凄美和无奈的废土感。

也就是说,必须要是悲剧结尾,而且透露出浓浓的无助感。

“无聊。”李荣睿对此做了这样的评价。

因为在她的人生哲学里面,努力就一定会有结果,即便是她被渣男抛弃而出柜,也始终相信爱情会在不远的地方等她。

实际上她和渣男的故事可以被写成编年史。

从初中认识开始,李荣睿就喜欢上了那个渣男,但是那时候他被她叫做“男神”——有着大长腿的、笑起来仿佛在发光的男生,谁不爱呢?

李荣睿那时候爱的恨热烈,她写了很多情书给那个男生。

有一天她的男神竟然同意了。

但是她不知道的是,这个男神还同时同意了六个女生的交往。

于是,撕逼、瞎了狗眼、悔不当初、爱上女生、出柜、纹了头凰,编年史到此结束。

即便她的人生如此狗血,她还是相信爱情在不远处等着自己。

“有病。”王泫笑的评论是这两个字。

王泫笑在店里的带货能力排行第二,而且这还是建立在他从来不主动推荐的基础上。

所有人都是冲着他,准确地说是他的脸蛋来的。

“给我开5瓶兔兔冷泉,伏特加那种。我跟你说,笑笑,我和我老公又冷战了!我今天要你陪我!”

那些冲着他而来的中年女性们通常都是以这样的说话方式开始。

一般这个时候,王泫笑就会没有一丝表情地迅速打开5瓶伏特加,然后没有一丝表情的在年纪比他大十几岁的女士的“笑笑,你倒是笑一个啊!”的发嗲声中听完那些家长里短,然后在对方快断片的时候,滴滴一辆车送那位女士回家,还一定会掏出手机拍下车子的车牌号。

在这一条龙的服务当中,他可以始终保持一言不发,甚至不去看倾诉者的样子,只是默默地调着酒。

王泫笑不光对那些冲他而来的中年妇女们表现冷漠,对自己的身份也是惜墨如金。

截止现在,吴亦欢也只知道这小子今年23岁,是个直男,热衷于汉服,over。

所以能让王泫笑主动回复是多么的值得珍惜。

吴亦欢选择故事的第二个原则是与酒的气质要相符。

比如他给通体金黄的宝树行·苏格登53年配的是豪门表兄妹无法成婚;

给达尔默45年的暗黑气场配的是哥特式的吸血鬼与人不能在一起;

给蓝色忧郁的麦卡伦30年配的是机器人活了却不能和主人双宿双栖;

给黑得发亮的列侬家族特醇xo配的是腹黑土豪装穷追普通妹子却被打死;

给金碧辉煌的百乐廷皇禧配的是皇位第一顺位公主爱上骑士然而骑士却挂了;

给乌漆麻黑的路易十三黑珍珠配的是玄族奴隶爱上女主人却被男主人打死;

给色彩斑斓的山崎25年配的是大名爱上歌舞伎头牌却被全民diss;

给充满浮雕感的波摩1957配的是女雕塑好不容易活了想爱主人主人却病死了;

给粉粉嫩嫩的兔兔冷泉50年配的是有千万粉丝的网红爱上只爱男人的男司机;

这九个不知道吴亦欢从哪里收集来的,狗血般淋头的故事,在九瓶酒卖出去的同时也被他讲给了买主听。

这些买主有的哭了,有的叹气,更多的是吐了,也不知是喝多了还是被恶心的,总之,吴亦欢已经顺利地推销掉了他的九个故事。

而他一直想说的那个镇店级别的故事,因为镇店之宝的安格斯杜拉一直没有下家而只能藏在他的记忆深处。

导致李荣睿和王泫笑已经把这个故事叫做“有生之年”了。

而今天,“有生之年”终于要解除封印了。

吴亦欢示意王泫笑把小金主所在位置的灯光调暗,然后一边转着被精心铸成镂空蝴蝶形状的醒酒器,一边缓缓地说着:

“在离咱们这里640米远的地方,有个多层建筑,都知道叫什么吧?”

问完这个问题之后,他的目光扫过全场,却发现没有一个人想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手中那瓶价值25万的酒。

正当他要自己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听见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仿佛穿越时空而来——

“司命,他终于要说睿王台的故事了,他知道这个故事其实是……”

这个声音在十几年前也曾在他耳边响起过,然后是另一个曾在他耳边响起过的声音——

“闭嘴。”

黑暗中,吴亦欢的双眸闪闪发光,他把眼睛睁到最大,想极力看清黑暗中隐藏的事物。

“是谁?”他心中的恐惧和惊讶不断叠加,然而周围的黑暗却没给出答案。

第六章千年前的少年郎

“欢叔,继续啊。”李荣睿的声音把他拉回了现实中,于是他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

“是的,那个多层建筑叫做睿王台。它是在翰永吉四年,也就是从公元945年开始建的。

“建它的人叫长孙元阙,是翰朝景宗皇帝长孙虞城第二十二个儿子。他妈叫柳画眉,是个才人,这个才人的封号呢,还是柳画眉有了长孙虞城的孩子之后被追封的,而在此之前,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宫女。这长孙元阙只活了三十二年,在他短暂的一生当中,他做了两件大事,第一件是建了睿王台,第二件是建立了暗杀组织“天阙”。说到这里,都是历史书上的,下面来说说历史书上没有的。”

吴亦欢给自己满上了一杯酒,扫视了一圈众人,而后喝了一口清冽的顶级美酒,这才接着说道——

“《翰史拾遗》里面说这个长孙元阙自幼就聪慧过人,三岁把《子孙言》背得是如数家珍、五岁能把《睿蔺诗选》倒背如流,那里面可有四百多首诗啊!后来,他更是开了挂——七岁能写绝句、十岁能在辩论中把当时的谋士给驳得哑口无言、十二岁就成为当朝大儒范学礼的得意门生,而且还保持了年龄最小的记录,但是——

“我们都知道皇家历来是最重出身的,就算是皇子,也同样是子凭母贵。你想啊,才人儿子的地位能跟皇后、贵妃她们儿子的地位比吗?所以啊,就算这长孙元阙再聪敏、再厉害,也只能被他那些个出身高贵的兄弟们给欺负。加上他身体孱弱、性格单纯,他所受到的欺凌就更加变本加厉。那些个所谓出身高贵的皇室子弟频繁地用‘贱种’来辱骂这个才人的儿子。

“这样的生活让长孙元阙在少年时期有着割裂般的体验。在学堂里,他是挥斥方遒、意气风发的人中龙凤,而在学堂之外他却像个人人都可践踏的羔羊。他无数次地希望自己的母亲可以为他出头,而柳才人给她的回复从来只有忍这一字。久而久之他也就认命了,就算被拳脚相加时,也只是抱着头蹲在地上一言不发。

“原本他以为这样的生活会一直延续下去,直到他的面前出现了那个人。”

说完这句,吴亦欢突然觉得心仿佛被揪了一下,胸口莫名的很闷,但是他还是接着说着——

“吴莫染,翰朝炽烈军的少帅,正一品柱国大将军吴成璧的第五个儿子,十五岁就随父出征,历经大小战役不下十次,更是在远征玄族埃塞奇国的时候率领仅两百人的少帅军把对方一万余人的大军一举击溃,一战成名。”

“等等等等,吴莫染?”李荣睿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一脸疑惑地问道,“吴莫染是谁?在翰代有这么一号人吗?我怎么不知道?别是你瞎编的吧?”、

吴亦欢瞪了李荣睿一眼:“老板在说事的时候,请员工不要插嘴,这是最起码的尊重,谢谢!”

扫视了一圈,见众人没有发声之后,吴亦欢继续说了起来——

“是的,吴莫染的名字没有出现在任何一本历史上,包括《翰史拾遗》这本野史上也没有,后面我会说为什么这个人在历史上没有留下一点痕迹。但是现在,请让我把这个故事说完。ok?

“话说这个吴莫染挡在那帮欺负长孙元阙的众人的面前,他把名剑独孤在身前这么一横,冲那帮宵小之人喝道:‘尔等欺人太甚!此人好歹是你们的兄弟,怎可如此相煎?’看着眼前这个如一尊战神一般的少年,加上他手中那柄散发着凛冽杀气的名剑,原本还趾高气昂的那帮龟孙们瞬间吃了瘪,理亏而散。

“也许你要问了,那些个可都是皇亲贵胄啊,为何会怕一个将军的儿子?这就要说到那柱国大将军吴成璧了。在翰景宗长孙虞城还是储君的时候,吴成璧就紧随左右,随其南征北战,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而后又助长孙虞城平定了江留王长孙虞川和汝明王长孙虞池所发动的史称“双王之乱”的叛乱。

“一时之间,吴成璧和长孙虞城的君臣之谊成为朝野佳话。吴成璧也被连连提拔,至长孙虞城登基之时,更是被封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正一品柱国大将军,成为国之栋梁,并赐予上可斩昏君,下可杀奸臣的名剑‘独孤’。

“没错了,就是吴莫染拿在手中的那柄宝剑。所以说,就算是皇子,也会对吴莫染有所忌惮。

“所以,在公元936年的那个秋天,当时十六岁的吴莫染见到了比他小两岁的长孙元阙,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然后,就开启了两人长达十年形影不离的友情。在此期间,再无人敢欺负长孙元阙,两人更是互通有无,互相促进,吴莫染教长孙元阙武艺,长孙元阙教吴莫染写诗。

“看到两人如此形影不离,翰景宗一高兴,给吴莫染在少帅的名头上又封了个从四品睿王府亲事都尉,他的本意是希望吴莫染可以好生照应他这个性格懦弱的儿子,对他也好有个照应,但是这个决定却让吴成璧颇为不快。

“话说这吴莫染虽然是吴成璧第五个儿子,他上面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三个姐姐都已嫁人,而且嫁的都极好,大姐吴若梅嫁给了刑部侍郎卢涣宇,二姐吴若兰嫁给了礼部编撰石承恩,三姐吴若竹嫁给了卫城司典卫使刘汉卿,而他的四哥吴莫敌却死于多年前的‘双王之乱’中,因此吴莫染成为了吴府的独苗。

“所以吴成璧原本打算为自己的儿子在皇帝那里讨一个既有前途又能历练的职位,比如他看上的督察院的巡城校尉一职,他想让自己的儿子能在这个职位上多走动走动,一是积累经验,二、是积攒人脉,为以后的升迁打下基础。但是,翰景宗的一纸加封,让他的如意算盘落了空。但是就算他觉得跟着一个十八线的小王爷根本就毫无前途可言,然而圣命难违,也只好在今后再做打算。

“倒是这吴莫染述职之后极为开心,因为可以和长孙元阙朝夕相处,形影不离了。虽然两人主仆有别,但是两人私底下会以兄弟相称,他们原本以为这样美好的时光可以永远延续下去,但是公元945年发生的一件事却彻底改变了他们的一生。

“在这一年,发生了一场名为‘羡渊’的乱党叛乱。这‘羡渊’是什么意思呢?你们有没有人知道的?”吴亦欢端着酒杯,透过杯中酒看着在座的这群平均年龄不到25岁的年轻人,隐约让他产生了沧桑和懂得多相叠加的复杂情感,见没人回答,他把酒杯一放,正想继续说时,一阵从心房传来的剧烈挤压感猛地袭来,逼着他喝了一口酒来舒缓,等心跳稍微恢复之后,继续说道——

“羡渊,羡渊,羡慕深渊。用羡渊教教主公孙乱的话来说,就是渴望如同深渊一般的未知降临人间。公孙乱这个人的脑洞比较清奇,他认为翰朝立国已久,举国歌舞升平,国泰民安,对我们来说这不是好事吗?他就不一样了,他觉得这人呢安逸久了,就会失去动力和上进心,变得懒惰,没有创造力,也就是不好玩了。所以他发动羡渊之乱的目的就是想让这世间变得重新好玩起来,真是一个具有二次元反派思维的大坏蛋啊!

“话说这公孙乱原名公孙礼成,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少时极为聪敏,看任何书都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不光在他家,就是十里八乡之内,他都是人中翘楚。他原本拜入了名仕苑天成的门下,但是却在短短一个月之后,却被苑天成给劝退了,理由是才疏学浅,怕耽误了他的前程。这苑天成是何许人物啊?他可是和当时的大儒范雪礼并称为‘北范南苑’的了不起的文学家啊,怎么会觉得自己才疏学浅呢?

“这里就要插播一下这个公孙礼成的故事了。刚才说了,公孙礼成小时候特别聪明,看书过目不忘,于是他爸爸公孙明礼就托关系想办法把儿子塞到了苑天成的‘天成书院’里面。刚进去的时候,公孙礼成表现的还挺正常,天天勤勉读书,加上记忆力强,看过的书都能倒背如流,苑老师很喜欢他。但是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却让苑老师大跌眼镜。

“首先是公孙礼成被发现总是偷偷的在深更半夜烧书,在经过再三的训斥之后,他还是屡教不改,他给的说法是书既然被读过了,就已经失去了趣味,自然就没必要留着,所以不如干脆就烧了。后来好不容易没烧了,却又发现院中养的鸟雀总是莫名失踪,甚至包括苑天成最喜欢的鹦鹉‘得闲’,找来找去,终于在院中假山后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了这些鸟雀的尸体,里面还有得闲,然后自然是全院大排查,查到公孙礼成这里,他捂着嘴偷笑,人家问他,你为何要笑?他笑逐颜开地说,我不就是杀了一些玩物吗?至于这么大费周章?他此话一出,苑老先生就觉得不对,此子的价值观非常有问题!

“于是,苑天成赶紧把公孙礼成的父亲公孙明礼给请了过来,把事情的前前后后给他一说,公孙明礼自然是大吃一惊,于是当着苑天成的面,对他的儿子是破口大骂,骂得是狗血淋头,公孙礼成也是痛哭流涕,赌咒发誓说再也不敢了。待其父走后,公孙礼成把眼泪一擦,嘴角微翘,竟是笑了。

“事情过去了一个月之后,公孙礼成又恢复成了一个循规蹈矩的好学生,书不烧了,鸟不杀了,而苑天成又重新对他青睐有加。但是不久之后,书院之中竟然有一个叫梅洛笙的生员失踪了。全院上下是全员出动,把整个天成书院真的是挖地三尺都没有任何发现。不得已上报了官府,捕快们对全院进行了一此底朝天的彻底搜索,仍然没有蛛丝马迹,最后只能以失踪结案。那么他去哪里了呢?”吴亦欢故弄玄虚地看向众人,而大家却面面相觑,没人回答。

“这个问题我等下再回答。先说这个公孙礼成为什么被苑天成给请走了,那是因为苑天成在公孙礼成的一本书上发现了这么一句话——从今日起,礼成与洛笙义结金兰,永世不变。在看到这句话的一瞬间,一个可怕的念头压得他无法呼吸,然后他跑向茅厕狂吐不止。

“接着,他以自己才疏学浅为由,把公孙礼成给送回了家,而又遣散了整个书院的学生,从此闭门不出,终生只是为古文做释。”

“所以,那个梅洛笙去了哪里?”李荣睿幽幽地问了一句。

“别急。”吴亦欢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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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死神爱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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